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妈打电话回来吩咐我试着炒个蛋炒饭,我爽快地应下了。
做好后,看到冰箱里有青椒,于是萌生了做回锅肉的想法。
其实我挺害怕拿刀的,但是为了日后在朋友们面前有足够吹牛的资本,还是决定“铤而走险”。光怎么切,我就琢磨了三分钟,然后按照自己推敲出来的下刀方式开始切,别说,切的还真不错,我的刀功,哼,绝对的三级厨师水准!(PS:我们家只有三口人)
中午的一餐很美味,除了我的菜把醋放多了之外
......
下厨并不难,难的是我懒得下厨。
这个春天,失恋的人好象格外多。
前天是GD,昨天是LY,今天是室长。
我静静地听LY义愤填膺地控诉着前男友及其亲友的种种“罪行”,时不时地劝她想开些。
她把前男友的无情归因于其家人的阻挠,我不置可否。如果这样想,能够让她安慰一点,那么我还能说什么呢?一定要告诉她分手是因为那男人的无情?
他去日本,她在国内,距离原本就是爱情的杀手,其实她早该有感觉啊,那么久了,他从来不主动联系她,像人间蒸发了似的。她质问,他以忙来推托。只是,聪明的女子都应该知道,男友即使真的很忙,如果爱着自己,还是抽得出时间来嘘寒问暖一下的。他的若即若离,其实就在给她提醒了,在感情危机初露端倪时,她没有发现,至于父母不同意,只是那个男人怕她怪自己的借口罢了。
我没有说穿,我明白,她一定非常伤心,这样的理由也许可以让她好过些,毕竟她没有直接被拒绝。
总是充当朋友们的精神垃圾桶,总是把别人的困扰轻易看得通透,只是轮到自己的时候,便也不知所措。
席慕容说,这世界上有些路,是必须一个人去面对的,再黑再冷再远,也得一个人默默走下去。
爱情的路,便是如此。只能自己等到伤口结痂痊愈的那一天。
今晚心血来潮,决定学着煎蛋。
以前下决心绝不下厨的,今天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于是琢磨了很久需要放多少油。
做饭的过程并没有手忙脚乱,相反,我发现一向善于纸上谈兵的我也是可以把理论与实际很好地结合在一起的。
煎了两颗蛋,成色金黄,味道不错。
下厨也没什么可难的,哼。
整天的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转眼,夏日逼近。
这个时代,连季节也变得琢磨不透,并没有怎么感觉春意盎然,夏天已经款款而来。
春季沙尘漫天,夏季烈日炎炎,冬季冰天雪地,所以,还是最钟爱秋天,不是还带着暑气的初秋,也不是寒意渐浓的晚秋,秋天的中段,真真是天高云淡,秋高气爽,沁人心脾的惬意。
想着去年此时的我,怀有怎样的心绪?
活过最寒的冬,还没来得及看清春季的轮廓,夏季匆匆而至,人们措手不及。
在望尽浮世的静默里,历经细雨迷蒙的春,骄阳如火的夏,天高萧杀的秋,漫雪无际的冬。看时间滑过自己的皮肤,看岁月雕刻时光。
半小时前,我苦着脸开始刷牙。
不是我不爱清洁,问题在于这是我从昨晚到今晨第二次刷牙。
晚上七点半晚餐后,我毅然决然地去刷牙,老妈诧异地问:“今天怎么这么早刷?”我理直气壮地笑笑:“对于一个减肥有决心的人来说,这只是第一步!”为了抑制饭后良好的零食水果欲,我今天“以身试法”一回!
一个晚上,我的胃与我相安无事。
零点很快到了,我的肚子伴随着钟声“咕咕”地奏鸣起来......我几乎崩溃了!一个字,忍!
12:15的时候,我理解了“忍字头上一把刀”的确切含义。真是饿啊!回顾一下,今天的晚餐:糯玉米一根,茶蛋一只,零星的生菜沙拉。想了想,好象也不是太过分吧?卡路里含量应该比较低......
12:30,我终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的速度从书房冲进了餐厅......
一开始,我减肥的良知尚未泯灭,我告诉自己,要做一个有毅力的人,想起蕾说的:“你是个美女胚子,但是得减肥......”,啊,我距离美女只有一步之遥了......于是决定撤回,但是就在这个要命的瞬间,我看到了餐桌上的徐福记沙琪玛在向我招手......
没忍住......
抓起沙琪玛之后,想想,得喝点什么吧?打开冰箱......这绝对是个错误!一步错,步步错啊!
我拿“晚上好”奶的同时注意到了茶蛋的存在,想想沙琪玛和奶都太甜,来点咸的去去腻......然后关上冷藏室的门,鬼使神差地开了冷冻室的门,发现了“月光宝盒”和绿色心情新出的绿豆沙冰淇凌......
“酒足饭饱”之后,眼睛满意地向茶几一瞥:乐事绿茶薯片和上好佳荷兰豆......有句话,叫“越堕落,越快乐”......反正事已至此,干脆就堕落到底吧!
然后充满负疚感去刷牙,一边刷一边琢磨,我的反射弧肯定比别人长(换句话说,就是我反应迟钝),不然我吃饱的感觉怎么来得这么慢呢?
蕾要是知道了,一定又是哀我不瘦,怒我不忍了吧?嘻嘻,先躲过初一再说!
不过吃饱了就是比饿着舒服啊!耶!
你我素昧平生,看到你每天深夜游弋在我的博客,犹如一尾缄默的鱼,于是有种想写些话给你的冲动。
我不知道你的故事,但是我猜你一定受过很重的、爱情的伤。
我手机的开机语是这样的:“虽是饮鸩止渴,却甘之如饴。”说的,是我对待爱情的心态和作法。
是不是被谁辜负过?被谁伤害过?好朋友们都说这不值得,可是你心有不甘。为什么,苦苦爱过,或是还爱着的人,可以这般绝情?为什么,那些曾经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语,昨天还可以扣动羞涩的心扉,今天却早已成了明日黄花?
他好象,这么近;却又在瞬间,变得那么远,随之抽离的,是曾经以为的爱情,一点点,如抽丝拨茧,带来的,是鱼鳞碎刮般的痛。
所以,只有躲在深夜里,谁也看不到的角落,觉得有片刻的安宁。
常常,寂寞地想,此刻的他,是不是已经熟睡得像个孩子呢?想起他高大的背影和温暖的怀抱......
告诉自己要活得好,过得比他还好的时候要骄傲地站在他面前,希望他心里可以有一丝丝的懊悔,觉得错过了这般完美的女子。其实,仔细想想,这不过是自己折磨自己的方法,这只能证明,你还是爱他,在乎他对你的看法,其实就算灰姑娘变成了公主,王子一样会选择本来就是公主的那一位。灰姑娘在十二点过后,还是要变回原本的样子,至于灰姑娘和王子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那不过是童话故事的结局。如果现实都那般美满,为什么我们从小就那么热爱童话?我们总是憧憬着在得不到的东西,这就是童话吸引许多成人的原因。
然而,我们还是要在现实中生存,生活在阳光下,不该总是在暖暖的阳光中沉睡,把一个清醒的自己留给夜晚。我们不是蝙蝠,不能一直躲在黑暗里。
你选择stay做名字,看得出你的固守,其实,很多时候,固守可以是可贵的执着,却在更多时候成为顽固的羁绊。值得stay的时候,我们不要错过,可是对于已经死亡的爱情,我们只能留恋,却不可多做停留。否则,耽误的,只有自己的快乐。
希望你不要把我的话当成自以为是的说教,作为一个陌生人,我依然希望你快乐。希望有一天,你可以尽情地在阳光下高歌,飞翔。我会为你祝福!
原本今日不愿更新blog,写以下的文字实属气结。所谓忍无可忍,何需再忍!
为了避免不明就里的人乱拍砖,我首先负责任地声明:1.我与此书作者素无瓜葛,所以过结更是无从谈起,写这篇博客纯属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ps:好象可以这么说吧?)对于此书偏颇之处提出的意见,又或者,是对人不对事。毕竟这不是文字的错,文字错事因为作者观点错,但如果是学术观点的百家争鸣,我就不说什么了,这是做人的问题。2.可能有人会怀疑我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那么我可以以我的人格保证,我还真吃着葡萄了。
看曾蓓的《清华美眉》,本来倍感亲切,那些熟悉的地名,让我忆起那些往事。三教、照澜院、主干道、五道口,都是每个在清华生活或学习过的人耳熟能详的。据我分析,她应该是在03年以前完成这部手稿的,否则也不用坐一两个小时的375取道西直门再辗转地铁去西单买衣服,因为03年五道口就有城铁了,去西直门只要几分钟的时间。就算她是02年完成这本书的,那么按照书里的提法推算,她应该是99年入学的,80年生人。当然,像她所提的自己冰雪聪明,很有可能出生更晚,所以写作时她应该是22岁左右。
再来看看这个MM的文字:“想当年,钱钟书在清华不也是年轻气盛的'狂妄之徒'!等钱老功成名就了,他当初的恃才狂傲便成为点缀他人生经历的轶闻了。大师,大概都要有些古怪品性,否则就是凡人了。”
这是她对于每节课都迟到十分钟的同班男生打断教授上课并引以为傲行为的“合理”解释,字里字外都流露着钦佩和羡慕。
如果说她前面展示出的种种优越感我还可以极尽宽容地理解为年少轻狂的话,那么以上处处昭示出其逻辑混乱的文字实在是我为之不齿的导火索。
什么是凡人?与之对应的似乎不是大师而是非仙即妖吧?22岁,清华中文系的一个小妮子(PS:我没有学科歧视,我本人也是学文的),竟然嚣张到了如此地步?竟然觉得自己这个初出茅庐乳臭未干的扰乱课堂秩序的同学不是凡人?正如一切逻辑混乱、脑筋不清楚、还坚强勇敢地自以为是的笨蛋一样,他们在任何媒体露脸(或者说是现眼)的时候都会把类似的话挂在嘴边:“我不过是个普通人。”每每看到这样的人时,我都由衷地感到恶心,有种狂吐不止的冲动。谁说您不是普通人来着?!最恶心的是这位MM竟然把钱钟书搬出来当幌子!钱老恃才傲物难道就是这样在每堂课上到一半的时候,推门而入打断教授的思路和同学们的兴致而面不改色、心无愧疚?推一步说,即使钱老和这位清华美眉及其心仪的GG同样不懂得尊师重教,难道就值得推崇么?为什么看不到“大家”身上的优点而专拣劣处比呢?
逻辑混乱到如此地步尚不自觉,还能够气定神闲、坚强勇敢地拿清华的招牌往自己脸上贴金,真是幼稚得可笑。
见过有幻觉的,没见过幻觉如此严重的;见过逻辑混乱的,没见过混乱到这般地步的......
清华的败类好象有层出不穷的趋势,刘海洋、刘辉......当然,清华的学生也有恶俗的权利。曾蓓啊,不是你的骄傲让我恶心,而是你故做轻描淡写的样子令人作呕,你不知从哪里来的优越感令人发指!
当然,清华这样学术气息浓厚、学风稳健求实的学府,出些败类也不奇怪,就像太阳也有黑子的道理一样。清华教给我们的,应该是自强不息,厚德载物般的精神,而不是给了每个学子狂傲不羁、沾沾自喜的资本。
写不下去了,赶紧去买维生素B6(PS:孕妇用于防呕吐的)。
晓霞严肃地告诉我应该改改作息时间了,然后迅速下网,她的QQ头像在瞬间灰暗下来。
我也曾仔细地思考要不要早睡早起,但是还是觉得这样比较自在。
现在看来是不是激起公愤了?
遂决定现在去睡觉。
我很乖。
最近的日志里越来越频繁地出现"or",也许生活本来就是选择题,我们趋利避害,或是弃明投暗,Who knows?
室长说我太傻,能被人一眼看到底,没城府。我说,成长是要成熟,而不一定要圆滑。
我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一直为自己能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坚持某些最初最纯的东西而引以为豪。如果成长意味着必须世故,那我拒绝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