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三年没坐过火车了。
最后一次,是在09年初,跟两个姑娘一起去海南玩,回广州的时候,我们逃了票。在从小到大的认知里,火车是和“远方”、“未知”、“向往”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我喜欢火车,那印证着内心对远方的未知的世界的向往。或许更印证着内心对深不可测的现实的逃避。搭乘火车去某地的感觉,像是恋爱前一个漫长的暧昧期,尽可以慢慢咀嚼心动和期待,火车长时间的停站时,似乎人生在某个点上被按了一个暂停键,偶尔会有种错觉:风景不会过去,青春亦不会过去,所有的坏事情也都停在火车外面的世界,在那一刻,没有任何人和事可以骚扰到你。因为你停住了。
如果你坐过那种最老旧的绿皮火车,你也许会说我上一段完全是在鬼扯。因为对于那些拖家带口无可奈何踏上旅途的人来说,火车是带他们离开故乡的工具。在逼仄而闷热的车厢里,他们不得不带着脏兮兮的孩子,背着一些蛇皮口袋或者破旧的旅行箱,忍受生活带来的重负。他们对将要去往的地方不明所以,只是为了生存。在那种恶劣的环境下,小孩子常常哭,车厢里充斥着汗液、尿液,以
很早以前,那大概是我仍然相信长大后世界美好的年纪,读到过一篇小说,写一个养蜂人。时隔多年,我已经忘记了那个故事,但是忽然,我也想要写一个关于养蜂人的故事。
这是一个在想象里无比浪漫的职业。我想在我的故事里,写一个年轻的胡子拉碴的男人,他穿着脏兮兮的工装,抽最便宜的香烟,眼睛明亮,每天对着太阳,对着花朵,对着最原始的生命。他喜欢在油菜花田旁安营扎寨,他带着不多的几只蜂箱,在每年的冬末,从春天到来最早的北回归线开始,走到大地的腹地,再奔向潮湿闷热的沿海,然后去严寒漫长春天迟至的东北,最后一站在青海湖或者黄河谷地。他沉默寡言,他会唱花儿,他笑起来有舒展的细纹。
这真是一个又寂寞又热情的行业。永远面对绽放的花朵,各种小镇里嫩得掐得出水的姑娘,路上赤脚行军的汉子,向信仰朝觐的老者。养蜂人遇见过各式各样的人,但他总是沉默的。大部分时间,他只和蜜蜂交流。蜜蜂其实比人好相处,它们只要花田繁茂,蜂箱干燥透气通风。这个世界除了人以外的生物,都很好相处,风有风的语言,树有树的语言,蜜蜂有蜜蜂
如果过去很多年,再提起这一年的中秋节,我能记得的恐怕只有四个字:香菇蛋面。
毕业六年,也离家六年。年纪被时间碾磨,渐渐有了纹路。我坐在一列火车上,轰隆隆的往前开,沿路风景过去了,模糊了,最后遗忘了。
有时候会想起年少时的理想,却好像从来也没有确切的理想。前二十年太过一帆风顺,以至于从没为未来打算。大概很多人都是这样,浑浑噩噩的,就过去了大半辈子。也许现在我可以承认,父亲说的是对的:你追求的东西,诸如自由,太抽象,所以你永远都觉得没得到自己想要的,因为你自己都不能解释,自由是什么。
父亲半生勤恳,从最贫穷的农村考入城市,理想不大,就是留在城市里。他做到了。要成家时,他理想中的爱人是知识分子,他也凭自己的魅力赢得了母亲。生活步入正轨,他要在工作里有一席之地,要在城市里有个像样的家。这些他都完成了。妻子、女儿、家、事业,父亲说他这辈子没太大出息,但所有的理想,都一一实现。他问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中
来广州三年有余,回想起来,最惬意的时候,竟然是一个月赚两千块的那一年。
那时候住的很远,城郊结合部的广州,在地铁一号线的最后几站,下车时已几乎没什么人。走一条很宽阔的马路,路过一条静静散发臭味的河涌,因为灯不多,天上的星星和月亮都很明亮。
而最好的时间,莫过于夜里12点之后,裸身坐在阳台上看星星的几十分钟。我还一度将这事儿写成了签名。过去我用过很多签名,但是没有哪一个签名像这个,引起这么大反应。
有人说,你天天半夜耍流氓啊。有人说,你怎么混的,都穷成这样了,连件衣服都没有。还有人说,是你看星星还是星星看你啊。更有甚者说,你能看星星的时候仰拍几张照片给我看么。也有怀疑论者,说广州能看到星星?
我没骗人。加班之后的夜里,洗完澡走出卫生间就能看到满天星星,我窗前那一颗,特别亮。会一直亮到太阳冒出来。我记性不好,进浴室总是忘记带睡衣。第一次伸头偷偷摸摸光着溜出来的时候,发现周围已经万籁俱寂。一次试过就屡试不爽,后来肆无忌惮。每次都关了灯,大模
(2011-08-31 22:30)
文字源于《The Piano
Duet》。单听音乐或许没这些感慨,因为好音乐永远是和好故事连在一起的。
故事的绝大部分在地下世界,眼珠子掉出来可以装上的新娘,胸腹中有个大洞的绅士,只剩下一颗头颅的酒保……听起来恐怖,画面却滑稽甚至有些温情。整部片没有丝缕阳光出现,似乎一切都陈旧在旧时光的灰尘里,过了很多年,导演想起它,就从时间的灰烬里拎出来,拍一拍土,拿给人看。尘土飞扬在阴影里,主人公慢慢浮现,这时候有了一点月光,灰尘于是成了月光下的银沙。
维克特笑起来的样子很复杂,关于他这个人的一切都是
(2010-12-11 21:58)
长年辛苦工作的好处是,人的欲望变得很低,随便去唱个K喝个茶,已经颇觉老怀安慰。上次全组人去唱K,看把我给得瑟的。

最近广州有传言,说是失踪了六个姑娘。这个消息让我们这些摸爬滚打在广告界加班一线的老战士们也禁不住心猿意马,每到下班就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奈何加班这事儿就像每天过一遍奈何桥,甭管你愿不愿意,过也得过,不过也得过,况且大部分时候客户方和代理方就像黑白无常,身前身后紧紧逼着,就差没拿个狗链儿拴住众位大佬的脖子,只等一声令下:旺财,上!然后指哪儿咬哪儿。
(2010-09-26 21:15)
2010年8月,大队人马从广州开往桂林阳朔,在此之前的五一,我刚伙同北京的大柴和湖南的小白两口子玩儿过,当时我昏天黑地的在旅馆睡,在漓江睡,基本没有清醒的时候,辜负了大好春光,我很内疚,决定一定要补足,哪怕困死也坚决不睡。(后来不止我,大家都做到了!这得说我们广告界/尤其是金燕达观的同志们,那都不是一般的战士!想我们加班的时候。。。。。此处省略五千字。)
其实那会儿我们都是既没钱也没时间,个个月光,还有各种工作单严阵以待,幸好,青春大把,尚待挥霍。
废话不说,直接上图。
第一组:出逃小分队通缉令

(2010-09-24 21:16)
现在回想起来,对姐姐的印象,从小学开始。那时与大舅家隔着很远的路途,每次随爸妈去姐家里,都会挤在逼仄的公交车上很长时间。
因为距离远的缘故,不常能见到姐。但每次见到,她都会送我些礼物。星星发卡、印着卡通图案的圆珠笔、明星贴画、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小玩意儿。那时候,她是我们市里最好中学的初中生,但对我来说,最羡慕的,是她拥有一个独立的房间,有大大的书柜、满满的衣柜。
之所以今天想起这些,因为张信哲出了一张新专辑:《初》。第一次听张信哲是在姐那里,她问我:你猜,这是男歌手还是女歌手?她说,那是她的偶像。当时,我不懂得什么叫做偶像,也听不懂那些缠绵悱恻的歌词,但后来,我一直听张信哲,一直没有偶像。
我得以靠高额赞助费上了姐那所中学那年,姐考去了另一所更好的学校。第一个学期,我刚刚开始学ABC,她写信给我,说第一个月,她知道,原来男朋友和女朋友,不止是“boyfriend”和“girlfriend”。那一年我们搬家,跨过半个城,去到姐姐家附近,我也终于有了一个自己的房间。那时,我好像一个小地方
我在上海金叶夜总会碰见了谢谢小姐。
这是一个春天的夜晚,室外温度低到10°以下,寒风刺骨,冬的余韵如此悠长,仿佛春天已胎死四季腹中永远不会到来一般。
谢谢小姐斜编一个花式复杂的麻花辫,脸侧垂下两丝,恰到好处地将下颌骨修饰的柔美妩媚。她风格没变,还是耸着D杯眼神迷蒙的迷途文艺女青年模样——这枚身着华丽丽裘皮披肩和象牙白高开叉旗袍的姑娘,忧伤地夹着一支烟,看到我走过来,用媲美蜗牛的速度在唇边绽放了一朵微笑。
我猜她没认出我是谁。
谢谢小姐曾一度成为小城的话题女王,连老家的村支部书记都知道音乐学院有个女大学生在全市最有名的夜总会陪唱。他们曾向我证实这一点,并强烈要求我介绍认识,理由是村里经常来重要领导视察,也应该让这些领导感受到,这个村的干部班子还是比较有素质有品位的,不会总拿那些插根羽毛当凤凰的山鸡糊弄老大们。
女大学生陪唱,那多矜贵啊!那才能体现出咱们对领导驾临的重视啊!刚刚爬上副支书位置上的远房表哥相当迷信女大学生。
艾晓坐在马路牙子上抽烟。
春天的夜晚有点凉,一阵一阵的风过,吹得她不停哆嗦,像秋天里一片半枯的树叶。烟头一明一灭,有个男人过来,用粤语跟她借火,她木然地翻包,听到男人说:“不该”。她想广东人真奇怪,明明知道不该的事情,还是要来麻烦,完了不说谢谢说“不该”。
男人点完火,搭讪地笑着,艾晓的手机这时候很适当的响起来,她忙着看短信,又是一阵风吹过来,下雨了。男人吸一口烟,向艾晓点点头,缩着肩膀走远了。
抽一支烟需要五分钟。艾晓总是刻意抽慢一点,茶花比普通香烟长一厘米,可以抽7分钟甚至更久。四支烟的时间里,艾晓看了五次手机。
雨大起来。
雨大起来的时候,艾晓很想给盛坤打个电话。她看一眼时间,过了12点,盛坤这个时候应该半坐半躺在一片漆黑的井下看他的灯塔意淫他永远无法抵达的远方,他的手机在地面上。他接不到她的电话。就算接到了他也不过冷嘲热讽几句,她想起盛坤那调调,几乎知道他会说什么。没结果的事不去做,你既然做了就别老在这哭哭啼啼像个娘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