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南航客机,散户在行动!南航认沽创设事件总要有人为此买单,散户以巨额亏损的沉重代价换来了对中国股市的清醒认识
购买580989而亏损的散户何止千万,难道认赔亏损的同时还要接受这样一家损害股民利益的公司的服务?那样的话,中国的股民真的是太“贱”了!
以“股民的集体行动”来证明股民的力量吧?让无良公司遭受教训的同时,给到其他所谓“强势利益集团”以“警示”:散户不可欺!!中国百姓不可欺!!
“989事件一日不得到合理解决:一辈子让周围人不买南航公司股票!,一辈子让周围人不乘坐南航公司客机!”
南航公司获得谅解的方法:方法一:帮助亏损散户获得赔偿。方法二:南航公司起诉上交所和券商,确认创设违法.
彭捷律师接收“共同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收件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银河电脑城二楼21号“文景联邦科技”收件人:史文景;418000;
去东方财富吧等股吧发言回贴,029吧已经被989沽民强行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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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和家人安全,请不要乘坐南航客机 |
太多的股民因为购买了580989而巨亏,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更何况是风云变幻的权市,这是每一个股民都知道的道理。可是989也不是唯一的一只认沽权证,在其他权证上亏损的散户也不少,可也没见在其他权证上出现过有上访和对创设是否合法频频争论的,为什么那么多人因买了989倾家荡产的、发出犯罪威胁的、发出死亡求救的、抗议政府部门不作为的、做出其他过激行为或言论的,甚至为了维权被逼携母沿街乞讨的。为什么?为什么?这一切难道不值得有关部门深思吗……
989是当时上海唯一一只认沽权证,当时的上证指数正到了历史最高点,股指期货迟迟没有推出来,为了避空许多人选择了认沽权证避险,结果最后发现,大盘下跌是预测对了,但万万没想到的是,本来是该起到做空作用的认沽权证竟然比大盘跌的还要凶,这难道就是所谓的抑制投机吗?是不是989创设制度本身的出台就是一个巨大的阴谋?
我们不得而知,希望您能记住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史上的这段阴霾的事件……,更希望若干年后,能有人彻底追查此事,把黑幕彻底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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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和家人安全,请不要乘坐南航客机
将权证创设行为视为抢劫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但创设有违法之处却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一)南航权证创设行为直接违反了哪几条法律法规?
1、违反了《证券法》第2条3款规定“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解释:关于权证创设,目前国务院还没有出台任何法规文件。)
2、违反了《证券法》第10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解释:上交所制定的《权证管理暂行办法》不是法律,更不是行政法规。)
3、违法了《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第2条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设立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委)。发审委审核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的发行申请(以下统称股票发行申请),适用本办法。”
(解释:关于创设南航权证的上市没有看到发审委的任何批准文件。)
(二)南航权证创设行为直接违反了哪几条上交所自己制定的文件?
1、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权证的发行上市第十条规定 “申请在本所上市的权证,应符合以下条件: …… (四)自上市之日起存续时间为 6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
(解释:580989是2008年6月20日到期,而在2007年12月20日后仍然有再创设的南航认沽权上市;权证创设上市后6个月内提前注销的;都不符合上述规定。)
2、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权证发行人不得买卖自己发行的权证,标的证券发行人不得买卖标的证券对应的权证。”
(解释:从上交所网站公布的权证流通基本信息中"创设人持有数量"的变化上,可以判断创设券商有过买卖南航认沽权证的行为。回购再卖出获取差价和回购注销,都不符合上述规定。
(三)南航权证创设行为可能涉及的法律责任.
1、根据《证券法》第188条的规定,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由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取缔。
(2006)99号文《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界定了非法发行证券。其中规定:具体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的,为公开发行,应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未经核准擅自发行的,属于非法发行股票。《通知》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为非公开发行,严禁任何公司股东自行或委托他人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转让股票,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3条的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证券交易本身意味着风险,但是如果风险的产生是基于有关机构的违规操作,投资者可以向有关部门依法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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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认沽(580989)以3厘钱退市 580989上市一年累计实现成交金额2.4万亿元人民币,券商可以创设、可以买卖、可以注销……无疑是989最大的庄家。不含佣金收入,保守估计券商从中的利润也不会少于2000亿元人民币。 对于博主我: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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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在出现的资产阶级新文化 一位革命老人对未来的几点思考(魏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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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2月18日召开的中国***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乃至中华民族的分水岭。
之前的中国是一个政治斗争的中国,之后的中国是一个经济建设的中国。
从那时起,在中国这块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的生活的整个民族的现居民思想开始发生巨大变化,民族人群的关注点开始转移:
在几十年大锅饭以及共同富裕名义下的共同贫困、几千年重农抑商氛围下长期形成的羞于谈利的民族心态开始变化,个体户、万元户、百万富翁、千万富翁、亿万富翁……逐步走到我们民族每一个成员的面前,他们一开始被人们看不起,然而逐步以眩目的财富取得了民族的认同乃至追趋。他们的财富故事开始刺激着我们的心灵,他们的成功挑战着数千年小农经济熏陶而形成的“小富即安”、“君子重义小人喻利”、“读书作官”等传统的、落后的、保守的
580989的问题:是否违法不谈,是否违规不谈,是否存在腐败不谈,我们只关注“民心”。
以下是在南航认沽权证退市前就完成的调查,基本上可以代表民意。
令人惊讶的是管理层在580989事件上由始至终所表现出的“冷漠”和“无情”。
金融界:http://web3.jrj.com.cn/jrjvote/vote_view.aspx?itemid=1258
网易:http://vote.fund.163.com/vote/results.jsp?voteid=26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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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们对宪法的信仰! (2008-07-19 16:40:17)
标签:杂谈
人类从奴隶社会到臣民社会,再从臣民社会到公民社会;这是人类进步的必然阶梯。这种进步的方向已经被人类社会的发展所证实。
人类进入公民社会的最大标志就是实行民主宪政。
而要实行民主宪政,首先要建立全体公民对宪法的信仰。
我们正处于一个失去信仰的时代,我们的核心价值没有着落了。人们的社会精神已经具有“犬儒化”特征,没有信仰,言行背离,心口不一。
中华民族正在经历信仰危机,我们迫切需要建立的,就是对宪法的信仰;否则,那些封建迷信,必将沉渣泛起。
人类既生活在现实当中,也生活在希望当中。没有信仰的生活是空虚的,人们不可避免地要寻找替代品。
如果把公平正义扔到一边,而让物欲横流、贪腐遍地;我们的民族就必将经历一场劫难。也许
怎么了? 我的国家,我爱的国家
http://blog.people.com.cn/blog/template/blog_template.html?site_id=140533&log_id=1214874909374291
当南航权证从200多亿注销到只有几个亿的时候,其价格从3毛涨到了最高1.35元,这时有人在叫,有人在炒做它,我就觉地奇怪,是不是这200多亿都被买走注销,其价格还在三毛就不是炒做它啦!那当它在2元多的时候,那样让它跌下来又是谁在炒做呢?你让一种东西上市,它就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当然一开始你就把它定义为投机,而且你还让它上市,那就说明你是允许投机的,至于投机的程度那能由市场来决定,而现在它不但丢失本有的功能:沽空作空,纯粹成为一种利益输送工具,说难听点就是谋财害命的工具,你要扩增股本,也是在持有者内部扩增,你凭什么这样白白拿走人家的!你仅仅是抑制投机吗?那就不会有利益输送!如果当法律成了少数人牟求暴力利的
维权律师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作者:赵国君 文章来源:中国律师观察网(www.ccwlawyer.com) 更新时间:2008-7-2
22:34:15
维权律师生存状况调查报告
“维权律师生存状况调查项目组”
北京
2007年4月份开始,律师观察网对维权律师独立执业的状况进行了调查。
在调查展开之前,3月20日下午,我们邀集了著名刑事诉讼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樊崇义老师为我们做了专题意见讲座,就本次调查的宗旨、方式和当前刑事诉讼领域存在的问题,樊老师做了细致的讲解,参与的有律师观察网的全体同事、部分青年律师、媒体记者,当然包括参与本次调查的专职人员。
3月25日,调查小组又拜访了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李霄林、许兰亭,听取他们对调查的意见和建议。
3月28日,调查组列出调查提纲。
调查采取走访、问卷的方式进行,走访了广州、深圳、上海、北京、长春等五个城市,以维权律师的执业状况为主,围绕各方面的问题展开调查,取得了大量一手的材料和信息。
正式调查从4月1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历时近半年,因中途出国及召开论坛影响,比原计划延迟了1个月。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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