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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香港,总是对它小市民文化混合殖民文化的独特文化有种独特的情结。有机会总是要去一次的。对我来说,在香港一定要做的事情,不是去迪士尼不是逛尖沙咀也不是流连兰桂坊,而是坐在混杂在殖民风格建筑中间的港式茶餐厅里,叫一杯地道港式奶茶,边喝边听茶餐厅里的人说八卦杂志里的花边新闻,聊报纸上的股市消息。
说到香港流行音乐,最具代表性的当然是许冠杰。但若要更清楚地区分小市民文化和殖民文化在香港流行乐坛的表现,则当推软硬天师和达明一派。说起这两个组合有个人不得不提——现任的香港商业电台台长俞铮。俞铮不知道能不能算是香港娱乐圈最早公开“出柜”的人呢?但这个不重要,此人真的是有才华也有眼光。一手发掘了香港最具代表性的两个组合,软硬和达明的名字据说都是俞铮给起的。
2006年,解散10年的软硬在红馆做“long time no
see”演唱会。两个声音和外形都跟“靓”字不沾边的40岁“老人家”半演唱会半Talk
Show的,硬是一开10场,票房还要火爆到一塌糊涂。演唱会纪念T恤也连带成为当年的大热潮物。软硬天师可以说是香港流行乐坛小市民文化的代表人物。从兴发街那间Espirit做橱窗设计起,到进商台做DJ,再到后来出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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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很久没写过乐评了。
波澜不兴的规律生活对宅人来说,意味着波澜不兴的思维。所有的一切都是淡淡的,有一种自然而然的舒服感觉。虽然没有忽如其来的狂喜,也没有时刻都在害怕着失去的提心吊胆。人很奇怪,在没有安全感的时候总是希望有一种期待轰轰烈烈的躁动,一旦抓住了什么,就开始期待平平淡淡的天长地久。
听明哥的歌,起于哥哥的那纵身一跳。因为忽然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永恒,歌手亦然。一直只是站在一边旁观不去了解,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可能就只能从别人的回忆里了解他,万一你还不幸在这些回忆里喜欢上他的声音的话,你都再也没有机会在现场听到他唱歌给你听了。我承认我不是明哥的歌迷,我只是因为错过了哥哥,不想再错过香港乐坛另一个能够让我如此高山仰止的音乐人。
因为我不是明哥的歌迷,于是对明哥的了解就被限定在最常见的颓废、华丽而迷幻的风格当中。但是当“广深公路”里的口琴声响起的时候,才发觉“黄耀明”其实不必然等于复杂的编排和大量的电子变声。虽然没有林一峰的清新,但结他+鼓的编排和中间点睛的口琴演奏,却比林一峰的“红河村”有更浓的怀旧感,像是回到了达明的年代,好像旁边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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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QQFFO重庆站一个普通的战士。我常常带着一条叫莴苣的蓝色的狼,它其实是一头苍狼皇。莴苣这个名字是小药师给起的,因为她喜欢吃莴苣。我们也想过隐晦一点,给取个“枂椐”就好了。但是后来我发现大家都管它叫月居,我很郁闷于是改回了原本的字。
小药师是个很有意思的家伙,练药师据说是因为一个叫少艾的台湾布袋戏角色。但我却觉得她其实只不过怕近距离面对怪而已。小药师有个非常热血的剑客朋友。用小药师的话说就是,“看到怪就会忘乎所以”。所以尽管天生有点小孤僻的药师小朋友一直想练个暴药,但为了不让剑客小姐因为杀怪杀忘形而在自己面前挂掉,小药师最后还是变成了一个大家都不愿意练的辅助型药师。好在小药师似乎对升级并不执着,不陪剑客小姐练级的时候照样不怕死的到处旅行晃荡,在蓬莱看大家在天上飞来飞去,在出云的月亮跟前冒充NPC。只不过,身边路过的不管认识不认识的人,只要黄血的都要手痒加一下。
做为战士,进攻就是一切。在和专业二道贩子挂钩解决了装备的后顾之忧以后,我所有的属性点就都加在了攻击上。但二道贩子也不是万能的,尤其在TX别有居心地降低了爆衣服的机率之后,我几乎是在把道具小姐家能买到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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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大概总有一种感官是和其他的比较起来特别发达的。然后,我们通常会习惯于用这种感官所感知的信息作为记忆的载体。因此,对于触觉以外的某些感官特别发达的人来说,拥抱可以不止等于一种触觉的记忆,还会产生其他的记忆——比如味道。
我总是觉得味道是人所有的感官之中最感性的。无影无形,也无法言喻。但是却细腻到只要你足够敏感,一定可以清晰分辨。即使是香水这种批量制造出来的味道,如果有足够敏感的嗅觉,你都能分辨出来同一款香水在不同的人身上散发出来味道的不同。
拥抱的味道往往都是甜蜜的。人在伤心别离的时候大概不至于还会想到在拥抱的同时还去使劲闻对方身上的味道吧?因此,能够被记住的拥抱时的味道,一定都是甜蜜,至少是愉快的。那些关于味道的记忆,总是在那熟悉的颈项、肩头,直到指尖之间流连,带着温暖的气息和被拥抱着的安全感。这些味道里,可能还混杂着对方温暖的笑容、体贴的轻语,和温柔的抚摸。不属于激情的暧昧,只是一种温暖的、温柔的、安全的味道。会让人能够安心入睡,也让人会在不经意想起的时候微笑。
人生若是没有了这样的味道,该是怎样的一幅清冷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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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起得有点大了。不过,这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终于想起来专门写这个题目的原因,是因为之前找张杰翻唱的“往事随风”的时候无意中看到百度齐秦吧里的一些言论。无可否认,齐秦的唱功非常好,声音很好听。而且,他确实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歌手,“狼”的狂野不羁、“外面的世界”的细腻温柔、“夜夜夜夜”的刻骨铭心,都叫人动容。但是,是不是一定要因为齐秦的原唱很好听,齐秦年纪比较大,张杰是恶俗无敌的“快男”,这些原因而否定张杰翻唱的“往事随风”,甚至全盘否定张杰这个人呢?
论坛上几乎天天都有骂战,各种几乎是“可笑”的比较层出不穷。越是红的,越是倍受争议。如果你还不幸被定位为是个偶像,那么随时都会有一大批各种“品味高雅”的人出来把你攻击得体无完肤。很多的时候冲突的人已经不再是因为音乐的好坏而在争执了,而变成一种纯粹为争执而争执……我们生活在一个呼吁和平的声音无处不在的年代,人们的攻击性却在某些地方显得越来越强。越来越多人在自己的爱好里加上“音乐”的同时,却越来越少人能够看到音乐的包容性。喜欢听古典音乐就高人一等?喜欢听爵士就是比喜欢听Hip-Hop有品味?喜欢听摇滚才叫有个性?这只是音乐的分类,不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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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这个题材会不会招惹到某些“卫道士”,如果我点子正真的招来了,各位就当我“炒作”吧!
本来要发这个感慨其实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而选今天说是因为刚刚上班的路上发生的一件小事——真是很小很小的事啊!!因为选不好歌所以早晨出门的时候把手机拿在手里方便换歌,结果半路上迎面走过来2mm依稀远远地确实看到她俩聊得十分“兴起”。结果迎面而过的时候,靠近我这一边走的mm的手神奇居然穿到了我一头别在胸前一头拿在手里的耳机线中间,硬生生把手机从我手里带飞了出去。。。囧。。。上班走的都是正常的城市人行道,虽然不如步行街宽敞,但绝对不拥挤。我也显然不具备让该mm想要借这迎面而过的瞬间跟我“亲密接触”的“个人鬼力”。双方在正常宽度的人行道上,以正常的距离迎面而过,我拿手机的手还贴着自己的腰。。。我实在想象不到该mm要把胳膊张多开才能形成这样神奇的一幕。。。于是,其结果是我到现在脑子里依然浮现着四个字——“张牙舞爪”。。。原谅我不HD。。。。
依稀记得若干年前的春晚上,宋丹丹说“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的时候,黄宏还在驳斥她说“时代不行了,男女才一样”。但显然社会确实是进步了,男女确实开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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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声明是转帖的。其次要说,评论的这二位,我都不认识。但无论是文采还是对林爷的了解上,都很不错,观点也颇有些让我十分“惊艳”的地方。不过,当然我也并不是全部认同,尤其是在周华健的几首歌的评价上。
《林夕字传2》水波-公元1874联合乐评
前言
香港乐坛靠两个伟文,此话不假。
梁伟文化身林夕,二十年下来写了三千首以上,成为独一无二的词王。紧接他的便是作风不拘的鬼才黄伟文。
《林夕音乐词典》还只是一种尝试,而《林夕字传》就开始有一丝大家的风范。到了《林夕字传2》,终于上了轨道,这次的歌涵盖了十数个音乐公司,歌手和年龄段也更广更长,也终于不是黄耀明,杨千嬅等一家独大。
唯一遗憾是英皇旗下歌手的歌都没有收录,英皇嚣张了些,霸道了些,作词人想要自己的得意之作,你又何故不成人之美呢?期望《林夕字传3》能见到Twins、谢霆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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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一到,歌荒也宣告结束。大热新人陈柏宇、天王级的Eason、骨灰级的卢冠廷,甚至是已经撒哟啦啦了N年的黄家驹,暑假一到唱片公司的pfm都出来了。扎堆的新唱片里对我来说最有吸引力的,却是走红程度和“辈分”显得十分尴尬的刘浩龙。
虽然Eason显然离“终身成就”还有很长时间,但作为香港中生代歌手当中唯一的天王级人物,无数唱片公司还是很愿意让他们的新人靠模仿Eason出位。这当中Eason的“原籍”英皇是最为乐此不疲,之前的吴浩康和现在热捧的洪卓立都走过这种路线。其实Eason的低音并不难模仿,但到高音的时候还能有Eason那种沉稳的就不多了。而刘浩龙在这些人当中,我觉得是属于声音条件最好的。他不但低音部分能够很好的模仿出Eason的懒音,在高音的处理上也能够保持不破。但问题就在于,原版的Eason还有排唱,靠模仿他,什么时候才是出头之日?
这一次刘浩龙的EP“Le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