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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律师吉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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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建明律师介绍
吉建明律师,南京大学法学院毕业,曾法院任职多年,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婚姻、房产、拆迁纠纷案件;具有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的能力。不一定在无聊的时候才想到朋友!不一定在有事的时候才想到律师!我愿做您真诚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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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吉建明律师代理的吴江路小吃街拆迁纠纷案件被上海电视台《案件聚焦》栏目报道,并接受了栏目的专访。
    案件的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律师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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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22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410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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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放宽廉租房实物配租条件

上海市房管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明确此《标准》将自2012年4月1日起实施,上海将放宽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

《标准》规定,在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老年夫妇、重大疾病患者、丧劳人员、烈属等优抚对象、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归国老华侨等家庭可以申请实物配租的基础上,将实物配租申请范围扩大到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2人(含2人)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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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规范本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受益面,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沪府发〔2011〕48号)的有关规定,制订上海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如下:

  一、实物配租的申请条件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镇户口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一)老年夫妇家庭;

  (二)残疾人员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曾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曾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九)申请家庭人数在2人以上(含2人)且人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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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准入标准哪些人可以申请保障

 

    2012年2月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四部门制订的<上海市2012年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

   (一)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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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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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认清和防范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陷阱

 

    很多买房人在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前,开发商常要求买房人先签订一份认购书,并交付一部分定金。而买房人往往认为反正认购书不是合同,所以经常是草草签订,结果在房产买卖中带来不少麻烦,从而陷入被动。笔者就认购书的法律作用与地位进行解释,提醒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应注意的一些事项。

    一、认购书不是买房必经程序

    现实中许多房产商要求买房人一般先签订认购书,后签预售合同,在签认购书的同时,买房人要交一笔定金或预付款。究竟签订认购书是不是买房必经程序呢?对此,我国现有的法律、地方性法规中并没有涉及关于“认购书”的法律概念,也没有买房前应当签订“认购书”的法律规定。所以,如果可能,买房人在确定要购买的房屋后,最好不签认购书而直接签订购房合同,避免认购书中的约定特别是定金问题而使自己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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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首批公租房明年2月入住 三居室月租约3300元

 

    东方网记者刘华宾12月29日报道:今天上午,上海首批市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之一华泾馨宁公寓举行项目供应推介会。记者从现场了解到,本次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五区供应总计2900套公租房,其中一居室月租金约为1694-1896元,二居室月租金约为2533-2772元,三居室月租金约为3033-33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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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和流程

 

    本文介绍上海市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符合申请条件的都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获得资格后,再等待分配。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家庭为单位申请条件:

    (一)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达到规定年限,且户口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达到规定年限;

    (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限额;

    (四)可支配收入和财产低于规定限额;

    (五)在提出申请前的规定年限内,任何成员未发生过住房交易行为;

    (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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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时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或者应注意些什么?  

上海婚姻律师吉建明律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对精神生活的要求越来越高,离婚这一话题,似乎在现在已不可避免,虽经相关协调机构乃至法院调解部门做工作,还有很多当事人坚持要离婚,本律师在办案过程中接触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发现他们有很多共同点,比如说,准备离婚,但条件尚未成就(无任何证据,因一点生活琐事,一时冲动),或者对方根本不愿意离婚,或者离婚开价较高,一方不能接受;或者孩子还太小;或者另一方有特殊原因,凡此种种,不胜枚举。第二一个就是离婚了,自己能得到什么保障,一般关注最多的是婚前婚后财产的分割问题,对于婚前财产,法律有明确规定,只能属于一方所有,难点在于哪些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哪些属于婚后的,区别在哪里?如何区分?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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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桂明按语:

    在李庄案再度成为热点的时刻,在刑事辩护似乎面临绝境的关头,在世人对律师制度愈加模糊的季节,我们来讨论诸如“刑事辩护有用吗?”、“刑事辩护的作用到底有多大?”此类的问题,实在是有必要、很需要、太重要。

    也许每个法律人常常会面临这样的疑问,而往往我们解释起来自然又要费一番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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