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苍茫/人事浩淼/心之旅途/
且休且憩/庸人梦境/唯此彼岸
(PS:我是平凡的人,我又是特别的人,所以我是特别平凡的人!)
喜欢公猪的公猪。
洪水中罕有的珍奇猛兽。
如云般的女子独树一帜。
其实,她是一个女演员。
文字写得很棒的话剧演员。
华丽盛会中鲜花和掌声只属于他。
你们说他是大官人他就是大官人。
如雾般的男孩尚存于世。
隐隐暗藏起的居家男孩。
宛如静止地悄悄等待。
盼望招摇的小苗变成树木。
附在血管里多余的恶性细胞。
那一盆温室花朵仿佛在洛杉矶荼蘼生长。
暗色中抑或苍白中颓然的男子。
不用脚走路的小魔鬼。
把她当作王菲来喜爱。
独把机场当秀场。
空气里制造忧郁味道的个体。
Vivian的静谧世界。
玩转尘世的绝世女子。
七天七夜也看不透的女孩。
喧嚣中藏起来的黑洞。
天空下的另一个sunrise。
他用相机记录这个城市。
叫他青猫先生好了。
朗布拉邦的独角戏。
一个人的未知边缘。
很长时间没有更新自己的博客了,以至于在敲击键盘的时候显得略有些笨拙。这段消失的真空期,我似乎在忙一些所谓鸡毛蒜皮的“大”事。突然这一刻,我发觉自己不仅相貌变了,心态变了,思想变了,而且以往的观念也被侵蚀的消失贻尽,我的心里还在乎这些吗?问题极其透彻地切中自己的要害,无需语言解答,我想也差不多吧。
你们知道胡适先生吗?或许听说过吧。他在九十年前曾写过一篇文章《差不多先生》。差不多先生的相貌和你我都差不多。他有一双眼睛,但看的不很清楚;有两只耳朵,但听的不很分明,有鼻子和嘴,但他对于气味和口味都不很讲究;他的脑子也不小,但他的记性不很细密。他常常说:“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何必太精明呢?”
他小的时候,他妈叫他去买红糖,他买了白糖回来,他妈骂他,他摇摇头道:“红糖白糖不是差不多吗?”
他在学堂的时候,先生问他,“直隶省的西边是哪一省?”他说陕西。先生说,“错了。是山西,不是陕西。”他说,“陕西同山西不差不多吗?”
后来他在一个钱铺里做伙计,他也会写,也会算,只是总不精细;十字常常写成千字,千字常常写成十字。掌柜的生气了,常常骂他,他只是笑嘻嘻的赔小心道:“千字比十字只多一小撇,不是差不多吗?”
有一天,他为了一件要紧的事,要搭火车到上海去。他从从容容地走到火车站,迟了两分钟,火车已开走了。他白瞪着眼,望着远远的火车上的煤烟,摇摇头道:“只好明天再走了,今天走同明天走也还差不多。可是火车公司,未免太认真了。八点三十分开,同八点三十二分,不是差不多吗?”他一面说,一面慢慢地走回家,心里总不很明白为什么火车不肯等他两分钟。
有一天,他忽然得了一急病,赶快叫家人去请东街的汪先生。那家人急急忙忙地跑去,一时寻不着东街的汪大夫,却把西街的牛医王大夫请来了。差不多先生病在床上,知道寻错了人,但病急了,身上痛苦,心里焦急,等不得了,心里想到:“好在王大夫同汪大夫也差不多,让他试试看吧。”于是这位牛医王大夫走近床前,用医牛的法子给差不多先生治病。不上一点钟,差不多先生就一命呜呼了。
差不多先生差不多要死的时候,一口气断断续续地说道:“活人同死人也差……差……不多……凡是只要……差……差……不多……就……好了……何……何……必……太……太认真呢?”他说完这句话格言,方才绝气了。
他死后,大家都很称赞差不多先生样样事情看得破,想得通,大家都说他一生不肯认真,不肯算帐,不肯计较,真是一位有德行的人,于是大家给他取个死后的法号,叫他做圆通大师。他的名誉越传越远,越久越大。无数无数人都学他的榜样。于是人人都成了差不多先生……
好了,我说的故事说完了。不要把我的名字说出来,或许你们早就猜到我是谁了吧。
ENDING
我们生活的日子里实在有很多无法说清的东西,一天或是一个阶段总有令自己感到宽慰或难过的时刻。我把这个世界比作一个万花筒,精彩的部分总是不断发生着变化,没有重复,且每个人观察到的总是有着各自的特点。
我时常诧异为什么每个人种都有自己不同的地方,东方人或是西方人,黄种人或是白种人,在生活习惯上也是各不相同。英国人打招呼时常谈论天气;中国人打招呼时常问别人饭吃了没;美国人对待事情总是无所谓;德国人做起事来始终一丝不苟。
我在网上搜索目前世界上社会主义国家存在数量,只可惜通过一百多年的变化,目前社会主义体制国家只有中国、朝鲜、越南、老挝和古巴,而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在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却永远消失遗尽。
我想象不到几十年前国家解放时的模样,但我内心却一直想往回到从前的苏联一起观睹苏维埃遍布天下的盛世。红色是革命,红色是热血,在黄色斧头和镰刀交错的点缀下,一个国家的政权和人民就牢不可破地编织在了一起。
我想往高加索山脉、莫斯科如地下皇宫般的地铁站、蜿蜒的叶尼塞河、以女沙皇叶卡捷琳娜命名的叶卡捷琳堡,神秘的一切远远超过西方国家给实现人们带来的诱惑,社会主义的写实总带着一种神秘的色彩鼓动人心,无法遗失的历史,无法忽略的过去,轰轰烈烈的共产主义运动罔若一部爱国主义影片在某些人心里根深蒂固的根植。
社会主义给人们带来了保卫萨拉热窝的瓦尔特;阿尔巴尼亚为实现共产主义具有民族精神的抗战电影;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拯救世人无比高尚的精神;勇敢地飞向月球,苏联的勇士——加加林。
乌克兰、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塔吉克斯坦、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立陶宛、爱沙尼亚、拉脱维亚、摩尔多瓦,前苏联的一些国家;塞尔维亚、黑山、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马其顿、波黑,前南斯拉夫的一些国家;匈牙利、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波兰、民主德国、阿尔巴尼亚、蒙古、也门曾经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已在历史的长河中演化成另一种模样,但是过去的记忆却依然在人们的脑中清晰留存。
时间可以蜕变一切,再多的感伤也能在分分秒秒的时间里慢慢抚平。世界是个硕大的万花筒,每一刻都会产生瞬息万变的不同结果。列宁曾说过:只要在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便会变成错误。其实,我很相信这句话。
ENDING
天气渐渐失去了火气,在以往任何一个八月都难得少见的凉爽。前一阵连续雷暴雨再次发生,像打破奥运会记录一样刷新了一百多年来上海的天文记录。我是喜欢下雨的日子的,它能够平息我内心萌生的一些念头,不去多想,不去理会,任它处置在一个任何人都看不见的角落,直到慢慢失去了升腾的勇气。
我想今年的秋季应该比往年来得都早,穿梭在闹市中静谧的小路上煞是舒服。掠过肌肤的风是凉凉的,不带一丝寒意,阳光被街边硕大法国梧桐树的枝叶所遮蔽,抬头仰望一片相互拼凑而成的绿色映入眼帘,惹得自己很是欢喜。
路的两边是一些有些历史的别墅,是以前外国人设计的,虽然不显豪华,但却也有几分特别的风格。随着悠悠的步伐,置身在这片很少经过的地方,内心始终有一种无法言语的心情,我喜欢这样的环境,没有过多的嘈杂,却有着如此亲切,如此相近的感觉,就像衡山路或是山阴路在我心中的印象,怀念历史赐予我们的现实。
如果说北京拥有较多的古典,则相比之下上海拥有更多的是洋化。人们一直用海纳百川来形容这片土地,在我理解上这就像是一种包容,典籍里用“大善”一词来呈现,这就像是一种性情,上海的模样,上海人的模样已经清晰地无法更改。
远处的街边有小贩在卖一些种植的花草,我看到一棵柠檬,碧绿碧绿的叶子和碧绿碧绿的果实,仿佛一阵少有的清新净化我的身体。也许我的内心从前缺少过绿色,用绿色来点缀生活,却又如何用绿色来点缀心灵。
有时候人是一种固执的动物,非得把自己逼进死胡同才肯善罢甘休。工作上是这样,生活上是这样,为人处事上也是这样,人们用“执着”一词来美化所谓的“固执”,却不知还有“心之淡,人之淡”的道理。
拥有的并非会一直属于自己,抑如金钱或是爱都会在拥有过后失去,感觉也可能是错觉,重要的是其中的过程,在时间中你能够体会到什么,领悟到什么,或是你已经获得了什么,一切的重点就是实际意义存在的价值。
ENDING
她失踪了很长时间,以至于人们在记忆里开始渐渐淡忘了她。如果说光阴可以平复一切,有时候却很难弥合心底留下的疤痕。在她父亲眼里她是一个标准的好女孩,既懂得体贴照顾人,脾气又好得让许多人无法比及。
她的名字叫贞,作为知名大学校长的父亲给她取名字时用了一个中国很传统的字。父亲每天在忙碌的工作后,总会忽略过分安静和乖巧的她。她喜欢夜的美丽,她总觉得无边无际的黑暗是一种难以言语的张狂,她从来没有和别人说过一直隐藏在心底的这个秘密。
贞和去世的母亲一样,都是一名虔诚的基督徒。工作之余她都会为教堂义务在街上发放信奉耶稣的传单。贞认为信耶稣得永生的道理应该让世界上的每个人都知道,人从出生以后就是有罪过的,纯洁和善良是后天造就的,她希望用自己的举动来感化周围的人,她相信耶稣可以救赎有罪的人们。
偶然的机会,她在街头发放传单时邂逅了朗,一个外表不羁,不善言词,沉默寡言的年轻男子。用这样的词汇来描述这个外貌硬朗不凡的年轻人再适合不过了,他深邃的眼神里包含了某种让人猜不透的东西,就像很多人都无法捉摸他的心思一般。
那天朗穿了件白色的T恤,外加一条磨白的破旧仔裤,脚上是一双黑色的人字拖,虽然头发有点凌乱但丝毫也掩盖不了他咄咄逼人的英气。他正在街头洗自己的小货车,贞却突如其来地出现在他面前,她纤细的手递来一张基督传单,他略显诧异,但很快又恢复了往常的平静。
先生,相信基督吗?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耶稣能拯救我们,在黑暗的夜里他会用自己最仁慈的心来关怀我们,爱护我们,贞用好听的嗓音对他轻轻说道。朗似乎没听到一样,继续独自洗着自己的小货车。
先生你在听我说吗?请你不要打扰我。他对她平静地说。然后他用习惯性的动作抡了一下水桶,半桶水被甩到满是肥皂泡的车上,但很奇怪他听到一个人的叫声,回头一看原来她被那半桶水从上到下浇了个透。
小姐不要紧吧。他望着她满身是水的脏衣服,心里感到些许歉意。她没有生气,因为她脾气好得不能再好,她笑了笑把湿透的传单递给他,先生相信耶稣吧,耶稣他教会人们要有一颗包容之心。他接过她递来的传单,心里出现一种从来没有过的不踏实,他不知道这种感觉是不是应该叫作倾慕。
后来两个人终于经历了一次人们意想不到的爱情。一个基督教徒和一个无神论者的感情就在一丝一毫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她知道自己的价值取向,但她的心却不得不偏向他,在他面前她习惯做一个弱者,不管是身体还是心智上的弱者。
她坐在他的小货车上驶过了无数的高架桥,经过了很多的高速路,他曾经对她讲过自己已经习惯漂泊,她没有回答,她晓得自己在他面前的尴尬,她把头靠在他的肩胛上,掠过车窗的风时常吹得她眼睛睁不开,于是一种液体从她眼眶里滚落下来,她轻轻闭上双眼幻想看不见的未来。
我们分手吧。那天她在他的货车里没有拒绝他的请求,她唯一做得就是打开车门下了车,在没有尽头的高速路上一个人默默向前走,她沿着垂直的距离徒步走在一个人的路上,沿途的风景失去了原先的颜色,只是她的心有点难受。
三个月后,朗在自己楼下又看到贞的身影。她告诉他自己想去崇明,一座离开城市喧嚣的岛屿。他没有追问她原因,但她却意外地告诉他一个秘密,听了她的话朗始终没有作答,他牵着她的手上了自己的货车。人生是一场毫无缘由的际遇,每时每刻都有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就像大海与海鸥的故事,风筝与绳线的故事。
从崇明回来之后,贞的父亲还是与贞失去了联系。贞的父亲知道是朗带贞去的崇明,他找到朗询问贞的下落,但朗却告诉他到崇明之后贞就立刻失踪了,他曾多次找过她,但是很遗憾一切都似乎陷入了僵局。
她的父亲有一种不安的想法,当焦急与忐忑交织在一起时,他仿佛失去了主张。他陆续几次到崇明寻找他失踪的女儿,但茫茫人海之中寻找一个人是何其之难,在他用尽各种方法之后,还是没有贞的任何消息。
杳无音讯的日子使贞的父亲饱受身心的折磨,思念是一种牵肠挂肚的东西。他想到女儿曾经乖巧的模样心里不由一阵心酸,他想找朗问个究竟,但朗始终紧缄其口,贞的父亲一股怒火顿时在心中燃起,他最后选择了报警,他认为贞的失踪一定与朗脱不了干系,他憎恨面前这个不知所谓的年轻男子。
朗的心底从来就没人能够看穿,他在贞父亲面前的姿态仿佛是一道坚固的墙,什么都无法推倒。不久警察就找到了他,当他接受警察的盘问时,他的心还是那样淡定,似乎从来就没有人能够让他做不想做的事。
在警局狭小的空间里有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感觉,斑白的墙壁犹如凝固的时间,一切都被它束缚,他静静坐在木质的凳子上没有任何反应。警察们用不同方式反复审问他,他始终没有说一句话,恼羞成怒的警察有些失去理智,用强光灯狠狠照在他脸上,他那张英俊的脸庞瞬时变得极其苍白。
你们没有权利这样做,我不是犯人,他歇斯底里地吼叫着,然后重重一拳砸在白色的墙壁上,墙上的石灰块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拳震落下来,他的左手上立刻就是一道血口子,殷红的鲜血从他手背上迅速流了出来,滴落到水门汀地上,警察们被眼前这一幕彻底惊呆了。
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察最后还是放了朗,他带着满是倦容和胡茬的面孔回到了家。他的神情有些凝重,表面上虽然很难感觉,但内心深处却依然不为人知。有某种成分在他身体里慢慢流失,他能感觉到也能察觉,只是他现在还毅然承担着某项重要的事情,他出神地望着窗外的天空,天空很大,却不着边际。
时间似乎一直在无情地流淌,任何事物终究无法避免这个自然规律。每个时间,每个阶段,每个人都会产生不同的想法。很多事情看似是不经意的发生,但回头来看人们却会发现其实我们都深陷其中。
朗的生活依然遵循着自己的模式,没有过多的生活情趣,没有过多的闲情逸致,有的只是普普通通和平平凡凡。他用自己的方式在这个世界生存,他不相信别人,也不相信菩萨或耶稣,在现实生活里他依然还是一个十足的无神论者。
时间可以磨平生活的棱角,经历过多的事情之后人们总能感悟出一些有用的道理。朗成天还是与他的小货车为伴,每天重复送货和运货,波澜不惊的生活使他没有太大的改变,任何异性在他眼中都似乎成为了淡淡的空气。
这些年朗有一个习惯,每年他都要去崇明两三次,没有人过问他去那究竟是干什么,似乎崇明这块地方一直有他未完成的心愿。很多次当他驻足这片岛屿,他都会用习惯性的眼神打量他脚下的这片土地,当看见一只只海鸥盘旋在海域时,他的心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感觉。没人了解他真实的想法,也许他也不准备让别人知道藏在心里的真实想法。
他开着小货车穿梭在这片岛屿中,沿途的风景像一幅幅图画映入他的眼帘。朗是个意志坚定的人,从来就没被身边的事干扰过自己的决定,在这样的地方,他的思绪开始一点点沉淀,过去的回忆一下涌上心头,随着车子在路面轻微的颠簸,他的心跟着渐渐波动起来。
崇明岛是一个美丽的地方,但他不敢想的太多,因为美丽背后终究尘封着一段令人不快乐的故事。他想起了贞,曾经一个让人又怜又爱的女孩,在往事面前他无法规避自己的过错,如果不是那样的话,一切或许都不会发生,贞的未来可能会沐浴在充满阳光的日子里,她会快乐的,他似乎坚信。
天边微微有些泛红,是霞光染红了天空的颜色,朗驾驶着方向盘游走在崇明岛。一个个鱼塘、一块块菜地、一丛丛野花、一间间民舍,与城市截然不同的风情在这里蔓延开来,没有过多的喧杂和烦嚣,有的只是美丽的风土和淳朴的人情,他内心倾向于喜欢这片土地,但是遗憾的是他是属于城市的,就像从前的贞。
远处是一栋不起眼的小屋,海岛上纯粹的民间建筑风格,是一种典型的江南小居。青灰色石砖铺筑的墙檐,木质的窗框,在建筑接缝处都有手工的雕花,无论雕琢出的是龙与凤,还是蝴蝶和鸟兽都是那么惟妙惟肖,师傅的手工很精湛,几乎无法与钢筋水泥的城市森林相提并论。
他把自己的货车停在一棵大槐树下,立秋时节槐树依然枝繁叶茂,附近的村民说这是他们这里的风水树,谁有小毛小病只要磕个头,剥些树皮来吃病自然会康复痊愈。他每次经过树下都会看到一两个村民在那里虔诚祈福,虽然他不相信这些,但是他接受村民这样的行为,毕竟每个人都有超越现实的梦想,哪怕是迷信一点他也祝福那些人会慢慢好起来。
他的脚踩在青石铺成的小道上,心里暗暗滋生出一种特别的感觉,他把这种感觉称作心的归属,在虚伪和浮夸的生活面前他宁愿选择真实和低调。他缓缓走在乡间的弄堂里,羊肠小道一直弯弯曲曲延伸到看不见的角落。
他对角落这个字眼特别敏感,小时候上课开小差他总被老师罚站壁角,因此他对角落总有种隐晦的印象。有一所民居就坐落在田边的角落里,他原本打算敲敲门进去,但发现门上有一对铜环,于是上前轻轻叩了叩门。
不一会儿门被打开了,一位带着浓重乡音的村妇走了出来。她领着朗穿过天井朝里面的一间厢房走去,他紧跟着朝四处观望地看看,这里和他上次来时基本没什么变化。在村妇地陪同下他们一起来到一个房间,他停住脚步敲了敲门。进来好了,一个熟悉的声音透过房门传了过来。
他推了下门,门并没有上锁,只是虚掩着。他迈开脚步跨过门槛,那扇门发出“吱呀呀”的声响,房间里密实地拉着窗帘,透过夕阳剩余的光线可以看出所用的窗帘布是那种蓝色的印花碎布。屋子的一旁有一个老式摇椅,上面躺着一个人,她发出轻微的呼吸声,闭着眼睛像似睡着似的。
你终于来了,屋子里响起了她说话的声音。他没有回答,只是默默走了过去,在摇椅边上停下脚步,然后俯下身子用手摸了摸她的手,她的手有些冷。夏阿姨给她再加条毯子吧,她的手有点凉,他对村妇嘱咐道。
夏阿姨是朗每个月用三千元请来专门看护她的,自从她来到这里以后,夏阿姨就不间断地照顾她。他告诉夏阿姨她已经病得很重,她不仅需要好好照料她,而且也要照顾好自己,为了给她筹看病的钱他不可能一直留在这里,而且他要夏阿姨帮他一个忙,为他保守她留在这里养病的秘密。
你觉得好些了吗。已经不可能好了。别这么说,你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她没有作声,只是紧紧握住了他的手。你留下来陪我吧。她的声音显得有些虚弱。行。他轻轻地回答。他慢慢抚摸她的额头,心里感到有些沉重。
谢谢你。傻瓜,谢我什么。谢谢你一直为我保守秘密,还一直这样照顾我,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不是好人。他的声音显然带着某种深深的内疚。他在黑暗里望着她憔悴的面容,一时之间竟有些不知所措。
他的情绪有点紊乱,一些往事开始渐渐出现在他脑海里,他想着一些事,以至于自己一时也无法控制。几年前的那天,他用自己的小货车载着贞过海来到崇明,贞告诉他自己得了病,在和他分手的几个月里,她心里很难过一直沉迷于酒吧,有一次因为一时糊涂竟和一个陌生男子发生了一夜情,结果不小心染上了艾滋。
她恨自己,恨自己为什么要去放纵,不仅连累自己,还要连累他人。她去找朗帮忙,她不想让自己得病的事情让父亲知道,父亲是位知名大学的校长,她不能让别人知道父亲竟然有一个感染艾滋病的女儿。
她从来没有这样无助,朗要她好好治病。他答应会为她一直保守秘密,不让任何人知道她的情况。时间就这样慢慢过去,她在崇明呆了很长时间,一个春天接着一个夏天,一个秋天连着一个冬天……
太阳下山了,月亮爬了上来,崇明岛在星星的点缀下依然那样动人。拉开窗帘吧,我想看看海景。这些年来每晚她都有这样一个习惯。他听到她的话,于是走到窗边拉开了严实的窗帘,然后打开窗户,一阵微风轻轻袭来,夹带着海洋的味道朝这边吹来,她和他都能清楚地闻到,只是他们发觉原来崇明海滩边的夜景一直都有一种凄凉的美。
ENDING

我不害怕天黑的感觉,正如我此刻依然保持着清醒的头脑。外边或许不用多久就会下起一场大雨,我想雨水应该能够驱逐夏天的闷热,正样的燥热令我感到难受,可能并不完全应该怪罪于天气的关系,很多时候人们难受并不需要任何理由。
窗外的天空一片漆黑,天际被乌云染黑,一直延伸到我看不见的地方。我一直喜欢下雨时的气氛,这样的心情仅仅存在于我一个人呆在屋里做着自己想做的事,不出门的时候。有时候我会想,我究竟有多长时间没有好好淋雨了。
在我印象当中在雨中行走应该是小学时候的事了,那天我记得带伞,但我却没有撑伞,为何缘故,连我自己一时之间也想不起来了。童年的时光我一直遭受着细菌和病毒的侵蚀,隔三差五就会住院治疗,我想像当年自己脆弱的模样,没有太多小朋友的关心,却与父亲和母亲在医院的病房里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夜晚。
有时我还会想起提篮桥监狱旁边的那所医院,欧式的建筑风格,每间病房里都有统一供应的暖气,这样的环境总会让人滋生怀旧的意念。我喜欢闻医院消毒水的味道,这股气息会让人产生莫名的安全感。我讨厌别人将消毒水的味道与老女人或是变态的心理联想到一起,很多时候我们或许要去多理解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多了解你。
下雨了,我的心里有点窃喜。不是由于我怀着幸灾乐祸的心态,也不是由于我的头脑里产生的某种愿望,我只是喜欢听雨点打落在别的物体上发出滴滴答答的声响,这种声音让我有一种很想接近的感觉,到底接近什么呢,其实我自己也无法回答。
离我不到十公里的母亲应该也看到天空此刻下起了雨,我愿意为她奔波。很久没有哭过了,但是眼泪却在那天慢慢流了下来。母亲的话让我听了难受,我在出租车上竟不自觉的发呆,大自然的规律始终是一道枷锁,无法打开,也无法破解。
最近睡觉我一直会做不同的梦,然后梦见形形色色不同的人。我清楚知道他们究竟是谁,但现实中我却离他们很远很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故事,每个人都无法知晓未来的人生,乌云隔断了我们与天空的距离,然后呢?到底是暴风雨还是彩虹,我说不清,但生活却依然平静。
ENDING
1984年9月16日你做过些什么。有一部香港电影《愈快乐愈堕落》,这是片尾两个男人交谈时的一句台词。
再问起这个时间的时候,他说忘记了。他反问他,你呢。他笑,也忘了。车子就不停的开过青马大桥,他说,真奇怪,无缘无故就少了些东西,无缘无故又多出很多东西。就好像一觉醒来,小偷来过你的房间,偷走很多东西,又留下一堆无用的东西一样。他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轻笑。
有很多东西还是小偷偷不走的,一直藏在心里。只是就那样任其烂在那里,也不再动它分毫。这样的感受,你知,我知。我在想,他是不是用手搓了一下脸,一夜未睡,麻木的双眼。黄耀明的声音就这样唱起来:就算天空再深看不出裂痕,车子就这样不停的开过青马大桥。有密云,但已然天光。他的声音一直在唱,一直唱到我们的心里。
他喜穿棉布衬衫,一个人在的时候才抽烟,虽然外貌由不得自己,可是这里还是看出了些许作为一个自恋加自卑族群的敏感,讲话亦是点到为止:“什么事都经历一下好些,人的一生,很快就过了。”
又是安慰又是点醒。
“我有个朋友,他老是说我讲话太深,不知道我讲什么,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他根本就不喜欢听我说话。”还有自嘲,却是不卑不亢:我回家,也只是对着猫咪,有时做菜给自己吃,酒吧不要我,哪里还要我。
最后在海滩边,他知道他期待自己要说什么话,却依然只说到那个份上,或者是心里有条线,坚决不许逾越过去。
你喜欢我?
他笑笑,一张脸已是皱纹与无奈。他说,你放心吧。我不会。你现在的这个样子,你以为你已经很难过。若干年后,你身边还会有个人在关心着你,爱着你。你回过头来看今天,就会觉得很平静。不给人压力,不给自己过多期许。在他这样一个人身上,到底也只有这样才最合适活下去。
“然后睁不开两眼,看命运光临,然后天空又再涌起密云”,这句词在电影里被陈反复哼唱,只是片中一直出现的是王菲的女声版本,到最后则变成了黄耀明的版本,教人心里如何不百转千回。命运的大手,你只能由它摆布。遇上谁,爱上谁,与谁在一起,也许只能静候命运的光临。
一个房间,这样摇晃着去拍,来回放着旋律暧昧的《暗涌》。王菲唱一遍,黄耀明唱一遍,谁比谁更贴切?没有答案的东西应该是一些人喜欢的。恰好,我也喜欢,不去追寻答案比较轻松,太柔软容易叫人身陷囹圄,心动只需几秒就够了。
这么烦嚣城中,什么都是暗涌。如果我说我爱你又会怎样?就像在明亮的房间里点燃了烛光。不知林夕用怎样的心情写出了暗流涌荡的歌词,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想在黎明前的时刻感受一次假想的经历,就像他们,看着涨落的潮水,或许这次我抱紧你未必落空。
ENDING
很长时间都不敢在夏季外出,说心里话我的确不喜欢夏天的燥热,它总会令人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烦浮。夏季,我喜欢一个人呆在只属于我的地方静静干自己的事,看书、听歌、上网、写字或是做一些生活里无关紧要的事情。
如今在生活里早已习惯被冷气包围的日子,没有冷气的生活会让我失去理智。阳光度过温暖的季节就会开始变得残忍,当在中午时分看到隔壁窗台上的君子兰曝晒在猛烈的日光里耷拉下叶子时,我的心总有些于心不忍的成分。
人免不了脆弱来侵袭,所以它就像我们身体里的软肋。就像王菲所唱的《催眠》一样,在夏天其实冰淇淋也会流泪。而我们呢?很多时候我只是在夏季把自己身体里的泪水转化成汗水,然后挥发到找不到踪影的时间和空间里。
夏季已经来到,我却习惯在这样的季节里安静枯萎,然后等到在下一个秋季绽放。没有任何缘由,没有任何念头,我的身体无法适应与体温相似的三十七摄氏度,炙热充斥着淡漠,在我们的周遭若隐若现,仿佛如一团夹杂着其他颜色的黑色绒线团,很难脱离辨不清真伪的事实真相。
设想在这个季节会发生的一些事,慵懒的思绪开始变得迟钝和木讷。没有太多的人,也没有太多的事可以在这样的温度里发挥作用。我突然想到童年的一些往事,在暑假中早早把暑假作业做完,然后每天二十四小时与电视机作伴的日子,既充实又无奈的童年时光就这样一去不返。
我不会游泳,其实在水里我只是不懂得如何把头抬起水面。只记得在小时候一、二年级下过水后,我就再也与游泳池无缘。看到女子可以穿比基尼三点式,男子仅穿一条泳裤在泳池里欢畅,我却没有一点羡慕的成分,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很多事情都是客观存在的,就算你在主观上想改变,那也是不争的事实。
我怀疑我的基因缺少某种成分,否则我不会在生活里有别于他人。渴望平凡的日子能给我更多的欢乐,我不奢求过多的知识,过多的感情,过多的纸醉金迷,我只是想能像童话里的小飞侠一样能够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突然发现父母在时间里变得慢慢苍老,我的内心一时无法形容。或许他们生活在这个城市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出生在那个不幸的年代。红色年代有着太多的悲欢离合,就像当时人们思想是如此单纯地叫着Longlife,Chairman Mao,而此刻的我只想在心里暗暗祈福:Longlife,My Parents。
ENDING
在我生命里面总能感觉到一种隐隐的东西,从小时候的岁月,到如今的生活,它伴随着我每时每刻的成长。时光荏苒,光阴似箭,回首过去的另一面,记忆里的点滴至今让我难以忘怀,些许成分带着令人感动的因素,在我平凡生活中一直发挥着作用。
谁同我一样还记得八十年代的片断?在家里不算高也不算矮的五斗橱上放着一只神秘的“红盒子”,在狭小的方寸间能够看到活生生的人在里面上演一出出活灵活现的“黑白生活”。那个年代国内电视剧制作并不发达,而在太平洋一隅的岛国——新加坡,却给我们带来了无尽的悲欢离合。
小时候依稀记得在《天涯同命鸟》里有一个山瑞果果(暂且用这几个近音的字代替),这是一个类似“肥猫”的角色。于是在学校里,一些刻薄的同学就给肥胖的同学取这样的绰号,在今天看来或许许多人早已忘了这样的称谓。
在我的记忆里印象最早的新加坡连续剧不是《雾锁南洋》,而是《人在旅途》,老戏骨陈澍承和向云的表演在今天看来依旧很精湛,前几天在优酷网上观看了这部剧集的片断,突然发现陈莉萍的身影,那时候的她在今天看来是那样的楚楚动人。
其实一直觉得那时新加坡电视剧在外景和内景拍摄的手法上有很大的出入。有一次在网络中,我竟然无意找到了答案。原来那时新加坡广播局对于电视剧的内景采用电视拍摄手法,而外景全部采用电影拍摄手法,即用菲林完成拍摄过程,而这样的拍摄手法一直延续到80年代末。
90年通过一部《窈窕淑女》,使我认识了如今的“新视一姐”郑慧玉,以及资深演员陈丽贞。这是由三个女人:唐薇、叶水莲、傅桂花开设的“淑女服务公司”所引发的系列故事。值得惊喜的是在一个单元里,我重又发现陈汉玮的身影,他在里面演一个角色叫“大卫”,故事讲的是在荷兰的一位老人寻找他孙子的故事。如今看来,陈汉玮那时的确很年轻。
一直很喜欢陈丽贞这名演员,她的表演不矫揉,也不造作。还记得夏妙然这个人物么,我想看过《出人头地》的朋友一定会记起这个出生在三巴旺的农村少女。李南星饰演的夏德建,郑慧玉饰演的叶蓓,陈之财饰演的钟晨光给我留下了极深的印象,而由童安格演唱的主题曲《生命过客》现在听来依旧动人心魄。
一个人物总有一个人物的鲜明之处,一个故事总有一个故事的动人之处。不管是《生活歌手》还是《霹雳红唇》,不管是《金色珊顿道》还是《三面夏娃》,当电视机从黑白年代步入彩色年代时,我们也能感觉新加坡电视正逐渐进入一个飞跃时期。
如果以92、93年为界限的话,那之前的新加坡电视剧不管是剧情、配音还是字幕,总让我们感觉留有浓重的港剧痕迹;而之后的新加坡电视剧则让我们更清晰了解了新加坡以及新加坡国人自身的特点。
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范文芳是在《勇者无惧》里,里面有很多镜头是在北京实地拍摄的,故事情节我已经差不多忘记了,但她那时一席短发的造型却让我至今记忆犹新。随后的《新上海假期》里,总共才短短的五、六集故事,又让我进一步认识了这位“新视二姐”。
应该是十五年前,新加坡电视人开始密切和内地电视台合作拍摄。除了以上两部戏外,与云南台合作的《爱在女儿乡》与苏州台合作的《情丝万缕》,都是非常不错的剧集,它们都给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无论是饰演汤不凡的沈金兴,还是饰演范勤的潘玲玲,都牢牢植根于人们的心间。
1998年新加坡版的《神雕侠侣》正式在电视银屏崭露头角,饰演杨过的李铭顺使我印象颇深。后来的《城市双雄》、《错爱今生》、《一路风尘》、《陌生人》逐渐确立了他在新加坡影视界的地位,其实每一位明星的崛起都是来之不易的。
穿梭在网络中,纵观新加坡电视发展史,有两位新加坡电视人给我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象。一位是已经逝世的电视人洪约翰,另一位是则是老牌资深艺人陈美光。
洪约翰曾经主演过《金色珊顿道》、《霹雳红唇》、《生命街车》等剧集,后来因为得罪了电视机构的高层,于是只身来到香港发展,并在亚视的《戏王之王》里担当小角色,后来与香港演员方刚合作生意,在1998年的一场车祸中不幸逝世。
我还清晰记得洪约翰在《霹雳红唇》里饰演的戴天,喜欢穿高领线衣,有着长长脖颈的英俊男演员。他外形好,有魅力,演技又够细腻,表演很抓人,总能深深打动人,戴天的角色可算得上是为他而生。可惜一切都像是命运的安排一样,天妒英才,30岁的他就永远离开了这个人世。
我来形容一个人,不知大家能否回忆起来。一位中年妇女,左嘴唇上有一颗痦子,嘴唇有些瘪,演过很多新加坡电视剧,演技相当不错,在《迷离夜》中鬼婆婆的角色堪称经典,在《出人头地》里她演夏建德和夏妙然的母亲,她就是新加坡老牌资深艺人陈美光,大家尊称“美光姐”。
陈美光现年76岁,在一台《戏剧情牵25》晚会上提着拐杖,举步艰难,上台领奖,脸上掩不住笑意,说:“我身体不好,可是我还能唱!”她用尽丹田,出尽全力。那一刻,不只听到美光姐响亮的歌声,也让人听出她内心的自豪:“我热爱表演,今生无悔!”刹时掌声雷动,震撼停留在人们心中,似久久不能抹去。
有人为名利演戏,有人为出风头演戏,有人为奖项演戏。陈美光为兴趣而演,横跨新加坡演艺圈数十年,她没有博客,没有网站,也没有影迷会,也无缘问鼎最佳女主角奖。陈美光站在舞台上,让很多人泪眼盈眶,致谢词寥寥几句,却深深打动人心。
窗外不见星光,阴云密布,梅雨时节还没有过去。经暴雨摧残的小花,终究褪色,小草即使风再强雨再大,依然茁壮。美光姐,你是劲草,再强的风也不会倒……
ENDING
夜晚,他静静地在苏州河畔点上一支烟。他不喜欢抽烟,但很多时候他却无法控制自己。天气已经到了微热的阶段,微微吹起的夜风让他感到一阵舒心。天空中繁星闪烁,明天应该是个好天,他在心里暗暗想着。
刚刚他的确感到有些难受,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心理承受力一直不错,但是刚才的客人是他万万没有料到的,两个来自坦桑尼亚的黑人女子是他今天唯一的客源,本来他想拒绝的,但是眼看今晚自己或许就要徒劳而归,他却心有不甘,于是狠下心,他只能硬着头皮上。
在离校舍不远的宾馆里,他们三人上演了一出黄种人和黑种人之间的“性闹剧”。他对这样的字眼很是敏感,但是在他内心他显然无法用别的词语来替代刚才真实的一幕。再面对那两个黑妞,他在厕所里偷偷吃了些廉价的男性药品,否则他肯定知道自己是无法招架那两头“母兽”的。
他从湖南来到上海求学。他出生在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母都是搞艺术的。在那个年代从事艺术行当的多被人认为思想是比较前卫的。当然事实也是如此,在他还没有上学的时候,他的父母就已经离婚了。他名义上虽然跟着父亲过,但是从此他就被扔到他的祖母家,也和母亲彻底断绝了往来。
从邻居小孩的口中他知道父亲又和另外一个女人好上了,他们在一起同居,当然也不怎么理会他。他和祖母一起住,过着平淡无奇的生活,过着只有两个人的生活,在那段平静的日子里他却感到难得的满足。
人有的时候是很容易感到满足的,他深深吸了一口烟,然后把自己从以前的思绪里拉回来。他凝望泛着粼粼波光的河面,心情出奇的淡定。他在想一个问题,如果他不来上海念书,自己将会是什么状况。
湖南的生活自然不能和上海相提并论。随着岁月的流逝,他懂得了许多道理,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的。自从他十六岁时祖母过世以后,他似乎变了一个人,原来的懵懂在经历中也越来越清晰。那时班级里有个女孩子一直追求他,他没有明确拒绝过,和她一直保持着朦朦胧胧的关系,他从她那里得到了很多物质上的东西,从那时起他也终于知道自己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需要的究竟是什么。
他吸食的尼古丁在他身体里不断作祟,他似乎感觉到初夏的夜晚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在左右他。苏州河水并不清澈,而我自己呢?他浅浅的一笑,他晓得自己的疑惑很肤浅,很多时候根本就无法解释。
父亲从来就没好好管过自己,十八岁的时候他连自己母亲的模样也差点忘记。但他却有着异常清晰的思维,他把这样的功劳全部归功于自己特殊的成长经历。他还记得小时候一直很想父母亲能够重新和好,给他一个幸福的家庭,但是后来他对这样的概念却越来越模糊了。
从小起,别人都说他是个清瘦且面容姣好的男孩,他不怎么相信,后来一段时间他都会对着镜子一遍又一遍照着看。如今他站在河边又一次看着自己在河中投射出的倒影,他觉得自己似乎有点憔悴了,在憔悴里他也感到了有点累。
他嘴里的烟在暗夜里泛着点点红光,伴随他“吸”和“吐”的动作,忽明忽暗地亮着。终于他抽完了整支烟,他把剩下的烟头摁在河岸的防护堤上,那微红的光亮也随之消失了。他习惯性地伸出右手抡到肩后,然后向前做了一个弧线的抛投,烟头沿着弧线的轨迹渐渐滑落到平静的苏州河里。
他感到身体里流淌着一种疲惫的东西,他自从来到上海后,就涉足进入了这个领域。为了得到一点能够弥补自己欲念的金钱,也为了得到生活中的一点满足,他在这样的生活里一直摸爬滚打,重复演绎着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角色。
他沿着河岸缓缓走着,从一个端点徘徊到另一个端点。微拂的夜风里夹带着他身上淡淡古龙水的香味,也席卷了种植在河岸边植物的刺鼻花香。他仿佛忽略了空气里存在的另一个事实,所以他义无反顾忘记了从前的那个自己。
意识的形成不依赖于这个世界的真与伪,这个世界的本质也不凭借意识的欲念而独立存在。他在哲学课程中深谙其中的道理,但他显然无法按照哲学的标准来规范自己的行为。道德在生活中究竟占据多少成分,他头脑的思绪中似乎已经麻痹了这部分的思维。
他在学校的课程里学到的几乎都是无关紧要的知识,而他却在形形色色的女人中得到了至少比这强几十倍的生活要领。金钱、富足、兴奋、快乐,东方的性禁锢和性愚昧,西方的性自由和性解放,这两个始终无法类比的内容却在他的身体里有了穿插的交集。
在同年级的学生里,他手头一直是很富裕的,但却没人知道他背后的真实故事。他在心底告诉自己,其实每个人都是虚荣的。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虚荣”一直是个贬义词,但是有些人在虚荣面前却会更加努力向既定目标奋发几倍、几十倍,或是更多。
他曾经跟自己的第一个女客人说过自己的理想,他说他要在这座城市拥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车子,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那时他还有些青涩,在女人的拥搂下他的身体明显有一种膨胀的感觉,在激动和冲动的诱惑下,他的身体终于尝试到一种向外涌的畅快。
时间越久,人的想法就会越多。从最初身体的膨胀到后来欲望的膨胀,他觉得自己付出了属于自己的很大一部分,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很小一部分。祖母在世时曾经跟他说过一句话:生活是会腐蚀一个人的。现在的日子也终于让他领悟了过来。而他默默在河岸继续走着,不知哪一天会达到只属于他的那个地方。
ENDING
他说人和蝴蝶之间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在他的思想认知里蝴蝶并不代表唯美,除了更多的想象空间外,他察觉不出蝴蝶在自然世界里的真实意义。他曾经做过一个梦:他梦到自己在一个花园里迷失了方向,出现在他眼前的是一群白蝴蝶,它们成群飞舞的样子令他感到迷惑。
白蝴蝶为他指路,他更觉得蝴蝶是在为他曾经受伤的心灵指着一条忽明忽暗的道路。闪烁的念头一直在他脑中跳跃,他分辨不清这种游离的状态,他甚至更希望白蝴蝶从来就不曾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前方的道路模糊不清,但他清楚自己很难在这样的时刻抽身。不能回头,他是一个做了决心就不能再回头的人。果断、决绝、毫不留情,他一直用这样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外表和内心。但是除此之外,他却已经习惯了封闭自己。
梦里的幻境依稀左右着他,仿佛像一张若大的网笼罩着他的前行。他把自己想象成一个蝶蛹,他试着让自己慢慢蜕变,从一条丑陋不堪的毛毛虫渐渐丰满双翅的羽翼,不间断地演变,从一个生物体变成另一个生物体。
白蝴蝶的演化始终像一个谜困扰着他,他无法表达内心的想法,但他却甘愿为了自己的信念守候很长很长的时间。没有边际的彼岸隐藏着巨大力量,他终究还是抵不过白蝴蝶的蜕变,当它们在最后一刻破茧而出的刹那,他忽然觉得有点忐忑。
蝴蝶是飞不过沧海的,再美丽的景色也不过是一场蝴蝶梦。他忘了,他醒了,再也无法回到的过去,再多的回忆除了一声叹息,还有什么能够被欢乐的时光所挽留。他义无返顾的奔赴遥远的彼岸,不管前路的崎岖和坎坷,时时刻刻没有温暖的关怀,他却依然还是踏上特别的旅途前行。
他用细致的眼光追随白蝴蝶的默默飞行,他明白其实一切都是青春的特征。从苦涩中渐渐寻找净化的轨迹,原来生命的意义就在于不断经历、不断蜕变。眼前的景物假设它是浮光掠影,而面对前方的天空他却从来不曾伤心。
EN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