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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赶场子吃饭;

赶场子出差;

赶场子搬家;

赶场子赴喜宴;

赶场子谈恋爱。

 

我的人生,怎一个充实了得。

 

给亲们(2009-06-05 22:54)

前天晚上被小benny教育了,说我最近半年太安静,博客上剩下只言片语。

我笑笑的反驳:没有啊,人家都混开心网了呗~~

人家真的在开心网嘛。。。

 

晚上偷偷溜去很多老朋友家(我都有好好拜读哦~)。

鑫,你的普吉岛拍的不错,只是为什么我变成了点点点?

benny,咳咳咳,大肆宣扬和某女同事的暧昧照,要引人误会的哦;

吉,字里行间依旧能看到你小小挣扎小小纠结又带着幸福的森活,只是这月记月上瘾了哈;

轩,比我好不了多少,2月之后仍张照片就以为能打发我们啦?美得你了,虽然你是美了很多哈;

骨头,哦哟,这个恋爱谈的,今年压根没空露脸嘛;

菜菜,进到你家,就发现貌似比我更懒人出现了,哎,青岛我粉是想去啊;

nina,09年冒泡的美照看似很安逸啊;

春晓老爷,你5月到底是去了多少地方,见了多少美女老婆啊。。。你个没良心的,就不来看我和你的梅子老婆,作为大婆的我小小愤怒一下;

多,就别减了,已经毛瘦了(一一曾经问过我,“毛瘦”是啥意思,我解释到:毛瘦就是比毛还瘦了);

水煮鱼,你啥时候帮我也求个上上签来;

阿鱼,恭喜上封面哈

读新书(2009-06-05 12:32)

如果人与人之间就是搞定与被搞定的关系这么简单也就罢了,

偏偏还有个叫“暧昧”的中间地带,

算是一种安全的彼此陪伴,

给予了温暖的同时考验着彼此的耐心,

相互试探之间保留着自己全身而退的底线。

说句厚道的,我们俩这关系真是要多虚伪有多虚伪。

喝完这杯咖啡就离开(2009-05-25 11:33)

深夜的咖啡馆,
你看不见我的挣扎,
昏黄的灯光,
穿不透浓郁的夜色下隐藏的黑色心情
你坐在对面,
说从此再也不见。

 

加了很多糖,
咖啡仍然很苦,
就像,
我再怎么爱你
你看我的眼神也不会多一点眷恋,
我们的爱情
无论我多么想与你肩并着肩,
却终于变成我的单行线。

 

有什么好悲伤的呢,
在打烊之前,
喝完这杯咖啡我就离开,
这一次,我一个人,离开。

老爸(2009-03-31 18:22)
    即使爸爸从来没有说出口,即使我们两父女从来没有好好的谈过,我也知道我永远是爸爸心目中的小公主,是他的心肝宝贝。他不会介意我长得不漂亮。他不会容许任何男人欺负我。他甚至会为我舍弃生命。
  虽然他总是一脸严肃的样子,看到我,眼神就立马柔和起来。

    他高高的,腿长长的,走路非常快。小时候,我总是安静的跟在他后面,一步一步学他的样子。

    他会很多东西,家里地板油漆剥落了,墙壁不白了,灯坏了,发现虫子了,他都会第一时间冲出来。而我,总是乐呵呵的蹲在他旁边。

    他很少说话,总是很认真的听别人说。对着我却总是有说不完的话。

    他很少在家里,也经常出差,就连半夜也经常被同事叫去公司当救火队员。可是每次回来,都会看看我,用胡子扎扎我。

 

很久未见,不知好否(2009-02-22 01:46)

有阵子,

迷上写博客,因此认识很多朋友,大家聚在群里聊天,东南西北的乱扯,全国各地的收寄礼物和好吃的;

傍晚,

喜欢去溜达,一个人,戴着ipod,沿着家附近的街道慢慢地走,看看布艺,试试衣服,偶尔也会坐到CD店里,边喝红茶边听新碟,然后就会想起某人说的“你应该顺道兼职帮人遛狗”;

还经常,

坐在家中客厅的地板上,靠着书柜,就着小点,翻着漫画一个人傻笑;

然后,

每天中午的休息时间,和几个姐妹溜去starbuck,抱着大杯热摩卡或者小杯美式,不加糖和奶,聊天看杂志,看到他突然走过,就开始心神不宁;

周末时候,

一定赶场happy friday,找不同的特色店试特色菜,逛街,酒吧,半夜的电玩,然后港式餐厅夜宵;

偶尔也会,

突然打扮的很潮,不理会旁人的目光,在清晨,戴着硕大太阳眼镜,靠在落地玻璃窗边,晒着太阳喝咖啡;

突然想起,

就坐车去到另外一个城市,约上几个朋友吃饭逛街看看电影,短暂的时间,却挥霍的仿佛自己是个随时可以步行回家的当地人;

当然也曾,

搭清晨的航班,看着蒙蒙的日出去工作,然后也会晚班机回来,飞机降落前的

    做了几天的薪酬考核方案,最后做出四个方案供领导选择。然后不停地测算,对比又对比,修改又修改。

    最后,当终于结束时,我把笔一丢,在办公室冲几个片区总经理大喊:“你们若是不好好做业务赚钱,怎么对得起我这几天的纠结啊!”

    然后,就传来一个帅气的回答:“放心!到时候你就把我们当饿了三天的狼狗一样放出去吧!!”

    突然从住了6年多安静有序的高档住宅区,搬到喧闹繁华的市中心,有种很不习惯的感觉。其实我是个很少去想后悔话的人,决定了的事情,就只懂得往前冲。可是当我周末回到以前住过的地方,越是靠近,越是泛起阵阵伤感。自己也不晓得这是怎么了,只能把这种懦弱的情绪狠狠的压下去,然后装作视而不见好像很坚强。

    其实的其实,新家有很多让我喜欢的地方。比如出门就可以逛马路,有很多好吃的特色小店,傍晚还能去西湖边散个步。小区里家家户户窗台上,都种满花花草草。传达室的伯伯很热心,告诉我附近的超市怎么走,去哪里可以买到新鲜的蔬菜。这些的这些,经常会让我联想起自己就是那个“向左走向右走”的女孩,住在这样外表古老内心却充满文化的房子里,灵感涌动。

 

    你微笑
你把灯打开
所有爱恨顷刻间被点亮

 

    于是的于是,当我现在站在新家对面的马路上,心底便会浮起小小的幸福感。

读书随笔(2008-12-04 23:11)
    这两天喜欢听着李慧珍的天蓝看水仙已乘鲤鱼去。

    我喜欢这样慢悠悠翻书的感觉,很幸福。那过程就仿佛在跟作者面对面交流,眼神的交流,心灵的交流。翻过书页,仿佛能看到他写书时微皱的眉头和轻轻的叹息,这是网络小说远不能及的魔力。

 

       你坐在水仙丛中,

       一付天真烂漫的神气,

       如同你在照片旁的题辞:“天真烂漫”。

       照在脸上柔和的阳光

       如同盛开的水仙。像那些水仙花中的

       任何一株,这全然是

       你在水仙丛中仅有的四月。

       你新生的婴儿在你的手臂里

       像一只玩具熊,仅有几个星期

       进入他的天真。在你神圣的照片里:

 &

败给了初中数学(2008-11-28 18:10)

    数学一直是我学生时代引以为傲的科目,尤其是小学、初中时代,经常以满分取胜。今天,当我易如反掌的应付完关于地铁建造、全球经济动向、艾滋病病理等问题后,一系列的例如两个直径相差3倍球体、面积相差多少的问题把我轰轰烈烈的击倒了。。。

   

    原来人生就是这样被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