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毛头,见谁都特别热情。
自己长的黑乎乎,胖滚滚,一脸憨厚像,和别家狗那种仪态万千有天壤之别。可他偏不把自己当外人,只要看见周围有人路过,绝对尾巴摇得跟风扇一样,腆着狗脸,喜气洋洋的就去了。一边俯首帖耳,一边还发出呜呜的声音,直是冲着别人打招呼献殷勤。
按说这小子长得也不是啥名品样,也不够英俊潇洒,但据我观察,他居然从未失手过。不管对方是一本正经严肃威然男,还是手拎菜篮的大妈大婶,毛头只要这么冲上去,管你是谁,全部通吃,没有谁可以拒绝他。
从一个人生下来开始,“我”这个词就伴随我们终身,“我要这个,我要那个。。。”,可是有多少人真正知道什么是我,我是谁,我到底想要什么。
记得有位大师说过,现代的人不再考虑我是什么,而只是看我有什么,我有什么就代表着我是什么。物质世界的我直接转变成了精神世界的我,我们的本我已经和社会高度一致,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种人的心理其实就从没真正诞生过。
从中国的“首善”,到今天的行为艺术——雷锋,陈光标一直都在努力地成为着自己。
当走入人生的一个阶段时,成为独特的自己,世上独一无二的自己,这个愿望犹如一块火热的红炭,烧灼着世人的内心。看着陈光标“同志”手持钢枪,顶着满头大汗,保持站岗姿势长达一个小时的时候,我们都能从他热切的目光中感受到一种神圣感。这个时候,他不再是一个普通人,他成为了一种象征。
当竞争和孤独,一点一点吞噬现代人的内心,越来越多的人被剥夺了自恋的需求,光标同志的这种方式则满足了这种需求。虽然,这一切都是以一种扭曲的方式完成的。
此时的陈光标,其实不是在学习雷锋,而是在向自己致敬!沐浴在一种圣洁的光晕之下,向内心中成为独特自我的那个愿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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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轻轻的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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