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电信诈骗案件高发的现实,北京朝阳警方编制了防范电信诈骗打油诗如下:
短信诈骗花样多,不予理睬准没错。
收到短信别慌张,查明真相防受骗。
先把短信来源辨,再和亲友多商谈。
一有疑问就咨询,多求警察来帮忙。
飞来大奖莫惊喜,让您掏钱洞无底。
天上不会掉馅饼,发财信息不可信。
绑架电话别轻信,多向警察来咨询。
短信通知卡被刷,不予理睬最有效。
网络购物要小心,反复要钱是圈套。
退税退费有猫腻,骗取存款时目的。
电话欠费不要慌,打个电话来咨询。
朋友借钱要警惕,电话核实最必要。
招工招聘莫轻信,汇款转账要不得。
原始股票不可信,债券基金银行买。
不贪钱财不侥幸,远离诈骗保平安。
个人信息要保密,陌生电话不轻信。
汇款转账多留意,小心坏人设陷阱。
防骗经验多收集,守好钱财最重要。
事隔近一个月后,在曾经发生李磊灭门案的大兴区黄村镇清澄名苑小区,几乎同样的悲剧在南区3号楼6门302室再度发生。昨天凌晨4点40分左右,
一名38岁男子持刀杀死妻子及10岁的儿子,并在卧室墙壁上写下血书“为了人民”后,拨打110电话自首,警方随即赶到现场将其控制。
在同一个小区,接连发生了两起骇人听闻的灭门惨案,绝非巧合所能形容,对于此类现象,我们应当作为社会黑点予以重点关注。虽然是发生于家庭内部的惨剧,但绝非个别现象,他们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这个社会的某些问题。
我们的社会究竟怎么了,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
发生于北京大兴的灭门惨案,在警方的努力下,终于成功告破,凶手为该家庭成员之一的80后男主人。
据嫌犯交代,从小父母就对他的管教非常严厉,结婚后妻子在家里又过于争强好胜,加上自身性格内向,长期的家庭积怨在他心中累积,最终在11月23日晚上爆发出来。
23日晚上10点他在外喝了酒后回到家中,除了妹妹在玩电脑,其他家人全已睡着。累积在心中杀人的念头极度强烈,于是他用事先准备的单刃刀先后将妻子、妹妹、父亲、母亲杀死,在将4名至亲杀死后,想到自己逃亡后2个孩子没人照顾,在客厅内坐了1个小时后,他再次举起了屠刀,闭着眼晴将2个熟睡中的孩子捅死。
“手心手背都是肉”,“清官难断家务事”,这是我们对家庭事务处理的一种日常评价。这些俗语虽然简单,但却真实地反映了作为社会单位的家庭的内在结构连接特性。最好处理的是家务事,但最难处理的也是家务事。无论是社会上,还是家庭中,我们需要更多的是尊重与理解。
李家惨案的发生,不仅仅是其一家的悲剧,更是社会的悲哀。家庭情感,至于沦落到如此地步吗?在这里,评论谁是
11月27日16时许,北京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一群众报警,称大兴区某小区一住户内有人死亡。
接报后,大兴公安分局迅速出警,经勘验查明,现场6人死亡,6名死者均是被人用利器杀害的。死者分别为王姓女主人、她的公公和婆婆、王某的两个孩子以及王某的小姑子,警方已认定为刑事案件。死者为祖孙三代,年龄最小者还不满两岁。
专案组民警连夜开展工作,根据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等多项措施,迅速锁定了李某之子李磊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查明该人已逃往海南省三亚市。11月28日18时许,在海南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专案组在某商务中心内将李磊抓获。经初步审查,李磊交待了于11月23日夜,持刀杀害其父母、妹妹、妻子和两个儿子后逃离北京的犯罪事实,李磊年龄最小的儿子还不满两岁。至此,“11·27”特大杀人案告破。
在这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竟然会发生如此震惊的内部血案。李磊在无行为能力状态下实施杀人行为基本可被排除,因为他所实施的一切都是有条不紊,很有章法。一般情况下,引发血案无论是深仇雪恨还是鸡毛蒜皮,都有作为导火索的可能。但本案中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即便李
我在10月14日曾经写过一篇博文,叫“从两起刑事案件看日常行为的度”,一案是男子街边小便被四名路人打成重伤,另一案是七名工地护卫打死小偷异地埋尸获刑。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主要谈到了我们日常行为中的一个“度”,其核心是做人为事需要理智,不可冲动莽撞,从而造成因小错而酿成大祸,以致悔恨终身。
很是不巧,我身边的朋友也碰到了这样的事情,就是驴友老土豆,因为制止他人随地小便而引发了命案。暂且不论谁是谁非,逝者一命归西不可更改,老土豆深陷囹圄已成事实,这带给我们大家的,应该是更深层次的思考。
对于这类很典型的案例,我还是很有兴趣的,很想能做一个关于相关案例的总结性报告,努力破解“冲动是魔鬼”但人还要经常冲动的怪圈。
这天,在上大河论坛的时候,无意中得知了一个关于论坛会员的案例。这名论坛朋友网名叫老土豆,确实是一名不错的中年人,非常有公德心。一天晚上,下夜班的他因为制止两名年轻人随地大小便,结果却引发了一场命案,具体案情,下面转载的新闻有详细介绍。从专业的角度,因为现在所得案件的详细信息太少,所以很难从案件本身作出什么评价,但有两点是肯定的,第一,事情的起因确实是因为制止随地小便而引发冲突所引起;第二,确实有人丧命,且制止人也已被批捕并羁押。所以说,这是一个法律与道德激烈碰撞的典型案例。
据大河报2009年11月09日报道:
为制止他人不文明的“方便”小事,不料最后却酿出了一桩大事——出了人命。昨日,因涉嫌故意伤害(致死)罪,犯罪嫌疑人杨海波被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0月1日早上7时许,有市民拨打报警电话称:在郑州市航海路与未来路交叉口附近“一分利”网吧门口,一名男子头朝下趴在门前的绿化带中,旁边还有一摊血。
警方经现场勘查和问询,确定死者名叫李真强,30岁,于9月30日晚与4名朋友吃过饭后即下落不明。经向死者的朋友调查,民警得知李真
(2009-11-07 13:06)
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我相信里面肯定隐藏着很深的东西,希望各位看客就此案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男孩生前无怪癖,家长不相信系自杀。
匡志均是匡纪绿的独子,是东泉中学七年级二班的学生,死时刚13岁零13天
11月5日中午12时许,54岁的农民工匡纪绿从江北赶回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村高石坎,为上住读的儿子送钱。家里正门、侧门紧闭,平时从来不开的后门却虚掩着。从后门进去,眼前一幕让他大惊失色:儿子身穿红色的花裙子,双手、双脚被绳子结结实实地捆着,脚上还吊着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挂在屋梁上,早已死亡。
家里一片狼藉,娃儿的衣服丢得到处都是。走进正屋,灯还开着,匡纪绿一眼便看见,儿子穿着大红色的裙子,裙子上还别着白花,全身被绳子扎扎实实地捆着,两脚之间,挂了一个大秤砣。双手被捆着挂在了屋梁上,双脚离地几厘米,旁边一个长椅被推翻
2009年6月,浙江南浔2名协警在宾馆趁女子醉酒不省人事之时实施强奸。10月19日,南浔法院“根据犯罪事实,考虑到两人属‘临时性的即意犯罪’,判决两被告各入狱3年。
2009年6月10日晚,南浔两名协警邱某与蔡某带领刚参加完高考的陈某与沈某一同出去吃饭。席间,4人都喝了很多酒,陈某不胜酒力,待晚饭结束后已醉得不省人事了。之后,蔡某驾驶自己的轿车带大家到一宾馆开房间。到房间后,两人趁陈某醉酒没有意识、无力反抗之机,先后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
从上大学到现在,搞了这么久的刑事,还是第一次听到这哪儿也不照哪儿的名词,“临时性的即意犯罪”。不论怎样从字面理解,我真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样的内涵。难道是想说两名被告的性冲动是一时兴起,所以说是临时性的吗?想想也是,判决认定的很有道理,毕竟,人,不可能一直保持着强烈的性冲动吧。这样理解的话,我可能就大概了解了判决认定的内容。两名被告和受害人吃饭的时候,还没有产生性冲动,但在宾馆看到醉酒的受害人已经没有任何意识和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产生了性冲动,而性冲动在发泄完之后,肯定就又消失了,这种性冲动的一时存在
核心提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确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新罪名。
从10月16日开始,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受贿的,司法机关将使用“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公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确定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等新罪名。
今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其中增加一条新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
今天上网浏览新闻,基于职业思维,有两起案件引起了我的注意:
案一是,男子街边小便被四名路人打成重伤。
10月13日晚11时左右,家住重庆沙坪区陈家桥的30岁男子严某,因为内急,在陈家桥小学围墙外边小便,不想被四名男子打成头骨错位,颅内出血,至今仍未脱离生命危险。
案二是,七名工地护卫打死小偷异地埋尸获刑。
2月14日凌晨,一个小偷到成都一在建工地偷盗建筑材料,被几名护卫发现。护卫没有报警,而是拿起警棍、钢管,自行教训小偷。小偷死亡后,他们又开车将其尸体运到异地掩埋。10月13日,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中四人3年6个月到3年不等的刑罚。
看完这两则新闻,着实让我感慨了一番,尤其感到可怕的是,网上竟有许多人对这种行为持赞许态度。我就在想,如果哪一天我也做了不雅行为被人看不惯或者说犯了一些小错误,是不是也会成为被殴致伤致死的理由呢?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真不知我们的社会会乱到什么程度。幸好,大多数人是理智的,幸好,我们有比较完善的法律。
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