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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管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明确此《标准》将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上海将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
《标准》规定,在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老年夫妇、重大疾病患者、丧劳人员、烈属等优抚对象、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归国老华侨等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将实物配租申请范围扩大到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2人(含2人)以
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
一、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户口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一)老年夫妇家庭;
(二)残疾人员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九)申请家庭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且人均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沪首批公租房明年2月入住 三居室月租约3300元
2011年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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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按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