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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引起全国轰动的山东“蝶贝蕾”特大传销案,日前在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庭,该传销组织的头目之一李正臣涉嫌非法经营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蝶贝蕾”特大传销案,涉及全国20个省区市、50多万人、涉案金额达20亿元人民币。这是我国打击传销活动以来,公安机关破获的最大一起传销团伙案件.

  此等判决根本不足以威慑传销头目和组织者,如果从事传销,用二年零六个月的刑法换来几千万的收入,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去从事.

  就象亿霖木业的老总一样,他从事传销赚了钱,只不过领到几年的刑法,在他的思想中已经深深的烙印,我只用几年的刑法就能换来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收入,为什么不去做呢?

  只要把资金进行妥善的转移和安置,几年后出来仍然可以富甲一方.

  现在传销、滚动集资、带养集资、地下六合彩等等行为,已经泛滥到及至的地步了。

在这些泛滥的背后都和地方官员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因为目前地方官员腐败现

 

完美受害者维权三步曲!

首先和中山完美公司进行调解

中山完美公司总裁助理:于显文 手机:13822710006

对于企业不要永远那种高姿态,你们不就是有几个臭钱吗?有钱怎么了!难道有钱你就能在中国为所欲为吗?对于企业的老总,有时候有些事情你最好亲自处理一下,手下的人处理事情都会夹杂他自己的意愿在里面,汇报的情况也都不一定是全面和真实的,这都会影响决策者的判断力。

正所谓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无风不起浪,自己的东西你自己心理最清楚,能调节的就调节,不要搞的太僵,钱不是可以摆平一切的,我就不相信你能用钱摆平中国所有的媒体,或许可以,但是也只是暂时的平静,不是永远的。只能蒙蔽你自己,却遮不住伤疤!

每个公司都有竞争对手,为什么单单你们完美出这么多事情,这只是竞争对手而为吗?

我承认竞争对手在里面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苍蝇不叮无逢的蛋。

最近完美公司一直在通融各方“权威”部门,出具了一些“权威”的报告,这里我们为什么把权威这两个字打引号呢?

我不知道这些权威部门所检验的产品是经过一年或半年的时间,在全国很多城市,市场上抽检的,还是对

告中国同胞书!(2007-06-09 16:18)
 

欺诈和诱导一直在现代商业中层出不穷,在直销行业中,诱导消费更是泛滥成灾,90%以上的直销公司的经销商存在诱导消费,把保健品当药品卖,那家有病人,直销公司的经销商就会“拜访”到那家,每位经销商都象“神医”一样,为病人“诊病”、“开方”,但是开的“方子”大都是自己所从事公司的保健产品,更有慎者,大肆鼓吹其销售的产品可以替代药物,吃死人的情况更是层出不穷,但是在近三年间,一家叫中山完美的公司,出现的问题最多。

中山完美公司是1994年由马来西亚完美资源有限公司在广东中山市投资设立的,名称为“完美(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的外资企业(以下简称完美公司)。

在今年的2月4日,江西瑞昌市鲁家湖水产场张湾村一男子首次服用“完美保健品”既蹊跷暴毙。
详细请点击:
http://surfers.dsblog.net/blog/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14863&blogId=7429

2005年6月9日被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生活栏目以《“好转反应”痛一场》为题,向全国观众披露服用“完美芦荟矿物晶”而

 

人类总是经历许多磨难,痛苦和变化之后,才科学地研究和论证其可行性。在中国风靡一时的传销,给人们的神秘色彩和带来的巨大伤痛仍未烟消云散的时候,传销'转型'又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如火如荼的进行着!

由于直销立法在即,政府出台的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即有关于直销行业法律法规的,也有打击非法传销的管理规定。于是,传销'网头'们已经深知自己不能再为所欲为了,便纷纷浮出水面,给自己的团队找一个合法的'化身'。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网头是真正能把自己的团队带入正规的公司,经过系统的培训后,并入其公司进行标准化的操作。绝大部分的网头,还是考虑到一己私利,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他们依然铤而走险,表面上穿上'合法'的外衣,但是实质性还没有变。
目前中国非法传销的转型现状:改头换面但实质不变,在运营中坚决不提'直销';打着'商务连锁'、'直复营销'等幌子,这也是现实存在和立法后不能忽视的问题。大量的非法传销组织从地下生存到浮出水面,再到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世人的面前,与政府和民众大玩'概念'游戏!就可怜那些依然执著的追求在非法传销群体无知的人们了,他们是无辜的,悲愁依旧没有消散,痛苦日益不堪忍受,但是非法

 

从92年正式批准“雅芳”单层次进入中国,到以“安利”为首的多层次挺进中国。

从到98年直销黯然“退市”,到批准中外十家转型经营直企。

从中国政府承诺2004年底出台直销相关法律法规,到今天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批准“雅芳”单层次直销试点。

直销市场至今依然波涛汹涌,暗流涌动,非法传销依然或明或暗的猖狂运作,但直销法律法规却消无声息,直销在中国所走过的艰难路程是在其他国家很少见的,

但是政府也有政府之苦衷!

内外资之权衡:

直销是一种和任何商品流通方式一样的,是社会资金流重组的一种运作模式,它不仅能使社会资金流重组,还可以在短时间使企业迅速成长,因为直销企业的利润额在30%---50%左右(有的还会更高),直销企业不仅赚取生产利润,而且还赚取流通环节的利润,所以是其他行业企业无法比拟的。

在有一点就是直销所带来的社会连带关系也是非常重要的,

例如:直销不仅能使一些人在短时间内成为财富拥有者,最重要的是它能解决很多人的生存问题,因为直销不仅给老百姓一个成就梦想的机会,而且还给了老百姓一份维持生存的工作。

但是只有内资直企份额的扩

 

前日一早上网,很多朋友就给我发来消息,说中国传销最猖獗的城市--广西来宾,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打传行动!

笔者谨然一笑,在笔者这里已不是什么新闻了,早在五天前笔者就知道了,笔者并不是在来宾政府相关人员处事先得知此次行动。而是在来宾的传销人员处得知此消息的,因为他们的网头几天前就已经告诉他们,来宾市要重点清理传销人员(这里为什么说是清理,而不是打击呢?看后面),所以让他们逐步的撤离来宾,牵往贵港、柳州、玉林等地,或者到来宾管辖的乡镇去避避风头,看好了,是避避风头,因为他们知道来宾这次清理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也有少数传销团队牵往云南省各地。

在来宾市的这次行动之前,传销人员就已经望风而逃了,所谓的“千人行动”当天可以说是“千人来宾一日游”!根本就没有多少战果可言!

难道挂些条幅就是打击传销吗?

难道弄个千人的场面,到已经没有传销人员的街上转悠也是打击传销吗?

说的不好听这是在做秀,说的好听点也只能算清理传销人员,根本谈不上打击!

笔者两年内曾三去来宾,对那里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的漠视和对传销的“帮扶”已经深有体会!

来宾市猖獗的传销活动不

 

由“海市蜃楼”衬托的“成功”之路!

既非法传销组织运做及其惯用制度---“五级三阶制”深度剖析!

作者 曲玉军


直销立法在即,回想直销行业在中国十几年的辛酸路程,

  内资直销企业一直在是非与曲折艰难与困苦中挣扎式的成长.

  外资直销企业正凭借着成熟的运做模式,完善的管理机制以及产品和资金的强大优势赚的'流油'!还没进入中国的外资直销企业也正展开铺天盖地的宣传攻势,也准备在中国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大展拳脚,分得一碗羹!中国直销市场难免一场血雨腥风的厮杀,到底孰胜孰败孰退孰进,还不得而知了?只有'相看白刃雪纷纷'了!

  但是在中国直销市场还有另一个“寄生”的群体,那就是zgzf久打不灭,造成许多国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亲戚朋友反目成仇,引起许多严重的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祸国殃民,被人们视为洪水猛兽、嗤之以鼻、甚至惧怕的-------非法传销群体!

  非法传销存在有存在的必然性!

  世界的任何事物都是对立的,有好必有坏,有

传销伎俩大揭密!(2007-06-09 16:09)
 

异地邀约的传销在中国也存活了十几个年头,从台湾兴田把异地邀约带入中国后的瞬间繁荣发展,到武汉新田的五三模式独步中国,在到新田神话覆灭后的,爱博美娜,深圳文斌,黄氏顺兴,香港顺立等等的群雄并起,十几个年头,五三制,异地邀约,三商法,新市场营销计划,月工资23、8万,美丽的出局制,到底害了多少人,有多少人为之疯狂,有多少人为之倾家荡产,又有多少人为之狂热的追随,我不知道?也没有人能精确的统计出来,但是就笔者这些年的调查,从事过五三或异地邀约传销的人数不会低于2千万,被邀约过或考察过的人数是这个数的2倍。

  武汉新田原是台湾兴田在中国大陆的三大代理之一,台湾兴田神话破灭后,武汉新田并没有就此沉寂,而是把兴田的异地邀约模式消化、沉淀,转变为在中国近十年间,独步天下的一种传销模式,被业界称之为“新田模式”。就目前的在中国运做的以异地邀约为主的传销模式和制度,98%都是沿用这个模式,只不过又被升华了,很多地方做了更加完善和缜密的改动。

  中国政府一直以来都在大力的清剿以异地邀约,集结人头为主的传销组织,但是老百姓却很少有人知道到底什么是传销,那么今天我们就把目前在中国异地邀约,五三

透过现象看现象!(2007-06-09 16:07)
 

严厉打击卖淫、嫖*!可能大家经常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等这种媒介看到这样的字眼,也知道卖淫、嫖*都是违法的!

但是“红灯区”一词、我想大家也都是熟知的!

红灯区一词,来源于20世紀初期或者更早的欧洲。在当时的一些大城市里,公开的*院往往集中在某个地域內,往往是门前红灯高挂或者是室內红灯映照,因此而得名!

几乎在中国任意一个城市都有这个敏感的区域“红灯区!他们都是以酒吧、按摩房、聊天室等等不同的字眼出现、大都是昼伏夜出!

但是这里面作什么,那就不言而喻了!也有很多朋友光临过这样的地方!

那么政府严厉打击卖淫、嫖*的这个口号是说得什么呢?

有人告诉我:卖淫也有半合法的和非法之分!

红灯区的各个店铺每月都要象当地公安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费用的!所以是“半合法的”!

没交钱的那当然就被当地公安机关认定为非法的了!

在公安机关流传一句话:抓嫖

 

笔者曾是一名传销人员,见过赚几千万元的网头,也见过无数传销受害者。在非法传销的迷梦中度过4年岁月之后,笔者终于从痛苦中挣扎出来,决定投入到反传销事业中,希望能为大众和传销受害者做点什么。于是,这几年来,笔者曾到过全国40多个城市,举报了许多传销组织。虽然,这些举报还没有收到什么效果,但笔者从来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信念。

现在,《禁止传销条例》终于出台并得到了实施,因此笔者也将近几年在反传销事业中的一点心得写成此文,希望给政府、业界和直/传销员们一些参考。

文/曲玉军

非法传销这一词汇伴随着国人走过了不平凡的十几个年头。在2005年11月1日《禁止传销条例》(以下简称《禁传条例》)正式实施之后,笔者对一些城市的非法传销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以前跟笔者一起从事武汉新田非法传销的“战友”们,都已经成了打着各种各样的旗号、拥有几万人团队的传销网头了。在和他们的聊天中,以及笔者亲自在多个城市的调查与走访中,笔者发现目前不仅直销企业在寻求变化,非法传销组织也根据《禁传条例》的出台进行适时变异,以躲避政府打击,在新环境下求得生存和延续。

■大迁徙

一般非法传销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