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加载中…
标签:
杂谈 |
标签:
杂谈 |
标签:
杂谈 |
| 分类: 杂话 |
黄春兴 现职:台湾“清华大学”经济学系副教授
研究方向:政治经济学与奥地利经济学派理论 主要著作:《现代经济学入门》
曾经有一位刚考上研究所的学生来找我,希望我介绍几本暑假值得阅读的书。我问他:“难道暑假没有其他计划?就只是读书?”我说:“这是不对的,因为若不导致边际产出递减,也会造成边际效用递减。暑假就是应该暂时放下书本的季节。美好的生命来自多面向的生活,不妨利用暑假学习某点技能,譬如驾驶、拳术或吉他都好。”他点点头,却不死心地问:“那就介绍几本可以在学习驾驶、拳术,或吉他之余阅读的书籍吧?”也对,学习空档也该看些书的。就这样,我告诉了他几本。
那是几年前的事了。现在,如果有学生同样问,我也会告诉他同样的话;不过,书单会有些不同,因为出版的书籍有了变化。在浩瀚的经济学书堆中,我开给学生两条阅读的路线。第一条路线是阅读大师级经济学家的传记。我说的“大师级”学者,是能够从整个社会科学的视野,甚至从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去端详经济学的功用和价值。在课堂上,每一门课都是将经济学分割的一块切片。这样的分割让老师们好教,也让学生容易学习,但却也导致学生瞎子摸
(2007年6月21日北大法学院毕业欢送会致辞)
又是合影留念,又是祝福叮咛,又是离愁别绪;只不过这是2007年的六月。
去年说是今后全校统一毕业典礼,法学院还是举行了今天的欢送会;名字变了,主题、情调和程序却都差不多。确实,一起待了好几年,哪能悄默声息地就走了?世界上好多事改头换面也要坚持不懈,这也算遵循先例,即所谓制度吧(对不起,一不小心,又给大家讲起了法理)。甚至听说,有同学大气磅礴地替我撰写了题为《光荣与梦想》的致辞,10天前就在未名BBS上“剧透”了;前天,一位英语国家的记者为此还把电话打到了我的办公室,我不认领,还以为我矫情,一定要强加于我。谢谢这位同学的良苦用心。虽说如今倡导志愿者行动,但也不能如此深入普及吧?太多的事不可替代;你有权沉默,无权代理。而且,照着你的稿子念,看到帖子的同学会觉得忒没劲,且不说枪手、抄袭或者是署名权问题了;但不照着念,苏力院长每年也就那几句煽情,让你先占了,他还说什么?我只好旧话重提。
几年前,特别针对北大校园的学习生活,在迎新大会上,我说过,“发现你的热爱”。无论你是否发现了,此刻,针对你新的社会角色,我却想说一句不大中听
4月的一个午后,记者与赵晓力老师进行了2个小时的交流。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当初高考报考志愿的时候是怎么选择法律这个专业的?是出于对法学的喜好吗?
赵晓力(以下简称赵):这个未必是。你们学习法律的时候,法律已经很热了,你们都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89年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中学里学过相应课程的你是知道的,比如说,你知道物理系是干什么的,化学系是干什么的,中文系是干什么的——当然这里面有误解。许多文学青年认为中文系是作家班,进来之后才发现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而是研究作家和作品的,不免沮丧。我至今还记得当年南大中文系老生帖在树上的迎新标语:“黔无驴,有好事者车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之山下”。
法律是中学里没有的课程。政治课上学过一点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但那是针对“坏学生”的,能考上大学的都不是坏学生,是不是?我的印象中,我们南大89全班五十多个人,上大学前不知道法律是干什么的占大多数。许多人第一志愿报的是中文、国际贸易之类,第一志愿没有录上才到了法律系。
| 分类: 杂话 |
Dear年轻的学子们:
在法律系担任教职多年,有一些感触,也有一些心得,我很愿意利用这个机会跟大家聊一下这些感触与心得,或可供大家参考。我不谈高深理论,不引励志格言,也不想八股说教,就平实地谈谈大家在学习法律这个阶段所面对的几个切身问题。
●认清法律的真实人生,永保赤子之心
首先谈为什么要读法律。这是新鲜的法律人在一起时最常聊到的一个话题。如果你给的是类似济弱扶倾、维护正义等正气凛然的回答,恭喜了,你是这个领域的稀有动物,希望你日后在法律的职场奔驰时,能够把这个目标「朝朝勤拂拭」,不要时间越久,最后只剩跟别人作几栋高档楼房、几张俱乐部会员卡、是否开得起双B轿车的比较而已。
其实,以法律为志业,理由纵使不是那么的正气凛然,而是老老实实道出想要藉此名利双收,或就业有保障的心声,虽然有点市侩,不过,没关系,不要觉得不好意思,这是基于人性的正当理由,可以作为在人生旅程冲刺的动力的。只要有学法律是用来保护自己,帮助他人,而不是用来伤害他人的基本认识,就够了。几年的教学经验,曾碰过少数几个所谓的「法律人」,法律尚未学通,就以半调子的法律知识「替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际法学专业 国际法部分
国际法
一、名词解释
1、 万民法2、 丁韪良3、 国际法的编纂:4、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5、 界河:、 国际法上的添附:7、 国籍的抵触8、 条约9、
联合国专门机构10、斡旋:
二、简答题:
1、 国际法否定论
2、 国际法优先说
3、 现代国际责任法的新发展
4、 条约必须遵守原则
三、论述题:
1、 论国际法的渊源
2、 论个人的国际法主体资格
3、 试比较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制度
4、 论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5、 比较并评述联合国大会和安全理事会在联合国事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四、案例题
1948年10月3日,秘鲁发生一次未遂政变,但政变当天即被镇压。秘鲁总统下令取缔组织政变的“美洲人民革命联盟”,并通缉其领导人德•拉•托雷。托雷在事发三个月后,于1949年1月3日到哥伦比亚驻秘鲁首都利马的大使馆请求避难。哥伦比亚大使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际法学专业 国际经济法部分
国际经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