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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耀眼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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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熄灭永不能再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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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文

这部电影拍得太小心翼翼了,这是我看完后的第一感受。

之前听到许多关于此片的批评,还以为此片的观点是如何的大胆,视角是如何的独特。看完之后,感觉并没有想象中的过瘾。

贯穿全片的视角是日本士兵,其实这样的叙事手法并没什么新奇的,许多电影都用过了。然后其他角色,如刘烨演的士兵,范伟演的秘书,高圆圆演的老师等人,均匀的瓜分了电影的其他部分,致使电影缺少了一种流畅的连贯性,2个小时左右的电影,变成了全部由片段性的情节组成。导演陆川应该是想通过受难者的群戏来全面展现出当年“大屠杀”的方方面面,所以从这些角色的定位,可以看出点导演的用意。但也正是因为这些群像角色在设定上仍然还是偏于脸谱化,导演未对其有更深层的展现,而经过爱国教育的我们,又太熟悉那段历史了,使得电影许多情节都在料想之中发生,因为角色的脸谱化

 

透明/文

 

这是一部奇怪的电影,用的是《记忆碎片》的倒叙方式,《落水狗》式的场景设置,《花样年华》式的暧昧基调,电影里没有出现一句“我爱你”,没有出现恋人间的“亲密”画面,可这却是一部爱情电影。

 

林嘉欣饰演的“阿佩”喜欢上了温文尔雅的上司“汤少”(郑伊健饰演),他们所在公司5人小组,貌似“新新人类”的珠珠,敏感爱哭的松仔,老资格的球叔,晚上下班后都要乘汤少的车回家,电影的一开始,就是5人在车上通过互相“摩擦”来迅速展现自己的性格特征。

 

当其他三人下车后,车里两个主角开始了“亲密”的内心戏,汤少想让阿佩另谋高就,推荐她去其他公司,而阿佩则认为汤少想摆脱自己,她觉得自己被伤害了,冷言拒绝了汤少并要求他干脆把自己辞退了,于是,两个人在香港深夜的街头“亲密”的冷战起来。最后阿

透明/文 

我想电影对于我的人生来说,应该是起到“毒品”作用的。每当我觉得人生了无生趣时,它总是给我充满希望活下去的勇气。于是,我不停的看电影,一刻也不能停止。 

前段时间我超迷杨德昌,反复膜拜他的电影台词,同时也重新审视了台湾电影,又看了《暗恋·桃花源》,那段时间突然觉得生命充实了,可是时间一长,再强效的兴奋剂也会失效。正当我逐渐落寞时,伍迪·艾伦这个怪老头子竟然出现了! 

 

其实之前也看过他的一部电影《时间窃贼》,挺有意思的电影,当时我比较迷科恩兄弟的黑色幽默,就一直把这片往他们的风格上靠,结果总是觉得《时间窃贼》不如《金钱帝国》来得畅快,还觉得老伍黑色幽默搞得不地道。现在我才知道我是错误,伍迪·艾伦之所以是伍迪·艾伦,就是因为他的风格,不是任何一种电影风格可以概括的,如果硬要说出个风格,那也只能是:伍迪·艾伦风格! 

 

先说我昨天晚上无意看了他的《奇招尽出》吧,我坦白,看这电影我不是冲老伍去的,我是冲两个主角去的。男主角是《美国派》的那个大男孩贾森·比格斯,女主角是古典小美女克里
我的美国总统之路(2008-11-20 17:00)

透明/文


昨天美国终于诞生了历史上第一个黑人总统奥巴马,希望不是唯一的一个。当人们都是在谈论美国如何民主终于有了黑人总统时,我就发现我这个人其实是很无聊的,我已经在想,这个黑人总统会不会被刺杀?

谁刺杀?3K党分子,因为反对黑人当总统,所以搞不好哪天就刺去了。当然,也不排除其他政党人士或某些恐怖组织,为了掩人耳目,冒充3K党分子去刺杀。就算杀不了,也起码搞出些恐怖事件出来。美剧《反恐24小时》已经全面预演了这一惊天事件。

其实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在美国是怎么当总统的?对,我想问的是,一个普通人是怎么走上竞选总统的道路的。为此我查了奥巴马老哥的资料,这斯是个黑白混血,平民家庭出生,年少时期随父母到处跑,后来考入大学,才逐渐进入了漫长的政治生涯。当然,一开始他老哥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成为美国总统。

奥巴马的总统之路,是美国人最喜欢的“美国梦”,从一介平民当上了总统,麻雀变成了凤凰,太符合“美国梦”的条件了。

于是我又特别无聊的想,如果我在美国,从一出生就头脑发热有当总统的伟大梦想的话,我该怎么做?

1岁到6岁,处于儿童阶段,估计也就吃吃没有三氯氰

透明/文


我在想我自己,我要什么?

电影,音乐,朋友,网络,写东西,聚会,美食,旅游,聊天,幻想?

这些都是我想要的吗?这些东西我都拥有或者曾经拥有过,可是我怎么还是不快乐。每天早上起来,就觉得心里空空的,晚上睡去,还是空空的,我就像一个空壳子行尸走肉着。

今天早上起来,突然想念上海,想念厦门,想念上海繁华的街头,想念厦门温暖的海边。

我在想我怎么会在北京呢?我来这里干什么呢?北京从来就不是我一直想来的地方,我在来北京之前,我在厦门过得好好的,那里亲切,那里温暖,在脑子里想得最多的,也就是去上海。

可是我竟然已经来北京两年了,这两年,我好象自己的生命都空白了,我不知道这两年我获得了什么。总之,我觉得我这两年总是不快乐,总是孤独着。

最近一直在看杨德昌的电影,我感悟了许多,却觉得更为空虚和失落了,因为电影永远是电影,它给了我许多问题和答案,但是它总是会结束的,可是我的生活却仍然在继续着,这才是最无奈的地方。

当然,生命也是可以选择结束的,只是,那需要很大的勇气。

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部电影了,这绝对是一部和所有漫画英雄电影完全与众不同的漫画英雄电影;这是一部让人觉得原来坚持正义是那么的艰难与绝望的电影;这也是一部充满了混乱,黑暗,死亡甚至末日气息的电影。总之,这绝对是目前为止蝙蝠侠系列电影中,看得我最压抑又最爽快的电影。

 

电影里的小丑,不同于老版的小丑,老版的小丑,在我的印象里,虽然也是邪恶,但是玩闹的性质比较重,在破坏方面,和新版相比,都算是温和派的了。当然,两版电影风格不同也是其中因素。新版的小丑,已经不局限于破坏艺术品,建筑物了,而是贪嗜于破坏人性。他所做的一切破坏,如抢银行,与黑帮合作,追杀蝙蝠侠,杀法官,杀警察,将钱山烧毁等等,是没有目的性,不为钱,不为权,也可以说,目的性是相当的直接和明确,就是为了破坏而破坏,为了混乱而混乱。难怪当蝙蝠侠追查他的来历时,平常杀人不眨眼的黑帮头子都不得不颤抖的说:他就是个怪物,他没有人性。其实,蝙蝠侠何尝也不是个怪物呢?

 

我认为,小丑是最了解人性的,他所做的那些破坏,是会让人内心充满恐慌和混乱的。他想做的就是,让大家真正的从心里产生绝望,充满恐惧,变得疯狂,

这部电影不但耗费了杜琪峰的四年,同时也耗费了痴迷于“银河映象”的影迷四年。终于,之前一直若隐若现万众期待的《文雀》,就这样带着惊喜和期盼一刀未剪宛如处女摆在了我的眼前。

 

电影的剧情,仍然是杜琪峰擅长的香港黑帮或边缘人物的故事,而且这回说的仍然是男人和道义。故事里的四个男人,是拿偷窃当游戏的小偷,别名叫“文雀”。本来大家都无忧无虑过得很快乐,谁知,一个神秘女子的出现,打乱了他们平静的生活,于是,四个男人被女子所吸引,然后一步步陷入了危险的江湖风波中。原来神秘女子是文雀老大的女人,必然的,一场斗智斗勇的文雀大战展开了,为的就是那红颜一笑。

 

任达华扮演了四人中的老大,稳重成熟中带着潇洒,是典型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林家栋扮演的人物类似二当家,年轻,热血,喜欢和任达华比偷技,经常要求任达华让他当一天的老大,当然结果一定是被拒绝了。他可能是四个男人中,最专注于偷窃的人物了,当林熙蕾扮演的神秘女子出现时,其他三位的注意力已经完全集中在这个美丽女子的身上神魂颠倒了,而林家栋却仍然不忘记要偷女子手腕上的名表。另外两位文雀,是我不太熟悉的演员,但是按照现实来

   在我所读过的武侠小说中,程灵素是让人最难忘怀的一个女子。作为金庸的早期作品,《飞狐外传》算不得第一流佳作,然而,只因此书中以传神之笔刻画了程灵素这样一个凡尘精灵,《飞狐外传》便成为许多人翻阅再三,而始终不能释怀之书。 
   
   10年前,我正年幼,却因为程灵素而流下了阅读生涯中的第一次泪水。那是全书的末章《恨无常》中程灵素绝世的一段: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现在,当我为写此文而将这段重温的时候,眼中犹有泪光隐现。 
   
   程灵素在金庸的小说中,也许是容貌最不出众的一个,但她那心灵的纯真与美好,那对爱情的执著与追求,却使之成为金庸笔下诸女中感人至深,刻镂人心的经典形象。 
   
   胡斐初见程灵素时,她还是个小女孩,且看金庸是如何描述的,“容貌却是平平,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
早上出门时,被炎热的天气差点就吓得打了退堂鼓,但是没办法,已经跟大家约好的,只能硬着头皮去了。匆匆忙忙花了10分钟走到车站,看见要乘的车来了,一摸口袋,好家伙,公车卡竟然忘记带了。大呼倒霉,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车开走,然后重新撤回家去拿卡,又花了10分钟走回家,心满意足的拿到了卡时,突然又想,我怎么这么单细胞?我可以直接拿钱买车票嘛。可是没办法啦,都已经回家拿到卡了,想这些也没用了。于是我又花了10分钟去车站。出师不利啊,还没出门呢,就浪费了半个多小时。
 
所以非常顺理成章的,我迟到啦,大家都在太阳暴晒的情况下在欢乐谷门口极度愤怒的眼巴巴等着我呢,我很不好意思的一一打了招呼。小四的姐姐妹妹立刻说久仰久仰,久仰透明大名。听得我当时心里暗爽,后来又想,不会她们对谁都这样说吧,那我如此受宠若惊就很滑稽了。
 
排了不一会儿的队,我们终于进欢乐谷啦!那心情,好象是小学组织郊游一样兴奋,大家在门口稍微研究了一下欢乐谷的整体地形,迅速拟出了游玩做战方案,朝过山车之一的“水晶神翼”奔去
贞德

贞德!贞德!贞德!

浴血的士兵们高喊着,欢呼着,胜利的旗帜在战场上飘扬着,每个士兵都在念着她的名字,他们都愿意追随勇敢的女神奋战到底,挥洒热血。

我也在喊着,从我的心里,我的嘴里,每个字都很认真的喊出,却又那么的小声,那么的胆怯,贞德,我亲爱的女神,我心爱的爱人。

从朝乌他谷森林出发的那天起,我就一直担心贞德的安全,但是圣洁的贞德却用威严的军令安抚着我不安的心灵,到乌他谷森林的深处,去找到圣石,它是上帝的圣物,有了它,就可以让敌人归顺,平息这场无意义的战争。

于是,我带上10位干练精壮的部下,朝庞大得无边无际的乌他谷森林出发了。

传说乌他谷森林里居住了女巫和精灵,但是这些都不足以令我们勇敢的战士胆怯,倒是那些以活物为食的吐西族人,让我们时刻提高着警惕。他们是一群蛮人,他们膜拜魔鬼,他们用鲜血洗澡,用人的头骨当碗,圣石就在他们手里,我们必须从这些魔鬼的子民手里抢回圣石。

整整20天了,我们筋疲力尽的在丛林里前进着,我们的衣服破了,蚊虫疯咬着我们,蛇和狼在我们身边出没着,做着随时扑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