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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培樟知识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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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培樟通讯地址:
地址一:
浙江省连杭经济开发区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
法政分院  邮编:314408
办公电话:0571-87571211
地址二:
杭州市上城区近江南路35号
   浙江禾泰律师事务所
邮编:310016
传真:0571-8577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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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禾泰律师事务所

邵培樟律师执业机构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邵培樟老师从教单位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母校:饮水思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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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主简介
邵培樟,男,江西婺源人,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政分院副院长、司法审判研究所所长、浙江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民营企业法律诊所主任、多家台资和民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高级会员、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会理事、浙江省嘉兴市法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海宁市“六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浙江省海宁市家纺行业协会知识产权顾问专家、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杭州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与信息网络分会专委,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学。近年来在《法学评论》、《法学杂志》、《科技与法律》、《电子知识产权》、《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其中《论知识产权的扩张与强化对人权的冲击及其应对》一文荣获“新时期中国人文科学优秀研究成果一等奖”,《域名抢注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完善》、《域名注册与姓名权冲突防范》、《试论作品独创性标准》以及《域名与姓名权益冲突防范与解决的域外视角:以wipo、美国和德国为例》等多篇学术论文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法律信息网”和“高新技术法律网”等网站重点推荐。主持《浙江省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法律机制研究》、《浙江台资企业知识产权法律纠纷防范与解决机制研究》等课题5项,作为骨干成员参与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1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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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9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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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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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10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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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太平山顶,背后是张学友住宅)

(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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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在中国家纺行业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成立大会上的发言稿提纲

        

  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法政分院

                     邵培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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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5 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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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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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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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私权与公益的平衡:基于物权法与知识产权法的比较研究(框架)

        邵培樟

(本文框架是作者为参加刚举行的我院与海宁市人民法院首届司法审判理论与实务研讨会而拟定,尚不成熟,发出来,请各位博友批评、指正。最近一年多来,总以“事情多、没时间”等理由为自己的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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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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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代 理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浙江禾泰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被告二宁波伟纶缝纫机有限公司的委托,经指派由邵培樟律师担任其与原告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侵权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通过仔细审阅分析本案相关材料与法律法规,现代理人为维护被告二的合法权益,履行代理人职责,根据本案客观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予以参考:

 

一、被告二宁波伟纶缝纫机有限公司无侵犯原告启翔针车(上海)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无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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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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