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9-17 14:11)
最近,有朋友通过QQ或者手机短信甚至电话的方式询问我的博客为什么没有更新,是否还关注司法考试和考研,是否还会在我的博客上写一些个人的感悟,转一些经典的文章,我在此做个说明和回应,一是对自己而言,这是个事情,是自己的事情,需要自己去回应;二是表示我的感谢,感谢关心我的博友们还记得多马。
首先,我可能暂时没时间写和转关于司法考试和考研的豆腐块了,因为马上要研究生毕业了,找工作是头等大事,特别于我而言,我非常看重,我看重的事情不多,一个是事业,一个是爱情和婚姻;但是不写不代表不关注,直到现在我还是三个考我们学校研究生的同学的专业咨询师,不过这是收费的,是为一个教育机构打工,性质和这里发文不一样,就不赘述了。
我是个念旧的人,从2008年3月到现在,我的博客已经两岁了,她为我带来了很多,给予我很多,因此,我会把我的博客一直开下去的,现在
(2010-09-13 14:23)
我的博客今天2岁193天啦!
2008年03月05日,在新浪博客安家。
2008年03月05日,写下了第一篇博文:《艳照门”变色“法律门”》。
这些年来,新浪博客,陪伴着我一点一点谱写生活。
文 章 数 259篇
图 片 数 0张
访问人数 51647次
各位学员,大家好:根据最新的辅导班安排和调整,本期资料和冲刺资料在21、22日两天快递,48小时送达,本期资料内容都是前期的精华版,时间上完全够用,请到时注意查收。特此通知。
有问题可以联系QQ:964369191留言。
2010年8月16日
2010年司法考试命题老师以及分数分布
老大→民法主供题老师是北京大学的钱明星教授、武汉大学的温世扬教授配合。
老二→刑法张明楷命题、陈兴良定卷(案例上注意)
老三→民事诉讼法陈桂明老师是主供题人,潘剑锋老师配合,但他俩的分歧不大
老四→刑事诉讼法 的命题老师比较稳定。陈卫东、陈瑞华
法理学的拼题老师是舒国滢(有本小册子《法理学导论》)、高其才和葛洪义(卷一选择就10几分,卷四可就多了)
法制史的命题、拼题老师是中国人民大学的赵晓耕老师(10分)
宪法学的拼题老师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焦洪昌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刘茂林老师
商法是由刘凯湘和王卫国
经济法的命题和拼题老师和商法是一样的
国际公法的拼题老师是秦晓程老师,他是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的
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命题老师一般是
多马:第二阶段司考资料即将发布,部分同学已经快递,还未收到的请注意查收,或者联系我QQ:964369191。
法制日报北京5月30日讯 记者周斌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本报记者日前就广大考生关注的有关问题走访了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负责人。据了解,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坚持“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一步强化考试组织管理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确保2010年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考生报名参加2010年司法考试,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事项。
一、关于考试时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规定,今年司法考试时间提前到9月的第二个周末,即9月11日、12日。
二、关于网上报名
目前,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实现网络覆盖,且广大考生已基本熟悉和掌握司法考试网上报名的程序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报名管理,提高报名工作信息化水平,在司法部公告(第96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全文见六版)中明确规定,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不予补报。网上
民 法
【新旧大纲增删说明】
新增考点:
第八章“所有权”第三节“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新增考点“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章“着作权”第一节“知识产权概述”中,新增考点“知识产权的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知识产权保护的诉讼时效”、“知识产权诉讼特殊程序”、“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
第三十四章“侵权行为”改为“侵权责任概述”。
第三十四章“侵权责任概述”第四节“共同侵权行为”中,新增考点“教唆侵权行为和帮助侵权行为”、“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三十四章“侵权责任概述”第五节“侵权责任”中,新增考点“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责任的事由、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责任中连带责任的承担”。
新增第三十五章“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第三十五章“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第一节“特殊主体的侵权行为与责任”中,新增考点“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与责任”、“
用人
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新旧大纲增删说明】
2010年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变化表面上变化不大,事实上只是考点位置的具体调整,并没有实质性的增加的内容,只是增加了两个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
变更考点
将第三章第四节中的“文明”更改为“严明”。
【新增法规解读】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加强人民法院廉政制度建设,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统一纪律规范,过去出台的纪律条规均同时废止。条例》全面吸纳了最高人民法院过去颁布的纪律条规中的所有内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出台的所有纪律条规均同时废止。重点约束审判,增加对法院人员介绍贿赂处分条款。加强司法廉政,调整处分起点档次和最高档次。
《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确立了“忠诚、公正、清廉、文明”是检察官正确履行职责的八字箴言。准则把职业道德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操作
从四月中旬到五月中旬,从今年司考有重大改革的小道消息到《国家赔偿法》的修改突然袭击,2010年的大纲似乎蒙上了层层迷雾。终于,在5月28日的周末,40多万考生见到了大纲的庐山真面目。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大纲的一再推迟?难道2010年的司考去趋势会有本质的变化?在细细研读并与2009年司考大纲对比后才发现:年年岁岁大纲相似,岁岁年年考点不同。大纲的基本结构没有本质变化,说明2010年的司考的趋势依然求稳;新增考点也略有增加,只是考查方式变化而已。
相比2009年大纲,2010年大纲删除考点近24多处,变更考点34处,新增考点48处,调整幅度一般,主要集中在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等重点学科,大纲中只是少数的学科结构,考查内容和考查方式几乎没有变化。
首先,法规变化永远是主旋律!
司考的对象是“现行法律”,即目前生效的法律为对象。司考一定要反应中国最新的法律和实践的变化,因此,新法的出台和旧法的修改是必然考查点。当然,司考的“法规”还包括“司法解释”。中国的法治在进步中,因此,2009年8月份后到2010年大纲出来前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变化自然反映到2010年
多马: 今天上午司法部联席会议确定,今年司法考试时间提前至9月11、12日两天!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放心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