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说 我曾以为变老是渐渐的 原来变老是在一瞬间
一夜之间爷爷再直不起腰 父母白了头 姑姑花了双眼
生命将要湮灭的倒计时里
亲人声嘶力竭的呼喊也许已如坏了影像的默片一般
是再坚持多一秒还是抬起离开的脚步
无边际的黑暗中 只剩自己做抉择
原来人注定是孤独地死去
带不走的记忆 带不走的金钱
高度现代化的都市里
活一场
剩下的
原来只是一个几号骨灰
和密密麻麻中的一枚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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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说 我曾以为变老是渐渐的 原来变老是在一瞬间
一夜之间爷爷再直不起腰 父母白了头 姑姑花了双眼
生命将要湮灭的倒计时里
亲人声嘶力竭的呼喊也许已如坏了影像的默片一般
是再坚持多一秒还是抬起离开的脚步
无边际的黑暗中 只剩自己做抉择
原来人注定是孤独地死去
带不走的记忆 带不走的金钱
高度现代化的都市里
活一场
剩下的
原来只是一个几号骨灰
和密密麻麻中的一枚墓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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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夜里聪儿回来看我。
金棕色的毛柔顺有光泽,健康有力的体态,看起来像个充满朝气的小伙儿,那应该是3、4岁的聪聪吧。我在楼梯上看见他,便抱着他哭得稀里哗啦求他别走了。奇怪的是依稀记得那楼梯是家还住在4楼时的。那会儿聪聪还没出生呢。
聪聪走那天,早晨上班前接到妈妈的电话,说聪儿不行了,我哭着说不想让他死,除此之外,我什么都做不了。空落落上了一天班,忍不住一直躲在座位上掉眼泪。
后来这件事就像被放进一个上了锁的小匣子一样,从此封存在心里,几乎永远不愿再打开端详。很久很久,我都不能也不愿提及他的离去,甚至连路过他的安葬之处都不愿去看看他。
这是他走后第一次再相见。英姿飒爽的大小伙儿,回来探望最爱他的家人。
醒来两行泪,觉得一切都真真切切地发生过一样。
整个上午坐在这里都无法抑制对聪儿的想念。他的离开几乎是我人生第一次需要认真地面对死亡这件事,面对我所爱的生命的离去。
我从来不愿意说他死了这样的字眼。因为死亡听起来是终结。
我相信生命的轮回,他的离开是因为此生的修行已经圆满。就像曾有一个孩子坦然地面对爱犬的死亡,说他仅拥有6年的生命,是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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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中翻天覆地
又花了好几天时间才终于从大脑中拔出一小片空地留给眼下的论文
从邮箱翻出2008年的三封信,回忆一份沉甸甸的爱情
闺蜜不经意间听起了刘若因的《后来》,听歌常常自动过滤掉歌词的我却忽然鼻头猛的一酸。
煮粥,煮粥,门都不想踏出半步。
大师说起丽江的日子,让我心驰神往。人为什么要跟上社会的步伐,为什么要发展。可就像他说的,再留恋清逸自在的世外桃源,终究还是放不下繁华的都市。
有时羡慕1Q84中的主角。虽总是隐隐感到他们内心的压抑与孤独,却又有一种孜然一身的轻松。青豆与天悟,除了彼此,再没有谁会牵挂他们。虽也偶尔因此深感不可承受的生命之轻,但若哪天赴汤蹈火,倒也了无牵挂,谁也不怕负了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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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号,我在北京
26号,我在武汉
北京到武汉,不仅仅是1225公里,对我来说,更是从爱情到奋斗的距离。
早上8点到晚上9点,不仅仅是13个小时,对我来说,更是一段不可缺少的精彩。
没有任何的准备,没有任何的计划,只是在那一刻的冲动,只是突然特别特别的想念宝贝咪,再仔细的看看她美丽的眼睛,贴着她的耳朵说上几句话,牵着她的手走一走,轻轻的抱着她,静静的听风吹动她的头发。
足够了,只要能让我看到你,什么都无所谓,什么都无所谓,只要在一起,只要和你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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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雪天时你暖暖的手
想起闷热那天你凉凉的手
想起每次乘地铁时你揽我入怀的手
你说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许松开你的手
我说要让两枚刻着我们名字的戒指紧紧的合在一起
我们永远都不会松开紧握的手
我们要一起去很多很多的地方
一起去慢慢实现我们的梦想
尽管你此刻不在我身边
但我并没有感觉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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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旧片,《观音山》,断断续续看了近一个月今早才终于看完。
那天,一边看片一边聊着QQ。张艾嘉演的常姐正看着儿子的相片发呆,雪在Q上说,你知道辛小颖的事吗,他走了。
彼时片中常姐瘫坐在撞得面目全非的车里听着CD机播放的音乐,卡格的那一瞬,她终于崩溃,绝望,嚎啕。音乐卡在那里永远播不过去,她的儿子在那一瞬永远离开了他。
毫无心理准备地接收到这个消息,看着哭得筋疲力尽只剩颤抖呜咽的常姐,我却仿佛找不到出口。
这个离我的记忆不远不近的高中同学,只同班了一年,互相连话都没有说过多少吧,但因为他和雪走得近,我俩虽说话少,印象却也还算深刻。成绩不错、脑袋瓜灵、调皮捣蛋、爱聊女生、小个头、大兔牙。我几乎还能记得他的声音,16岁时的声音。
小时候想象未来的自己,24岁想象25岁的自己,年复一年地想象,相信自己将拥有幸福的爱情和家庭,有越过越好的日子。却从来不曾想象,25岁弥留的自己,或永远没有25岁。
我们在北漂,在郁闷,在抱怨“苦逼兮兮”的琐碎工作。而他走了。在美好的25岁。
我至今无法想象他在病床上的样子。我对他的记忆,像片中CD里的音乐,卡格在16岁,教室里第一排的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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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日子就像村上描述天吾那样,这一日和下一日的区别渐渐缩小。时间被抛之脑后。天吾在猫城为昏迷的父亲朗读,其实是为了等待空气蛹的再次出现。我呢。
一向懒散的我开始乐于为家人忙乎鸡毛蒜皮的琐事,因为对这个小家庭深深的眷恋。
有时难免觉得人类无异于蚂蚁,俯视看去,成千上万,终日无休地来往奔忙,却只见黑乎乎一片,哪有所谓个体。相比之下,也许只有家中的小小琐事才属于自己,属于独一无二的这一个人,属于生命的初衷。
离家久了,我对故乡的味道变得更敏感,或者,是她本身在时间的浸泡中,变得愈加浓烈了。我对故乡的一切也愈加包容。
缺乏秩序地路况、爱答不理地服务、不够文明的市民,让它去吧~我宽容地爱着这里。
在北京长大的朋友聊天时说不喜欢现在的北京,从小到大,北京惊人的发展速度导致的变化与现状让他接受不了。
我的家乡又何尝不是呢,儿时记忆中的清水小溪早就变成一潭深黑的死水,发小家门前的迎春花栀子花树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无影无踪。十几年,家乡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也想说我接受不了。可这里依然被认为不够文明,不够发达,还在继续,各种挖,各种修,各种建。记得高中的地理老师告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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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家了
这些天忙得昏天黑地 不小心冲淡了离别前的伤感
只是更加容易被眼前的小事感动
谢谢台湾
在我离开前的日子里
每一天都有风情万种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