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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已经回国。 

不删评论,如果删了,那是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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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事无常,请多保重!

但行好事,莫问前程!

 

 

凡上海的NGO,如需要律师帮助,可以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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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光绪三十二年七月十三日内阁奉上谕:朕钦奉慈禧皇太后懿旨,我朝自开国以来,列圣相承,谟烈昭垂,无不因时损益,著为宪典。现在各国交通,政治法度,皆有彼此相因之势,而我国政令积久相仍,日处阽险,忧患迫切,非广求智识,更订法制,上无以承祖宗缔造之心,下无以慰臣庶治平之望,是以前派大臣分赴各国考察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皆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之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画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

 

时处今日,惟有及时详晰甄核,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饰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故廓清积弊,明定责成,必从官制入手,亟应先将官制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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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在那幕后奸笑?

—— 兼问:法官不象法官,还是律师不象律师?

吴鹏彬 2012.02.04于沪

 

 

年前在贵阳冰冷的工厂礼堂里面开了六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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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没有明确界限,但有合理标尺

 

中国法律上来说,“文章的基本内容失实,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似乎就是,一失实,二,受损。这是简单的法律。其实不简单的是,何为基本内容失实,其中最难的是文字的理解,古人说:“言者意之声,书者言之记,是故存言以声意,立书以记言。故易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是言者意之筌蹄。经典需要注,注完还要疏,就是这个意思。专利侵权案子,法院往往首先要解释专利权的范围,而范围往往主要由文字解释决定。很多聪明人说话一点就透,讲笑话往往要抖包袱,需要前面有语境。

 

因此,在精细一点的司法,会强调,被指控诽谤(侵犯名誉权)的文字,在当时的语境下,除了文字本身,是否还会诱导别人想到什么?会有什么影射的意义?而这些影射指向的事实,是否虚假?

 

而用来理解文字在特定语境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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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一,案例

贵州黎庆洪案在开庭期间,有律师进行微博直播,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这个案子有以下事实,我们需要先陈列。1,被告有57人,辩护律师有四十多人,很多律师整体只是在等候自己的当事人事实被审理,所以,律师确实是有时间发微博,而不会影响自己的辩护工作。2,法庭系公开开庭,但是限制了部分记者和其他社会公众的进入。3,所谓直播,并非如电视般同时播出或者延迟几秒播出,而是指在开庭期间,及时把法庭内发生的情况发布在自己的微博上。本文将其称为直播,系用约定俗成的意思。

 

这篇小文系探讨,在中国语境下,微博直播是否合法,是否合理?该如何处理?

 

二,法律语境

 

我国法律对开庭规则的规定,一如其他程序,是疏而有漏,指望法律明文规定或者最高院有明文规定,也无需本文了。

 

可以说,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

 

唯一有关的是,《刑事诉讼法》第161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直至。对于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

 

但是,什么是法庭秩序,没有其他法律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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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5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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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五年前写的文章,彼时,希望激励比我年长的中年前辈,一转眼,自己也成了中年前辈,请君入瓮啊。再一转眼,似乎可以倚老卖老了:“老夫在那时啊,-----。”虽然,成不了典范,底线是,希望自己不折节,有所为有所不为。

 

古人说,高山仰止,景行行止。故曹聚仁的儿子叫曹景行,香港信报主笔名林行止。至于高山,跑去加拿大了,这是掉书袋。前辈,这个词,平素只能在武侠书中看到。前辈往往武功高强,内力深厚,道德文章,堪为典范。一声前辈,包含极多的尊重和敬畏。况且,武林中辈份极为讲究,见到前辈必定是恭敬,即使在同辈,也讲究资历,且看金庸笔下:(华山派群弟子早就饿了,陆大有让人煮五碗馄饨),“陆大有倒是很守规矩,第一碗先给了二师兄劳德诺,第二碗给了三师兄梁发,以下依次奉给了四师兄,五师兄,第五碗,本该他自己吃的,他端起来放在那少女面前,说道:小师妹,你先吃。那少女一直和他说笑,叫他六猴儿,见他端过馄饨,却站起来,说道:多谢师哥”(笑傲江湖三联版第一册92页)。这等情形,在虚拟的江湖中,让人看了好生敬仰,恨不得就一头扎进江湖。在江湖,至少有前辈,有前辈,必有教训关怀,有前辈,必有规范。有前辈,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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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12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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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羽戈的新书《酒罢问君三语》出版了,书拿到手,还没来得及看完,先贴一个以前的书评。有了微博之后,写长文总是要在停博后。无奈,酒也差不多戒了,问君的话也越来越少。因为,这个时代,一切都没有答案,一起都有答案,似乎自问自答就足够了。
 

我拿到《百年孤影》,先看了谭嗣同部分,接下来,张佩纶,继而,杨度。每篇都有手不释卷之感觉。此非虚言。看完一篇,告诉太太,羽戈的故纸堆功夫比时评好得不止一点。当然,这是变相在批评羽戈的时评,虽然是时评界的通病,大多数时评人都是酸文人,光知道什么民主、法治,殊不知,这种大帽子压在当官的上面,根本就不算什么。普世价值不适合中国特色。最后时评成了屁民的自娱自乐。而真正熟谙世事的人,一不敢写,而不愿写,三,没时间写。当然,自娱自乐正是启蒙价值,不过,由于时评和言论的局限,大多时评都只点到,要民主、要法治,对于如何要,要什么样的民主、法治,都等先把老头子搞倒了再说。这时候,少不了要读读羽戈的梁启超,袁世凯、杨度,谭嗣同。因为,这一个时代,正好是“老头子”死了,接下来如何办共和、搞民主的有限的中国特色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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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这是褚明剑宣判前后的狱中日记,前一部分已发表。上诉状已经交给吴兴法院,估计二审法官尚未看到,我不希望法官先在网上看到上诉状,因此,就先不发表。正如陈有西所说,他的辩护打动了法警,但是打不动法官。我也看到,我们当时的辩护,打动了执勤的武警,却打不动,幕后的官员,因为,他们与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

 

12月27

 

昨天晚上又失眠了,想想自己一生清白,却因为得罪了小人而被陷害,失去自由长达7个多月,蒙受不白之冤,身心受到严重摧残,直到现在法律还没有还我清白。我一生堂堂正正做人,因为太坚持原则,得罪了施根宝,他一直怀恨在心打击报复我,如果我真的做了犯法的事,收受了沈学良和陆荣明的钱,那我也活该,你借此打击报复我,我也认了。但我没做过的事,施根宝却利用手中的权力授意纪委书记方杰和检察长刘突飞陷害我,以莫须有的罪名制造冤假错案,实在太可恶了,我不会放过他们的,一定要让真相大白于天下,让他们的罪恶行径暴露出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总有一天他们会有报应的。

 

   诬陷我的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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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1-09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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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接 

 

说实话,自从无意进入李庄案后,每周都有刑事案子找上门了。我以知识产权案为主,很少接刑案。李庄之后只接了3个,湖州褚明剑案,是其中之一。我接刑事案子,条件是,一,极可能是冤枉(现在这种情况貌似很普遍),二,疑似冤案有可能被澄清。后者是难度最大的。我的理由是,在如今刑讯普遍的情况下,冤枉是难免的。而要洗清冤枉也是困难的,因为现在,很多地方,公检法是捆绑在一起的,错了就错了,权力机关的面子,比被告人的自由、清白,重要得多。往大里说,很多案子,还不是借你的人头,安天下的愤怒。因此,对于一些司法不发达地区的案子,我往往敬而远之,对江浙沪一带的司法,我总多些信心,司法环境,离不开小气候。

 

当时她丈夫和湖州的律师来时,我看了案卷,认为其中上海购房的首付无法说明来源,我拒绝接受此案,我告诉她丈夫,如果你们自己都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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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博主案:这几天停了微博,回顾下自己以前的文字,居然发现一年前的谈革命和改良文章.

致羽戈,萧瀚、有西、杨金柱

 

请允许我不定义革命和改良了,因为,改良幅度大,对有些人意味着就是革命,革命力度小,对某些人意味着就是改良。改良幅度小,对有的人来说,就是保守了。关键在立足点和实质性幅度。如果我们把不流血的政权在反对派之间交替(不是一代代交替)视为改良的话,在我的语境下,革命大概就是通过暴力进行政权轮替,如十月革命;保守就是不愿意交班,希望万世一统,永远健康,如晚清。因此,关键在对政权轮替的看法,愿不愿意通过数人头的方式,承认多数有权选择执政者,法治高于人治,接受这套游戏规则,并愿赌服输。

 

在中国当下的语境下,谈改良是很难的,因为,当下在执政者,必须有承认民主规则,愿赌服输的心态,才能搞改良。不然,接受不了改良的最终结果是自己(团体)下台的人,是不会轻易启动实质性改革的,因为游戏一旦开始,一切皆有可能!日本明治维新,也算走工业化、开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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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贾生来信说:

 

“我是深圳大学的一名应届毕业生,生于山城而长于这个南方的小渔村。自幼因为某些原因,便立下了要以律师为奋斗终身之职业一愿,希望能立于那似乎高高的庭下,慷慨激昂;并能怀揣那些当事人的期待与信任,一步一步靠近自己的理想。高考虽有失利,但即便是在深大,也未曾动摇过这个多年的愿望,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法律。虽然,当对这个职业了解的越多,就越加失望,但却依然执拗地相信——所坚持的,总是会有看到的一天。特别是不断地看到斯律,张律,袁律这样一些律师的呼喊,听闻到郑XX律师,高XX律师的那些事迹。我以为,这样的人会越来越多,也相信,自己有一天能成为这样的人,故而抱着这个理想,一直未曾放弃”。-----,“两周以来,自己已在网上已投了近20份简历,然却未曾有任何回音,不免心黯之余,也对于求职一事多有疑惑。虽说自己条件不算出众,但未曾想到竟已难堪至此。去年得知自己已然通过司法考试,难掩兴奋,今却望其门而不得入,难免失落”。---希望斯律师教我。

 

致贾生:

 

谢谢你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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