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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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的时候 我是诗人
用美工刀在课桌上写诗
我希望
这一刀 那一刀
全部刻在你的心肝脾肺
那蹩脚的诗 多可笑
空洞乏力 毫无所指
可我确信你能看懂
这一句
青春挽歌:随烟花散去(2009-05-31 10:49)
5月29日夜。长江码头。烟花在我头顶上炸开,长啸悲鸣。
我捂住耳朵,担心被散落的烟火灼伤眼耳口鼻。我曾那么爱烟花,爱她绚极烈极,爱她用最轻浮的美诠释最凝重的生命——直到彼时,我才意识到,她是美丽,也是杀伤力。我恐慌我惶惑。
记忆中全是夜空里硕大的烟花,空灵,无声,不遗余力,一朵一朵怒放,无论是凄艳还是绝艳,都离我很远,像是九天之外的流星或者极光,美则美矣,触碰不到,但那是上苍给我的视觉恩赐。我坚持认为,遥远的她是天下无双,是世间最好。
此时,她就在我的头顶,流淌下的火焰仿佛随时随要将我带下毁灭深渊。那是我曾深爱的,执迷和难以割舍的——此刻在咫尺绽放,喜极、惧极。她毫无保留地呈现给我,像是哭泣的孩子,发情期的猫,像是痛到难以隐藏的溃烂伤口。
在喊口号时,碰到了C君。寒暄过后,才发现原来大家早就该认识,于是寒暄变成热暄,最后顺理成章地答应帮C写文艺腔的文。然后,我花了整整半天的时间做着令自己无比懊恼的事情,导致矫情文字中出现频率很高的那些形容词发生在自己身上。当然这也可归咎为生理期前兆。
文艺腔是这么开始的:
年轻时候的我未必情痴,也不至于薄幸。【以下省略几十字】
等到老了,才意识到,我只在一个恰当的时候爱过一个恰当的人。或许该像小说家般淡然感慨:“我这一辈子,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我甚至能想象沈从文说这话时眉宇间因岁月的
笑春风 春风笑
笑看红尘多寂寥
醉倚斜阳 桃花盛放
依稀看到你惆怅
对于雪舞的这篇文,我想说的是:生活按照小说里的模式卑微而残忍地发展,不留余力,且无任何悬念。谁的悲哀?
1
Que Sera, Sera。
Whatever will be, will be。
世事难料——凡夫不要随便去料。
2
所有伟大的情圣和英雄都在地底。
如果不能重生,就让他们安静地死去,以换取碑帖凋零后世人的尊敬。
3
People Run in Circles。
当人们都在狭隘的圈子中苟且过活,我们能做的是狂欢,还是自省?
4
让我们一起沉入海底。
莫非你也想活捉一条美人鱼,看看是否美过年轻时候的自己?
5
Love is War。
爱情和战争的共同点,都可让人死无葬身之地。
如果你热爱和平,就试着给爱情找个坟墓。
也许幸运的你进入的是活死人墓,善哉,在那里,爱情依然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杆失了砣的秤,或者一个熏得焦黄的烟袋锅子,一把用来剪脐带的剪刀,一面印有泪迹还是裂痕的菱花镜,或者染血的枪、烫肤的酒、涂有胭脂的唇、枯萎的鞋。
它们失衡、阴沉、恶名昭著,它们难以启齿,却如磐石般不曾改变。
1
我听过很多故事,唯独记得她讲的那个。
忘记了是在怎样恶劣的天气里听她怎样云淡风轻地说着最隐蔽也最精彩的思想和情绪。
那时,我仔细猜度并丈量,她的眼耳口鼻,被吹乱的长发,明媚的脸以及敏感的心脏。
2
我很想死守住什么东西,直到死去,哪怕被尸虫吞噬,或像蒸气般瓦解。
他们将践踏我的白骨,并添上刻薄的碑文。
关于死亡。这个问题不是没有讨论过,倘若小说家言就可以轻松打发她,我宁愿和她坐化在凌晨三点的广场。
实际上,我无比热爱着生命和生活,她并不亚于我。
她美丽并且正当年华,不该在车窗那头哭泣,惹陌生人因她而不安。
她美丽并且正当年华,选择在最灿烂的阳光下潇
re:庆次的野望(2009-03-21 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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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故事的时候,我喜欢用这样的格式:“很多年前……然后……其实以前……再然后……所以……”犀利的人一听,就知道这是一个逻辑混乱的小王八蛋在鬼扯。
天生缺乏语言天赋,不知怎么组织语言,加之声音幼稚,长相白痴,不擅使用肢体语言,没有抑扬顿挫的语调,完全没有说服力。
久而久之,得了一种可悲的病:不会解释。或者像书里面写的、歌里边唱的:不是不会,只是不想。
我想,我需要一种“玫瑰般的想象力”,像花庆次那样一边写诗,一边寻找他唯一的胧飞凤公主殿下。
庆次不能保证每首诗的灵感都源自同一个人,但他可以分出第一喜欢、第二喜欢以及一般喜欢。他不屑刻意区分“喜欢”和“爱”,他宁愿将其混为一谈——事实证明,没有一点损失。
可我偏向于明确地区分爱与喜欢的细微差别,并且死心塌地地相信:“他所爱的人的头衔, 和他车子的副座一样,任何人都不能碰,永远都是空著的。或者是,早就已经被填满了。”
极端讨厌和人讨论自己真实的想法,幸好碰到了shadow2,现在我们会
我看的是一部许多年前不想看,现在想看的先锋话剧《恋爱的犀牛》。
导演孟京辉是我的大学校友。
几年前,我站在偌大的科文厅看“北国剧社”的演员们排练。那时我穿着一件有白色小脚印的水蓝色T恤,看剧社里漂亮的姑娘和演技派的才子,他们疯狂而冷静地为了喜爱的东西而燃烧——我甚至怀疑,他们是不是把每一出剧当成最后的燃烧。
如果可以,冰冷的海边,篝火,烟花,将所有,在须臾间燃尽。
《犀牛》有两条线:马路和明明的爱情悲剧线索,路人
习惯——和margaret的《习惯》(2009-01-16 01:55)
习惯是惯性,是惰性。不求变更的人通常就拿这个当借口,但你又拿他无可奈何。譬如说,要你改掉你的某个习惯,那种痛是切肤的,会突然之间茫然到痉挛。人非圣贤,贪生怕死还怕痛。
若干年前,喜欢走别人左边。每个人都问,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一开始,绞尽脑汁编造各种各样不同的理由,比如,右眼视力比左眼视力好很多,为了看人看得清楚,就走人的左边了;比如,要把左手位置让给男朋友啦。后来就不解释了,两个字敷衍过去:“习惯”。然后自己制定出很多原则,一二三四,慢慢的,原则和习惯就混淆了,或者本来就是混淆的。好了,于是就弄假成真了作茧自缚了害人害己了。
怎么办。要么就死撑到底,要么就改掉呗。戒烟都有个过程,习惯再怎么也比烟有分量吧。如果你愿意等,就等他把习惯吐成烟圈消散;你不愿意等,就学会抽二手烟,顺应他的习惯。
自己给了自己时间,改掉一些无谓的习惯。譬如,再也不会想着走别人左边。当然,或许可以把原因归咎为我配了一副矫正弱视的眼镜。刚开始戴眼镜就不习惯哪,走路的时候还得扶着人;习惯隔着镜片看人之后,竟意外发现这个世界清晰又鲜亮了不少。
如果硬要把“爱”和“习惯
我在寻找一只消失在丛林深处的兔子。碧绿色的兔子,琥珀色的眼睛,鼻尖上斑驳了芝麻大小的痣,一身的阳光腥气。我隐约记得它的姓氏。
它跑来跑去。从山谷的那头跑到这头,它累得瘫倒在地。草丛上的野花,斑斓的碎石子,灌木丛,惊飞的鸟。我拾起一片震落的鸟羽,悄悄靠近。
山岚。暮霭。先是一片死寂,后来纺织娘唱起了歌。小兔子缓缓支起疲惫的四肢,对同样疲惫的我招手。我们一起笑。先是微笑,再是大笑,直至冷笑。
它问,缘何找我?
因为你是碧绿色的。
苍白无力的回答连自己也说服不了,于是保持和星空一样的静默。
其实我想说,有些事不需要理由,也不需要步骤。如果凡事都要列出一二三四,那干脆背弃生活。
兔子的嘴角笑成美好弧线。
一记悲天悯人的笑容迫使我抬头看向天边最亮的那颗星辰,像是凝视我生命中最美的时光。
兔子又说,假如你在五百年前找到我,我将带你跳脱轮回。假如你在一百年前找到我,我将保你一生幸福。可是你在今生找到我——我只是一只变异的兔子。
变异的碧绿色的兔子。
一百年前,它不是兔子。五百年前,它不是兔子。
它有它的美丽过往。
其实,倾尽一生也
重新开张:与圣诞无关(2008-12-25 23:50)
其实这一秒,我并不沮丧,即便横看竖看也看不到星星。
很好的文字、很好的光影映像,我当然知道,那并不属于我。
“旅行”而不是“旅游”,“理想”而不是“梦想”,“煽情”而不是“矫情”,“共度一生”而不是“了此残生”,“死亡”
而不是“死去”……这些理所当然却无比较真的词眼也曾充斥并毒害了我。诚如“敏感”绝非“过敏”,“神经质”绝非“神经病”,“我喜欢你”绝非“我爱你”。(不好意思,我在煽情。)
旅程中的人,是怎样的人?坐在野莓树下的人,是怎样的人?还有,诗歌。摄影。图画。不带任何褒贬色彩的文青。我的达利,你的米勒,共遭唾弃的杜尚。组成一个濒临崩溃的小世界。封闭的,造作的,从不和人提起的。直至荒废。
还有人一直在行走。行走,而非游走。南极抑或北极,影像抑或文字,零碎的记忆抑或纠葛一生的掌纹。不知道要多少多少种意象才能拼凑成完整生活,也许随波逐流的人什么都不care,也许这种人早已在内心深处种下最执着的想法,我当然知道,这世上存有一种情绪(感觉?),是无坚不摧的。可惜并非人人都有。
还有一种在夹缝中进退两难的生灵,无助又虚伪,看不出真实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