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的途中在SAN DIEGO停留,就认识了小伟的房东ROBIN。
严格地说ROBIN不是房东,因为她们家住的房也是租来的,而且一租就是十七年。在住的方面上美国人的观念和中国人不同,中国人似乎不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就不算有个家,美国人的家主要是家庭人员,住在租来的房子里一样要收拾得干干净净。ROBIN一直提供HOME STAY,就是对到SAN DIEGO读书的外国学生提供家庭住宿。这里有贴补家用的原因,可ROBIN也确实喜欢做HOME STAY。
ROBIN是为数不多的对美国外的世界感兴趣的美国人。很多的美国人没有护照,一直就住在出生的小城,认为美国是最好的地方。另一些出过国的美国人他们的国外就是加拿大,墨西哥或是去度假的加勒比海的某个岛国。
ROBIN的与众不同有家庭原因,她的妈妈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曾组织了一个龙舟队到中国比赛交流,也算是为中美两国人民的友谊做出积极贡献。受母亲的影响ROBIN的眼界要开阔一些,对四川地震也很关心,而且一直想做些贡献。
80年代初ROBIN在旅行社工作时曾因工作原因到过香港,甚至跨界到了河对岸的深圳。那是一次难忘的经历,当时香港人见到的BLONDE不多,有人要提供2000块美金的月薪请她去当DJ。ROBIN甚至认真地打听香港的生活费用,不过最终还是作罢。
ROBIN说:有时我会想,如果当时选择留在香港会怎样?那肯定是另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顿了一下她又说:但那就不会象现在这样有一个好的家庭和两个漂亮的孩子。
ROBIN今年五十六岁,丈夫LARRY作高尔夫球教练,女儿ELISA去年出嫁了,儿子ASHLEY在本地一家食品店工作,和父母住在一起。ROBIN年轻时赶上嬉皮运动的尾巴,也曾经狂野过,追寻自己的爱情到加拿大生活过几年,后来感情破裂黯然回到美国,再读大学,工作,结婚生子后在工作和家庭平衡中前进。
ROBIN是家中唯一上过大学的人。LARRY生长在一个问题家庭,读书不多,热爱生活又不为(物质和精神)生活所累,对一些读书人/有钱人的自以为是很不以为然。而ROBIN偏有一种读书人的清高和对新风尚的追求(比如她在一年前就买了混合动力车),喜欢有时搞搞情调,难免因LARRY的大大咧咧生微词。其实在我看LARRY是粗中有细,知道如何妥协;而ROBIN细中有粗,事情过去就过去了并不纠缠。两人就这样几十年小吵小闹下来变得相濡以沫。在这样的父母环境下,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