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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
 
她在死亡线上转了一圈
 
发现竟然没有一样她喜欢的死法
 
这使她绝望的再次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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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之间的距离
你指引我一条新的道路让我走下去好么如果我所有的生活当真注定要与你有所瓜葛那么至少你应让我明白你究竟希望我如何重来一次我仍旧将如此执迷不悟明知后果是毁灭仍旧要继续飞蛾扑火的剧情 我已经漂亮的为他人上演过了如果你想看 那么抱歉我已演不出情绪毕竟是最主要的原由 然而你不懂我便也不说我毕竟是该感谢你赠予过我这样庞大的一场空欢喜我时刻记得要忘却 却反而因此更深刻已经无所谓那么既然不能忘就让我反复的一再记起来你带来的幸福和伤痛究竟哪一种更多 或者均等 不是没有憎恨是憎恨的时间不够持久还未到如何程度但为何我始终无法清楚差错出在哪一个细节我于是终于安下心来信任你最后你才告知一切皆是骗局---你告诉我那么意义何在-我知道所有的痛苦都要过去-请你看着我好起来---
亲  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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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当秋天凉爽的风轻抚我的双颊,冰凉的雨水模糊我视线的时候,秋天的气息竟是那样的淋漓尽致,展现它最凄美的一面。我独自走在那不怎么明朗的校园里,清晰的听到,爱伴着心跳离开的声音……
    落叶埋葬泥土便成为叶子唯一的宿命。叶的离开不是风的追求,更不是树的不挽留,而是叶子自身的问题。到了该离开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的离开。即使没有风太也会飞舞,只是不那么优美罢了。树在葱郁,叶子也会有凋落的那一天。这是树所无能为力的。只不过,这样的归宿,难免让人有点惋惜。
    而这个十月的深秋里,我的爱像秋天的落叶,借助风的力量飘走了。我的心像燃烧完的灰烬一样,在一瞬间破碎了。在这个充满悲伤和离别色彩的季节里,我爱情的枫叶,脱离了树干,选择了离开,毅然决然的浪迹天涯。秋天的风,带走了爱,却留下了无休止的悲哀和

 

H:

希望你能耐心看完我给你写的这个.谢谢.

 

答应了写给你,当作给你的生日礼物的.我没忘记.现在,我兑现自己的诺言.

你说要情书,对不起,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写得出来,原谅我.

九月的时候,就想着怎么给你写了.我喜欢将东西在脑袋过一次,写起来才不那么卡,可是,这个我想了很多,也不知道怎么写.不好意思.写这个的时候是九月中旬吧.忘记了.对时间一向没有什么概念.校园树上的

看了不许哭(2006-06-29 16:42)
那年,她十六岁,第一次喜欢上一个男生。他不算很高,斯斯文文的,但很喜欢踢足球,有着一把低沉的好嗓音,成绩很好,常是班上的第一名。虽然在当时,早恋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女生追男生也不再是新闻,她更不是那种内向的女孩。但是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向他表白,只是觉得,能一直这样远远地欣赏他,就很好了。那时,她常常为在路上碰到他,打声招呼高兴个半天,常常放学也不回去,而是上运动场一圈又一圈地慢跑,只为了看他踢球。她还学着叠幸运星,每天在那小纸条上写一句想对他说的话,叠成小幸运星,快乐地放在大瓶子里。她常常看着他想,象他那样的男生,应该是会喜欢那种温柔体贴的女孩吧,那种有着一把乌黑的长长直直的头发,有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开心的时候会抿嘴一笑的女孩。她的头发很乌黑,但只短短的到耳际边,她有一双大眼睛,但常常因为大笑而眯成一条缝。她常常照着镜子想,如果有一天她成了那种女孩,他会不会喜欢上她。但想归想,她还是每个月都跑去理发店把稍微长长一点的头发剪短到耳际边,还是一遇到好笑的事情就哈哈大笑起来, 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
       她十九岁,考上一所不算很好但也不差的大学。他正
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
 国王要将自己美丽的女儿嫁出去。很多很多的王子,闻之前来。   
 公主决定,如果谁钩她的尾指(小拇指),那人就是她的丈夫。   
   
   
 在选婚的那天,公主身穿白纱,走到王子们的面前,向他们一一伸出尾指,可是没有人钩住她的尾指。她很失望,正当她放弃之际,有人轻轻的钩住她的尾指。   
 那人,正是他要找寻的王子,钩住她尾指的人。   
 他们订了婚,可是这是爆发了军队的暴乱。   
 王子被迫离开公主,去平息战乱。   
 在王子离开之际
落泪的时节(2006-05-28 15:53)
往昔
黄昏的时候,放学的铃声响起,我们一起走出校园,看夕阳西下,看大地银辉。星光灿烂的晚上,我们依旧在一起,在寻找那飞逝的流星。想象人家灯火的温馨,倾诉自己的情感,使得你我之间增添了一份信赖。快乐,悲伤,一切都留在被风吹起的白杨的沙沙之中。还记得你我欢快的笑语,无拒无束的日子,分外的轻松。
      所有的一切,都被时光留给了往昔;岁月留给我自己的只有那充满芬芳的回忆。霓虹的闪烁,让我明了自己已经置身于都市之中。外面仍有不知名的虫儿在织起它们哀怨的歌,却远失去了乡下的那份亲切。幸好,仍有这浅浅低吟唤起我对那曾经生活过的土地的怀恋:和我一起长大的伙伴,带给我快乐的你。这时的你,是否跟我一样,在咀嚼往昔?
      留声机里那熟悉的旋律,依稀传到我的耳畔。那时我们谁都没有伤感。而今天,却带着那么一丝淡淡的哀怨。如梦如烟的往事,依然在我的记忆中守着自己的小小的角落。有时候,所有的这些,却有如一盆海棠,给人意外的惊喜,却又渗透着无可名状的失落。毕竟,过去的都已过去,留给我们自己的,却只是如烟的歌和诉不尽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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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龚明杰

仅以此文献给那些仍然孜孜不倦的沉沦于书海的朋友。
――题记

拿着那些价格不菲的巧克力,剥开然后放进嘴里,一股浓烈的香甜随之袭来。体内由上而下被阵阵甜蜜包围。旁边有人说龚明杰你应该直接把钱吃掉算了,还可以省一桩买卖的麻烦事。想想觉得言之有理。但事实上,对于这篇文字来说,上面的那些不尽有些走题过甚。

很小的时候喜欢做数学题,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做为学问来说,数学看似比较高深。当你拿起笔纸演算起那些奇形怪状的题目时,你会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做为华罗庚的对手,要承担如何大的压力。但这无疑之中给我造成一种错幻,认为数学学得好那么你一定聪明,一定可以很轻松的完成那些每当节假日便偷偷来袭的数不尽的作业。稍微大一些的时候,我拿到一张数学竞赛的获奖证件说明书,换来了老师在我作业本上的一句话:流水帐啊流水帐。很明显的一件事情便这样诞生了--我不喜欢写作文。更花费时间金钱的一件事情诞生了--我买了无数的作文书。在我念小学以及初中的时候。我买作文书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提高自己所谓的写作水平--当有一天我的作文出现在校刊上的时候我非常高兴。另一个目的是,应付那些时不时就会面对的语
我是一条狗(2006-03-09 10:59)
题记:人性多一点是人,狗性多一点是狗,自古都是人变狗,从未见过狗变人。
   我是一条狗,一条十分卑鄙下流的混蛋狗,我没有任何的姓氏,我的同类都喊我‘混蛋’,虽然我不知道‘混蛋’的深沉含义是啥?但能确定的一点是与跟我挂钩的那绝不是什么好东西!每当我目不转睛的盯着某只母狗的屁股欣赏的时候,她就会毫不吝啬的向我甩来一句“混蛋”,那时啊!我简直感动得淅沥哗啦的,他乡遇故友能不潸然泪下吗?当时我是激动得全身发羊颠疯伸出狗腿去跟她握手,没料到那只母狗的却神经质的丢下一句:他妈的,你丫有病啊!然后扭动腰姿扬长而去。我当时整个身体愣得就像一木头。弄得我跟一傻B似的,哑口无言的只顾失声痛哭。
遭到几次打击之后我变得比从前阴险狡诈了,百般无聊的时候,我就会找一个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当然那些所谓的阴暗角落也就是指散发着尿骚味的厕所旁,堆着过期药具的垃圾筒后面,散发着恶臭气味的水沟旁的某棵苹果树下。我之所以要选择这些看似毫不起眼的地儿窥视那些母狗,是因为我始终坚信着我国的一句古训:“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没了后顾之忧我便可以肆无忌惮的流着口水一饱眼福了。不时还压低嗓门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