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世间一切学术、一切活动所能解决的仅仅是一些暂时性的、零星的、技末问题,然而对于人生最主要最切实的问题必无由涉及。宇宙人生最根本的大问题就是了解和掌握对宇宙人生的真相,但并非单从表面现象和某些局部问题进行观察,而应对人生宇宙的实相有着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也就是从本质上彻底改造宇宙人生。佛教称此为转依。转依就是使自我存在的基本状态,从质上起变革,而成为真实状态的过程,这个过程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所依的转变,即转染依净、转染成净,二是识的转变,即转迷为悟、转识成智。
第一节
人生存在这流转的世间,不断地轮回,不断地受苦恼所困扰,所以我们不满于现有的人生状态,看到了生命的种种缺陷,不希望继续重复这样的生命,就要转变生命依托。生命依托有持种依和迷悟依。
第五节
五重破妄是窥基大师由浅入深分为五步渐修,其能观的主体是“以闻思修所成妙慧”,所观的对象是一切法,以此来破除众生的妄执而掌握真理。
第一重、遣虚存实观
在三性中,依他起性就是生活的事实,圆成实性就是生活中所蕴含的真理。现在我们生活不能与这实事实理相契合,就是遍计执性。在依他起上,先舍离遍计所执的实我实法,圆成实性的真理之光就自然而然地透露出来,并观此依他、圆成二性不过是唯识所现。“虚”是指遍计所执的妄法,或是遍计所执性,这不外是当情现,情有理无。“遣虚”就是要洗清这主观的情见。“实”是指依他和圆成二性,就是诸法的事相与理性,真实不虚的,理有情无。“存实”就是要尽力契合于生活的实事实理,不背叛生活的事实,不背叛生活的真理。遣虚存实只是否定外境的存在,不否定内境存在,这样作此观,就能避免片面地说空说有,这
第二节
佛教主要在于认识并追求真实,全面地显示真实,进而掌握和利用或亲证一切真实。无论是宇宙,还是人生,本来各有各的真实性,这种真实性无处不在、无处不有、无物不周,但有相对与绝对的差异。在特定的时间内或特定的场合中,表现为绝对的真实,然而换到另一时间、另一场合里,就失去这种真实义。这种受时空限制的真实,是一种相对的真实。如果存在一事理是超时空、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也永无变异,这就是绝对真实。但是绝对的真实必须以相对的真实为基础,它是一切相对真实的总合,也可说是一切事理的共性。因此离开相对的真实,便无绝对真实。反过来,相对的真实也不能离开绝对的真实而存在,所以求真实必须在相对真实中求;求相对真实也必在绝对真实之中,两者是相辅相成,不一不异,不即不离。
佛教所讲的真实,大体上是根据以上所说而显示的。《瑜伽真实品》说:“无何真实义?谓略有二种:一者依如所有性诸法真实性;二者
第五章
一切事物皆有一定的相状,它们的相分显而易见,一切事物的真性是本来自有,普遍存在。人们如果能发现并掌握事相而有的俗谛真实,即能利用之以丰富人们的生活。如果能发现和掌握依真性而有的真谛真实,即能亲证而受用,以净化人们的身心。既然一切真实都揭晓,而又能给人以无穷的利益,为什幺人们却对此茫然,目无所见,耳无所闻,时时与它打交道而不省察呢?这是因为人们不能通达真实,便会生起颠倒想,于是主观上生起妄执,认假为真,以迷情所现的虚妄相为真实,而本然的、客观的真实便隐而不显,蔽而不彰,更谈不上对它加以掌握和利用。如果人们能揭示一切真实而加以掌握,就必须以除倒想破妄执为当务之急。
第一节
释迦世尊说法四十九年,三百余次开经说法,意在破除我执、法执,我执就是一切凡夫众生不明白人身是五蕴假合之身
第五节
世间的一切都是虚幻不实,是由识所变现出来的。如果没有识,不但没有外境的我相法相,也没有内境的见分相分。所以宇宙人生的万有只不过是因缘和合的假有,都是虚妄执着所幻现的假相,根本没有自体。离开见相二分,也就没有我法的存在;离开识,也就没有见相二分的存在。人生在世间不论眼耳所接触到的,还是生活中所必须的,无一不是物质的,但我们所认识的各种外物,都是随心转变,无一有其决定性的。单以冷热而言,随各人身体上的温度高低不同,其所接触所感觉的自然有别。因此外境不是实有,而是随心转变的。
再说,当一个人的心境极为愉快而欢乐时,他所见到的任何一景色,在内心中无不感到欢喜而起美感;反之,在心情极度悲切而苦痛时,则不论是贤善的,也是狠毒的。心地贤善而抱慈悲的人,不论遇到什幺生物,都觉得是可怜悯可同情的;而心地狠毒性情暴燥的人,则认为此物该死该杀的。另外眼瞎的人,根本不能见到红黄的颜色
第三节
佛教认为,阿赖耶识是一切众生的根本心识,也是世界、生命、精神、认识的根本依据,还是成佛的根本依据。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识,都是依据第八识而产生,是它的内容和组成部分,并以“种子”的形态,存在、潜在或显现于其中。前七识是阿赖耶识的变相。眼耳鼻舌身意末那识,都是阿赖耶识的“见分”变化。相对于“见分”而言,“相分”有三种存在的状态,即“性境”、“独影境”和“带质境”。
一、性境
“性境”的“性”,指客观事物的属性,是不以人的主观意识为转移的。性境就是人们直接面对的客观存在,如五识对五尘所生的种种真实之境。这是有实体实法并有现实作用的客观存在,不是人们主观臆造的,也不接受人们的主观改造,如日月星辰、大地大海及人们必须遵循的种种自然法则和规律。所以有三不随心的界定:
第四章
认识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类的本能,凡人都有一种认识的强烈意识,而且认识也是人们生活当中的一种资源,世间的一切事物和自身,就是生活中必须要去认识的资源,这资源在世间永远提供给人们,这资源也就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人们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才呈现出种种特色。
第一节
诸识在认识活动、精神活动中的四种作用,自体上有四种差别,称为四分。“四分”就是把每一种识以及每一种心所分为相分、见分、自证分和证自证分四部分。四分说是佛教认识观的特色之一,也是唯识学精密的学说之一。
“相”是有相状的客
二、总变动规律
八识和相应心所都具有分别的功能,都是以分别为自身的特点。分别实际上就是一种高速的变动,即所谓“刹那生灭”,八识和心所是高速变动的,是刹那生灭。然而诸识与心所如何才能灭后又再生?那是因为它们各有各的种子,这些种子都要经受进一步的熏习,使新熏种子生起、本有种子增长。所谓熏习,通俗地讲,就是我们所造作的善恶业所留的影响力,这种对自己的影响力以及对别人的影响力保存于自己的第八识中。如常在禅堂静坐者,其身每天沉浸在香岚中,身自然而然周身充满檀香的气息。小孩子常随母亲去寺院拜佛或听一些因果报应的故事,看忠臣节烈报国等戏剧……等,长大成人后自受此影响而不敢随便造恶,怕遭报应。而长久居住在盗者中的人没有人教导,不以为窃取他人财物是不正之事,等到身系牢狱才懊悔万分,可见环境的熏习予人的行为影响有多大。目前大家重视“环保”,即表示已认识到环境的优劣将会影响一个人身心的成长。就像一张白纸,本来没有香气和颜色,把它放在香炉上一熏,白纸就
第三节
规律是不依人的认识为转移的认识对象本身所固的特性,是事物或现象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认识这种变动的规律和按规律办事,才能发挥有情的能动性。只有充分地发挥有情自觉的能动性,才能深刻地认识和把握规律。一切认识功能有其一定的存在形式,自然有相应的变动规律。
一、普遍变动规律
现代佛教提倡“人间佛教”,即主张以人的认识为基点展开对人和事物的分析,认为人的认识是一个复合现象,是人的认识器官接触外境而产生的结果,这就是“依根缘境生识”说。
佛教所谓“根”是指人体的器官、机能或能力,主要有六根。所谓“境”,就是对象、现象,或外部的客观世界。境作为感官和心所知觉所认识的对象,也称为“尘”,有时
第三章
佛教常言“诸法因缘,唯识所现”,这是对诸识的存在形式及其变动规律的精辟论述,然而佛教的认识除外这些以外,还有自身的运作模式和变化特点。
第一节
1、四缘说
诸识狭义是指识自身的各部分,广义上还包括识在发生作用过程中所引起的各种心理活动(心所)。一般讲识就包括了这两方面。佛教教义最基本的观点,主张宇宙间一切事事物物不是本来自有,而是依赖内在和外在的种种条件才能生起和暂住。所以《阿含经》中说“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此有故彼有,此无故彼无。”这就说明了一切事物生住的基本法则,也就是其存在形式。同样,诸识和心所发生作用,并非单独而生,必须在众因缘的相依相托之下,才能产生相应的作用。诸识及心所的生起一般要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