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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地说,宗族就是将具有血缘关系的多个家庭联系在一起、超越阶级界限并拥有内部自治权的一个组织。宗族作为历史产物,随着农业社会的远去已经基本消失了。新文化运动时期鲁迅等人所竭力批判和打倒的“宗法”,就是关于宗族内部成员权利、义务的法则。

好,枯燥的定义到此为止。还是以《红楼梦》中的宗族尤其是贾氏宗族为例来进行思考吧。

首先是宗族的构成。一般来说,宗族成员间有血缘联系,而且这个亲戚关系还不宜太远,像宁荣二府组成的贾氏宗族之所以有较强的凝聚力,是因为贾宝玉他太祖父跟贾珍的太祖父是一母同胞的兄弟,要是放到现在,贾宝玉与贾珍可能已经比较疏远了,但在宗族里这种堂兄弟关系是非常亲密的,差不多就是一家人。

但宗族成员之间血缘联系也不能过远,如贾雨村也姓贾,但他不属于贾氏宗族成员,照他讲来是“若论起来,寒族人丁却不少,自东汉贾复以来,支派繁盛,各省皆有,谁能逐细考查?若论荣国一支,却是同谱。但他那等荣耀,我们不便去攀扯,至今故越发生疏难认了”。其实不是不便去攀扯,而是根本攀扯不上,关系太远了。后来贾雨村得到了林如海的举荐,送林黛玉进贾府,拿了个“宗侄”名帖去拜会贾政,这是强认亲。

但是宗族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并非一定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刘姥姥为什么要去荣国府求亲靠友?因为她的女婿王狗儿的“祖上曾作过小小的一个京官,昔年曾与凤姐之祖、王夫人之父认识。因贪王家的势利,便连了宗,认作侄子”。也就是说,王狗儿与贾宝玉的母亲王夫人及王熙凤算是同宗,为着这个缘故,刘姥姥才得以几次进荣府。至于大富大贵的王家为什么要和一个区区小京官连宗,这很简单,因为大的宗族多半持有大量的土地,与官员们打好关系,才能在方方面面获取好处。这种建立在相互利用基础上的同宗关系显然很脆弱,一旦其中一方失势,就会随之自动瓦解。

宗族有个跨阶级的特点,也就是宗族成员之间并非是按需分配,贫富皆等,而是有贫有富,有主有奴的。《红楼梦》里贾宝玉与贾璜、贾蔷、贾菌等人都是同族子弟,是亲戚,但贾宝玉显然比他们要富有尊贵得多。所以,同一宗族里,各个家庭的发展并不平衡。

一个宗族如果壮大到如贾家这样不仅人口繁盛而且还朝中有人的话,就可称得上是世家了。世家比起小的宗族来,它还有一个跨地域性的特点。《红楼梦》里的贾家就是,不仅有以宁、荣二府为中心的一块地盘,而且在原籍还有宅子,也有亲戚、仆人留守,所以贾母总是动不动就威胁儿子贾政说要回老家去。将人力和物力分散的好处就很明显了,一旦失势,族人回去还可以守着祖产过日子,以图东山再起。

宗族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族长,一般由长房长孙来担任。贾府里论辈份贾赦贾政比较高,论学问品行应该算贾政最好,但族长却是不成器的贾珍,就因为他是长房长孙。如果贾府不败,贾珍之后的下一任CEO就是贾蓉,无论如何,贾府逃避不了毁在这爷俩手上的命运。

族长的权力很大,分配财物啊,教化啊,协调纠纷啊,都由他管。古代中国没有什么法律可言,也不鼓励诉讼,在宗族里,族长就是法,成员犯了错,族长甚至有生杀大权,如以前对妇女执行“浸猪笼”这种死刑,就是族长们搞的。

再说宗族成员吧。古时候的读书人都有个理想就是“光宗耀祖”,可见他们都心怀着整个宗族,而不是简单的三四口家庭成员。所以男丁的第一个任务是读书,以学识为敲门砖,敲开仕途的门,当了官,不仅可以给整个宗族增光,而且也会带来很多物质上的好处,贾宝玉被他父亲逼着读书,就是为了这个缘故。

第二个任务是娶亲,最好不是简单讨个媳妇儿,而是与别的大宗族实现联姻,这个在《红楼梦》里例子比比皆是,如贾政娶了王夫人,贾琏娶了王熙凤,还有林如海娶了林黛玉的母亲贾敏等,但最突出的例子仍然是贾宝玉,他娶了薛宝钗。

第三个任务是生子,宗族的繁盛一方面有赖于少数成员的飞黄腾达,另一方面也有赖于人丁的兴旺,因此生个儿子延续香火对宗族成员来说也是一个要达到的硬性指标。林黛玉的出身也很高贵,但她为什么在父母双亡之后不得不投靠到外祖母身边呢?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林家人丁不够兴旺,已不成其为宗族了。《红楼梦》第二回介绍她父亲林如海是这样写的:“这林如海姓林名海,表字如海,乃是前科的探花,今已升至台兰寺大夫,本贯姑苏人氏,今钦点巡盐御史,到任方一月有余。原来这林如海之祖,曾袭过列侯,今到如海,已经五世。起初时,只封袭三世,因当今隆恩盛德,远迈前代,额外加恩,至如海之父,又袭了一代;至如海,便从科第出身。虽系钟鼎之家,却亦是书香之族。只可惜这林家支庶不盛,子孙有限,虽有几门,却与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没甚亲支嫡派的。”试想,林黛玉若有个叔叔伯伯守着她家的家业,她又何至于仰仗外祖母和舅舅生活呢?

宗族中的女子虽然不像男丁那样身负重任,有时候也会成为整个宗族的支撑和希望。贾家之所以能有短暂的中兴,全赖贾元春被选为皇妃之故。而薛家之所以举家进京,也是为了送薛宝钗来待选。所以,女孩子的婚姻,也是宗族兴盛的一枚筹码,这是她们身为家族成员的义务,反抗不得。

当然了,大的宗族也会给成员提供一些福利。首先是受教育的机会,一般的世家都设有家塾,供子弟们学习读书,《红楼梦》里这样写:“贾家之义学,离此不远,不过一里之遥,系当日始祖所立,恐族中子弟,有不能请师者,即入此中肆业。凡族中有官爵之人,皆有供给银两,按俸之多寡帮助为学中之费。特举年高有德之人为塾之长,专为训课子弟。”如前文所说,设立这样的义学,是为了宗族的后续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然后是生老病死的保险。例如,Se鬼贾瑞被凤姐整病了之后,要吃人参保命,他祖父贾代儒哪消费得起这个啊,只好去荣府求王夫人,王夫人马上就命凤姐秤二两给他。及至贾瑞挂了,“当下贾家众人齐来吊问,荣国府贾赦赠银二十两,贾政亦是二十两,宁国府贾珍亦有二十两,别者族中贫富不一,或三两或五两”,“代儒家道虽然淡薄,倒也丰丰富富完了此事”。可见,宗族内各家虽然贫富不等,但基本的互助是有的,生老病死婚嫁这类大事,族中有能力者,不免要出手帮帮忙。

其三是最低生活保障。刘姥姥这样八杆子打不着的关系,进贾府去求助,王熙凤也给了二十两,正经的宗族成员就更不容说了。如第十回闲笔提到的贾璜,“但其族人那里皆能像宁、荣二府的富势,原不用细说。这贾璜夫妻守着小小的产业,又时常到宁、荣二府里去请请安,又会奉承凤姐儿并尤氏,所以凤姐儿、尤氏也时常资助资助他,方能如此度日”。也就是说,只要会奉承,不需怎么劳作,就能有点收入了,更别提像贾芸、贾芹这样靠在贾琏凤姐手下办事过活的子弟了。

生活在贾家这样的大家族里,难免每个人都有宗族观念,享受福利的同时也将“光宗耀祖”放在心上,连秦可卿临死叮咛凤姐的一番话,也带着浓重的宗族观念,且听她怎么说:“如今我们家赫赫扬扬,已将百载,一日倘或乐极悲生,若应了那句‘树倒猢狲散’的俗语,岂不虚称了一世的诗书旧族了!”强烈的宗族荣誉感,如果她公公和丈夫能这么想,贾家也就不至于那么快败落了。

再看秦可卿给凤姐支的招:“莫若依我定见,趁今日富贵,将祖茔附近多置田庄、房舍、地亩,以备祭祀供给之费,皆出自此处。将家塾亦设于此。和同族中长幼,大家定了则例,日后按房掌管这一年的地亩、钱粮、祭祀、供给之事。如此周流,又无争竞,亦没有典卖诸弊。便是有了罪,凡物可入官,之祭祀产业连官也不入的。便败落下来,子孙回家读书务农,也有个退步,祭祀又可永久。”秦可卿情知贾府必败,所以她支的着都是为将来落败之后打算的,一方面是祭祀不能废止,祭祀是宗族的重要仪式,其目的是增加凝聚力,只要祭祀仪式在,就不至于树到猢狲散;另一方面是家塾,要让族中子弟有受教育的机会,一旦有成员科举入仕,则东山再起也就指日可待了。

和秦可卿相比,贾宝玉的宗族观念是不是淡薄得多?所以很多解读《红楼梦》的人称他是什么封建贵族的叛徒,也不无道理了,但从结局来看,也不妨说他是宗法制度的牺牲品。

标题加上“略谈”二字,是因为“宗族”作为农业社会的一个很重要的构成单位,它很复杂,涉及到整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不是区区几千字可以道明的,即便是在《红楼梦》这部小说里,有关贾氏宗族的信息要是详加挖掘探究的话,写篇几万字的论文是不成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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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喜欢拿铅笔四处涂鸦,尤其爱画美人,现在要是找出当年的课本来随手一翻,准会看到留白处一张由左右对称的尖脸、细长高挑的眉、大得不近人情的眼以及小如米粒的嘴组合起来的面庞,跟日本漫画的女主角一个模样。要是能多翻几页,会发现所有的美人脸全都是这个搭配。读高中后就不爱画了,美则美矣,却不是人形。

真正的美人不会长得这样标准,她总是这里大了点那里小了点,或者这儿肥了些,那儿又瘦了些。神奇的是,这点点不标准常常非但不会于她的姿色有损,反而会造就一种独一无二的魅力,那个不标准就好象是“画龙点睛”的“睛”,添上了,美人才能从卷轴上走下来,前提是,“睛”也要点得恰到好处,不能跟毛延寿似的存心捣乱。

《红楼梦》通部几百个女子,多数是豆蔻年华的女孩,其中很多都颇具姿色,国色天香者也不乏其人,如何写出她们每个人独有的容貌和品性,令读者读到她们的名字时眼前能浮现一个稍稍具体的形象来,这是一大难题。

不妨先随手挑个反面教材吧,尤侗的《瑶宫花史小传》写花史:“年可十八九,头上百花髻,戴芙蓉冠,插瑟瑟细朵,着金缕单丝锦(左索右殳),银泥五晕罗裙,鸳鸯袜,五色云霞履,妆束雅澹,神姿艳发,顾盼妩媚,不可描画。”读完之后,对花史的衣着打扮有了一个印象,但她的脸孔却是一团模糊,究竟这“妆束雅澹,神姿艳发,顾盼妩媚”的美人长着什么样眉眼呢?尤侗说“不可描画”!说这段是反面教材不是说尤侗写得不好,而是这种写法在《红楼梦》里肯定是行不通的。

这种写法应该跟当时绘画的手法有关(我对绘画一窍不通),讲究写意,意境出来了就成,不会细致地写她什么脸型,鼻子什么形状,嘴巴是大还是小等等。至于服饰的详写,也大半是为了参与对人物身份、性情的塑造。我在一位豆瓣友邻的相册里看到吴友如绘的金陵十二钗,就是这种画法,不妨拿最典型的妙玉图来看,发式、道袍、拂尘,以及她身处的环境,都很清晰,一看便知她是金陵十二钗中的妙玉,但她背对着我们,看不到她的容貌。这种画法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自有它的妙处,但在我看来,它也有一个缺陷,就是不适于画群像。如果在这张图上再添十个女子,全部背对着我们,然后会发现,再怎么在服饰、体态上做文章,也不免有一两个会流于雷同。

《红楼梦》既然要画一幅美人群像,自然不能沿用传统笔法了。依我看,红楼梦的笔法可称之为“点睛法”,还是讲究写意的,也细写服饰,但曹雪芹给他笔下的女孩们在容貌或性情上都增添了一两处“不标准”,如此一来,黛玉与宝钗虽然都有倾国倾城之貌,但一读便知二人是环肥燕瘦,各有风韵。

《红楼梦》第三回黛玉初进贾府,众人眼中的她“年貌虽小,其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又一段自然风流态度,便知他有不足之症”,这几句话落实到一个词就是“瘦弱”,林黛玉给人的第一印象是身体不好,有西子捧心之态。及至与宝玉相见,宝玉说她“眉尖若蹙”,就是眉头微微有点皱。瘦弱加愁眉,林黛玉的性格、命运便已跃然纸上了。

也是第三回,王熙凤的初次亮相在曹雪芹笔下很隆重,单是服饰描写就用了不少篇幅:“头上戴着金丝八宝攒珠髻,绾着朝阳五凤挂珠钗;项下带着赤金盘螭璎珞圈;裙边系着豆绿宫绦双鱼比目玫瑰佩;身上穿着缕金百蝶穿花大红洋缎穿福袄,外罩五彩刻丝石青银鼠褂;下罩翡翠洒花洋绉裙。”这个穿戴完全担当得起“彩绣辉煌,恍若神妃仙子”的赞美,曹雪芹这样写,一来是表明王熙凤的出身和她此时在荣府的地位,二来,当时的王熙凤也理当是整个荣府最具风头的女子,小姐们还太小,太太们又太老,正当年龄的李纨又守着寡,只有她是一道最艳丽的风景线。说到王熙凤的长相,曹雪芹写道:“一双丹凤三角眼,两弯柳叶吊梢眉,身量苗条,体格风骚,粉面含春威不露,丹唇未启笑先闻。”丹凤眼是一种很美的眼形,狭长,眼尾上扬,再配上同样上扬的“吊梢眉”,则整个眉目十分有神采,隐含英气。你看,同样写眉毛,林黛玉是“罩烟眉”,“眉间若蹙”,而王熙凤是“柳叶吊梢眉”,两相比较,足可看出王熙凤的性情要强势、粗放得多。

写王熙凤眉眼那段,脂砚斋批:“非如此眼,非如此眉,不得为熙凤,作者读过《麻衣相法》。”参照这个批注再看其余几个女子的长相:

宝钗:“肌肤莹润”,“容貌丰美”,“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脸若银盆,眼如水杏”。可见宝钗皮肤白皙水润,身量稍稍丰腴。古人说“心宽体胖”,宝钗量大能容,因此才能出落得这样水蜜桃般饱满。

香菱:“眉心原有米粒大的一点胭脂痣”。我们现在还管眉心的痣叫作“美人痣”。

探春:“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探春眉目间也有英气。

等等等等。

至于性情嘛,《红楼梦》里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几个性格上有棱角的女子,如黛玉、湘云、探春、凤姐、晴雯等人,至于袭人、麝月这样温柔又稳妥的,虽然着墨甚多,但给人的印象较前面几位要模糊得多。

性情方面留待以后再记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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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一见钟情,首先想到的总是董小宛和冒辟疆。

张明弼的《冒姬董小宛传》里写当初董小宛色艺双精,在秦淮已经很有名了,且自视甚高,曾揽镜自语道:“吾姿慧如此,即诎首庸人妇,犹当叹彩凤随鸦,况作飘花零叶乎?”意思是说我既如此美貌又聪慧,即使是给普通人做妻子,都有些辱没,更何况委身在这花街柳巷呢!可见能令董小宛看得上眼的男子,实在不多。

而冒辟疆呢,不仅家里有钱,才华过人,而且长得也很帅。张明弼说他“姿仪天出,神清彻肤,余常以诗赠之,目为东海秀影”。一个男人,又帅又多金又有才华,那他肯定不缺女人,而且,肯定会被女人们惯坏,张明弼说当时的情况是“所居凡女子见之,有不乐为贵人妇、愿为夫子妾者无数”,就是说,凡见过冒辟疆的女子,都情愿放弃贵妇的头衔,而做他的妾室。这大约是实情吧,试想,一个冒辟疆这样的年轻男子,和一个老朽无力的达官贵人,换我也会选择前者!女人们既如此追捧,结果就是“辟疆顾高自标置,每遇狭斜掷心卖眼,皆土苴视之”,这简直就跟没挨过饿的人会挑食一样,是肯定的了。

话说当年董小宛和冒辟疆一个是年华正好,一个意气风发,那年冒辟疆去赶考,他的几个同道中人如侯朝宗等人都向他盛赞董小宛;而董小宛也经常在文人啊上流社会的宴席、集会上听到冒辟疆的名字。双方都是久仰久仰了,但冒辟疆几次上门求见,都跟董小宛阴差阳错地错过了。

“一日,姬方日醉睡,闻冒子在门,其母亦慧倩,亟扶出相见于曲栏花下。主宾双玉有光,若月流于堂户。已而四目瞪视,不发一言,盖辟疆心筹,谓此入眼第一,可系红丝。而宛君则内语曰:吾静观之,得其神趣,此殆吾委心塌地处也。”这就是他们的第一次相见,张明弼写来有些夸张,但可以肯定的是,一个艳冠秦淮,一个风神俊朗,两个都自视颇高,不轻易付出感情的人,在这一瞬间都合了对方的眼缘,空气中都是两人目光交接时碰撞出来的噼里啪啦的火花。但第一次见面就仅止于这惊鸿一瞥了,两人真正结缘,要等到三年之后了。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一见钟情”,其实只能算相互有感觉,还谈不上“钟情”,但已足够浪漫。反而那种一见面就如火如荼,非彼此誓不嫁娶的,在我看来却不真实。

《红楼梦》里讲男女初遇,我印象最深的有好几对。其一是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初遇丫鬟娇杏,因对方回头望了他两眼,他就暗暗把人家惦记上了,脂砚斋批他“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呵呵,算是一个自作多情的美丽误会。

其二是王熙凤初遇贾瑞,那一段真是写尽一个无能Se鬼的丑态,听听贾瑞怎么跟凤姐说的:“也是合该与嫂子有缘。我方才偷出了席,在这个清净地方散一散,不想就遇见嫂子也从这里来。这不是有缘么?”后面还有一段是:“我要到嫂子家里请安,又恐怕嫂子年轻、不见人。”曹雪芹写对话的工夫一流,单单是这两句话,贾瑞的情态、眼神、语气,已如在眼前,更有趣的是,如今的登徒子轻薄起来,用的仍然不过是这几句话。曹雪芹将贾瑞写得如此猥琐不堪,以致后来凤姐使计把他给整死了,也并不觉得凤姐可恨。

其三是红玉跟贾芸的初遇。合该着这俩人有缘,从长相到脾性,两人都很相似。贾芸是“俊容长脸,长挑身材,年纪只好十八九岁,生得着实斯文清秀”,而红玉呢,“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鬒鬒的好头发,挽着个(上髟下赞),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甜净”,是否很有夫妻相?至少在容貌上很般配。两个人的脾性也都颇为上进,贾芸明明比宝玉年长得多,却腆着脸认他作父亲;而红玉呢,“因他原有三分容貌,心内着实妄想痴心的向上攀高,每每的要在宝玉面前显弄显弄”。这两个人的第一次见面,曹雪芹写得轻描淡写,只是说红玉“下死眼把贾芸盯了两眼”,又说贾芸“听这丫头说话简便俏丽,待要问他的名字,因是宝玉房里的,又不便问”。如果不是后文红玉梦见贾芸的话,叫人压根无从猜到这俩人已情根暗种,但转念一想,不论贾芸还是红玉,其实都是很现实的人,没有那么多诗情画意,但他们很聪明,有心机,两人眼神交锋时,心里已经九转十八弯了,脸面上却是风平浪静,旁人如茗烟者,怎么会看得出端倪!

《红楼梦》里最曲折的初遇,当然数贾宝玉和林黛玉的那次了。第三回林黛玉进贾府之后,已经由王夫人口中得知了贾宝玉的种种劣迹,可以说是产生了一个坏印象,所以当她听说宝玉来了时,心里想的却是:“这个宝玉,不知怎生个被惫懒人物,懵懂顽童?倒不见那蠢物也罢了。”及至一见,却发现是个翩翩公子哥,而且当时就大吃一惊,心想:“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这是典型先抑后仰的写法,而且由林黛玉的视角,带出贾宝玉的第一次正面亮相。

随后视角一转,由贾宝玉来打量林黛玉,补写林黛玉的形容、外貌,然后贾宝玉说出了他在整部《红楼梦》中的第一句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至此读者是心领神会了,前缘已定,那个偿还眼泪的故事就要上演了。

然而《红楼梦》的脱俗之处就在于它很快就把读者从那种情调中拉了出来,脂砚斋说曹雪芹善用“曲笔”,这是的评,宝玉赠字“颦”给林黛玉后,眼看着气氛越来越好,突然他劣性大发,又是摔玉又是哭喊又是闹腾,顿时把整个气氛破坏掉了,也把他“翩翩佳公子”的形象给破坏掉了,完全一黄口小儿嘛!

《红楼梦》就好看在这里,简简单单的男女初遇,它能写出四种完全不同的情调来,而就是同一个场景里,也能枝蔓横生。比起董小宛和冒辟疆的一见钟情,《红楼梦》写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第一次见面多点宿命感,但孩子气得多,毕竟两个人还不谙世事嘛。

 

发现自己最近又有点沉溺在《红楼梦》里了,要缓一缓才好,正事要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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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雨村是《红楼梦》中一个重要的线索人物,曹雪芹笔下着墨较多的男性人物之一(除宝玉外),也是全书中性格颇为饱满、复杂的一个男性人物形象,很值得说道说道。

贾宝玉有句名言,在《红楼梦》第二回中经冷子兴之口道出,便是那句:“女儿是水作的骨肉,男人是泥作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这当然是小儿口中的偏激言论,男子如秦钟、蒋玉菡、柳湘莲等人,他并不嫌弃,但贾雨村在他眼里,无疑就是这种浊臭逼人的男子。第三十二回,贾宝玉被他老爹招去会客,路上偶遇林黛玉,第一次向她表白,当时他匆匆赶去要会的客,就是贾雨村。贾宝玉当时正在屋里和湘云、袭人等人闲聊,知道是贾雨村来了,万分不情愿见他,边穿靴子边抱怨,湘云劝他说:“‘主雅客来勤’,自然你有些惊他的好处,他才只要会你。”宝玉却道:“罢,罢!我也不敢称雅,俗中又俗的一个俗人,并不愿同这些人往来。”不难看出,贾宝玉是相当地不待见贾雨村,哪怕这人曾经是林黛玉的老师。但是贾雨村之所以屡屡登门要会见贾宝玉,除了攀附之外,又的的确确是因为很欣赏这位荣国府的“混世魔王”,甚至可以说,除了林黛玉,这世上认识贾宝玉最深的,恐怕就是贾雨村了。

贾雨村在《红楼梦》第一回出场,就很不招人喜欢,曹雪芹给他的定义是“穷儒”,因家道衰微,寄居在葫芦庙中,卖字作文为生,胸中怀着“求取功名,再整基业”的雄心。他的样貌是“腰宽背厚,面阔口方,更兼剑眉星眼,直鼻权腮”,简单十几个字已勾勒出一个正当壮年、精力旺盛、雄心勃勃的男子形象来,跟我们印象中佝偻腰背、手无缚鸡之力的“穷儒”相去甚远。贾雨村在甄士隐家中偶尔见到一个丫鬟回头望了他两次,因为这个丫鬟“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朗,虽无十分姿色,却亦有动人之处”,贾雨村便认定她对自己有意,心中暗暗将她视为红粉知己,惦记上了。这段中,脂砚斋一处批说:“古今穷酸,色心最重。”另一处又批:“今古穷酸,皆会替女妇心中取中自己。”也就是说,向来那些尚未得志的穷小子,都有那么点自我感觉良好,想着自己虽然无权无财,但有慧眼的女子,自会看到自己的不同凡响,是会青眼相待的。我们中国有句古话“穷心未尽,色心又起”,说的就是贾雨村这种虽一时不得志,但欲望并不少,也不乏行动力的人。果然,后来贾雨村中进士,做了知府之后,便将这丫鬟娶去做了二房。

脂砚斋的评语,我觉得这个“酸”字不妥。贾雨村穷,却并不酸,他这个人人品很成问题,腾达之后,“虽才干优长,未免有贪酷之弊;且又恃才侮上,那些官员皆侧目而视”。“贪”、“酷”这两点,从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中不难看出,一个人为官既贪且酷,这是多么可恨的事啊!贾雨村既然为同僚上司所看不惯,又没啥背景,自然很快就下野了,风光不过短短一瞬。好不容易取中进士当了知府,谁知被人一参,就惨遭革职了,之对贾雨村个人来说简直就是“辛辛苦苦几十年,一夜回到解放前”,而他的不酸就在于他面对挫折没有怨天尤人也没有自怨自艾,相反,他处理得很洒脱,把妻子儿女送回老家安插好了之后,就“担风袖月,浏览天下胜迹”去了,要说心里没有一丝怨愤,那是不可能的,但他懂得耐心等待,一旦时机成熟,马上重振旗鼓。所以我说贾雨村不酸,第一个原因是他遭遇挫折不像柳永那样自暴自弃,叹一句“忍把浮名,换了浅吟低唱”,他是“达则贪***法,穷则蓄势待发”,很儒家。

说贾雨村不酸,第二个原因是他虽有些恃才,但有度,算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人,甚至算上得有见识,不是寻常读死书的腐儒。这就要涉及到前面说的,他对贾宝玉这个人的理解和看重了。《红楼梦》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谈及贾宝玉时,断言他“将来色鬼无疑了”。贾雨村忙正色道:“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前辈也错以YinSe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字,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者,不能知也。”然后大讲一番道理,意思是说贾宝玉这类人秉承天地之灵气而生,但时逢太平盛世,所以上不能成仁人君子,下不能为大凶大恶,“置之于万万人之中,其聪俊灵秀之气,则在万万人之上;其乖僻邪缪不尽人情之态,又在万万人之下。若生于富贵公侯之家,则为情痴情种;若生于诗书清贫之族,则为逸士高人;纵再偶生于薄祚寒门,断不能为走卒健仆,甘遭庸人驱制驾驭,必为奇优名娼。”贾雨村说这番话时,还没有跟贾家攀附上亲戚,此时林黛玉也还没有进荣国府,所以,贾雨村这番话显然出自他的见识,而非巴结,那么他岂非第一个不把贾宝玉当未来S魔、现任劣童看待的人?贾雨村后来拜访贾府总要会见贾宝玉,难道不是出于欣赏?而且,贾雨村既有如此脱俗的见识,他却不自视为贾宝玉同类,也就是说,他很清楚自己的份量,凡人一个。

贾雨村其人,总的来说身材雄伟,精力充沛,头脑清楚,颇具才干,有韬略有见识,因为入世极深,所以也有野心有手段,他不成酷吏,更待何人?时下这样的人也不少,他们欲望很多,懂得争取,不会畏首畏尾,做了坏事更不会良心自责,叫你看着他很讨厌,但又无能为力,他生存能力很强,一时可能不如意,指不定哪天就东山再起了,这种人,如果再加上他对自己的野心和欲望不加掩饰,行事又颇洒脱不羁的话,我们一般称之为“真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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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了,又把《红楼梦》抽出来读读,然后发现自己虽然读得着实不少(肯定不下十遍),但多数是囫囵吞枣,而且从未做过笔记。想起不久前跟皮同学闲聊,她说很奇怪,明明是以前读过的小说,再读时竟觉得就像未曾读过一样。我想原因不外两点,一是我们年轻时候(其实现在也蛮年轻啦)读书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只追情节,读完就丢,没有多想,像牛吃草一样,到嘴里就吞,压根不知道什么味;二是有些书啊,真的要年龄稍长,有点阅历,知识上也有所积累时,才能读出味道来。

这么想,就觉得这次应该把读《红楼梦》的速度放慢,一天一回吧,细细地读,一字一句地读,再就是做做笔记,这样来一遍,应该比再囫囵吞枣一次有趣得多,所以这一系列笔记就暂时定名为“读红得趣”好了,呵呵,《红楼梦》第十五回有讲“秦鲸卿得趣馒头庵”,此趣非彼趣也。

《红楼梦》第一回先从成书因缘讲起。我觉得最有意思的一段莫过于空空道人从青埂峰下过,见到石头上的字迹后,与石头的一番对话,颇有些小众图书作者与出版社编辑交涉出书事宜的意思。石上有一首偈云:“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也就是说,在江湖了飘荡了这么些年,一事无成,连个大佬都没混上,写了个自传,谁给我出版出版?

某出版社编辑空空道人看了书稿之后,质疑道:“石兄,你这一段故事,据你自己说有些趣味,故编写在此,意欲问世传奇。据我看来,第一件,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件,并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我纵抄去,恐世人不爱看呢!”古往今来做编辑都是一个道理啊,世人爱不爱看,是你的书能不能出的最大乃至唯一衡量标准,你第一不八卦(无朝代年纪可考),第二呢题材又不宏伟,谁看啊!

新人作者石头自有道理:“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于朝代年纪哉!”这真是实情啊,我近来读了不少清代的笔记小说,体例真是如出一辙,旨归也大多在教化,有趣的很少。这是针对编辑的第一个质疑的回答。

至于第二点说他题材不够宏伟,石头同学的回答可谓一针见血:“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看适情闲文者特多。”后面又强调说:“今之人,贫者日为衣食所累,富者又怀不足之心,纵一时稍闲,又有贪淫恋色、好货寻愁之事,那里有工夫其实看那理治之书?”真是至理名言,古今类同啊!置换到当下语境,也是一样的道理,大家忙着赚钱买房供车,本来就压力很大,有空的时候又要谈谈恋爱,搞搞外遇什么的,生命本来就是无法承受之重了,谁有那心情去看你搞沉重的书啊!(立志于著书的人不可不看此段啊,最好红纸抄写三遍,贴在案头,提醒自己万万不可给读者增加思想负担,否则将自绝于人民币!)

但是,但是(一般但是后面的话都很关键),作为一个有修养有追求的未来畅销书作者,石头同学毕竟不是俗物,他的《红楼梦》也不同于当时市面上流行的各种通俗消遣类小说,石头同学对之进行了严厉的批判:“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污秽臭,荼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佳人才子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二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且鬟婢开口即者也之乎,非文即理。故逐一看去,悉皆自相矛盾,大不近情理之说。”曹雪芹对当时流行之野史、才子佳人型小说流毒世间的不满,《红楼梦》里不止此处有直言,第五十四回“史太君破陈腐旧套”中,借贾母之口,又有一番讽喻,可对看。

空空道人作为一个资深图书编辑,听了石头的这番话后,又将书稿全文看了一遍,“因见上面虽有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亦非伤时骂世之旨”,“因毫不干涉时世,方从头至尾抄录回来,问世传奇”,就是说,虽然有针砭时弊的嫌疑,但因“朝代年纪全无”,所以也不会授予当局什么把柄,估计能顺利通过审查,所以决定出版此书。

这当然是戏说了,但细读第一回,发现曹雪芹虽然是处处自贬自抑,但对其呕心沥血之作《红楼梦》却颇为自信,屡屡提及它的不同凡响,除前面借石头之口外,稍后还借僧道二人之口再度表白:“历来几个风流人物,不过传其大概以及诗词篇章而已;至家庭闺阁中一饮一食,总未述记。再者,大半风月故事,不过偷香窃玉,暗约私奔而已,并不曾将儿女之真情发泄一二。想这一干人入世,其情痴色鬼、贤愚不肖者,悉与前人转述不同矣。”

小说在当时的文人看来,是端不上台面的狗肉,好看,但既于个人前途无益,也于国家社稷无用,属文学之末流。曹雪芹写作《红楼梦》,除了浇自己胸中块垒之外,还罕见地具有一种创作上的严肃和自觉,因此他才敢于宣称这部作品“与前人不同”。明清两朝,小说和小说家着实不少,但如《红楼梦》般流传广阔影响深远者,寥寥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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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坚硬如水》之后,立即翻箱倒柜找出了王小波的《黄金时代》,有两年没读王小波了,但以前读得多,从脉络到细节都很熟悉,不多一会,就把那篇本不长的《黄金时代》重温了一遍。放下王小波,开始想,不一样,太不一样,尽管时间背景相似——都是文革,尽管故事有稍许相似——都写情爱,但是从头到尾完完全全不同。

《坚硬如水》的开头:“等我死过之后,安静下来,我会重新思考我的一生,言论、行为和我行走的姿势及对那鸡屎狗粪的爱情的破解。那儿是一片温柔之乡,是思考的上好去处。思考在那儿如柳絮飘落样轻柔美丽,灿若桃花。可眼下,他们以革命的名义,已经把执行枪决的枪口对准了我和红梅的后脑。死亡卡住了我思考的咽喉,我只能雄赳赳,赴刑场,迎着枪弹其实;气昂昂,笑生死,跨过阴阳桥。”这是一个倒叙式的开头,意味着接下来就要讲述“我”是如何落到这般田地的,同时也布下了一个悬念,那就是“我”,主人公高爱军,究竟会不会被枪决。

事情起源于1967年,“我”高爱军所在的部队解散,“我”提出复员,回乡闹革命。不用去查历史书我们也知道,1967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文革的正式开始。实际上早在1967年前,国内局势已经是一片混乱武斗成风了,但事件的真正开始总有一些标志性事件,其中之一就是军队的介入,1967319,军委作出了“关于集中力量执行支左、支农、支工、军管、军训任务的决定”,也就是“三支两军”,很快,军队就对全国上下的很多部门实施了军管,直到1972年。结合历史背景来看,满脑子革命口号的高爱军不该在这时候提出复员,他的部队虽然解散了,但还是有部队愿意收编他的。读完全文之后这个疑惑不解自开了,原因之一自然是他自己承认的,他想女人了,原因之二则是他闹革命是为了夺权,这在等级森严纪律严格的部队当然不可能。得偿所愿,高爱军回到故乡,不仅邂逅了他的爱情,也一步步地将革命发动起来了,他和他的革命伴侣夏红梅配合默契心有灵犀,一个接一个地铲除了他们政治上的敌人,感情上的绊脚石,以极快的速度进入了程岗镇的领导队伍。

小说中的程岗是宋明理学奠基人“二程”的故居所在地,这是一个很有意味的设定,“程岗”是杜撰的镇名,真正的二程故居在洛阳市嵩县田湖镇程村,而小说的作者阎连科就是嵩县人。作者选择这样一个地方让高爱军闹革命,将之改造成新延安,大概有点新旧势力较量的意思,很可惜,代表旧势力的村支部书记,也就是高爱军的老丈人不堪一击,两个回合下来就疯了。高爱军闹革命一直有个愿望,就是把程家的夫子寺庙一把火烧了,他为什么如此痛恨程寺呢?一是它代表了一种等级制度,这种等级制度下像高爱军这样的出身是永无掌权之日的;二是它否定情欲。这对于权力欲望和情欲都极度亢奋的高爱军来说,无疑就是一座压在他头上、心上的大山。

说到情欲,这是阎连科小说里一个恒常的主题了。我对着读《坚硬如水》和《黄金时代》,一个直接的感触就是阎连科笔下的“性”更多着墨在“欲”上,很浊,高爱军和夏红梅偷情的地方不是在墓地里,地洞中,就是在野地里,古屋中,都是那种很阴森的地方,阎连科非常擅用通感,他给气味赋予颜色给感觉赋予形状给声音赋予味道,所有这些观感都参与到欲望的描写中来,给人感觉就是浊,重;而王小波笔下的“性”更像是“事”,看他写陈清扬和王二逃到山里后,清晨为了抵御寒气而做爱,还有他们像海豚一样“敦伟大友谊”,很干净很清新。造成这种清、浊差别的除了写法,当然更取决于主人公,高爱军和夏红梅的情欲需要由革命口号和红色歌曲来做催化剂,也就是说,这俩人连情欲都不是单纯的,是与权力欲望参杂、混合在一起的;王二那里就简单多了,他满二十一岁了,还是个童男子,所以他去找陈清扬帮忙,看在友谊的份上,借用她的身体,连爱情都没有,又简单又干净!

再说到简单这里,高爱军和夏红梅不简单吗?其实他们单纯得像单细胞生物,小说中有这么一句话:“《东方红》那嘹亮的乐曲金光闪闪回荡在程岗镇,前呼后拥流荡在村街上,仿佛如火车开在我们的血管里。”写文革的文学作品从70年代末到现在,很不少,曾经有“伤痕”、“反思”这样的潮流,有写知识分子命运的,也有王小波这样写的,还有《七十年代》这种回忆散文类的,但像阎连科《坚硬如水》里这么写的,我第一次看到,主人公不再是无辜的受害者,而是臭名昭著的“造反派”的一员,而且,阎连科竟然采用了第一人称叙事。第一人称叙事的危险在于容易跟主人公靠得太近,无论对作者还读者来说,很可能丧失审视的距离感。阎连科的解决方法是将人物抽空,然后仅仅灌注进欲望——权力欲和情欲这两样东西,于是他笔下的高爱军变得非常简单,像我说的,简单得如同单细胞生物,他不知疲倦无所畏惧,也毫无内省、反思,他的血管里流淌的不是血液,只有欲望,他的脑子里没有思想,就像小说开头说的,要死过之后他才能重新思考,只要是活着,他就受语录和红色歌曲是的支配。这样一个荒诞至极的人,在今天的读者心里,自然是很难产生认同感的,因此审视也变得可能。

当然了,这本身就是一个荒诞的故事,小说情节越推进,越令人感到不可思议。高爱军与夏红梅眼见着就要一步登天,从此辉煌腾达了,但转瞬之间,形势急转直下,革命者成了反革命,原因竟然是他们至死才明白的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细节。荒诞吗?当权者立即变阶下囚的情节,文革中其实并不罕见。

荒诞不是幽默,我一直在想,阎连科之所以这么小众,是因为他太沉了,沉重得没有幽默感,而且结构又是那么老实,像这部《坚硬如水》,非常老套的倒叙手法,单人视角。王小波不同,他懂得在文章里设点埋下一些幽默因子,一些笑点,诱导人读下去,他的结构又很灵活,视角转换也很频繁,我几年前读《万寿寺》的时候做笔记,一篇小说里视角的转换在十次左右,很摇曳。阎连科的小说往往是读了大半才知道这是个笑不出来的黑色幽默。翻完《七十年代》这本书,或者读完他的散文《我与父辈》,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他行文这么老实的缘故了,他是那种从泥土里挣脱出来的作家,他见识并经历过真正的苦难,那些记忆会令人很沉重,以至沉滞,也会令人也许一辈子都无法开怀大笑一次。有段时间我们讨论文学的地域性特点,说到湖北的作家群,有人问说为什么湖北的小说家都是现实主义风格的,都是沉甸甸的,没有轻盈、先锋的东西?答案或许就在这里吧!

《坚硬如水》的语言很“红”,这种语言几乎令这部长篇小说的出版成为不可能,不赘述。但读完这本小说,有个很有意思的发现,阎连科一向喜用递进的句式,也喜欢采用四个字的词语,有时候明明是两个字的词,他喜欢叠成四个字来用,因此形成一种落点很重,很铿锵有力的风格。我揣度着,这跟他的军旅生涯有关吧,想想战士们走正步的声音,行军的声音,像不像?像不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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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得空读《虞初新志》,没几篇便眼前一亮,林嗣环的《秋声诗自序》里的一段竟然就是我们小时候熟读至背诵的课文《口技》,正想重温一下,突然发现不对,继而莞尔,原来我们熟悉的《口技》从《秋声诗自序》中摘出时不仅掐头去尾,还对重点部位进行了阉割。

现将《秋声诗自序》全文录下,掐头去尾的部分不算,阉割的用黑体标出来:

 

彻呆子当正秋之日,杜门简出,毡有针,壁有衷甲,苦无可排解者。然每听谣诼之来,则濡墨吮笔而为诗,诗成,以《秋声》名篇。适有数客至,不问何人,留共醉。酒酣,令客各举似何声最佳。一客曰:机声、儿子读书声佳耳。予曰:何言之庄也?又一客曰:堂下呵驺声,堂后笙歌声,何如?予曰:何言之华也?又一客曰:姑妇揪枰声最佳。曰:何言之玄也?

一客独嘿嘿,乃取大杯满酌而前曰:先生喜闻人所未闻,仆请数言为先生抚掌,可乎?京中有善口技者,会宾客大宴,于厅事之东北角,施八尺屏障,口技人坐屏障中,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众宾团坐。少顷,但闻屏障中抚尺二下,满堂寂然,无敢哗者。遥闻深巷犬吠声,便有妇人惊觉欠伸,摇其夫语猥亵事。夫呓语,初不甚应,妇摇之不止,则二人语渐间杂,床又从中戛戛。既而儿醒大啼,夫令妇抚儿乳,儿含乳啼,妇拍而呜之。夫起溺,妇亦抱儿起溺。床上又一大儿醒,狺狺不止。当是时,妇手拍儿声,口中呜声,儿含乳啼声,大儿初醒声,床声,夫叱大儿声,溺瓶中声,溺桶中声,一齐凑发,众妙毕备。满座宾客无不伸颈侧目,微笑默叹,以为妙绝也。既而夫上床寝,妇又呼大儿溺,毕,都上床寝,小儿亦渐欲睡。夫齁声起,妇拍儿亦渐拍渐止。微闻有鼠作作索索,盆器倾侧,妇梦中咳嗽之声。宾客意少舒,稍稍正坐。忽一人大呼火起,夫起大呼,妇亦起大呼。两儿齐哭。俄而百千人大呼,百千儿哭,百千狗吠。中间力拉崩倒之声,火爆声,呼呼风声,百千齐作。又夹百千求救声,曳屋许许声,抢夺声,泼水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虽人有百手,手有百指,不能指其一端;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不能名其一处也。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奋袖出臂,两股战战,几欲先走。忽然抚尺一下,群响毕绝,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嘻!若而人者,可谓善画声矣。遂录其语,以为《秋声序》。

 

我读的这个《虞初新志》是由王根林校点的,除了黑体标出的部分之外,有个别字句、标点,跟我们的课文稍有出入,这且不提。单说黑体标出的部分,前面几句,在我看来,进入课本前删掉倒也无可厚非,的确是有点少儿不宜,但后面那几句“既而夫上床寝,妇又呼大儿溺,毕,都上床寝,小儿亦渐欲睡”也删,就有点难以理解了,删掉后的确是精炼一些,但笔记小说的意趣就不在这种罗里罗嗦中?

当然了,我也不是第一个发现这件事的,google了一下,发现早有人谈论过了。但还是觉得很有趣,就像你有一个很好的儿时玩伴,多年后翻他小时候的照片,惊觉原来他脸上有个大痦子,而你以前竟没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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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7 17:20)

那第一个宣布上帝死亡的人,无疑是打开了潘多拉的盒子。

当初我坐在学校图书馆的高楼里,阅读那些西方先贤的作品时,也许是很不适当地联想到了我们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斗士们,“去魅”和“反孔”,无论从诉求还是结果来看,都有些相似性,而且过程也都颇为蛮横粗暴。多少年来,主流意识形态一直在论证“倒神”的合法性,而且成效卓著,无神论一统天下,进化论成了人类起源的唯一可能,是的,理性推动了社会进步科技发展,但面对满世界碎片化了的个人、横行无忌的欲望,我们是不是可以试着怀疑一下,宗教信仰真的只是愚昧时代的专利,甚至如我们习惯的唯物历史观所言,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如身边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也是接受无神论教育长大的,没有宗教信仰,也不相信有一个上帝存在,我就是我的上帝。用“我”的眼光打量这个世界,万物皆是为我所用,为我服务,我除了对我自己,不需要对任何人负责。但是,也像大多数人一样,到了一定年龄时,我开始问自己——我的上帝,我从哪里来,我将要到哪里去?死亡就是冰冷的寂灭?怎样才能让别人完全地了解我,无私地爱我?(因为他人也是他自己的上帝,所以他不会无私地爱我。)更为现实的是,当我为找一份工作而焦虑时,我又问自己,我的未来将会怎样?时间的推进中,有什么是可以恒久信赖的?很显然,那个虚弱、无知的自己——我的上帝,无法给我一个答案。有一天,我跟一位在留学海外的人聊天,对于我的焦灼,他突然说了一句,上帝自有安排。那一瞬间,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那根紧绷到几乎要断裂的弦,神奇地松了松。

人类自诩大自然的主人,雄心勃勃地要征服地球甚至宇宙的每一个角落。是,当许多人聚集为一个群体时,人的力量要远远大于地球上的绝大多数生物,但当一个人独处时呢?却如帕斯卡所言:“人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柔弱的东西,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才能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置他于死地。”还有一种东西也足以击溃我们,那就是来自心灵的孤独和无助。帕斯卡认为人是三位一体的,即物质的人、精神的人和心灵的人。物质上我们需要食物果腹需要衣物蔽体,精神上需要音乐的安抚文学的滋养,心灵上呢?我们需要爱,需要宽容,需要信赖,需要觉得自己重要,谁可以源源不断地给予这些?在宗教信仰遍地的年代,上帝可以给予;在无神论的时代,这种心灵的需要被放逐到了两性之爱和肉欲的领地,结果人所得到的只是深深的幻灭。在华姿看来,“与神和解,对当下这个充满矛盾、纷争与冲突的世界来说,也是一件非常必需、非常紧迫的事;对于焦虑、浮躁、困惑和倍感空虚的现代人来说,同样是一件非常必需、非常紧迫的事”。

我深以为然。在反孔多年之后,我们中国突然掀起了一股重读儒家经典的热潮;在我们激进发展、破坏环境多年之后,全球范围内开始提倡环保;那么在我们将神驱逐出信仰领域多年后,为什么我们不可能让上帝复活呢?人类的发展并不总是向上的,走上歧路也并不稀奇,谁能说,曾经的“倒神”没有一点失之轻率?

但是如何突破无神论的包围去相信上帝、接近上帝呢?如何去信仰一个看不见、摸不着的存在呢?华姿在《奉你的名》这本书里说:“所谓信仰,就是相信那个你看不见的存在,是一个真实而确然的存在,而且是一个你终究要抵达的存在。”也就是耶稣那句著名的话:“你们看见了才信。而那没看见就信的,有福了。”一定要看见了才肯相信,不是真的信仰,真正的信仰是,我没有看见他,但我确信他就在那里。

虽然看不见,却可以感觉得到,华姿说:“你可以借着一朵花看见美,借着一种善行看见善。那么,我便可以借着这个宇宙,以及充盈其中的万物,来看见上帝。”是的,上帝不是一个实体不是一个物质,他是至善,至美,和爱。

那么怎样去信仰上帝呢?华姿引用了《小王子》里狐狸对小王子说的一句话:“请你驯养我。”我没有读过《小王子》,读到这句话时,我深深地被打动和震撼了,请你驯养我,请你驯养我,请你驯养我,我反复念叨着这句话,体会着它里面所包含着的莫大的爱、顺服和信赖。请你驯养我,意味着因爱而放弃自我的崇高,因爱而谦卑地匍匐在地,因爱而将自己全身心地交付。请你驯养我,这是一种全然开放的状态,不仅奉献自己的爱和忠诚,也接受来自他的给予和恩泽,并因此而心怀感恩。就如华姿说:“做一个给予者是尊贵的,但仅仅做一个给予者是不够的。在给予的同时,我们要领受。不只领受上帝的给予,也领受人的给予。若要在人与人之间真正建立一种平等和平的关系,那么,施与受的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将这种给予和领受的关系移植到现实的人际关系中去,是不是可以消弭一些自私和屈辱呢?人与人的关系,是不是会更美好呢?我想是的。

“请认我为你的孩子,打碎我生命中的一切私欲和罪恶,给我以善,除去我生命的狭隘与惧怕。让我借着微小回归你的永恒,如同一个经过火浴的圣童,已从死亡的幽地走出。”轻声念着这句话,我已能稍稍体会到信仰是什么,信仰能给芦苇般脆弱的个人带来什么,信仰能给予孤单的心灵带来什么。

昨天从下午到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华姿的这本《奉你的名》,其中部分篇章已在她的博客上读过了,但我没有放过任何一个字眼,任它们一个个跳入我的眼帘,再跌落进我的心中,起初我听到那些跌落发出“扑哧扑哧”的声音,后来慢慢变成了“叮咚叮咚”,那声音清脆灵动,我知道自己的心在变得柔软和潮湿。

据说,雅典娜曾偷偷在潘多拉盒子里放进了一份“希望”。重拾信仰,也许就是打开潘多拉盒子之后,放出的那个挽救人类命运的希望吧!

华姿的语言很美,她坦承自己有文字的洁癖,宁愿牺牲掉表现力,也不肯启用那些不美的字句,所以整本散文集读下来,只觉得清新、宁静、沁人心脾,像她在书中屡次提到的米兰的香气。我好奇心起,特意搜了一下米兰的图片,贴在下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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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05 10:50)
浮力森林的盒子真好看啊,都是这种阳光样的颜色,上次中秋的月饼盒子我现在还留着。:)


看着不大吧,但是本来说好元旦来我们家玩的小MM没有来,老Q的哥哥也没及时回来,两个人吃,撑死了。


很早以前我就被人叫“春哥”,那时候李小宇同学还没出道呢!但是她太红了,木办法,这么好听的名字让她抢走了。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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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31 16:41)

昨天下午收到了一位好友送的礼物,现在摆在电脑旁,很可爱。

昨晚收到了一批书,有华姿的新作《奉你的名》,有黎戈的《私语书》,还有一本艾柯。

今天一早收获了一个最大的喜悦,令我的2009没啥好遗憾的了。

下午又收到一批书,有觊觎已久的勃兰兑斯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有黑塞,也有阎连科。

回想这个2009,觉得很幸福。认识了那么多朋友,他们一个个都是那么可爱,又都那样疼我;也看了一些好书,唔,我得感谢它们的作者,包括那些已故的,他们用自己的光阴酿出美酒,让我这个后来者无偿品尝。

谢谢我的家人包容我,谢谢朋友们爱护我、关心我,哦,还有我的老师们,一直在帮助我。这个2009已经是份大礼了,够我享用和回味好久好久。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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