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uiwu[订阅]
个人资料
树洞

这里是我众多树洞的其中一个。

 

对着它唱歌

对着它哭泣

对着它快乐

对着它发呆

 

曾经用它记录爱情

后来用它记录失恋

也用它记录过心动

现在它陪着我孤单

 

在这里遇到不能错过的朋友

也遇到过一定会错过的爱人

甚至还遇到过一个神经病人

这是多么奇妙的一件事情啊

 

我的树洞

很多人说你不好

但我还是依赖你

舍不得丢掉你

你是我的文字最初盛开的地方

 

那么

就继续下去

继续见证我的生活吧

 

                                  ——09.10.26

夜歌
——顾城

天梯上的夜歌
天堂的夜歌
夜歌歌唱了我
弓箭放下
我画出山坡
太阳放下弓箭
夜晚画出山坡
一群群哑巴
头戴牢房
身穿铁条和火
坐在黑夜山坡
一群群哑巴
高唱黑夜之歌
这是我的夜歌

这是我的夜歌
歌唱那些人 那些黑夜
那些秘密火柴 投入天堂之火
黑夜 年青而秘密
像苦难的黑夜之火
看不见自己的火焰
这是我的夜歌
黑夜抱着谁 坐在底部
烧的漆黑 黑夜抱着谁
坐在热情中
坐在灰烬和火焰
他茫然的望着我
这是我的夜歌

坐在天堂上 坐在天梯上
看着这一片草原
属于哪一个国王
多少马 多少羊
多少金头箭壶
多少望不到边的金帐
如此荒凉
将我的夜歌歌唱
分类
    内容读取中…
省优、部优、国优
米字底-微博

┆略懂分子番外篇┆--俺滴微波炉

CCTVB-9楼动脑协会

┆略懂懂事会群博┆--俺滴组织啊

金燕·达观

┆略懂老窝┆--俺滴组织滴组织啊

豆瓣
音乐播放器
博文
置顶:我曾拥有过,心酸也幸福(2009-11-04 06:56)

碎舞。用了好几年的名字,不再用了,竟然也像爱人一样难以割舍。米字底,say hello .

 

    从汉口的渡口出来,看到一个做糖人儿的小摊子。举着这匹大马,兴高采烈迎着太阳走。在武汉十月色彩浓烈的阳光里,大马流了很多汗。

    武汉给我的感觉很奇妙,我觉得像是回到了家里。那些走两三步就能看到小吃摊的街道,算不上特别干净的马路,嘈杂的人群来来往往,有一种归属感,让人内心安稳安全。

    一个月过去了,我已经忘记了刚从武汉回来时自己想要写些什么。这是我第一次到武汉,行色匆匆。盛名下的武汉美院,我只在夜色里走了一圈,在星光篮球场下顺手按了几下快门。从后门出来,一路经过铺满了颜色的涂鸦墙、还有美院教室二楼画室里的画架,存在于记忆深处的亲切感很容易就冒出来:大学时候我常常去美术系的画室跟美术生们聊天,也尝试过在他们的画架上抹上两笔颜色

题记:江湖从来不缺少传奇。

——谨以此文献三少爷三十周岁生辰,短短数言聊表心意。莫失莫忘。

 

    我生在中原,自小禁于溅玉阁。16岁之前,外面的世界,是从常年辗转大江南北、流连四时风光的父亲口中得知。

    我16岁刚刚习完叠风九式,而神剑山庄的三少爷,那时已名动江湖,是天下第一剑客。我只知道他的剑很快,没有风的时候,他的剑吟如劲风入竹林,飒飒而鸣。这些声音或许只是我的想象,但江湖传闻中,剑入血肉而滴血不沾,如风过平原卷走尘土,看不见的事物最让人恐惧。

 

    父亲不常在家。每次回来,一定检查的功课不是剑法,而是书法。十岁之后,一直临习《兰亭序》,却是因为父亲自琴台山带回的少年。他长我六岁,身量高出我许多,使一把玄铁重剑。他说剑走轻盈,若想要将剑使到灵动自如、收发由心的境界,须得好好研习书法,说着便在院子里舞起那把黝黑的重剑。那剑我曾试着提起,只觉无比吃力,当时却被这少年舞的盈盈生风,好似秋水涟漪。父亲十分喜爱他,甚至让他进入只属我一人的后山

来去自由,我在广州(2009-09-07 17:29)

两千零九年,我渐渐爱上广州。

 

这座渐渐充满高楼的城市,还保留着一些小街巷里的老建筑。窄的柏油路,汽车开过去后留下灰白的轮印。随便往住宅区抬头看一下,旧楼的窗台、阳台,楼房的外立面,爬满了碧绿缠枝和嫣红花朵。

街边随处可见的甜品店里,老广州人在炎热的盛夏慢悠悠的吃一碗姜撞奶或者龟苓膏,潮汕人说着听不懂的方言,声音很大;地铁上,常常看到年轻人给老年人让座;把公交车开的像是飞起来一样的大巴司机,就算偶尔少了一块钱零钱他也会摆摆手让你上去;所有商店小吃店任何店的老板和售货员,包括出租车师傅,在你付给他们酬劳的时候都会说一声“谢谢”;公共场所,常会有服务人员提醒你注意把包放好;……

这所有的一切,还有更多更多没有写出来的小细节,让广州充满了上海和北京所没有的人情味儿。

我总是相信,一座城市给人的感觉,跟人给城市的感觉一样。当你友善、勤劳、诚恳、快乐,城市的表情也会跟你一样。如果你接受它,它同样向你敞开怀

爱一点(2009-08-26 20:44)

写在前面的09年9月7日的后记:抱歉啊大家伙儿,期待我尽早收山不再祸害男青年的朋友们又要再一次失望了,不对的就怎么都是不对的。我挑剔我活该。哈哈哈,同学们,本姑娘可能还要在单身女青年的阵营里再多站一阵子,单身真好,来狂欢吧。

 

 

 

    那一年和大麦老大一起,在谢瑞麟看钻戒。店里灯光明亮,墙上的大幅海报里,有一枚镶满碎钻的圆环戒指。店员看我一直仰头注视,便来解说,这是谢瑞麟的永恒钻戒,所有的小钻组合在一起,代表永不间断的爱情,它需要特别定制,精确切割每一颗钻石的尺寸,以匹配每个人的手指。而且,只有女款。

    一直对这枚戒指心有向往——虽然我看到它的那一年,爱情已经残缺。

  &n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2009-08-03 17:45)

    六月二日,工作两周。从未跟我说过一句话的傲然温柔的叫我:小美女,来,看看你接下来要做什么工作。我知道他可能还不知道我叫什么,而那声“小美女”的称呼确实让我受宠若惊。扭头看了好几下,周围没人,我才确定是在叫我。我问他,你要走了吗?他说是啊。我很惊奇,问为什么呀。回答是累了,回家休息一下。下班时,傲然跟几个相熟的同事吃散伙饭叫上了我。这是我第一次正式的近距离的接触到人员流动。

    我很感慨,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两周后,行政部小V到欧阳座位上给她结工资。那天下班,我再次接到了吃散伙饭的邀请。她想要一个宝宝,而广告公司不规律的作息时间和无休止的加班不给她这个机会。后来我们去看电影时遇到过她一次,还是那么瘦,头发挽成一个发髻,高高的顶在头上。在公司的时候,除了文案身份,她还是美食地图和娱乐指南;她走了之后,我这个传说中的接班人却头脑迷糊粗心大意。

    我很惆怅,欧阳啊,

白粥(2009-07-27 18:32)

(图片来自me,左手虎口纹身,两年前拍下。跟文字没有关系,就是表示一下,有时候人的喜好不可理喻。)

 

    喜欢白粥,没有缘由。

    如果有一种食物要天天吃月月吃年年吃,吃到海枯石烂天荒地老此情不渝的话——要我选,只能是白粥。没有白粥这个选项的话,我咬舌自尽好了。

 

    大学时候时间诡异的课程安排,常常是半夜三更不睡、日上三竿不起,我的生物钟在那几年里彻底紊乱。直接结果是胃功能紊乱,多吃一点儿就撑,少吃不吃就疼,这真是一件极其吊诡的事情。

 

国王的城堡(2009-07-15 18:02)

(图片来自亲爱的汤)

也许有一天,当你突然想起来,再想进到城堡里去的时候,会发现大门已经关上了。

是的,大门关上了。曾经它是敞开的。无论何时,即使所有人都进不去,你也可以长驱直入。城的主人默认你君主的身份,你拥有那把万能的钥匙,锁怎么换,锁芯都是一样的。你是笃定的吧。因此有时候你心里有隐隐的得意,一种与众不同、睥睨众生的得意。哪怕你根本不在意那座城里面有什么,因为你知道那都是你的。一个人对于他拥有的东西总不是那么在意的。想看随时可以看到、想要随时可以拿到,甚至心情不好可以随便破坏、摧毁……没关系,你知道有人会修好它

——我相信,每个人的一生之中,所寻找的永远只有那一个人而已。我们会与之发生感情的人和物,一定是早就设定好了基因的组合方式。不管这个人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

 

今天,是你两个月以来下班最早的一天。

当他问你要不要一起走的时候,你,是有一点小欢喜的吧。

你关掉网页,连菜地里的苹果也没顾得上收。他笃定的坐在那里等待,而你却做贼心虚,紧张到手里牛奶的吸管都被咬扁了。

瞧,你畏首畏尾惊慌失措,一到关键时刻,就变成了纸老虎。这几年,你真的是一点都没有进步。

 

那次关于初爱的跌倒(2009-06-29 19:04)

写于7月1日的补充:删了几条留言。不是心虚,也不是否认,而是觉得跟我写这篇文章的初衷相悖。爱本身的形态是美的,人之所以是高级生物,拥有复杂的感情这一条居功至伟。我常常怀念第一次的爱情,因为后来都没能再有与初时相同的感受。也终于在经过了很多次尝试之后颓然承认,那种辗转反侧和对誓言深信不疑的以身相许,只存在于情窦初开时,在每个人的一生当中也真的只有一次。

我深深地怀念自己最美好的年华和曾有过的最盛大的感情,它和青春一样,很稀有、很短暂。这也是我最喜欢写的题材,因为要常常提醒自己,美好的东西应该永远记住,更因为它的纯洁具有不可复制性。

记得是为了下一次更好的爱和珍惜。相信一定有那样一个人,在等我出现。

 

    从在博客上新添了一个分类“工作在9楼”到现在,一直没有时间写下任何一点关于9楼的故事。说起原因,一定跟今天内容的主角有莫大关系。

    ——传说中,我们有个非常极品的客户。每次例会时与会的甲方人员不管出席几人,他们的意见一定没有任何两个人是相同的。打比方说,对方来了三个人。如果我们提出了三条标题,那么三人一定各选一条;如果我们只提出两个标题,那么三人中一定有两人各选一条,而另外那个一定哪条都不选。

    在来公司后接手这个项目的第一次例会前,老同志们已经给我打了预防针。他们说,不管会上对方发生了任何状况,比如争吵、斗嘴、甚至有人愤然离席,都不要紧张和慌乱,那是正常情况,反之则是不正常情况。饶是如此,我依然在会议当场被深深的震住了。对方表现出的口径不统一、互相讽刺和嘲笑的规模过大,我觉得自己除了呆愣当场没有任何别的办法。

    后一周的例会当天,我要帮这个极品客户修改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