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新法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也被解读为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不常看望老人将属违法。http://s14/mw690/4f5fafb4g7cd99f75d93d&690
一时间,激起社会的广泛言论,大家把注意的目光更多的集中在了监管困难这个层面上!我觉得这个想法是众多脑袋被驴踢了的神人的担忧和想法!
我们采访过很多的家长,老人家一致的意见是除非自己的子女太过分了,根本不会尽到赡养的义务,否则是不会付诸法律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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