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买书,除非有些低得离谱的标注影印版之类的,大多都号称是正版,其实有些高仿也被店家理所当然地算在正版内了。
一个朋友的公司曾经给人做高仿书,终稿用硫酸纸打印出来蒙在正版上校对,且不说之前要三校四校确保没什么错别字,就连行距及页眉页脚的位置不对也得标出来,毫不含混。
【我说:那要是原版上面有错别字呢?盗版给改出来不?
她回答:一切与原版保持一致。
我心道:那就是不改的意思了?要是盗版给改正了,那么正版会不会被人当做盗版看?】
——如此说来盗版也是技术活,甚至得是毫无自我的纯技术,且一般的书是没有这样的待遇的,除非是超级畅销书或者是教辅教材之类的才有被盗版的价值。
我好奇它的利润,在免除排版创意合约签订及作者版税之外,再加上常规盈利,应该不会是个小数字。
但不管是正版还是高仿,一到店里都打着绝对正版的旗号,连“版权所有,翻印必究”的字都印得格外的理直气壮。还往往会见类似街边皮鞋店的“假一赔十”,“打击盗版,违法必究”之类有“贼喊捉贼”嫌疑的口号。口号之间的竞争激烈令人想到周星星在《唐伯虎点秋香》里面欲到华府卖身为奴一节里与一
(2011-07-22 08:15)
故园莱
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
唐•王绩
旅泊多年岁,老去不知回。忽逢门前客,道发故乡来。
敛眉俱握手,破涕共衔杯。殷勤访朋旧,屈曲问童孩。
衰宗多弟侄,若个赏池台。旧园今在否,新树也应栽。
柳行疏密布,茅斋宽窄裁。经移何处竹,别种几株梅。
渠当无绝水,石计总生苔。院果谁先熟,林花那后开。
羁心只欲问,为报不须猜。行当驱下泽,去剪故园莱。
是随手翻开的一页——很久以前买的唐诗选了,1990年人民文学出版社版本,封面沿袭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简约素雅,淡褐色的底色上疏疏
亲爱的我:
我给那么多人写过那么多信,却从来没有想着给你写过一封——直到今天。
亲爱的,转眼之间你已经24岁了,还记得小时候你每每在过年的时候都会守在电视机旁看着一个又一个不属于自己的生肖,焦灼地等待属于自己那一年出现,年复一年,终于到了12岁,那时候的你上初中,过了好久被某个小集体排挤,容纳,再排挤的过程,对于那段日后被别人形容为“可怜巴巴”的生活,你一遍又一遍地说服自己,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快乐,哪怕只有一个人,我也要过的开心,坚强。
是的,坚强。在过去了这么多年之后,再提起来,发现它仍旧是那么简单而难熬的一个词语。小时候的坚强很简单,受欺负的时候要么就忍耐,忍不住的时候就爆发和反抗,但是随着时间的迁移,一切都在变,生活不仅仅是这简单的几个词语构成,还有很多难以言状的苦痛。
10岁以前的日子单纯之极,认为到处是好人,邻里和睦,亲人温厚,扮演坏人角色的往往是严苛的老师,不讲理的同学,最痛苦的事情是父母吵架打架,要好的朋友之间忽然闹了别扭,没时间出去玩,考得不好担心挨打,甚至因为不听母亲的话非要拿家里的新伞上
当我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渐衰老,我的记忆在向我招手。他们带我穿过高山、度过海洋。我会保持这些记忆,反复赏玩,在自己的想象中又一次看着它们迎接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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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18 15:32)
我眼望着北方, 弹琴把老歌唱;
没有人看见我, 我心里多悲伤;
我坐在老地方, 我抬头看天上;
找不到北斗星, 我只看见月亮;
我走过了村庄, 我独自在路上;
我走过了山岗, 我说不出凄凉;
我走过了城市, 我迷失了方向;
我走过了生活, 我没听见歌唱;
听了一首歌,觉得蛮喜欢。
中午和程程一起去吃饭,吃晚饭看看逛了N遍的旧书摊,然后回去,面对电脑。
一天一天就这样过去。
今天唯一的例外是粘了几本编号松散的书,并把它归回原位。
把两本黄永玉的书上附的脱落的藏书票给粘牢固。
想起来他说的一句话,一个战士,如果没有战死沙场,就要回到故乡。
其中一本书的名字是一路唱回故乡。
然后居然找到了一本卡尔维诺的书,我们的祖先。决定看看。
看了一个帖子,觉得心有戚戚焉。
我可能一直相信未来是美好的,但是又总是无端地忧惧它究竟在何方。
吃饭时候跟小程说,不知道你有没有这种感觉,相信世界上有清廉的官员,但是他总不在我
我喜欢她的画很久了,但却刚刚知道她的名字。
会画画的人很多,但是一不小心就会流入匠气,但她不是。她笔下的小女孩长得像精灵,小男孩有着自己的苦恼世界,猫和兔子彬彬有礼,或者若有所思,或者满怀忧愁,或者自在的品尝咖啡,她赋予她笔下的一切生灵以生命,好像她不是他们的创造者,只是个摄影家,举起镜头,将他们的某个动作某个眼神定格在某一个瞬间,在画面之外,他们还有自己的生活。
最近购书兴致大发,买了徒然草、今朝风日好、旧时月色、小麦的穗等等数种,网上购书时候好像花的钱不是自己的一样,等到书送到手里付完帐,看看荷包,无奈空了。
周五跟同事去吃饭,发现蛰伏消匿很久的书摊又摆了出来。遂大喜。
淘了两本书,一本是楚楚的散文集给梦一把梯子,一本89年繁体版人民文学出版社的格林童话全集——买来正好熟悉繁体字。
楚楚的书是高中时候很迷恋的,梁亚、魏也很喜欢。
记得在我和小宁子租的小屋里,拿着借来的书,梁亚在蜡烛下奋笔疾书地抄写,边上挂着洗过的衣服,滴答滴答的水声落在盆子里面。
记得我在抄写累自己搞不定的时候,央求班里写字好的同学帮我抄写。
我的本子还在,不全。
梁亚几乎把全本都抄完了,高三毕业我拿着她的本子在家里抄写,跟弟弟和妹妹比赛写作业——把它当做可以享受的作业。
记得她的寒鹭色衣衫虚虚的披着,记得她那一片从欧阳修残卷中走失的风声。
记得弄花香满衣,满溪流水香。
记得千峰顶上一间屋,老僧半间云半间。
看到一个故事。
有一个女孩子,名字叫做非姻,她的容貌大略是纤细型的,巴掌大的脸,明亮的眼睛便占去一半,盈盈一握的腰肢和柔美的手。
她是一个大户人家的女儿,从来也没有见过世面,没有出过家门。她的世界便是家里的宅子花园。
有一天,就像是墙头马上的情节,她认识了一个相当年少的男人,这个男人的名字我不太记得,暂时叫他慕容罢。慕容年少轻狂,便决定带这个柔弱的女子去见见世面。
这两个人就这样的私奔了,那时的非姻,甚至不知道,私奔是多么大的罪过。
她在湖心的小亭里为他弹琴,他倒酒喂给她喝,这样从早到晚,湖中的莲叶映得她面如姣花,他丰神俊朗。
非姻的父母丢了女儿,便去告官,轻狂的少年很快便明白了事态的严重,于是他从背后亲吻着半醉半醒的非姻,娇艳的情人喘息着半推半拒,他用干躁稳定的手指解下一根琴弦,将她勒死,弃尸于湖中。
少年依旧是那个少年,露水打湿了春衫,他便换过杏黄的新衣,和着画舫中歌妓的琴声,吟唱着早已不太记得清相貌的非姻。
说不出什么滋味。
或许也不需要说出
下午左右无事,便懒散起来。
好久没有享受过如此惬意闲暇的时光——放着音乐,翻着杂书,倚在枕边,床上阳光铺洒。
看书的时候遇见好的句子,给范范发过去,同乐之。
书中却恰好有一句:
与志趣相投的友人从容闲谈,不论所谈为饶有趣味之事,还是琐屑无聊之事,都能以性
那个月亮真好看。
回家的晚上风寒,一抬头,看见那个月亮,温情敦厚,静静的挂在东边。
我走着,它的前景也在变。
一棵枯叶落尽脉络分明的树,加上背景里面不变的它,勾勒的是摄影家镜头里面的寂寥。
平平的楼顶,加上它,是现代文明的简洁利落。
霓虹灯比它亮,比它多彩,但永远没有它那种温润的静美。
那个大月亮就沉静的,无言的在天边。
不知道有几个人在看它。
不知道有几个人为了它感动。
不知道有几个人因为它,想起千里之外的那个人,那个地方。
倘若我拿了相机,我会把镜头拉近,把它记下来。
我没有,我把它放在心里吧。
可能会忘记。
可能会在一个人的时候,静静地想起。
就像想起纯白。
亲爱的纯白姑娘,好久没有你的消息。
可是我偶尔的翻电脑,看到你写的文字,像一把把的小勾子,勾我想起我的那些日子。
你笔下的绿树白花和那些姑娘,我都一如既往的想念和怀恋。
植物它们千篇一律的按季节的轨迹开花落叶,可是姑娘们啊,你们不会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