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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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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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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分类: 真实

无题

 

 

我从新宫站下来透透气

看到站台中间有一排红色的座椅

座位上的人们,都在打电话

左边的男人说:“还堵在西直门,你们先吃吧。”

右边的女人说:“已经到西单了,我也很想你。”

我对小王说:“刚才晕死在地铁里了,现在已经到天宫院了。”

这时,我感觉我们正肩并肩地坐在一辆行驶的列车上

如果不是每隔几分钟,就有一趟列车从左边或右边呼啸而过

我真的相信,我们正坐在一辆行驶的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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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6 17:01)
标签:

杂谈

分类: 拍照







我在森林里遇到一只树牛子,

还有一根黑色的羽毛

 

树牛子有长长的黑白相间的犄角

 

而我,是穿着黑白条纹袜子的小女孩,

生活在一个童话的世界里

 

那根黑色的羽毛真美

我把它带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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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1 21:19)
分类: 拍照







我无比怀念这个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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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8 18:52)
分类: 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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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22:25)
分类: 虚幻

    我喜欢色彩丰富、鲜艳的食物,咖喱饭在这一点上很对我的胃口。做咖喱饭很省事,各种食材准备好了放到锅里煮,快熟的时候放上适量的咖喱块儿就好。吃咖喱饭也很省事,在盘子里盛米饭,浇上咖喱即可。

    当然,咖喱饭的做法也会随着地域或人的不同有一些差别,但我所能吃到的除了外面快餐店里卖的,就是自家男人做的。无论吃到哪一种,都会给我一种速食的感觉。这种不用费太多心思和功夫就端上餐桌的食物,我始终对它提不起兴趣。不过要说恨它,确实有以偏概全之嫌,因为日本电视剧《将太的寿司》里就有一细节,寿司店的二师兄说他最喜欢吃咕嘟咕嘟煮了一天的咖喱了,因为炖的越久,香料的味道更易融入菜肉里面,就会更好吃些。

    有时候我想,如果吃上煮了一天的咖喱,就能喜欢上它吗?想想也未必。因为每当吃上咖喱饭,就会体会到一种孤独的味道。那味道从我把它从冰箱里取出来就伴着阵阵寒气传到我的身体上,随后顺着我的胃壁慢慢往下爬,直到我在明亮的卫生间里把它排泄干净,那孤独的味道还是驱散不了。如果谁想惩罚我,让我独自吃一份这样的咖喱饭就好。

    这个不断惩罚我的人当然非他莫属了,为了让我一个人在家的时候不至于饿死,临走前会煮上一大锅的咖喱。后来,这个男人竟然一口气买了三个规格一样的餐盒,把米饭和咖喱仔细装好,盖子上还贴上标签,写上诸如“我是你的午餐”、“好胃口,喵~~~”、“快来吃我吧!”的留言。饿的时候,我只需把它拿出来微波加热就好了。有好几次,我都想大声疾呼:“我恨咖喱饭,但是我爱你!”

    闺密W说:“有些秘密,是要烂在肚子里的。”所以我一直都没有把这个秘密告诉他,而是一次次地把那些被赋予了灵魂的咖喱饭吞咽到身体里。吞咽的过程中,我想到了每年的5月14日是黄色与玫瑰情人节,在这一天穿上黄色衣服,吃黄色咖喱饭是告诉大家你还在单身的意思。这似乎有点糟糕,幸好我又想到那个感人的黄手帕的故事,出狱的男子看到家门口的大树上挂满了黄色的手帕……

    不过也有对咖喱饭爱到痴迷的人,英国女子安吉拉·里德就曾做了一件很疯狂的事,花1200英镑点了一份咖喱饭外卖。那份天价外卖从英国送到法国,历时17小时,由餐厅老板亲自驾车运送。据说咖喱饭在烹饪后1-2天食用味道更佳,它果然没让安吉拉失望。

    不久前看到一条关于咖喱饭的消息,说世界上最重的一锅咖喱饭已重达13吨!紧接着,我做了一个恶梦:冰箱里装满了咖喱饭,看到它们,我离家出走了,但咖喱饭并没有减少,超过2天的会被清理掉,然后还会有新的咖喱饭填补进来。每一盒咖喱饭上都写着日期,它们永远在那里等着我……四年后,出现了更大更强功能的冰箱,等着我的咖喱饭已经做到了2020年12月31日,上面的留言是“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回来”。

    梦至此,我强迫自己必须醒来,是时候该坦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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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20:54)
分类: 拍照

  









 

我在梦游

 

我是木偶

 

我不快乐

 

或者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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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4 21:51)
分类: 真实

    见到小孩儿,是在一个下着淅沥小雨的夏天。男友拿着一幅尺寸可观的油画兀然地出现在小孩儿家附近的公交站上,这多少有点让小孩儿有些不知所措。说来也巧,那天其实是去高中同学颜兄家做客的,颜兄刚买了房子,我和男友思量再三,决定送幅画以示庆贺。左等右等不见颜兄的踪影,迎面却走来一个既陌生又熟悉的身影,男友定睛一看,果然是小孩儿。

    “小孩儿”这个绰号跟了汪兄有些年头了,以至于当我们看到他和女友双双站在自己面前时,还是改不了口。汪兄是个神童,15岁就跨进了大学校门,成了男友的同班同学。毕竟年龄差距在那摆着,一帮是已经发育成熟的小男人,一个却是刚刚进入青春期的少年,所以“小孩儿”这个绰号是免不了的。转眼12年过去了,再次见到小孩儿,第一印象就是小孩儿老了,至少老到了同我们一样的程度。

    小孩儿是一个行踪不定的人,很多年来,谁也联系不上他。2002年毕业后,去清华读了双学士,不过好像是半途而废了,因为贪玩或其他原因。男友说,每年的同学聚会,总是因为小孩儿的缺席有些遗憾。遥想2002年世界杯,正值男友他们毕业那一年。一帮大四的学生通宵看球,狂饮啤酒,在喝到酣醉如泥的时候,一定也会趁势发表一下离别的惆怅吧?当然这仅仅是我后来的猜测而已,因为2006年世界杯到来的时候,男友一个人在家看球,就说出了想念小孩儿的话来。谁料这话刚过几天,电话听筒那边就传来了小孩儿真切的声音。

    小孩儿应邀来我家看球,那天男友和小孩儿都很开心,除了看球,他们还用家里仅有的两台电脑玩了CS,作为大学时期传统的娱乐项目,两个人玩起来兴致很高,在轮番击毙对方无数次后才终于作罢。当然,作为一个伍迪·艾伦迷,我也有幸见识了一下小孩儿的扫雷技术,这让我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对自己的智商失望至极。

    毕业四年之后,小孩儿第一次浮出水面,但小孩儿过得并不算好。工作不稳定,跟人合租房子。其实那时候大家都一样,飞黄腾达的能有几个?大家都是互相帮衬着,希望能在北京站稳脚跟。短暂的相见之后,小孩儿又消失不见了,手机也换了号码,又是谁也联系不上了。后来的同学聚会,又提到小孩儿。“他还欠谁谁谁钱呢”,某人说道。另一个人跟着调侃:“等到还的时候,让他后面加个零哈”每每谈到小孩儿的聚会,都会让男友在半夜回家后仍没有睡意,大有让我陪他一起失眠的架势。所以关于小孩儿的那些话,都是在极度保鲜的状态传到我的耳朵里的。在我睡意朦胧的意识里,对小孩儿真是又爱又恨的。既从男友的感慨中读出了对他的想念,也为第二天早上镜子里自己的黑眼圈而耿耿于怀。

    男友后来一直坚持一种说法,小孩儿要么从此一蹶不振,要么做出一件让所有人都刮目相看的事情。作为同窗四年的大学同学,谁不了解谁呢?换作外人,也许会问,怎么他就称得上是一蹶不振呢,大家不都是在一个水平线上混吗?就在男友对小孩儿的思念与日俱增的时候,迎来了2010年的世界杯。如果说今年的世界杯注定让男友伤感未免结论下得有点早,因为世界杯进入尾声时,小孩儿把电话打了过来。男友听出是小孩儿的声音之后很是兴奋,紧接着对电话那边发出暧昧的抱怨:“咱可赶上四年一届的世界杯了,你小子终于想我了。”果然被男友猜中,小孩儿已经不可同日而语,自己注册了公司,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身,而且那可是高尖端产品,并且公司前景可观。

    回到那个下雨的夏天,我们四人站在朱辛庄的公交站旁,两个男人开始询问彼此的生活,一向笨嘴笨舌的男友可能是为了增加谈话的趣味性,还把当初同学聚会时还钱加零的段子说给小孩儿听,此话一出,果然小孩儿连同他女友都涨红了脸笑了起来。我记得他女友一笑会露出一颗小虎牙,很乖巧的样子。

    后来颜兄把我和男友接走了,那次见面没几天,小孩儿举行了一次小型同学聚会,不过规模再小,当然少不了我男友。就在他们啃着羊蝎子大口喝酒的时候,我和小孩儿的女友却都被扔在家里。一个人孤独地在网上浏览,看到她也在网上,那时已经晚上8点钟,便问对方是否吃了晚饭?她说刚刚泡了方便面。我说我也刚从楼下买了面包回来。紧接着就是两个大哭的旺旺表情。小万,也就是小孩儿的女友对我说:“早上一醒来,他就十分开心,说是要去见老情人。”还没等我回复,她继续说道:“你知道这老情人是谁吗?就是你家宋啊!”我一边表示感叹,一边在心里暗想,可不是嘛,其实他们的“奸情”我早就知道了,哪能逃得过我的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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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

分类: 虚幻

1

村里前几天开了批判大会,事先喊了广播,让村民们到大队去。俺舅是大队书记,村里糟蹋成这个样子和他有直接关系。估计批判大会就像斗鸡一样,当时俺正在院子里啃一块儿西瓜,对那件事没加理会。两天后,房前的胖表嫂袒胸露乳地去茅房倒尿桶,让大伙儿给瞧见了还左顾右盼地点头哈腰,我知道事态的严重了。我看见她两个沉甸甸的乳房颤颤巍巍的,左右摇摆不听使唤,让人第一印象里感觉她是个母的,而不是个女人。

 

村里的妇女们传俺娘搞了一个大军官,这消息是保姆从茅房里带出来的,俺也成了大军官的女儿,其实俺知道俺爹是臭狗屁。据说臭狗屁年轻的时候只要在村子里走一趟,能迷倒一批黄花大闺女,妇女们只能望而兴叹。村里的女人很风骚,至今没有改变。早上去茅房,依旧能听到她们叽叽喳喳地议论个不停。那天她们居然在议论我,说我和一个当兵的搞上了。我在茅房外面听到了村里女人对我的议论,原本可以扔掉垃圾后就转身回家,但我很想进去看看那些正在议论我的女人,所以就进去撒了泡尿。我一进去,里面马上就安静了,没有一张自己认识的脸。

 

俺娘曾经讲过她年轻时搞对象的事。有一次俺娘进城,在公共厕所遇到两个老太太,她们夸俺娘长得水灵,非要把自己的儿子介绍给她。两个老太太在一边争着,母亲在对面傻傻地看着,不知该对谁说点什么,局势相当紧张。等她们三人各自擦净了屁股,从里面出来的时候,诞生了“老葛”这个男人。老葛和两个老太太非亲非故,是她们的老街坊邻居二婶的小儿子。后来他们约在水上公园见了一面。两个人都是骑着自行车去的,就是最早的带横梁的二八车。女人骑上它个性会表现得很鲜明,有点姿色的会更加楚楚动人,娘儿们骑上去就更像是个娘儿们。俺娘当时穿着绿色的军上衣,里面是黄色的小格子衬衣,扎着两个小辫。她说没看上老葛这个人多半是因为他那天没穿军装,显得有点窝囊。

 

俺娘是个蠢女人,她最终看上了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也就是我现在的爹,从此她的所有理想依次破灭。俺爹的军装在他们结婚后没穿几年就脱掉了,转业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工人。俺爹对待家人脾气出奇的暴躁,据说他在单位确是一个温顺的家伙。记得小时候,他带我在村子周围打鸟,我不小心踩了“地雷”,吓得迟迟不敢告诉他,后来还是别人告诉了俺爹,他走到我跟前狠狠地帮我收拾。俺爹嘴馋,爱吃饺子,有一次他在外屋择韭菜,刚学会走路的弟弟踩到他择好的韭菜,他就用手里的韭菜抽弟弟,弟弟顿时号啕大哭。其实俺爹是不做家务的,那时候我们还小,俺娘一边照看我们一边忙活,实在忙不过来了他才搭把手。但俺爹很爱扫大街,可能也是继承了解放军优良的革命传统,早上起来拿着扫把会把整个胡同扫得一干二净。那时候街坊邻居的娘们儿们可喜欢他了,直到现在见了他还愿意从他那老脸上寻找过去年轻的痕迹。

 

旧社会一个男人能娶上好几房老婆,后来解放了开始提倡一夫一妻,后来改革开放了又开始包二奶,这样算起来男人放荡的时间不短了。村里的女人这么想的时候越来越觉得该为自己争取点自由了,但是男人乱来日子还能过,女人一乱来日子就真的不好过了,后来整个村子都乱成了一锅粥,每家每户的孩子们连他们的亲爹是谁都说不准了,根据生物学家的理论,再这么繁衍下去就离灭亡不远了。村长先是慌了,然后是一些还想传宗接代的男人,他们经过讨论后决定在全村开批判大会,本着既往不咎的原则,劝说村里的妇女发扬中华民族美德,坚守妇道,确保每家每户一个娃一个爹。第一次的批判大会由于说得太笼统成效不明显,后来男人们合计着要杀一儆百,村里的几个主事的男人率先站出来要拿自己的老婆开刀,一定要让她们把问题交待清楚。

 

茅房成了妇女的根据地,除了在那里集会,一些战略方针,对策也是在那里商讨出来的。胖表嫂那次坦胸露乳的上街就是对批判大会的抗议示威,她们说将来还会又更多的“胖表嫂”站出来。胖表嫂这么一折腾让胖表哥很没面子,这说明他既没有调教好自己的媳妇,也管不了自己的媳妇了。男人们开始在背地里央求自己的媳妇不要站出来,与此同时,他们又争先恐后地要在批判大会上批判她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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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8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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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

分类: 真实

    我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即使现在能够让我选择,也是无从选择。但自从我记事开始,我就知道,自己是厌恶天津这座城市的。这种天生的厌恶感随着年龄的增长也在不断地增长,我也在不断地告诉自己,一定要到外面去。以前必须要说起天津的时候,我只是说她是我的出生地,仅此而已。有的时候,甚至想把这唯一的标签也去除掉。很多人当时很不理解,觉得一个人怎么可以这样诋毁自己的故乡呢。那时大家都是远离故乡,我总能感觉到他们的思乡之情,可是我那思乡的泪呀,为什么就是不肯流呢。

 

    一直以来,在一个地方呆久了,就会厌倦。或者,不是因为厌倦,而是打心里就一直想逃离那种原本就不属于我的生活。小时候父母吵架,我总希望妈妈能带我离家出走,再远再苦也不怕。为那一次次未果的离家出走,我曾在心里策划了无数遍。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也是不好好读书,一个人跑到南方到处玩。在北京的中学同学就对我说,人都是有根的,一个女孩子总在外面到处跑不好。后来我们鬼使神差地在一起了,北京成了我们的第二故乡。

 

    时至今日,我已经在北京生活了八年。我对北京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也是我对天津从熟悉到陌生的过程。很遗憾,我始终无法游刃有余地游走在两个城市之间。对待朋友亦是如此,不是疏远了身边的这一个,就是疏远了远方的那一个。甚至在使用语言上也不例外,对日语疯狂的时候,在必须说英语的场合里满脑子却是日语的文法与结构,这种状况真的很糟糕。由于我对天津的记忆大部分停留在十九岁去异地求学以前,这导致后来我对它的陌生简直难以形容。有一次和高中同学在中心公园附近见面,竟然不知道附近哪里会有一个安静的茶楼或咖啡馆,以至于我们就坐在川流不息的和平路的长椅上。这一坐就是三个小时,因为我们有太多的旧没来得及续了。那时开始,我意识到这座城市正在被自己慢慢地遗忘。很多年没有仔细看她,突然发现,一切都变得陌生起来。我当即下定决心,一定要重新认识她,要走街串巷地把自己喜欢的地方都挖掘出来。

 

    用妻妾关系或许可以很好地解释自己的这一转变:出生地就好比是我的结发妻子,当然还是属于包办的那种,所以在找到小妾之前,我不会正眼瞧她的。眼里见的、心里想的,全是她的不好。而当我终于找到了情投意合的小妾,回头再看正房,就全是她的好了。

 

    所谓后恋爱时代,说的是我和自己的出生地之间的故事。如今,我终于从这个被包办的婚姻中尝到了甜头,她不再让我厌恶,而且相处得很好,保持着一种让彼此都舒服的距离。下次回去,准备带两根老火腿和玫瑰肠,外加一包耳朵眼炸糕回来。在北京的小窝里,吃着故乡的特产,那味道一定美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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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27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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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大圣

分类: 真实

    前段时间,买了个四阶魔方折磨自己。三阶魔方的经验告诉我,一旦拼出四个面,整个魔方就拼好了。而我已经瞎猫碰死耗子地拼出了其中两面,这么一来,就成功了一半。我把这个天真的想法告诉身边的男人,他笑着说我是个乐天派。

    其实,我是个悲观主义者,而且正在怀疑自己的大脑是不是过于愚钝了。这种情况一定很糟糕,情况若稍微好点,或许,仅仅是我的表达能力出了问题。怀疑的根据是,我不但不能对自己做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评价来,对喜欢的男人亦不能。

    我缺少洞察自己的能力,至少不像其他女人那样,能把一个人品评得头头是道。我尤其羡慕那些知道自己所爱的女人,我的意思是,她们有一套完整的品评男人的体系,在她们睿智的情感词典里,一个男人前面似乎可以加上成百上千个形容词。我喜欢这般聪慧的女子,她们可以用最短的时间意识到自己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并把世界上所有的男人贴上标签,以供她们筛选。

    而我,似乎永远词穷,后知后觉。在不得不介绍自己的场合,似乎永远不知道如何开场。“我是谁”这个问题,竟让我一时语塞,这曾使我在某种场合显得很尴尬,尤其是当其他人都能侃侃而谈地介绍自己的时候。由于这是一个困扰我多年的问题,我曾花掉无数个昼夜努力思考,得出的结论竟是:“我其实一无是处。”这句话后来成为伴随我多年的网络签名档,直到今天,我仍然在用它。这空白不是说它一直处于一种原始的状态,而是在确确实实经历了所有之后什么都没有留下的空白。

    尼采曾有诗云:“人生乃是一面镜子。在镜子里认识自己,我要称之为头等大事,哪怕随后就离开人世。”之所以留意到它,是因为前些天和闺密聊天,碰巧她也在苦于寻找真相。她曾在自己的博客里写道:“世界各处都有沉默不语的思考者。某一天,某一人,发出声音,还历史一小块真相,像一枚拼图,嵌入班驳的广阔无边。我坐守这广阔无边中候着拼图的复原。死以前,也难看到完整的图面。”除了深表同感以外,我总觉得,我们几乎总在相同的时间段被同样的问题困惑着。不过,究竟是先要发现历史的真相才能认识自己,还是先认识了自己才能发现历史的真相呢?

    “我是谁?”这个问题似乎真的很难,至少,和古人比,我们落后了。如果古人真的能够三十而立,四十不惑的话。前段时间回天津,和一个同龄的男士一起吃饭,他说他就没有做到三十而立。庆幸的是,我们都开始反省自己了,虽然反省得一点成果都没有。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多少和我们一样的人,他们蜷缩在各自的角落里,夜不能寐地思考着这个最原始、最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和他们不一样的是,我已经在反省的过程中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失语症患者。职场面试时,面对古板的人事经理,他们总会让你列举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或许他们并不想知道你有什么样的优点和缺点,只是想听一下,你是如何形容自己的,说白了,他们想在你形容自己的过程中,推算你的IQ、EQ,诸如此类等等等等。想到这里,我似乎得到一丝解脱,至少在下一次的面试时,我可以建议他换一道题,比如哥德巴赫猜想或者爱因斯坦的某个定律什么的。

    说到底,我是一个吹毛求疵的女人,我想找回自己缺失的各种能力,为了将来更幸福更美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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