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很容易吧`````
很久以前,当我还是一个青春期少女的时候,很相信这句话。甚至会把它当成个性张显的签名。事实证明是我太单纯了,单纯到含有50%蠢的成分。
喜欢一个人,谈何容易?!
懵懂时代,第一次接触到“喜欢”,当然不是指异性。可是就是同性的喜欢居然都会叫人累的要死要活的````GOD!!!任家萱,为了喜欢任家萱,我累到要死。
首先是初识,我被《Remember》迷的够呛。紧接着,便开始了无止境的追寻。
追寻她的身影,追寻她的声音,追寻一切和她有关的东西。
刚开始的状态是疯狂的,由于年龄的关系,我还是一个受家庭制约比较严重的小孩。想肆无忌惮的喜欢一个明星,是很不容易的一件事。所以,我要计谋。
花重金从上海买了《美丽新世界》,任家萱的第三张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