本人郑重声明:
1.本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所描述之条款规定的保护,即公民的言论和出版自由。言论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或者书面以及著作表达自己各种思想和见解的自由,是最基本的表达权。
2.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博主,且自古以来与博主无利益关系。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武汉,也与该市无经贸往来。博主表述之事与本人无关,只是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顺便赚3个工分
3.本人在此留言均为网络上复制,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博主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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