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7 12:52)

陆止于此,海始于斯
沈东子
澳门最大的公园叫白鸽巢公园,公园里有个贾梅士石窟。所谓贾梅士就是卡蒙斯,译法不同而已。卡蒙斯(Luís de Camões,1524—1580)是葡萄牙诗人,他在中国影响不大,但在自己祖国的声望如日中天,不但是诗人,还被誉为诗魂,因为用葡语创作了《卢济塔尼亚人之歌》(The Lusiads),葡语又被称为卡蒙斯语。一位如此伟大的西葡语系大文豪,跟澳门的那座石窟有什么关系呢?其实所谓大文豪是后人的称赞,卡蒙斯生前不像大文豪,像个小混混。
卡蒙斯生活的时代应该是在明嘉靖年与万历年间,那时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已将中国的信息传回欧洲,利玛窦正抓紧学习神学,准备来中国传教。卡蒙斯年轻时生性浪漫,又喜欢写诗,整天跟宫廷里的贵妇们打情骂俏,不料厮混的女人太多,致凯瑟琳公主醋意大发,声言要处置他,凯公主是有可能登基做女王的,这下还了得,他慌忙逃到摩洛哥,那地方兵慌马乱,结果在一场混战中失去右眼,成了独眼侠。好不容易回到葡国,本来已被宽恕了,可他生性好斗,不久在一次决斗中刺伤一个官二代,被抓进监狱,母亲四处托人说情,花了4000金币才把他赎出来,条件是去海外服兵役。
卡蒙斯先到葡萄牙在印度的殖民地果阿,开始酝酿心中的鸿篇巨制,后来辗转来到澳门,找到一座石窟专心创作《卢》。这部长诗也译作《葡国魂》,采用的是荷马史诗的风格,讲述葡萄牙人在15和16世纪航海探险的历程,所谓卢济塔尼亚指的是古希腊酒神狄奥尼索斯的众儿子,葡萄牙人一贯以酒神后裔自居,卡蒙斯吟咏的正是狄奥尼索斯的后代对海洋的征服。全诗有九千多行,分为十个篇章。有关卡蒙斯在澳门的史料已无从寻找,只知道他曾经在那个石窟里潜心写诗,于是后人把那石窟称为贾梅士石窟。
据说卡蒙斯在澳门逗留了两年,倒不是迷恋那里的风景,而是等皇上开恩赦免他。他终于等来了大赦令,也等来了回国的商船。回程险情不断,船过湄公河口时,忽遇大浪滔天,全船乘客都没入水中,他拼命泅水上岸,什么都来不及拿,手里只高举着《卢》的手稿,那是他闯荡世界仅剩的财富。船到印度时,传来老情人凯公主去世的消息,卡蒙斯伤心欲绝,再联想到自己半生飘泊,阅尽人世间的凄凉,不禁悲从中来,写下一组动人的悼亡诗。流亡17年后,卡蒙斯终于回到祖国。
这时的里斯本正处于乱世,市民因饥饿死亡过半,年迈的母亲一如既往,用宽厚的拥抱迎接叛逆的儿子回归。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卢》印成书,诗集的出版给他带来了荣誉,还有一点可怜的酬金,那是国王看在他为国效劳的份上,赐给他的一笔赏金。同样眼望开阔的海洋,如果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海子)表现的是一种阴柔情怀,那么镌刻在里斯本海边的卡蒙斯名句“陆止于此,海始于斯”,则展现了葡国人的勃勃雄心。1580年西班牙入侵葡萄牙,卡蒙斯在贫病绝望中死去,与众多大饥荒死难者合葬于一座公墓中。两年后的一个夏日清晨,利玛窦在澳门上岸。
文革陈列馆为何盖不起来?
沈东子
巴金先生曾经建议,把毛纪念堂改为文革博物馆,这建议从一开始就遭到抵制,有人认为这只代表了部分遭整肃人士的想法,并不代表全民愿望,在那个战天斗地的年代,许多人都过得很好,不需要控诉;也有人认为文革是民族的伤口,干嘛老撒盐,老揪住不放有完没完,被时间的流水淹没才好呢,能忘记就忘记吧,大家向前看;当然还有诸种别的说法。巴老生前没看到文革博物馆,如今去世好多年了,那博物馆也没盖起来,估计在未来的二十年内,这玩意儿是不会出现的。为什么中国可以盖起成千上万的摩天大楼,盖个跟文革有关的场所却这么难?这不是钱的问题。
如今流行虚拟空间,我也来虚拟盖一座文革馆。博物馆是收藏奇珍异宝的地方,博览众物嘛,文革期间虽然也有宝物,但还是破烂居多,所以我的设想是不叫博物馆,叫陈列馆,陈列一些史实,可以不做评论,只是客观陈列。首先是文革过程,缘起是要有的,第一部分就叫文革的缘起,可以从50年代末说起,说说反右和大饥荒,七千人大会,批海瑞罢官,批桃园经验等等,本来这都是中南海里面的事,老百姓也没兴趣,可里面的纷争总要漫溢出来祸害老百姓,想躲都躲不开。巴老在反右中幸免于难,大概对那场灾难了解不够,其实建反右陈列馆、大饥荒陈列馆等等的价值,丝毫不亚于建文革陈列馆。
接下来是成就展,这部分内容就比较精彩了,比如实物展部分要有红卫兵袖章,毛徽章,语录本,大字报,传单,皮带棍棒,军帽军装等等,都是时代的标志性物件,尤其是军装很有看点,记得有张天安门城楼上的照片,党政军要员无论是否军人,一律身穿军装挥动小红书。领袖自己一贯看重军权,内战时都不怎么穿军装,文革期间却穿戴一身绿,表示自己掌控军权,其他位置可以不要,国家主席可以不做,军委主席一职是不能放的,曾有说法说他是军队的缔造者,他听后大为不悦,说缔造者难道不能成为指挥者?内心害怕的是失去军队的指挥调动权。在这件事情上,领袖有诸多同好,看看希特勒、斯大林、佛朗哥、萨达姆、卡扎菲、金正日、皮诺切特,哪个不是一身戎装?
图片展部分更不用说了,绝对史料翔实,那年头摄影已经比较普及,留下的黑白照片也多,挂牌的,戴高帽的,剪阴阳头的,砸烂的庙堂,砍头的佛身,掘开的坟头,可看的景观相当丰富,这部分的关键是文字说明,要准确无误,千万不能出现张冠李戴,一张错误的图片有时可以毁掉整个展厅,历史要想经得住时间的考验,得从细节做起,这样说是有缘由的,曾有图书把国共相残的照片,标明日寇屠杀中国人,结果被日本人在另一本描述国共战争的书中发现,指出与史实不符,进而试图推翻整本书的论据。张纯如的《南京大屠杀》一书也因为图片问题遭日人质疑,而她援引的图片正是大陆提供的。
再下来就是大家最关注的蒙难者名录。我觉得首先要列入张志新、林昭、遇罗克等,那是时代的先知,因为有了他们,我们不再被称为七亿白痴。文革期间曾有海外华人痛哭流涕,说怎么这么大个国家,就没有谁知道这是民族耻辱?其实是有人知道的,只是他们的呼声被专制政权机器的轰隆声淹没了,等到机器停止转动,那呼声才被人听见,这种景象历来如此,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一样。接下来是老舍、田汉、傅雷、严凤英等屈死的文化人,这个名单如历史的裹尸布,会很长很长。
当然还有刘少奇、彭德怀、周小舟、田家英等,他们虽然也是政权的一部分,但面对民生疾苦还算有点良心,刘要毛为大饥荒下罪己诏,彭、周在庐山上为民鸣冤,田死谏,都殊为难得,应该给个位置。不过最重要的是,还要有无名受难者墓碑,文革的特色是其所谓波澜壮阔,底层百姓无一幸免,某些位居高位者如茅盾、郭沫若得领袖特赦还可以躲在高墙后面苟且偷生,老百姓则命如蝼蚁随时被践踏,这方面的故事太多了,可以说满目疮痍遍地屈辱,任多少成列馆都装不下,所以要建一座无名受难者墓碑,意在追念普天之下的所有受害人士。
陈列馆建成这样,已经很具规模了,是不是就足够了?不然。假设若干年后有小朋友前来观看,或许会问出天真的问题,这些古迹是被谁破坏的呢?这些人是被谁害死的呢?这样的问题看似天真,却问到了历史的死穴。有受害者就必然有加害者,所以陈列馆还要专设加害者展厅,这个问题就比较麻烦了。其实面对这场祸害中华民族的历史浩劫,谁承担责任?谁是元凶?谁是帮凶?我们都知道答案,但是这个答案不许说,至少现在还不许说,文革陈列馆为什么盖不起来?原因就在这里,所以虚拟还是虚拟。毛时代什么都砸掉烧掉,就是希望灭掉这个民族的记忆,什么都忘掉,只记得他,他差一点就成功了,不过说差一点是夸张,有记忆的人毕竟太多了,灭不完。
(2012-05-09 11:51)

南海诸岛与炮舰外交
沈东子
南海诸岛争议已久,大概外交部的专家们正忙得焦头烂额,寻找各种有利于中方观点的证据。其实在我看来,南海诸岛的命运,不取决于九段线,而是取决于南海舰队。外交常常只是军事行动的补充,军力强大时,对方出于害怕会假装承认你的说法有一定道理做出让步,如果军力弱小,说什么都没用,当年曾纪泽、顾维钧都是很好的外交官,学问、口才堪称一流,可国力不够,再怎么优秀,也只能做到少吃亏,占便宜的事是绝对没有的。
说到国力军力,记得曾在一次聚会上,见某君谈及当下军队腐败,说当年八旗子弟不敌八国联军,如今军人做买卖,伶人做将军,战斗力未必比八旗子弟强多少等等。这番言论顿时引来反驳,说我军武器如何,素质如何,岂是满清可比?其实若论武器,满清的北洋舰队当年可是远东第一呢,从英国买回来的战列舰,回国途中经停日本引起轰动,日本人从没见过那么庞大的军舰。
可是军舰没让日本人恐惧,反而刺激起迎头赶上的迫切决心,没过几年日本人果然赶上来了,在总吨位落后的情况下,消灭了北洋舰队。所以说武器不等于战斗力,还要看掌控武器的人。这次南海诸岛的争端,对我军是一道坎,既是挑战也是证明自己的机会,军人必须证明自己除了抗洪救灾,抗震救灾,除了清理广场,还能干点别的,还能守土保疆,这才能赢得国人的尊重。
外交官的一些术语也要改进。比如“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渔民的渔场”,这种说法是软弱的,什么叫自古以来,自哪个古?别国也可以说“自古以来就是我国渔民的渔场”,既然大家都在那打渔,如何能证明谁是第一个到达的呢?第一个到达又如何,难道就一定有所有权?如果以渔场做界定,日本人的渔场就大了,从阿拉斯加到南太平洋,难怪日本人要争夺冲之鸟礁。曾母暗沙平日被海水淹没,跟冲之鸟礁也差不多,二者的区别在哪里?这些都要说清楚才好。
再如“神圣不可侵犯的一部分”,这句话也太诗意了,从道理上说只要是中国领土,任何一部分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可是神圣不神圣也是实力说了算,北京够神圣的吧,还被占领过两次呢,美国人实力强大,从来不说夏威夷是美国领土神圣不可侵犯的一部分,谁也不想去惹它,它不惹别人就是天大的恩惠了。这个世界虽然也有联合国讲坛,也经常奢谈公理,但很多事情最终还是炮舰说了算,只有在炮舰的保护下,外交才真正起作用,所以说南海诸岛的命运,取决于南海舰队。
(2012-04-30 15:09)

(英格兰小镇维特比)
灵异吸血鬼
沈东子
随着《暮光之城》等电影的播放,吸血鬼开始为我们所熟悉。洋人对吸血鬼的迷恋,我们是看不懂的,如果一定要对这种感觉做个比喻,大概相当于洋人不明白中国的武侠,不明白武当与少林的区别,或者什么叫葵花点穴。武功高强的人,有好人也有坏人,坏人有武功会加倍祸害社会,所以需要有武功的好人去灭他,这种人叫大侠。吸血鬼不等于侠,但也不是我们原先想象的青面獠牙,若当初把Vampire译成僵尸,而不是吸血鬼,似乎恐怖感要少一些,不过僵尸的特性是尸,而吸血鬼是有生命的,这是东西文化的差别所在。
洋人赋予吸血鬼的不是功夫,是灵异功能,其实也是一种功夫,只是他们不叫功夫,叫功能,比如会飞,会洞察人的感情变化,改变火焰的形状等等。英国人把《呼啸山庄》也归为灵异小说,举个例子吧,凯瑟琳死后,希思克利夫一直守在她的棺木前,守了几天几夜,我们当然明白这当中的眷恋与深情,但英国读者读出的是别样的含义,按照流传的说法,人死后是有可能变成吸血鬼的,希守在旁边,就是巴望她成为吸血鬼,他愿意用自己的鲜血成全她,供养她,因为吸血鬼是永生的,这是一种更为刻骨铭心的解读。
吸血鬼小说的鼻祖是爱尔兰小说家勃拉姆·斯托克(Bram
Stoker,1847—1912),他的小说《吸血鬼德拉库拉》(Vampire Dracula)如今依然是影视界的热门题材,电影《惊情400年》就是据此改编而成的。斯托克对吸血鬼文学的最大贡献,在于他开创了吸血鬼有好坏之分的先河,好吸血鬼不但本领高强,而且富于正义感,温情似水,侠骨柔肠,爱女人也为女人所爱,这样血肉丰满的人物,已经超越了原来的形象,调动起来的阅读感觉,自然较先前大为丰富,因此受到读者和观众的喜爱。
斯托克的灵感来自英格兰东北部渔港维特比(Whitby),维特比历史悠久,平日宁静安详,偶尔能听到教堂的钟声,当年库克船长就是由此出发开始其壮丽的环球探险。小镇的典雅气质吸引了众多英国作家,盖斯凯尔夫人、狄更斯、《爱丽丝漫游仙境》的作者卡罗尔、《月亮宝石》的作者科林斯等都曾在此小住。据说斯托克逗留小镇期间,一次走进一家古老的图书馆翻书,忽然看到有本书上写着“德拉库拉”,觉得与正在构思的角色极为吻合,于是用上了这个名字。
斯托克在世时名气并不大,在伦敦一家剧院做经纪人,偶尔写点小说,那时候大作家一大堆,吉卜林、斯蒂文森、柯南道尔等都如雷贯耳,相形之下斯托克默默无闻,但他的小说以其无与伦比的前瞻性超越了同代作家,一百多年后终于被后代读者所认可,吸血鬼德拉库拉成为当代最受欢迎的文学形象。斯托克的例子再次证明,有的文学是写给后人看的。德拉库拉赋予小镇维特比迷人的意象,如今镇上的许多景点都与吸血鬼有关,尤其遇上满月的夜晚,游人会禁不住浮想联翩,因为按照小说的描写,德拉库拉这时候会出来游荡,不过他只吸处女的血。
说 B
沈东子
这个B是指当下的一个话题人物,别想歪了。
第一,B是有野心的。本来有野心并不稀罕,是男人都有野心,有人想赚100个亿,有人想转100个国家,有人想玩100个女人,只要在法律的框架内都无可厚非,那么B的野心是什么呢?他想做毛第二,厉害吧,估计全中国有这念头的人不多,估计毛若在世,也会被他吓到。这有点像当年小站练兵的袁世凯,人在京城外,盯着中南海。前朝崩溃后总会有一些遗民,怀想老皇帝的威风和好处,总是要挣扎一下,溥仪退位后复辟的企图有好几拨,除了袁氏想当国,还有张勋辫子军进京,后来还在日人军刀支撑下建立伪满。B是前朝重臣的子弟,想挣扎一下重建前朝,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第二,B是有气场的。许多人有野心没气场,野心渐渐成了西风瘦马,只能在夕阳下走走古道,走着走着不见了。B不一样,他一心一意都要招眼球,不招眼球的事不做,时刻要证明自己的存在。全中国三十多个省市自治区的头领,没见哪个像他那么高调的,老婆孩子都成焦点,敢于在京城的记者招待会上放出狠话,我们家没有任何个人资产。连乞丐都还有一只钵呢,正常人家怎么会没点资产,何况你是重臣的儿子,法拉利儿子的父亲?B是宣传部长出身,笃信谎言说一千遍变成真理,谎言这东西很奇特的,小谎一戳就破了,就像小气泡,可如果编织的是弥天大谎,把你整个人都罩进去,你还真会犯晕,B有让老百姓犯晕的气场。
第三,B是有手段的。记得早在九十年代,B还在大连任上,就有陈姓女记者为他写长篇纪实,开始为将来做铺垫。唱红打黑更是博眼球的奇招,他说唱红就是歌唱祖国,有什么错?这句话我就不同意了,也许他的祖国是红的,但在我眼里,我的祖国北边有白山黑水,南方有青山绿水,更有那“青海的草原无限辽远,喜马拉雅山峰峰相连”,这么多颜色为什么不唱偏唱红?道理很简单,红是毛时代的颜色,唱红就是想回到毛时代。
第四,也是最要紧的,B的命如他的姓,超薄。如今不是英雄辈出的时代,不需要群众运动,不需要政治强人牵着老百姓的鼻子到处走,现代社会的特征是各玩各的,别把什么事都参乎在一起,你想当皇帝,干嘛鼓动老头老太去唱红?成也唱红败也唱红,B把自己唱进去了,结果唱没了。中国哪里都可以去,就是不能回到过去,所谓君子忧道不忧贫,这世道被什么价值观所主宰,才是我们最关心的。
(2012-04-11 13:59)

(勃朗特家故居)
石楠与浅草
沈东子
我译的《呼啸山庄》又再版了,欣喜之余不免还是有些遗憾,憾的是作为译者,未能把艾米莉·勃朗特的用意准确传达给读者,这当中有的属于笔力不逮,捕捉不到女作家汪洋恣肆的激情与才气,也有的属于文化差异,未能找到最贴切的对应词,译出那些典故和隐喻。比如小说男主人公名叫Heathcliff,通常都音译为希思克利夫,不过英语读者看见Heathcliff,与中文读者看见希思克利夫,阅读的感觉是不一样的。
英文名的意思是“石楠丛覆盖的悬崖”,这当中有强烈的性暗示,稍有想象力的英文读者,都能读出其中的隐喻,有形象,有硬度,有力量,或者用一句话说,有丰富的文学性。中文译名就失去了所有这一切,只是几个互不连贯的字,如果不加注解,是很难体会出作家的用意的,可是文学毕竟不是学术文章,阅读本身就需要读者的心智参与,什么都加注,也很索然,甚至让聪慧的读者反感,这个分寸如何把握,是对好译家的考验。
再比如第十八章有个地名叫Peniston Crag,我译作“皮尼斯顿崖”,那是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经常玩耍的地方。其实熟悉英文的读者,一眼就能看出它的双关寓意,当中含有Penis(阴茎)这个词。艾米莉运用得十分巧妙,因为Peniston并非她的首创,在她的家乡约克郡,确实有用这个词做地名的,可是如果我把小说中的地名译作阴茎崖或阳具崖,就不合适了,相信众多呼啸粉丝也不喜欢,没准呼啸而至把我一顿痛骂。
考虑过后还是按读音译作皮尼斯顿崖,加个注,希望能给读者做参考。我也知道有时候注解是吃力不讨好的,可是像这样的译名,不加注似乎又对不住读者。后来我得知广东韶关有块阳元石酷似男根,还曾想过若把皮尼斯顿崖译作阳元石,是不是合适些?不过这也只是想想而已,未必就真是好译法,处理不当会弄巧成拙,读者还以为英国也有阳元石,或者以为英国人也这么叫,那就要惹出官司了。如果什么译名都要跟中华文化相贴近,《呼啸山庄》不如译做《潇湘馆记》最省事。
皮尼斯顿崖下面有个Fairy Cave,也是凯瑟琳和希思克利夫约会的处所,这个好译,译作“仙女洞”便是,不过据新近的资料,这个山洞可不寻常,在当地传说中,一对男女如果相约进洞,一年内不结婚就会丧命,要是当中有谁与第三者结婚,也注定不得好死。这个深藏其中的典故,在小说中并没有刻意描写,可是随着故事的演进,读者发现谮语在两对恋人,希思克利夫和凯瑟琳,哈里顿与小凯瑟琳身上得到了应验,小哈与小凯也一同进过仙女洞。本来想加个注,可是这种注解会提前透露小说人物的命运,想想还是别加算了。
中国古典小说有许多文字的机关,需要读者去一一破解,西洋小说也一样,也设置了不少迷局,有的迷局一百多年过去,我们没解开,甚至没留意,这没办法,谁让我们是外国人呢,试想又有几个洋人能读懂“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当中的性暗示?明白在这里浅草和马蹄各指什么?
(2012-03-28 11:55)

自己的房间
沈东子
“女人如果想写作,就必须有钱,还要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这是维吉尼亚·伍尔芙(Virginia Woolf,1882—1941)的名句,也是女权运动的标志性语言。30岁那年,伍尔芙(那时还不叫伍尔芙,随父亲姓斯蒂芬)遇到一个叫列奥纳德·伍尔芙的作家,经不住追求嫁给了他。列奥比她大五岁,是个传教士,曾在遥远的斯里兰卡生活过七年,七年的传教经历将他变成一个清教徒,把精神生活看做高于一切,视物质如粪土,回到英国后除了写作,什么也不做,自然也没什么钱,按伍尔芙的说法,他是个“一文不名的犹太佬”。
伍尔芙从一开始就对他没有激情,说跟他接吻就像吻一块石头。但列奥对她一往情深,无比忠诚,他究竟迷恋她什么呢?应该是无与伦比的才智,与他那点文学小伎俩相比,伍尔芙简直就是功夫大师,他觉得自己能与一位文学女大师相伴终生,是一种莫大的幸福。可是这位二流作家并不知道,正是他的深情,窒息着伍尔芙的灵魂空间,以至于她毕其一生要得到的,只是“一间属于自己的房间”。当然,房间在这里是一种比喻,象征女人对家庭外广阔世界的渴望。
1941年3月,在写完最后一部小说《幕间》后,伍尔芙再次患上抑郁症,此前她曾经多次抑郁症发作,每次都有自杀的企图。这次发作的诱因,一方面是纳粹大轰炸毁掉了她的伦敦家园,另一方面则是自传出版后,没获得文学界的热烈反响。当然最重要的,还是与列奥不死不活的婚姻。25日她给列奥留了一纸遗言,沉思三天后穿上大衣,往口袋里塞满小石子,纵身跳入附近的乌兹河,完成了生命的最后一跃。遗言是这样写的:
“最最亲爱的,我确定又犯病了,那种情形很难忍受,这次过不去了。我开始有幻听,没法集中注意力,所以只好采取这种最佳解决办法。你给了我能给到的最大快乐,举凡一个人能做到的,你都做到了,想不出若没有这种病,世上有哪两个人在一起,会比我们更快乐。我没法再熬下去了,我知道自己毁了你的生活,要不是因为我,你还可以继续写作,我知道你会的。瞧,连写这几行字,我都写不好了。我看不了书,我只想说,我今生的幸福都是你给的,你对我极尽耐心,好到不可思议,我要这样说,别人也都明白。若是这世上有谁能拯救我,那只能是你。一切都没有了,只剩下你对我的好。我不能再毁掉你的生活。想不出有哪对伴侣,能拥有我们那样的幸福。”
这条遗言所包含的自责和对丈夫的宽容,让无数伍尔芙粉丝耸然动容。伍尔芙的晚年有钱,也有自己的房间,但是她死了。她的遗体20天后才找到,列奥纳德把妻子葬在自家花园的一棵榆树下。列奥后来又活了20多年,还结过一次婚,但死后留下遗嘱,将自己的骨灰撒在伍尔芙的坟头周围。
(今天是伍尔芙忌日,谨以此文做纪念。)
风雪猎艳人
沈东子
若论哪国男人最风流,估计意大利男人据榜首,从古罗马皇帝卡里古拉到如今的贝卢斯科尼,个个风流成性,据说墨索里尼唱情歌也是一把好手,对此意国人习惯了,倒也见怪不怪。不过同样是风流,也是有不同境界的,比如发乎于情,止乎于礼,那叫浪漫,没止住,过了,叫越轨,不但越了,还其乐融融,就近乎于淫荡了,卡里古拉就是历史上著名的淫帝。政客好这一口,文人自然不会落后,有时甚至演绎出更烂漫的故事。
说起卡尔维诺(Italo Calvino,1923—1985),一般人会想到他写的《风雪夜归人》,不过我更愿意把他收集整理的《意大利童话》当做他的代表作,这部童话有两百多个民间故事,集意国老百姓天真诙谐之大成,是卡尔维诺贡献给世界文坛的沉甸甸的礼物。卡氏也是个情种,年轻时有过一段隐秘恋情,爱上了女影星吉奥吉。亚平宁半岛从来不缺美人,索菲娅·罗兰、劳洛勃丽吉达、贝鲁奇都是世界影坛的奇葩,吉奥吉不如前面几位名气大,但也美艳动人,尤其在情色片《索多玛的120天》里出演风骚女主角,更让她家喻户晓,该片尺度之大令人瞠目结舌,至今仍被多国列为禁片。
卡尔维诺1955年与吉奥吉一见倾心,彼时她已为人妇,但禁不住卡氏的凌厉攻势,成为他的地下情人,展开了一场为期三年的姐弟恋。期间卡尔维诺给她写了300多封热烈的情书,算下来三天就要写一封,这位平日温文尔雅的大作家,这样表达与吉奥吉的初次见面:“一见到你,我就想把你撕成碎片,剥光你的衣服,无所顾忌地亲你吻你占有你,什么都想干。”如此直截了当,哪像作家的文笔,哪有一丁点诗意?正应了那句话,男人骨子里都是狼。有评论家开玩笑说,干脆把情书收集起来,出一本《风雪猎艳人》算了。
不过吉奥吉很享受这个野蛮小弟弟,瞒着丈夫与卡尔维诺频频幽会,丈夫出身于佛罗伦萨一户望族,喜欢品鉴藏画,开画廊。1958年卡尔维诺遇见阿根廷女作家辛格后,中止了与吉奥吉的往来。辛格后来成为卡夫人,新婚蜜月是在古巴度过的,两人还去拜访过大名鼎鼎的切·格瓦拉。事情本来到此为止了,很可能如无数名人艳事那样为时光湮没,不想吉奥吉后来的生活发生变故,无比窘迫,丈夫一日忽然消失了,据说为了逃债远走高飞,从此渺无音讯。她迫于经济压力把一批私人信件典当给一位手稿收藏家,其中就包括了卡尔维诺的那些情书,双方约定25年内不得公之于世。
25年很快就过了,21世纪初约定到期,这些信件陆续面世,结果公众大跌眼镜。原来吉奥吉的丈夫并不傻,他感觉到了太太的私情,于是离家出走,从美国给吉奥吉写了一封绝笔信,谴责她的背叛,若干年后在华盛顿一家酒店悬梁自尽,婚外情终于导致绝命悲情。谜底揭晓后舆论大哗,好在吉奥吉几年前已过世,解脱了,卡尔维诺则早她12年先走,于是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卡夫人身上,想看她是什么反应。卡夫人倒也冷静,说作为卡尔维诺遗产继承人,她宣布那些情书已经公布的就公布了,尚未公布的全部封存,待她死后再说。
无语白大褂
沈东子
如今的医患困局,在我童年时似乎少见。我小时候在医院大院长大,对医生护士比较熟悉,也比较有感情,医生护士的付出,点点滴滴都看在眼里,因此看见穿白大褂的人就有亲近感,这种亲近感维持了数十年,期间还找过小护士谈情说爱,还真把她们当白衣天使看,尤其是口罩上面的那一双眼睛。我生活的市立医院,延续的是民国的格局,病房是一幢幢小洋楼,过道两边有冬青树,还有桃花、梨花和石榴,在这座小城市算是比较有规模的,大夫有留德的,留美的,外科主治医生号称小城一把刀,还有四九年从台湾回来的国军军医,儿科、五官科的主任也很了得,所谓了得指的不仅是医术高明,医德也好,市民有口皆碑。
医德这玩意儿是很要命的,如今似乎不怎么提了,似乎不值钱,似乎如今的医生看病,要钱乃理所当然的事,不给钱怎么看病?怎么抓药?不知若华佗、扁鹊再世,若希波克拉底、南丁格尔地下有知,会不会同意这种观点?说古人洋人太遥远,就说我童年看见的医生吧。我小时候好奇,喜欢有事没事到门诊、病房乱窜,时常被大人警告小心染上传染病,我常见医生耐心细致给患者解说身体的原理,疾病的来由,药物的作用,其实患者都是人,是人就有心理活动,适当的讲解所起的作用,有时比吃药还见效,在这一点上,那时的医生是做得很好的,这就是所谓医德,说起来其实也简单。
四岁那年比较调皮,跟邻居哥哥姐姐一起爬象鼻山,结果摔了一跤,把脑壳摔破了,满脸的血,自己倒没觉得什么,也没哭,但把小伙伴吓坏了,一个姐姐抱起我一路狂奔到医院,也不知道她哪来的力气,要知道她当时还不到十岁,只是个小姐姐呢。给我缝针的正是小城一把刀,那点技术可不是开玩笑的,我如今没破相,完全归功于他的缝合术。没过多久文革开始了,我看见一把刀挂块牌子站凳子上,因为自己个头小,只能看见他低垂的头。
接下来亮相的是一代工农兵医生,说起来也怪,这拨医生不但长得不像医生,白大褂穿身上也皱巴巴的,很难相信这样的人能看好病。我自己也穿过白大褂,初三那年参加红医班,所谓红医班就是专门学简单的吃药、打针、针灸、包扎等等,说是以后下乡用得上,比什么数理化管用多了,尽管我们学数理化总是向贫下中农靠拢,比如算数学题,算的都是猪圈的面积呀,水库的立方米呀,可是大家都知道,真的去乡下干农活,谁要你算这些东西啊,等你这边算清楚,那边早收工了。
我参加的是红医班,整天用银针往自己的手腕胳膊上扎,不过没敢扎耳朵后面,据说扎那儿可以治聋哑,唱“千年的铁树开了花,如今聋哑人说了话”,好在没扎,据说也有扎成聋哑的。扎针没意思,有意思的是采摘中草药,认识了不少野花野草,什么奶母草、七叶一枝花、雷公根等等就是那时认识的。记忆最深的是一次去医院实习,我穿上白大褂,那褂子好长啊——快拖地了,还在脖子上挂了一只听诊器。我走进一间病房时,里面的病人全都一咕噜坐起来,望着我,那眼神有惶恐,也有信赖。医生我吃三天药了,还咳呢!医生我的病有得治没?我本来只想找个病人练习听诊器,一看这阵势吓着了,点点头,
赶紧溜。
有过这样的经历,难怪我对那一代医生不信任。工农兵医生通常是不跟你解说病情的,不是不想,是不能,因为学的东西太粗浅,也说不出个道道,平常感冒发烧小病小痛可以应付,遇上疑难病症就没辙了,还得请一把刀那代老医生出马,市民也只认那些老先生,批斗归批斗,看病还得找他们。老医生是很厉害的,针灸科主任给巴基斯坦总统扎过针,五官科主任给老布什看过牙——那时老布什是驻北京联络处主任,戴着斗笠去阳朔骑自行车。
后来改革开放啦,改革开放当然好,但也有不好的一面,在看病这件事上尤其如此。曾经看过一个美国笑话,说医生甲问医生乙,哎,上次那个富婆要做心脏手术,手术做得如何?医生乙答一万美金。医生甲说你听错了,我问的是手术做得如何?医生乙说一万美金,要不为了那一万美金,我才不做那手术呢,多麻烦啊。不想70年代的美国笑话,成了21世纪中国大陆的现实。如今的医生,表面上看比工农兵那一代强多了,都是正宗医学院出来的,受过良好的医学教育,也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但不知为什么,总觉得崭新的白大褂有气势,但缺少希波克拉底的底气。
我如今是很不喜欢上医院的,觉得医院不像医院,没人味,像屠宰场,病人在椅子上排队,就像待宰的牲口,很无奈,很无助,命运完全不由自己掌控,是死是活听天由命,好不容易轮到自己了,医生有时看都懒得看你一眼,开一大堆药就叫你走,脸上全是厌倦。曾听医生朋友抱怨,每天看几十号病人,换了你,你不烦?所谓听天由命的天,其实就是医生。在治病这件事上,我们和洋人有点小小的区别,我们病了,喜欢说去看病,洋人病了,则说去看医生(see a
doctor),掰掰这点区别还是有意思的。病是客观存在的,没什么可看,重要的是治病的那个人,所谓看医生,就是要先看看那个治病的人,看看他怎么样,如果他不怎么样,估计对疾病也不能怎么样,那就得考虑换人。
当然,说如今的医生都是唯利是图的混蛋也未必就对,总有个别或少数医护人士依然坚守医德,依然是很优秀的,但是个别优秀不能解说当下的困局,就像毛时代有个雷锋,并不能说明毛时代是个好时代,何况雷锋的真实性究竟有多少,也还有待历史给出真相。我是不主张个人坚守的,付出的代价太大,太残酷,我更希望体系的改良,希望这改良不仅保护患者有病能治,同时也让医护人士得到足够的尊重,以我的观察,人的崇高感也是需要激发的,在一个良好的环境里,医生才更有可能成为好医生。
(2012-03-09 13:49)

门口的男人
沈东子
舞蹈家邓肯的全名叫伊莎朵拉·邓肯(Isadora Duncan,1877 — 1927),伊莎朵拉的意思是伊莎家的孩子或礼物。邓肯的一生都充满爱,爱恋人,爱艺术,爱自然,爱跳舞,她创立的现代舞,标新立异自由奔放,曾在波士顿的舞台上挥舞一片红绸,一边跳一边喊我就是红,红就是我!一时轰动全美。如今在许多国家,她创立的舞蹈仍然被视为先锋艺术。这个舞动的精灵不仅是伊莎家的礼物,也是上帝给人类的礼物。
邓肯一生交友众多,男男女女都有,先后与英国导演克雷格和法国歌手伊萨克生育过孩子,此外与美国女作家阿科斯塔也有恋情,阿科斯塔同时也是女影星嘉宝的恋人,但除了与俄罗斯诗人叶赛宁有过短暂的三年婚姻,她一生不曾婚嫁,这当中自然原因复杂,不过童年的记忆不可忽视。作为全家最小的孩子,小邓一直生活在全家的呵护中,那时一家人住在西海岸加州奥克兰一所简陋的住宅里。
七岁那年的一天下午,小邓听见门铃响,打开门,看见门口站着一个戴帽子的绅士。他问邓肯太太住这吗?她说我就是她的小女儿啊。我的小公主!陌生男人说着一把抱起她。小邓对他这举动感到奇怪,就问你是谁呀?你爸爸。她一下挣脱他就往屋里跑,大喊门口有个人说他是我爸爸!她以为叫声会引来全家欢呼雀跃,却不想所有人都吓坏了,妈妈脸色苍白站起来走进隔壁房,把门砰的关上。两个哥哥一个躲床下一个藏壁柜,姐姐则尖叫起来:叫他走!叫他走!
原来爸爸多年前在外面有了新爱,又因银行破产惹上官司,被妈妈赶出家门,在旧金山呆不下去,南下洛城安了另一个家,那是老邓的第三次婚姻了,在跟邓妈妈结婚前,他已经有过一段婚史。离婚后妈妈出于愤恨,警告孩子们不得接近爸爸,说他随时会来抢人,但小邓还小,所有人都不忍心把这残酷的故事告诉她,只说爸爸出远门了。命运就是这么奇特,当这个男人出现在门口时,第一个见到他的就是小邓。
她整整衣裙,很认真地走回来对他说,我们全家心情不好,今天不想接待客人。老邓如今已年近六十,却依然身架挺拔风度翩翩,他点点头抱起小邓——这是惟一能见到的孩子。父女俩去了附近的冷饮店,他给她点了冰淇淋和小饼干,坐在一旁看她吃,老脸上涕泪滂沱。第二天他又来了,但一家人还是拒绝见面,直到这时邓肯才注意到离婚这个字。她后来说这是个可怕的字眼,我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该问谁,只是觉得婚姻不是好东西。
“从那时候起,就经常有一个声音在我耳边回响,心肠要硬!那是尼采的声音。”她不相信婚姻,也不相信童话,上学后一次遇上圣诞老人分派糖果,她说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圣诞老人,别给我吧。她只相信创造,她的身上流淌着父亲多情浪漫的血液,她把这浪漫融进了舞蹈,在追求爱情的同时,让生命幻化成艺术的花朵,定格在人类舞蹈的画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