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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侦探。推理。阿加莎。岛田庄司。奎恩。狄克逊卡尔。电影。欧美。日本。文艺。TVB。王菲。孙燕姿。莫文蔚。许美静。蔡健雅。郑秀文。那英。老艺人。

食物。果汁。茶叶。巧克力。水果。白肉。海鲜。

社会主义。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儿童团。书记。苏联。罗马尼亚。阿尔巴尼亚。民主德国。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柬埔寨。朝鲜。越南。老挝。古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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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K,上海人,普通上班族,一个安静且等待被拯救的男子,用自己的方式生活在人山人海的魔都里。生性执着,喜观察与倾听,然后用文字记录下周遭的一切。若你喜欢我的文字,请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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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苏联有部震惊世界影坛的电影《莫斯科不相信眼泪》,讲述上世纪50年代末到70年代以普通女工卡捷琳娜为代表的三位年轻女性从小城来到莫斯科,并在这座大都市扎根生活,寻找感情,创造自己命运的故事。

 

这部时间跨度长达20余年的影片,会让我想到自己出生前长辈们所经历的那段过去岁月。比起50年代工业发展迅猛的苏联来说,他们在中国大地上所拥有的却是一个崭新的纯真年代,虽然他们生活很清苦,但在精神层面却很快乐。其实中国70年代末的发展进程像极了50年代的苏联:计划经济体制、重视工业发展、民生保障体系统一,社会模式稳重且踏实,人民虽不富裕,但生活依然平和。

 

比起父辈们,如今苏联烙印已远没有当年那么深刻和沉重了。但值得庆幸的是,我们生于80年代初的一代人却是最后一批可以见证苏联文化的人。苏联风格是种沉稳扎实的抽象,一如这个国家的工业和建筑,这与现代日益浮躁,光怪陆离相悖,却是种深沉魅力的集中体现。

 

影片反映的是年龄、思想各异的一群人,他们的爱情观和生活态度。贴近现实的电影具有那个时代所独有的特征,但现今看来依然犹如真理。生活中有的是悲痛和失败,但生活不相信软弱的眼泪,每座城市都是如此。只有凭借心中坚定的信念,才能克服困难,寻找到憧憬幸福的曙光。

 

《莫斯科不相信眼泪》给整整一代人留下无法抹灭的印记。浓烈且深刻的故事情节容易让人们感悟历经沧桑之后的轻逸和淡然:没有什么事一开始就能做好,最对的那个人、那些事也常常不是一开始就能遇到。时间总能很好调剂属于未来的一切,当静下心来,我们会发觉其实自己一辈子还有太多事没有去做。

 

就像如今我们国家,有太多揣怀梦想的年轻人从自己生长的故乡奔赴前往大城市扎根生活,其中有许多心酸的经历却都是伴随着痛苦的抉择而变成了现实。我们这个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信心,也是对生活最朴素的尊敬。而那些背井离乡不停追梦的人,无论是在生存中,还是感情上,当面对淡淡地称之为现实的面前,遇到某些触景伤情的人或事,谁都会忍不住要感慨万千。

 

成长的过程并不轻松,太多事情需要用勇气来面对。感情融于生活,首先却还要把握自己。这些都是写给像我一样的同龄人看的,虽然我们都不是这部电影的主要目标观众,却依然不妨碍我们从中汲取需要的力量,有了这种力量,我们在这个浮躁的社会中可以愈加看清自己。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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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 21:12)

 

在岁月中成长,仿似经历着人生的千滋百味。外面是个荣华富贵的世界,而这座城市则是我内心安静的屋檐。生在八零年代的上海,长在九零年代的上海,时代在变迁中渐渐变了模样,所以像我一般年纪的人总愿意去记住生活在这座城市的过往或片段,在那纯真而又略显朴素的年代。

 

比起自己的父母和祖辈,我庆幸自己幸运得多。在我成长的年代,已没有战火纷飞和政治革命,有的只是平和的节奏和坦荡的生活。从小接受老师们严格的社会主义教育,用“五讲四美”塑造自己的思想品德,用赖宁精神武装自己的头脑,上学被要求说普通话,同学们严禁用上海话做交流。

 

在如今看来,现在学校里有这样的规矩是近似荒唐的。但在那个年代,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但较此刻现实的社会,那时的人又是充满人情味的。还记的在小学低年级时,因为体质过敏,一直有哮喘的顽疾。班主任穆老师是个刚毕业的女孩,她心细且善良,每天中午她都会提醒我按时服药。

 

哪怕是在中学时代,我仍坚信那时人们的品质也是极好的。对于那时我们这帮即将毕业的莘莘学子,老师们也经常会留下来义务为我们补习。与如今相比,这些恐怕是遥不可及且无法办到的。人们在不停追求理想的同时,也在不停追求物质,那些在思想中过于美好的东西也渐渐被时代放置在看不见的角落。

 

一直把九零年代看作是自己生命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美好的记忆随着时间推移却变得愈加清晰和深刻。哪怕在那个时候,我第一次捧着康师傅碗面津津有味地品尝时,也会有种无比喜悦的心情。那时放假成天和一台大彩电做伴,而在电视机这边我却时刻盼望着能按时按点看到董浩叔叔和鞠萍姐姐。

 

小孩子的想法总是充满了幻想。因为从小就喜欢无轨电车,所以那时最大的理想就是要成为一位电车售票员。每当看到电车在街口转弯时,集电杆在接触网上划出优美的弧线并绽放出黄蓝色的电火花时,内心始终有种按捺不住的兴奋。而那时最好奇的是,售票员能够神奇地拉扯脱落的集电杆,并重新把它放回接触网上。

 

大人们总是无法解读孩子们的想法,就像孩子们总是无法走入大人们的世界。比起如今的家庭来讲,那时一个家的环境却要简单得多。我一直到十三、四岁时父母才给我第一笔零花钱,所以很久以来我都相信自己的性格中应该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传统美德。面对学校门口小店内的种种诱惑,而在我记忆里印象最深的还是比巴卜、珍宝珠、西瓜棒和小浣熊干脆面,我深信自己是个抵抗诱惑力超强的人,在它们面前我却无法控制住自己。

 

时光荏苒,年少往事总是无法倾尽。当我们从戴着红领巾和团徽的少年渐渐远离稚嫩的韶华时,其实我们已经用自己的脚丫沿着步入社会的小路慢慢奔进着。只是我们又何曾想过,那一个个面带青涩的少年无论是恣意还是张狂,无论是腼腆还是宁静,到头来至多也只是记录这个现实社会一代人成长起来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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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12 10:43)


人生之中充满悲欢离合,与她相比我想自己是幸运得多,有安定的工作,正常的生活,还有感情眷顾于我。而她,与其一年不曾相见,怎会料到从前那个面带微笑的女子这次竟会疯到无法自拔。每个人都沿着自己的人生轨迹不断前行,而她却偏离了正常的路径,把自己生活的真相掩藏了起来。

 

再次见面,她竟赤裸着身体站在大庭广众,犹如世间的一粒尘埃。一年时间里她定是饱受精神抑郁的折磨,某些东西始终无法释怀,令她在极端的生活状态中不断遭受挤压。有些人本就是脆弱的,而她更是。

 

一年前,患病的她想要辞职时,她曾亲口对我说自己会生活得更好。之后她走得很突然,没和我们这群人打招呼,直到后来她所有的音信都慢慢从我们身边消逝。未来总是无法预知,就像她远离了我们的视线,所以她一年来的生活状况无人能知。

 

每当想到她,内心总是暗涌阵阵。很久以前,这个女子在受到感情伤害后,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好几次我都看到她待在角落里疯狂地笑,或狠命地哭,很想靠近她好好安慰,但始终感到不妥。人就是这样,总是太介意外界的看法,而她只是一个生命中承载太多悲哀的女子,除了得到旁人的怜悯,根本就得不到实质的帮助。

 

很多时候没亲身经历过的沉重,人们就不会知道痛的滋味。离世的台湾作家三毛也曾是位精神病患,她曾在《说给自己听》中写道: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欢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风里飞扬,一半洒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

 

望着她痴痴呆呆光着身体站在别人面前时,我愈加感觉难过。相识一场,与她有太多的言语不能表达,在这个悲恸的场合,在人群中我多希望她的来生不再偏离人生轨迹,也能非常宁静,非常骄傲,没有伤害,没有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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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01 18:05)



序:少年犯。

有时候感情是盲目的,不带私心杂念的,只有因为时间久了,于是和一起相处的人就慢慢有了爱。我今年二十三岁,特别迷恋有胡茬的人。而八年前我曾是一名少年犯,那时因为犯了点事,参与了一次便利店抢劫,但几分钟后就被警察逮住,因为没到判刑年龄,于是被转到了少教所。在那里接受管制的时间里,我却意外地认识了他——宋斌。正是由于他的出现,从此改变了我的一切。

 

1:宋斌。

我躺在柔软的床上,抱着他,抚摸他下巴处的胡茬,充满了幸福感。他睡意正酣,显然是刚才激情之后,带给他的阵阵疲倦。窗没有关,微风吹了进来,我感到些许凉意,于是拿起我们盖着的被子重新帮他盖好。

 

我害怕独处一室。小时候,父母由于一场车祸离我而去,从此我和祖父母生活在一起。缺乏父爱和母爱的孩子,总会显得与众不同,我想自己就是这样。作为一名上海人,与周围充满优越感的城市孩子相比,从小失去父母的经历,不断加重我的自卑感。我不愿和那些孩子接近,我讨厌和他们交流,他们看不起我,我更看不起他们。

 

我搂紧了宋斌,他赤裸的肌肤把深深地暖意传递给了我。我望着他充满睡意的脸庞,突然发觉原来他是这么好看。人就是这样,不经意就会喜欢上某个人,然后越陷越深,直到无法自拔。窗外的风掀起了白色的窗纱,仿佛把从前的往事一起掀了起来。我闭上眼眸,满脑子都是依稀的过往。

 

2:强哥。

我是初中二年级辍学的。那一年,我认识了比我大三岁的强哥,他几年前就不去学校念书了。他周围的兄弟们告诉我,强哥的父母早些年就离异了,他一直随母亲住。她的母亲在二年前和一个在外面混得不错的中年男人同居着,他们靠经营一家无证的棋牌室生活。

 

我和强哥是因为一次拉场子的打架事件而相识的。那时我只是一个混混队伍里的无名小卒,从来就是不起眼的角色,混在人堆里也没人认得出。而强哥,他的气场着实令人震撼,在一帮兄弟中间也绝对有着领袖风范。站在角落中,我对望着腰间刺了一朵艳丽蔷薇的他,内心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在馄饨店的对战中,两队人马混作一团,众多毛头小子像愣头青一般胡乱搬砸着桌子和凳子,吓得老板娘蜷缩着躲在一角,不敢发任何声音。混战中那个有蔷薇纹身的男子离我愈来愈近,当他搬起凳子面对我时,他原本充满杀气的眼神却渐渐缓和下来。当我意识到他转过身子没有理我时,我的心却还是没能平静下来。

 

不知是谁报了警,警车声不久就朝这边传来,于是两队人马立刻四散开来。我看到那个腰间有纹身的男子带着血口子一瘸一拐地朝小巷里逃去,由于害怕被警察捉,我也无意识地跟过去。在小巷的尽头,我和他一起躲到堆满竹箩筐的地方,于是避免了一次被警察逮捕的劫难。那时我和强哥有了第一次攀谈,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3:教官。

我身上原本也有个纹身,后来洗过几次,可遗憾的是无论怎么清洗却总还残留着的淡淡痕迹。于是我慢慢想通了,我明白那是对于过去所留下的烙印,是青春付出的代价,是怎么也无法消除的。或许对于过去,我始终带着一丝悔意。

 

回忆年少时的无知,心情仿佛悬挂在无形的空中,所幸宋斌还一直在自己身边,抱紧他的感觉是如此真切。和他生活在一起也好些年了,他家里底子好,从小养尊处优的环境是我这般童年生活在苦境中的孩子所无法相比的。我幻想,如果自己也有个美好的童年那该多好。

 

我和宋斌在少教所相识时,他纤瘦但挺拔,是个样貌英俊的年轻教官,那时他才二十二、三岁的模样,阳光且亲切,就像邻家男孩充满了亲和力。我喜欢他穿警服时的样子,因为那时他会显得格外迷人。有几次,他不经意从我监舍经过,每次我都会特别留意,我很想好好同他说些话,因为他对我而言似乎有种熟悉感。

 

4:纹身。

强哥抱紧我,我们一起躺在他的小床上,相互沉默不语。

 

我想自己是喜欢强哥的,在他面前我始终不承认自己是小孩子,虽然在强哥眼里我总是一副小孩子的模样,其实他也比我大不了多少。当他亲抚我身体时,我能感觉到那种渗透了爱的感觉。他在我耳边轻述,其实你比我认识的任何女孩都要可爱和善良,她们和我在一起,只不过是为了想在别人面前炫耀自己。

 

女人总喜欢攀比,小女生的想法更是简单。强哥那时总对我这样说。自那以后,强哥出去总带着我,我和他一起叱咤在他的生活世界中。那段时间我们疯狂地打牌、游荡、抽烟、醺酒、打架,做一些我们值得去干的事,然后一同躺在他铺着卡通床单和被套的小床上拼命做爱,直到精疲力劲地睡去。

 

我不曾想到强哥也会是个充满童心和爱心的人,在别人面前他从来就是一副英雄派头,许多兄弟心甘情愿跟着他,就因为他太讲义气。我曾一直对他腰际那个蔷薇纹身感到好奇,每次他搂着我睡觉时,我都会轻轻抚摸那朵美丽的花。

 

喜欢不?有次我们躺在一块儿,当我抚摸那朵花时,他望着我说。我在他怀里点点头。他掐了一下我的脸,说,那它这辈子永远都属于你。当听到强哥这句话时,我的心微微一动,我从来不曾想过自己会在他心里有这么重要的位置。

 

第二天,我和他立刻来到为他刺上蔷薇的那家刺青店,在和他身体同样的部位刺上了一朵一样艳丽的蔷薇。我忍着痛,经历着和他一样的过程,因为我知道其实我和他都是同一类人。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我俩都是穿越荆棘和树丛,那一束带着刺的蔷薇。

 

5:《新不了情》。

躺在身边的宋斌显然和强哥是没有可比性的。一个在别人眼里太优秀,一个在别人眼里太人渣。但这两个男人我都深爱过,且都无法拒绝来自他们的具有超强吸引力的巨大磁场。我想人就是这样矛盾,许多时候要会游走于情感世界里不能迈步。

 

那年少教所举行春节联欢,每一组都要出个节目,宋斌正好分管我们这组,于是我和他有了第一次的正式接触。那时大家都在讨论演什么节目好,宋斌说他会弹钢琴,要不就表演钢琴曲,但小组里却有人否定了。别瞧不起我们这些犯了法的人,我们里面有才艺的人多着呢。最后经过商量,大家要我和宋斌一起表演,他弹钢琴,我唱歌。

 

小孩,你会唱什么歌?宋斌一脸贼笑对我说。我望他明亮的眸子故意逗他,好吧,那我就唱一首让你会哭的歌,就《新不了情》吧。那一瞬他略显突兀地看着我,我感觉得到他的心是略有所动的。人与人相识总会有交集,而我和宋斌的交集就在这里。

 

说实话宋斌钢琴的确弹得不错,如果他不做狱警的话,肯定可以用弹钢琴来挣钱。我们仅排练了两次,就显得很有默契,每次弹琴时他都会朝我这边看来,而我每次唱起这首歌时,又总会想起另一个人。

 

正式表演那天,我和宋斌一起努力配合着,但那天我却不争气地连续失误。中途在唱《新不了情》时,因为宋斌所弹奏的曲子太过深情,唱着唱着我脑子里就不断浮现出强哥的影子,我想到与强哥在一起时的场景,他牵着我的手满世界地奔跑,他不停地笑,我不停地跑,直到最后我疲惫地依偎在他的肩膀。

 

我哭了,在忘情唱着《新不了情》的时候。我听到底下也有人哭了。

 

6:小巷。

我妈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吸毒,我看到她很辛苦。漆黑的小巷里,强哥靠在墙上,手里夹着一支烟狠命地吸着。我闻到附近窨井中泛起了一股难闻的下水道腐烂气味,强哥这些天的气色不好,我想他一定心事很重。我对他做了个手势,他心领神会地递过了一支烟给我,并从嘴里取下点燃的烟,让我可以把自己嘴里的烟点旺。

 

你说吧,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我深吸了一口烟,望着他。强哥几秒后缓缓地说,家里全部的积蓄都拿去让他们买白粉了,我不得已才打算干一票大的,然后拿些钱好给妈去戒毒。他说话的声音很轻,当中似乎哽咽了几次。

 

你做什么,我做什么,我会陪你的。我重重地冲他说。好兄弟。强哥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那一刻我觉得这份担当很沉很沉。我扔掉手里的烟头,端起他的脸庞,使劲地吻着他的双唇,他几天没刮的胡茬刺到了我,那种痛,那种爱那么明显,就仿若我们腰间的蔷薇在暗夜里盛放也会变得很美。

 

夜很黑,巷很深。我和强哥伫立在深巷中许久,仿似找不到继续前行的出口。

 

7:阳光。

一首《新不了情》让我和宋斌在少教所里开始了交往。我们交往的过程很低调,也很简单。我们在一起聊天交谈,我把自己的过去都告诉了他,他认真仔细地听着。或许他从来不曾料到自己面前的问题少年,会有这般不羁的从前。

 

你是个重感情的人,我不曾想到自己会对你有好感。有一次宋斌在监舍外对我说。是么。我望着他说,你难道不讨厌一个曾犯过罪的人么。他只是弯了弯嘴角,说,人谁没有过去呢,何况是你这般情况,我想真喜欢一个人是不会计较太多的。他走在我前面,一束阳光照过来,把他的脸照得很好看。

 

我等你出去,然后搬来和我一起住吧。他用承诺般的口吻对我说,洗了纹身,重新开始,我会帮你安排份工作,有我照顾你,会好些的。我默不作声,因为那时我根本不晓得应该说些什么才好,我只是觉得他的话很温暖,仿佛能够融化我的心。

 

8:马路。

从便利店出来,他牵着我的手一路狂奔,微黄的路灯照亮了偌大的马路,也照亮了我俩的轮廓。我们从便利店的女店员手里抢过了五千多元,他用刀架着她脖子时,其实从心底里根本不愿伤害她。因为那个女店员和强哥的母亲年龄相仿。

 

临走时强哥最后还是放了她,而那女店员却立刻报了警。毕竟是我们不对在先,所以我们只能选择逃跑。沿着人行道一路狂跑,我把许多东西都抛诸脑后,也包括自己不可救赎的灵魂。年少轻狂的我们用自己的方式独断独行,在青春轨迹上向着一条不归路愈跑愈远

 

穿越马路时,强哥突然松开我的手,把我死死推倒,一个人杵在马路中央。这时一辆重型卡车突然冲过来,于是他立即被车轮子卷了进去,被碾在了路中央。多可怕的一幕,我突然又想到自己父母遭遇车祸时的场景。鲜血一阵阵从强哥身体里汩汩地流出来,他奄奄一息地喘着气,瞪大眼睛笑着对我说,你快走吧……

 

在危急关头强哥奋不顾身救了我,自己却死在了卡车底下。昏黄的灯光下,迷惘的道路上,我捧着强哥的尸体撕心裂肺地嚎着,鲜血染红了他的衣衫,也染红了他腰间的那朵鲜艳的蔷薇。卡车司机吓得魂不附体瘫坐在路边,不知所措。染了血的钞票大把大把散落在路中央,这些就是强哥用命换来的。

 

9:悔悟。

很快在事故现场,我和强哥的尸体被警方强行分开。他坐着救护车一路向医院的方向疾驶而去,而我坐在呼啸的警车内掩面而泣。直到死的那一刻,人才会发觉自己是可悲的。我想忘却强哥死时惨烈的景象,但始终还是做不到。

 

宣判自己成为一名少年犯时,我的内心反倒觉得踏实许多。这些年我生活在黑暗中,唯一的曙光却要讽刺到让强哥来给予。虽然强哥死了,但在我心里却会永远记住这个给过我温暖的人。我要用自己的方式缅怀他。

 

一段时间,待在少教所里,我感悟到许多。从前的时光我总感到自己是有错的,只是悔悟来得太迟。我时常在想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什么才是对,什么才是错。望着腰间的那朵鲜艳的蔷薇,我的心很痛,痛得快要承受不了,直到后来宋斌的出现。

 

10:酒吧。

我一直对调酒有兴趣,强哥知道这个秘密,后来我把这个秘密也告诉了宋斌。宋斌是个能人,他也总是很有办法,在我和他同住的日子里,他居然为我安排了一份在酒吧上班的工作。起初只是在吧台帮帮忙,后来领班看我机灵,也就让我试着调酒。或许我挺有悟性的,于是很快就上了门路。

 

宋斌下班后时常会来酒吧为我助兴。他喜欢在酒吧现场弹奏钢琴,并邀请我唱歌,当然他弹得最多的还是《新不了情》,毕竟我们曾因为这首歌而结识。他说最喜欢听我用自己的方式来演绎这首歌,只是我从来也没告诉过他,其实这首歌是从前强哥酒喝疯时最爱唱给我听的。

 

这些年宋斌也开始在下巴处留起胡茬,只因为我曾告诉他,我很喜欢脸颊被胡茬刺到的那种感觉。为了留胡茬这回事,他还和自己的上司闹翻过,我好言规劝过,但他始终不听。我和宋斌生活在一起的日子过得挺安稳,我从心底喜欢这个男人,因为他待我很好,是他让我拥有了安全感。

 

在酒吧里时间总是很好打发。几年中,我一直尝试调制一种新的鸡尾酒,并推荐给我的客人。怎么样,还好喝吧。不错,开始味道挺冲,但回味就特别好,这酒叫什么。几乎每位品尝过这种酒的客人都会这样问。胡茬与蔷薇。我总是微笑着对每一位客人说。时光中,我试图除去身上的蔷薇纹身,却用了另一种方式纪念曾经爱过的另一个男人。

 

END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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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中,一直很喜欢博客里莲见雄一的文字,或许如今我应该把他称作晏君,直到现在他所书写的文字,我总归是喜欢的。我始终感觉他的文字是如此特别,又是那么与众不同,字里行间总带着一份妖冶和冷漠,却也不乏爱恨情仇。我总认为这和他多年在酒吧里做调酒师和服装店老板的经历有关。

 

每个人成长的经历都是大相径庭的,而我断定他的人生是既丰富又并非一帆风顺的,顺当的人生阅历决计不会用锐利的笔锋划开这个包裹在美丽外表下五味混杂的社会,也决计不会透过身处过的不同城市来刻画这个真实而又残酷的世界。

 

上个星期趁着空暇,我利用晚上几个小时的时光在榕树下认认真真看着晏君连载的长篇小说——《成都,巷尾风干了我的眼泪》。通过主人公自己的述说,我显然被太多的人物,太多的事,太多的感情而影响,以致于我在欣赏时,中途有好几次哽咽了。我坚信自己并非是一个脆弱的个体,而这些文字是那样触动人心,所以我才被深深左右。

 

还记得曾经有位朋友说过,喜欢夜生活的男女,总有着许多不为人知的故事。其实每座城市在夜幕里撇去都市喧嚣和霓虹闪烁后,都是那么孤单和寂寞。城市中是没有微笑的,即便有微笑却还是会被过多的淡漠所湮没。就像晏君在他的小说中塑造的众多人物一样,能够真正幸福快乐地长久生活其实也算一种福分。

 

情感对于人来说,总显得微妙至极。缺乏情感的生活单调乏味,但拥有情感也并非十全十美。人总在不停寻找过多的追求,遗忘曾经内心的颠簸,或是安于现在平淡的生活,只是从前的,过去的,身体里最柔软的地方总是无法被彻底掩盖。我相信晏君一样是个内心丰富的人,不然又怎会写出这般令人心痛的文字。

 

有位近在咫尺的人说,我们有时候身边尽是人,但你还是会孤独,这是心灵的孤独,这种孤独之于独处的孤独更甚。我记住这句话时,仿佛他已远在天边。我自认自己在某些方面是个不太讲究的人,较与容貌甚好、思维活跃的人相比,我只是个过于安静且异常执着的人。

 

每天遵循相同的路程游走在陌生人群中,面对瑰丽的城市想要领悟些东西,于是很渴望能遇到《成都,巷尾风干了我的眼泪》中的每个人物。我坚信每座城市都有类似小晏一样渴望爱情的人,小说中的主角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是微不足道,就像我,或是像我一样的普通平凡人。

 

最近很火的电影《春娇和志明》里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一辈子那么长,谁没爱上过几个人渣?我相信这个世界里就算人渣也有值得去爱的地方。又如譬如晏君所创造的人物林洛桑和卓杭,两个男人并非传统意义上善良、阳光的大男生,但在被城市熏污的领地中,他们身上却还有让人值得去爱的东西。

 

没有经历过生离死别感情的人,就不算狠狠爱过,显然我不是那种狠角色。而我深信晏君小说里的高建峰就是那个在中年时期遭遇过感情悲欢离合的悲剧角色。有时候出于某些原因,我们往往会和一个与自己年龄有悬殊的人交往。出于感恩也好,出于无法释怀也好,往往到最后这一切都会成为刻骨铭心的记忆。

 

我曾在博客里给晏君留言告诉他,自己看了《成都,巷尾风干了我的眼泪》之后的感受,虽然不曾见面,但总算也是认识了很久。那么多年他一直都用文字给我们留下了很多东西,他用文字记录他的青春岁月,关于纵容,关于理想,关于内心深处无法藏匿的爱,关于尖锐且痛彻心扉的恨。

 

故事中的人物一个个出现,又一个个消失。现实里,当人们再也无法应对或承受空洞时,人们唯一的出口就是选择离开。晏君把生活过多年的成都比作一座巨大的空城,我想那里一定有他年轻时太多的回忆,只是现在他什么都没有了。这个世上有太多颠沛流离的人,经历过很多,就会看空很多,所以每座城市总会湮没我们彼此的微笑。

 

ENDING

 

晏君的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lilychou

晏君榕树下连载小说:http://www.rongshuxia.com/book/549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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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4 14:25)


离开上海时,天气还是阳光明媚,俨然一派春天的气息。带上简单的行装和穿着一双已有四、五年的帆布鞋,于是踏上远离都市喧嚣的乡间路。一段时间里,始终沉浸在快节奏的工作之中,许多私事无暇顾及,所以总觉得愧对自己。某人曾对我说,若有时间我们可以一起出去走走。一句话深藏心底,却让光阴淹没了彼此。

 

路边到处是一茬茬盛开的油菜花,金灿灿的,绵延不断,像是要把田间都染成金色似的。此情此景,却是激发了自己内心对于大自然的喜好。速成的城市模式和悠闲的田间生活总有着天壤差别,生活中的各种方式无疑都是人们生存的姿态,若是疲惫了,就该停顿。

 

停留脚步驻足远望,无边的春色一览无遗。春风里,一个女孩坐在另一个男孩骑着的脚踏车后从油菜花丛中经过,无限的青春在他们身上洋溢开来,那一刻我真切地听到女孩爽朗的笑声。多么美好的场景,即便远离城市,在这样的田头,我依然感觉到无处不在的情感。

 

抛开金钱和物质的感情是最难能可贵的。那天小白曾告诉我,她年轻时的情感往事。她和男友曾是相恋了八年的同学,念书的时候因为彼此惺惺相惜,也没有考虑诸如现实社会中太多的物质观念,虽然期间几经离合,但到头来却还是谁也舍不得谁。一段看似贫瘠的婚姻,但彼此却能相亲相爱,若是始终深爱着的两人,我想这样也就足够了。

 

小白的故事令我想到很多。傍晚时分用过晚餐,天渐渐开始飘起细雨,在另一个陌生的地方,我尽力去欣赏斑驳的夜色。与熙熙攘攘的夜上海相比,这边的夜色更显宁静。我承认一直喜欢安静,在一个人的时候或是和另一个人相拥而睡的时候。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一点却始终没变。

 

一个人赤裸着上身,从房间的窗户望出去,仰望漆黑的天空,聆听春天的雨声,我明白有时人们总会感到孤独和寂寞。我总喜欢假想许多东西,我多希望这个世界是那么美好,但太多时候我们却是身不由己。泛黄的灯光照亮了整个屋子,却依然无法点亮我内心的角落。一首歌,一本书,一张床,就这样一直迂回到凌晨。

 

醒来时,窗外还在下着小雨,远处的景象一派迷蒙。狠狠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突然觉得胸口有种冷冽且刺痛的感觉。对着镜子,我发觉这些年自己不经意间地变化,从前内心的羞涩早已不见踪影。人总是会变的,他曾一直这样说。果然他的话又一次应验了。

 

我想自己是特别偏好七、八十年代的生活环境,那时的国家、城市和人民总显得那样质朴,不带一丝杂念。又或许人总有怀旧的情怀,对于曾经经历过的东西或熟悉的过去,总会倍感有种温暖的成分。没有亲历红色年代,也可能算是种遗憾,但是生活在改革开放三十年里,我们应该是更加幸运的一代。

 

还记得念小学时,有篇课文是《南京长江大桥》,我很喜欢插画中那酷似白玉兰花形的路灯,儿时的记忆总是清晰地逗留在我脑海里,如今依然。这一次,我庆幸自己在这边也看到了类似的路灯。我想这就是一个年代,一个时期,一个地区,永远挥之不去的特征。斗转星移,时代也历经沧桑,许多记忆和感受却都在时光中渐行渐远。其实,生活本就浓淡不相宜:浓时厚重的感觉让自己活过了几辈子;淡时稀薄得如游离于空气中的尘埃却找不到自己。回到上海,所幸还有记忆,还能思考,所以还有选择的余地。

 

我们大抵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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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8 14:05)



从医院的窗户眺望出去,眼前竟是一片开阔的视野,一大片草地、一片人工湖,还有伫立在阳光下的湖心亭。四月天春光明媚,我在医院里守护一位病人,我慢慢习惯消毒水的气味,还有这个被白色包围的世界。我相信待在医院的病人大多是饱受病痛和承受时间无聊煎熬的个体。他们一面是要严格按照医生的嘱咐接受打针吃药的传统治疗,一面却还要躺在病榻上与漫长的时间做伴。

 

每次探病完,在搭乘电梯时,我都会经过隔壁五官科病区。每一次我的目光都会与敞开病房大门的二十三床病人有小小的交融,于是我能感觉到他内心的期待和渴望,因为他的眼神会告诉别人一切。所以每次在等电梯时,我都会特别留意他。

 

清癯而又好看的脸庞,染成栗色的头发,哪怕是躺在病床上,也能让人知道他是个削瘦且高挑的男子。他深陷的眼睛显得些许忧郁,我猜想在他年轻的生命里一定发生过一些不愉快的事。春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季节,当温暖而又柔和的阳光散落在他病床时,我却瞧见一张愈加苍白的脸。

 

那天傍晚,我又在楼道等电梯,这次却让无意遇见他。他身着医院蓝白相间的病人服,头发有点凌乱,但一点也无碍他年轻而又好看的脸。我冲他点头微笑,他也有礼貌地和我点点头,那种感觉似曾相似。那一刻突然有个念头在脑际萌生,或许在我留意他很久的时候,其实他也留意着我吧。

 

楼道内等电梯的人很多,耳畔充斥着各种语言,关于病情、生活、金钱和鸡毛蒜皮的家长里短。忽然我才突然意识到,其实医院也是公共场所,这里就是社会的缩影。电梯来时,人们一股脑地往里钻,就像在高峰时刻赶地铁一样,谁也不会互相谦让。人性总是存在弱点,当关系到自身利益时,每个人都会竭力去争取。

 

而我和他排在最后,于是都变成了上一部电梯滞留下的乘客。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自己取了一支,并递给我一支。我摇摇头,对他说,我不抽烟,谢谢。他朝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就在一瞬间,那微小的表情从他脸上表现出来都是那么有感染力。

 

你为什么住院。我问。他用手指指自己的嗓子,然后摇了摇手。我望着他,猜想也许他不能说话吧。他又用手指了指,我探望病人所在病区的悬挂式指示灯。我点点头,说,我是来看望自己的一个朋友。他却朝我竖起大拇指。

 

我突然意识到他一定观察我很久了,我每次来探望朋友他一定都有留意,不然也不会做这样的手势来表达对我的肯定。他低头不语,内心仿佛有心事,而我从他的表情里几乎能看出他是在想念另一个人。人就是这样,有时从一个动作和一个表情里,就能被另一个人看穿很多东西。

 

一阵微风从楼道打开的窗户中拂到我们的脸颊上,在春天这样的季节,我和他能够在医院里遇见也算是种缘分,或许这就是别人所说的一面之缘吧。他转过头,看了我很久,似乎想表达什么。注视他时,我能深切感受到这种感觉。

 

当电梯再来时,他却没和我一起走进电梯。当电梯临关门时,他轻轻摇着手,做了一个告别的动作,直到电梯关上门。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最终没有和我一起乘电梯下楼,但是从他的眼神里我能感觉到他的那种友情,哪怕我们之间都没怎么好好交流过。人与人的世界总是很微妙,在他冲我微笑和挥手告别之际,我更加确信。

 

第二天,我又去医院探望朋友。当经过隔壁病区二十三床时,我看见病床已重新被整理消毒过,床头柜也被撤得干干净净。他应该出院了,所有的迹象都已经表明这个事实。倏地,我的心头掠过一种奇怪的感觉,让我感到似有似无。

 

经过护士站时,我又确认了一次,护士告诉我,二十三床那个年轻男子的确是在今早出院了。他之前是因为声带上的一点小问题住院的,住院期间一直是一个人。那位护士瞧我一眼真诚地模样又对我说,其实那小伙是个配音演员哦,只是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职业。

 

住院期间一直是一个人,我仔细回忆护士刚才说的这句话。从第一次望见他忧郁的眼神起,我想自己会记住这个一直在等待中的年轻男子。一个人可以不说一句话,也能让人感受他的心灵,在他身上这两者是相通的,无意之中,他令我做到了这点,哪怕我和他之间的友谊实在太过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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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30 20:54)


那天中午到市总工会办事,又一次经过外滩,我确信那里是反映上海最具地标性质的海派景点。当车经过外滩时,我发现外滩变了,变得愈加漂亮和迷人了。满眼似琉璃般的彩色玻璃镶满了从前外滩的“情人墙”,游客在岸堤上两三成群地行走,那份悠闲确是令我感到羡慕。

 

很怀念九十年代的生活,在我记忆深处那是我成长中无法抹灭的特定阶段。每个时代都有一个过渡时期,而那些年对我来说恰恰如此。我的青春在那些年中慢慢度过,而上海也在那个时期渐渐改变了容颜和模样。邓小平在世时曾说过: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我想,那时上海这座城市的确印证了他的话。

 

或许在改革开放的浪潮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经历。你说你在那个年代曾放下身段,一直会请病假,隔三差五坐火车到广州去走私外烟,然后拿到上海来贩卖。这种生活维持了几年,你也小小赚了一笔,然后把家中的私房从两层楼翻新到了三层楼。

 

不再去广州后,你辞掉了还算体面的工作,然后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坚持到工商部门拿了执照,投了一万多块,在自己沿街的一楼住处开了爿烟杂店。因为头脑灵活,又会做生意,时常给邻居一些小恩小惠,所以周围邻居总爱光顾你的烟杂店。

 

再后来你认识了一个女孩,那时你总爱在晚上约她到外滩黄浦江畔吹吹风。你总喜欢穿一身米色夹克和一条泛白的牛仔裤,夜幕里微风微微掠过你的卷发,你牵着女孩的手在她耳边轻轻告诉她,我觉得你长得很像一个人,电视剧《浮沉》里的陈丽贞。女孩用手掩住嘴巴,然后“咯咯”地轻轻笑起来。一年之后,你们结了婚。又过了一年,因为私房拆迁,你们搬到了浦东。

 

一九九三年是个特殊的年份,从此你在我眼前消失了。虽然如今我还记得你的故事,但是我对你的印象已变得模糊起来。就像我还记得那部叫《浮沉》的电视剧,但是对于剧情我却始终无法记起。有些东西注定要在时间中消磨,往事浮浮沉沉,直到最后变得波澜不惊。

 

当别人说起一些事时,有时总会给人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那天母亲略带伤感地在吃饭的时候,说到了你的事。我使劲回忆你的模样,除了你削瘦的体型,有些微卷的头发,我再也想不起你年轻的样子。可能因为你的缘故,此刻我终于明白有时回忆过去并非是件快乐的事。

 

母亲眼圈微红,从她脸上我猜到她似乎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难过。还记得民伟叔叔吧,母亲对我说,小时候总给你零食吃的“卷毛”叔叔。我点点头。他几个月前死了,肝癌。我愣了下,感到些许突兀。他死时孤零零的,和老婆离婚后,女儿也不理他,兄弟姐妹也不管他,最后死的时候还是从前单位里的一帮小兄弟陪着他。

 

我不禁感到一阵唏嘘。难怪有人总说,命运就是这样微妙。母亲又说,拆迁以后,他沾染上赌博的恶习,输了掉整整两三百万,后来老婆实在无法忍受就和他离了婚,女儿则判给了妻子。后来他又结过一次婚,找了个外地女子,几年后因为经常感到腹痛就去医院检查,不幸的是他却被查出罹患了末期肝癌。

 

我听着母亲的述说,内心却有一种揪心的痛,虽然你对我而言现在是那么陌生,那么遥远。我低头不语,尽量不让难过表露出来。其实人总是无法决定自己的命运,或与命运做彻底的抗争。就像那年你从我眼前消失,我总觉得你会生活得很好,可是没想到最后我却是大错特错。

 

他的第二任妻子听到他患了肝癌后立刻就离他而去,而他自知活不了多久,于是就放弃了手术治疗,仅靠一些药物拖延自己的生命,最后他的心里却始终还是放不下女儿,所以写了遗嘱把自己的房子留给了她,母亲说,但是直到他临死那刻,他仍等不来女儿来看自己一面。

 

车一路在中山东一路上行驶,望着车窗外百年外滩的风景,我的内心却是一阵感慨。那年你搬走时,曾给过我们家留下一张你和原来妻子在外滩边的合影,而如今你却匆匆走完自己的人生,为自己的生命画上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句号。车穿过外白渡桥,停在了海鸥饭店的门口,推开车门,我径直走了进去。以前母亲曾告诉我,那年你第一次婚宴就是在这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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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20 20:14)

 

楔子。

人生本来就是一场梦。

 

1

红娟今天的确不舒服,而且因为是冬天,上海阴冷的天气也影响着她的情绪。伟国是她的未婚夫,他们是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相识的,而小枫就是他们俩共同的那个朋友。也就是在伟国遇到红娟的一个星期后,他立刻请来小枫做了他俩的媒人。

 

伟国长得伟岸英俊,一表人才,难怪红娟会对他一见钟情。甜蜜的约会,令人心跳的情话,渐渐地他们把整个上海能去的地方都去遍了。他是个浪漫主义者,也正是这点却迎合了红娟的浪漫性格。但是今天与往常不同,她哪里都不想去。

 

天气不好,阴沉沉的,还一直在下雨。伟国用央求的眼神看着红娟,今天是小枫的结婚周年庆,他邀请我们过去,你就赏个脸吧。他开玩笑地对她狠狠皱了皱眉头,她轻轻叹了口气,从沙发上起身。他递给她一件呢大衣,然后两人一起出了门。

 

2

他们开车,很早就到了小枫举办家庭聚会的家中。小枫连忙招呼他俩,红娟的情绪渐渐好了起来。后来客人陆陆续续到了,晚餐也就开始了,大家边开着玩笑,边品尝着食物,气氛也慢慢活跃开了。

 

你们赶快结婚吧,我们还等着喝喜酒呢。小枫举着酒杯对伟国和红娟说。我们快了,谢谢。伟国笑着说完,把杯里的酒一饮而尽。红娟感到些许不安,当伟国再次举起酒杯时,她终于忍不住拽了拽他的衣袖。他心不在焉地看了她一眼,笑了笑,那笑容让她感到万分无奈。

 

天色愈来愈暗,外面一直下着淅淅沥沥的小雨,天空被一片黑色笼罩。客人们准备告辞。这时小枫拿出相机建议大家一起合影留念。做个永久的纪念吧,小枫说,也许今天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汽车上的雨刷一下接一下地刮着湿漉漉的玻璃。车驶在马路上的时候,伟国想趁着绿灯还亮着的时候把车开过路口,所以猛地加大了油门。红娟感到自己被什么东西重重砸了一下,还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然后就失去了知觉,后来发生的事,她什么都不知道了。接下来是医院里来来往往的医生和亲人们的哭泣声。还算万幸,一切都过去了。

 

3

红娟出院了,她和伟国立刻筹备他俩的婚礼。他拉着她的手,朝她温柔地微笑着,那一刻她觉得自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几年里,红娟已是一位年轻的母亲,她有一个健康可爱的儿子,伟国对她也是无微不至,疼爱有加,他既是一个好丈夫,也是一位好父亲。一切都像红娟结婚前想象的那样。

 

幸福的日子在温馨的家庭生活中飞逝而过。儿子一天天长大,转眼就大学毕业了,有了份理想的工作,找到一位善良贤惠的好太太,并生下一个可爱的孙子。红娟明白在别人眼里,她这种所谓的幸福对一个女人来说是再普通和平凡不过的事,但她认为自己得到的幸福一点也不平凡,充满了神奇,难遇难求,是命运对她的厚爱。

 

4

昏暗的灯光,浓重的消毒水味道,透过微弱的光线,红娟望见一扇落满灰尘的窗户和一盏悬挂在她头顶上方昏黄的小灯,还有一张张正俯身看着她的陌生脸庞。她居然能醒过来,真是奇迹。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陌生人说。

 

几天后,红娟能够自己下床坐起来了。这个地方很陌生,周围的人也都不认识,但从环境和人们穿着来看,这应该是家医院。伟国呢。她问,可她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我的孩子在哪?我的孙子在哪?你们是谁?但周围没有一个人愿意回答她的这些问题。

 

终于病房里来了一位年长的女护士,在她身边站定。我的亲人在哪里?红娟问。我可以把一切都告诉您,这位女护士难过地说,但您一定要坚强,您在这里昏迷了四十年。什么。红娟说。您睡了四十年。

 

红娟沉默了一会儿,她知道,即便她再想问点什么,她的舌头也开始不听使唤了。终于她还是说道,我丈夫呢。那个女护士沉思一下,声音低低地说,出车祸时,您还没结婚呢。红娟把目光移到那张小枫在不幸夜晚拍下的照片上,留做纪念的照片溢满了一张张挂满笑容的脸。

 

5

红娟总是呆呆地注视着正在幸福微笑的伟国,注视着自己,注视着已经永远消失了的朋友们。她后来打听到,车祸中伟国只是受了点轻伤,他等不到红娟醒来,就和别人结了婚,家也从上海搬走了。他现在是否健在不得而知,但他的家人现在还住在西方的某个国家。

 

红娟一直在思考自己的这一生,最后她终于明白:人生本就是一场梦。当她艰难地把身子挪到镜子前,镜子里出现了一张布满深深浅浅皱纹的脸,她疑惑地凝视着自己的眼睛,企图弄明白上天给予她这份难得的恩赐究竟是什么含义。命运真是对她不薄,让她做了一辈子的梦,而她依旧沉浸在那些陈旧的往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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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17 12:33)


春天的气息愈来愈浓,潮湿的空气中已脱离冬日的寒冷。温润的气候感染全身,整座城市被氤氲的湿气包裹。时间总是过得飞快,转眼又是一年新的开始。四季交替,不曾停顿,一年四季里我们都在生活中不停奔波和忙碌。许多人和我一样从没想过要放缓脚步逗留一刻,仔细观望回头的点滴。

 

太过现实的生活和太快的节奏总是把我们控制得死死地,不留一丝余地。倾尽全力只为生存,仿佛总没有休憩的时刻能让自己喘息。人们在不认为虚度年华的光阴里,却总是匆匆虚度了年华。

 

似水流年,一去不返。当再次听到许久未见面老同学的声音时,他的嗓音已变成一个成熟男子所拥有的声音。这些年我和他都在感情中经历了许多波折,当他沉稳的声音充斥我的耳膜时,在这个看似安逸的时刻,我既感慨,又有些无奈。从前的画面,记忆犹新,只是时光中我们已渐渐模糊了过去年轻的轮廓。

 

下班时去花市逛了一圈,看中一盆碧绿的薄荷,煞是惹人喜爱,然后索性带回家。春天里,是该养些绿色植物点缀下单调的环境,或是调节自己的心情。我想接下来应该是个春意盎然的季节,突然想起他调皮地在夜里留言逗我:是不是思春了。醒来时听到他的话语,突然意识到什么,于是立刻回复了他的留言。

 

那盆新买来的薄荷放在窗台一隅,只是想让它茁壮生长,慢慢变得枝叶丰满。接下来的一阵,我想自己应该会好好照料它。其实对任何人来说,照顾生命的过程一直是令人倍感难忘的。父母精心照顾子女,子女尽心赡养父母,很多很多时候,只有真正付出过,人们才会体会其中的情深和滋味。

 

我总说要等待艳阳天,因为阳光和温暖是属于春天的。又想起十几年前,拆迁后的瑞虹路上那些成排新栽的榆树,每棵树杆都有被锯子锯过的伤痕。春天里,嫩芽从树身中倔强地萌发,亮黄的色彩渲染了我初中时代的尾声。每一分每一秒,每一张既陌生又熟悉的青涩脸孔,此刻又浮现在我的脑海。

 

许多时候,我们总会被记忆给牵制。那些快乐的,难过的,铭记于心的,无动于衷的,每一种都记载了成长的经历。在时间里,我们渐渐遗失了青春,但却丰满了心胸和羽翼。当闭翳的遮护渐渐稀松,也正是我们开启甜酸苦辣各种滋味生活大门的时刻。于是想起张爱玲说过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或许生活中有许多时刻是不尽如人意的,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被一些难题给困扰,当困难在面前变得愈来愈嚣张时,我们是不是想过,从前的我们是如何克服困难走到今天的。人生总是充满了颠簸,在阻滞面前,往往是不进则退。但是人生又会遇到很多个春天,希望和际遇并存的时刻唯有好好把握。望着窗台前那盆碧绿的薄荷,我闻到一股沁人心腑的芳香,慢慢地我又想到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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