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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安忆要碰,许鞍华也要碰。一个第一次写剧本,一个第一次导舞台剧,碰的还是《金锁记》,为什么要选这个穷凶极恶的故事?
    也许因为现在再看《金锁记》,里面的女性地位与身份认同意识虽然如同远古蛮荒恐龙,却被一个沉痛的情结所横亘,终于野蛮而扭曲地生长出精妙而带有警醒意味的图像。
    正如张爱玲说,“时代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而这次舞台剧的海报说,“在最坏时代做最坏事。”
    剧本与原著最不同的地方,应是干干净净地删去了七巧儿子长白的戏份,加强女儿长安的部分,集中在长安变成受害人的角色。
    王安忆说:“我最大的动作就是把长白的那条线去掉了。一方面是因为容量有限,另外一方面是我的性格来说,不大喜欢这个故事。张爱玲写曹七巧去报复自己的儿女时,对儿子的报复特别可怕,我就毅然删掉了,变成了一个母女两代人的故事。写对话的时候呢,我可以说是‘穷凶极恶’,一定要写得让别人觉得有震动力。”
    许鞍华亦十分赞同:“我觉得这是对的,对儿子和女儿其实是重复了她(七巧)的残酷。其实《金锁记》主要讲女儿,而在《怨女》这个变奏中主要讲儿子。如果改编要留下一个,我也会选长安的,因为她的故事中仍然有一些美感,一些失去了的快乐的感觉;而长白是永远不会快乐的了,只会一直堕落下去。”
    然而,删掉残酷的部分,是否就能留下美感、留下失去了的快乐感觉、留下那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呢?
    相信看过原著的人多少都有所体会,这看上去确实像是一个男性主体失落的故事,张爱玲籍着故事的安排,将文本中的男性贬压,男性于此,要不是残疾在身,就是品性卑劣、毫无所长的败家子一个。身为女性的曹七巧,在其女性身份意识被父权社会束缚,被物化,戴上金枷锁,成为婚姻的祭品,在往后漫长的岁月里,其生命在不断的挣扎与矛盾中变形扭曲。然而在她终于成为家中握有实权的人时,仍然是以父权之姿还击以往在父权社会中受到的压抑,成了变态的母亲,造就了病态的家庭,身处其中的成员,形成了命运共同体,彼此的人生除了纠缠不请外,只有不断地往下沉沦,病态的价值观影响着彼此,大家就如此这般的苟活着,直至生命枯萎殆尽。
    简而言之,金锁记里面所有的性压抑都是生活的压抑,性取向的不自由就是生活的不自由,这种不自由下,走了千重路,都是死胡同。这一点,不是许鞍华与王安忆简单的减法能够解决的,张爱玲早就下了断语:“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还没完——完不了。”
    事实上,在这个问题上,从上世纪初张爱玲的时代,到当下这样一个看似轻盈的时代,从未真正有选择的权利。
    最近,老愚在FT上写了一篇《要么一步到位,要么成为剩女》,他说,我们已经到了一个明码标价的新时代:一个男人所能获得的女人的质量、数目与金钱权势成正比,质量包括姿色与年龄。不夸张地说,这已经导致了极度的性不公平。性泛滥与性匮乏共存,极少数人占有过量性资源的状况,造成整个社会的性贫乏,性短缺。姿色更佳、年龄更嫩、身段更低的女子夺取了优质男人。一个心照不宣的事实是,金钱与权势完成了性的优化,造就绝对般配的资源整合。更绝对地说,有成功男人就有剩女。
    这篇文章引来反击无数,其中比较温和的一篇也还是不得不承认他的观点,一个心理咨询师说,剩女们一只脚迈入了新时代,一只脚还留在旧时代,她们已经拥有了一定的经济地位,要求男女平等,但是她们确实还保留着很多传统的价值观,“男比女强”依然是她们公认的择偶标准。一个28岁自认很优秀的女性,对于一个跟她同龄同收入同学历同职位的男性的评价就是“不够优秀”;婚恋中介的登记表上,再不贪心的单身女人要求男人的收入也是自己的1.5倍。她们在潜意识里都相信男人是比女人更优秀的物种,自然也就应该拥有比女人更强大的能力,她们对男人的要求几乎是“高大全”式的,然而现实却令她们失望。一个有钱的女人,根本不需要为结婚而结婚,你完全可以像男人一样爱谁谁:你可以像麦当娜那样爱23岁的男模,可以像张曼玉那样爱有才英俊的导演建筑师,可以像王菲一样爱谁也不看好的男人,可以像香港亿万富婆龚如心一样爱风水师,还留给他一亿的遗产……只要你愿意。一个已经不差钱的女人,为什么在考虑男女关系的时候,还要被钱困住,为什么还要忍受不和谐的婚姻?为什么还去要求男人的收入是自己的1.5倍?为什么会以为钱会把男人吓走?我只能说这是一种惯性思维了。有钱的女人已经拥有了自由飞翔的翅膀,却还像老母鸡一样在地上扑愣。
    再回到这次的三个女人之一,许鞍华,前几天晚上,我在一档电视节目看到她,是在那个名女人杨澜的访谈节目里,杨澜与几个女主持在终于完成了“导演理想”、“电影理想”等公式化问题后,终于迫不及待地问了60岁的许鞍华这个问题:对于一个女性而言,你没有婚姻,这有没有给你带来困扰呢?得不到公认的女性的幸福,你觉得如何?
    这一点,张爱玲数十年前未解的人生难题,到如今似乎都没有改变。
    三个女人的老月亮,从隔着三十年的辛苦路往回看的好月色,到许鞍华给姨妈的那个大得近乎荒诞的月亮,再到今天舞台上七巧玉手镯映出的那抹月光,都是凄凉。
    我的爸爸他们那代人是在台湾歌曲的影响下长大的,和罗大佑一样戴着墨镜在草坪上弹吉他唱歌是他们的情怀。然而到了我的七月,我在他坐过的草地上,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我只记得,我看到一群学生围坐在草坪上,我跟身边的人就嘲笑说这是多么理想的大学的一幕阿,然后我们就在k房里面飚歌,买醉,然后我们就永远失去了那些遥远的带着涩涩的却又疯狂而执著的古董般的情怀,然后楚生就开始唱爸爸的草鞋,然后我的亲爱的坚决不瞄一眼选秀的爸就从房间里面跑出来,然后我就开始控制不住地狂飙眼泪,然后我爸先是回头看着我狂笑,然后说就凭这首歌就值得投一票,然后听完就边哼着旋律边扭头回房,临走前不忘再笑我一下。然后我就开始边变态地边泪奔边遥想当年,小颖桦是一个台湾校园民谣的狂热爱好者,那个年头有一种叫做歌曲集的东西,简谱配歌词,我就有一本,里面有外婆的澎湖湾,有似水流年,当然还有爸爸的草鞋,草鞋是船,爸爸是帆,奶奶的叮咛载满仓,满载少年时期的梦想,充满希望地启航启航。我哼来哼去最顺的就是这么几句,然后就唱不好了,再也唱不好了,怎么也唱不到倦航的船儿靠港。然后我就边狼狈地摸着鼻涕眼泪边在想,我那本歌曲集丢哪去了?我的毕业七月,做的最多的一件东西是丢东西,把四年的日子打包的同时要把四年的日子有选择性地丢掉,我在搬宿舍的最后一刻想的就是我不会把什么给丢了吧。然后我就继续想我的那本有爸爸的草鞋的本本到底去哪儿了?然后我就放弃了,就像我在搬完宿舍回家的路上还是发现自己把一堆三联落在了书桌上,可笑的是我是为了不忘了才特意放在书桌上的,然后就放弃了。在我晃神的一段时间里面楚生继续唱着爸爸的草鞋,旁边的陈爸爸一脸尴尬地坐在旁边,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陈爸爸好歹也学一下苏妈妈泪光闪闪一下嘛,一点效果都不给。不过其实我都没心思去注意到什么了,只顾得稀里哗啦地眼泪鼻涕直下,十岁学会的歌,到了二十几岁才唱出眼泪来,可是要留下的一个留不下,该远航的早一溜烟地跑得不见影,应该伤感的时间麻木地过了,然后在一把吉他一个男人软软的海普里面被咸丰年的老片断撞到伤感得我自己都觉得矫情。

    小时候听的爸爸的草鞋还有一段很寒的独白开头,“爸爸有双草鞋搁在鞋柜上,他常默默地盯着它望,仿佛注视着茫茫海上的一艘船,不觉,一颗泪滴到鞋上,引出这段故事好长好长。”然后才是草鞋是船,爸爸是帆。那个年代传过来的台湾民谣总是有着几份漂泊的异国游子的味道,可是那是要带着白围巾穿着中山装的张明敏才要唱的,所以我记不住的总是后面的那几段,什么船儿行到黄河岸,厚厚的黄土堆上船,夜来停泊青纱帐,天明遥遥山海关,记得住的只是草鞋是船爸爸是帆奶奶的叮咛载满仓,还有楚生一遍又一遍地唱倦航的船儿快来靠港靠港。又是小情小调,是楚生每首歌里面都离不开的乡愁,你可以说楚生没深度,可以说我们没深度,但有什么关系呢,今晚我不关心人类,我只关心你,大时代有它的惊天动地的教导,小个体不过抱头痛哭就好。

    这个本来应该完全享受的晚上被我对楚生的狂热搞的支离破碎,在选秀里面粉丝的爱就是这么的累,漫长的两个月,每个星期五晚,他晋级了还来不及狂欢,就要为下星期的投票搞的焦头烂额,有人赞他了你开心,有人骂他了就焦心,有比赛还不能安安心心地看表演,担心他选歌不好喉咙不好发型不对服装很烂,还得紧张兮兮地握着pk票等贴吧指示一投再投。比如今晚,有人一直在把他说成是过时的旧有的,把对方说成是未来的希望的,然后我就在泪奔至于还不忘对那些口口声声喊着朝未来狂奔的人竖起中指。我其实真的可以理解每个人的选择,你总得喜欢一个不喜欢另外一个对吧?我不喜欢的是他们硬扣在我的唱着民谣的楚生的头上的帽子,可以找理由,但能不能找个好点的靠谱点的理由呢?流行音乐永远是被蜜糖和柔光包囊着的,摇滚又太过激越极端,民谣确总是忽地把我们从宇宙洪荒天崩地裂拉回来,把我们拉回到一个个直白的故事里面,但恍惚之间却已经拉阔了不知几个天地。到今晚,我已经分不清是民谣还是楚生,你听他在抱着吉他,你听他在唱,总是那么忧伤。哦,楚生,不要为了其他人轻易地说我不是只会唱情歌我也会唱开心的歌的,我们不在乎这些,你唱爸爸的草鞋,唱着流浪,唱着漂泊,仿佛这是某人远航的故事,但仔细听,在句复一句的琅琅上口中唱的不是别人的流浪而是我们的或者我们认识的流浪。楚生唱的是民谣,唱民谣的是楚生,民谣本来就是悲伤的,我们在几分钟里面经历的就是这样的,这个世界,美好总是受到摧残,得不到一点珍惜,更不会有什么补偿,但人的一生,既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美好,也不是那么坏,不管我们在开头把头扬得多么的高,不管我们有多么不愿意面对现实,不管我们有多么沉溺未来,总是不得不折服在现实之下的,而你和你所唱的,总是让我们面对这日子面对它的末端究竟长得什么样。

    今晚另一个让我们花生泪奔的应该是那个七年的VCR,对比海龟苏的强说愁,真的不是我不厚道,只是有些时候真的是让人管不住自己的嘴对某些事损上两句。留洋七年算什么,我想申请到美利坚共和国接受资本主义的折磨资本家们还不给我被虐机会呢。出身好真的不是错,也不是仇富心理在作祟,错的是为什么不低调一点呢,国人都是有眼睛的有耳朵的,哪个七年沉甸甸的东西更多是明摆着的。罢了罢了,赢都赢了,就不刻薄了。楚生的七年,就在那张四人共用的露脚趾的草席上,他找到了自己的语言,学会了歌唱,还有那些简单却又无法复制的旋律。楚生和民谣不是上流社会,他们只熟悉艰难的生活,那些穷得只剩下理想的日子,是不太漂亮和冠冕堂皇的心里话在吉他上一步一步的艰难爬行,这种爬行不是一万尺高空中头等舱的柔光下的飞行可以想象的。所以,不好意思,我决定坦白,我到现在还是无可救药地热爱着文艺青年,我亲爱的猫姐资深的文青前一秒还在对别人称她为文青恨得牙痒痒,后一秒就屁颠屁颠地奔向书展了,我无可药救地喜欢她,喜欢她在每个人都被折磨地仿佛褪掉一层皮的社会里面还是几乎没怎么变,像个道长,梅妻鹤子,活的清癯执拗。我永远记得我爱过的文艺青年,记得他在一个下午,在钢琴声里面摇头晃脑地转过身对我说,这是他最爱的钢琴唱片,背后是被刷成橘红色的墙壁,那是keith jarrett的The Koln Concert,Part IIB,他的即兴,他的招牌式的浅吟低唱,温柔如水,难以言喻。我的文艺青年,第一次见到,就生了妄念,你怎么好独自生活到28岁才叫我认识你?然后就是楚生,带来一个夏天的高烧,到今晚仍持续不退,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大好年华,如果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去仰望,没有什么距离去惆怅,没有什么狂热去折腾,真是一件无趣的事情。

    在无可药救的高烧中,那么长的时间,我都在期待,楚生能够超过许巍、齐秦这些参天大树,发出自己的声音。可是这么奢侈的要求,经过长时间的等待,还是得到了补偿,我们的楚生今晚坐在齐秦旁边,他弹吉他他吹口琴,他们唱他的外面的世界,然后被像丁薇那么敏锐的女人看到了楚生千年不变的姜丝脸上小孩子仰望英雄的羞涩,真是可爱,让我想到自己见到偶像面红耳赤战战兢兢的没出息的样子。然而今年流年不利,死了很多很可爱的偶像,有杨德昌,还有冯尼古特,我很喜欢的木木为冯老师写了一段悼文,其中最后一段是这样的,“在《黑夜母亲》的引言中,冯尼格特曾经写道:我们是我们假装成为的人。他假装成为一个有趣的人,他终于成为了一个有趣的人。然而在他去世之前的最后作品中,他那轻俏的一拐弯式的幽默荡然无存,他自己显然也意识到了,他写道:幽默是一种远离残酷生活,从而保护自己的方法;但到最后,大家已经非常疲倦了,而现实是那样残酷,于是幽默再也不起作用了。这句话从冯尼格特的口中说出来,令人一时觉得气苦,原来我们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假装,都是没有用的。”冯老师在等瑞典文学院对他的肯定等了很久,我们的楚生在等流行乐坛对他的肯定也等了很久,冯老师没有等到,楚生似乎等到了。然而,是不是这就是楚生那美好的成功的另一端呢?我仍然纠结于楚生对这个比赛作出的妥协,我知道这样不好,只是如同冯老师远离残酷生活的那么强势的幽默到最后还是当然一溜烟地小跑得让我们气短,楚生阿楚生,人长到这个年纪就越来越觉得很多的无能为力,有些事情是我们再怎么努力再怎么妥协也没有用的。齐秦是我们的偶像,我们却已经是唠唠叨叨不愿感受不愿付出不愿想象的成年人,美好的坚持理想的生活方式犹如王祖贤的美腿离开小哥的身边一样渐行渐远,到底还是不是拒绝得越多,得到的越多,哪怕只是精神上的?真正的歌唱着这日子的忧伤与真实的你的民谣我们的楚生是不是会被商业规则无情地截肢?这日子的末端,究竟长得什么模样?

    我在做花生的这些日子里面混天涯秀场混百度,里面有很多志同道合的爱着楚生的人,他们写了很多很好的文字,其中有一句我很喜欢,是写给楚生的,他说,请你用心,请你用情,在你成功之后。楚生阿楚生,我们虽然看不到这日子的末端长得什么样,但请你用心,请你用情,在你成功之后,那么我们至少可以给这段日子留下一个光明的尾巴。
 

   

    第一次在今年的快男里看到陈楚生的时候,很不幸地,他穿了一身花衬衫,在唱《里约热内卢》,摇曳生姿,于是第一眼就错过了。然后猛地一眼看到他唱袁惟仁写的《想念》,低眉敛目,舞台灯光从他身后飞下,压得绵长悠远,身上的花衬衫仍然是春光般张扬的颜色,可是却让人觉得天地安定,气息温暖。可是他却还是输给了那个假洋鬼子苏醒,因为人家会洋腔洋调地说“我也会唱中文歌的”,人家长得一脸志得意满的年轻。楚生却只懂得黯淡地唱一首台湾民谣,那个台湾文艺时期的《想念》,就像歌词唱的一样,“戴的手表是你的时间”,别人的时间都在哗啦哗啦地向前狂飙,只有他那一刻的时间仿若静止,可是生活太快,时间太少,来不及忏悔,来不及思念,谁还有这样奢侈的闲情逸致来挽住时间的巨轮?所以他怎么能不输掉呢?可是,他有多好,我很明白。

 

     然后看到楚生两场突围赛,第一场出来,唱的是许巍的《星空》,他的声音凄清而华丽,有点像edson的pelle carlberg,又有点像JJ72的mark greaney。又不全然像。pelle carlberg太北欧了,空灵了点,也太老了一点。mark greaney如同他的乐队JJ72一般,很brit-pop,就是透支着不知道从哪里找来的无端的忧伤来唱不知道为什么凄惨的歌词的惨绿少年。

 

    楚生却是恰到好处的年龄,早早就开始了离家漂泊的生活,然而去国十年,仿佛老尽少年心,遥想当年一头金色长毛的他,也是一个rocker,这点从他唱《寻找》时的爆发可以找出些许端倪。然而感谢时间,让一个金毛激越的rocker老成了一个短发清俊的folker。或许因为我处在一个尴尬的年龄,现在的他对我来说老得恰到好处。要是我再年轻几岁,或者再老上几岁,我会干干脆脆地喜欢那些咋咋呼呼的苏醒们,用他们来或者浪费或者缅怀青春。可是现在,楚生对我来说就是亦舒笔下的玫瑰,四十岁的玫瑰的美丽是被这样形容的,“她仍然这么美丽,精致尖削的下巴一点不肯变形,眼角的细纹不外是种风情,四十岁的人了,她是夏天那朵最后的深色的玫瑰,眼看要凋零了,花瓣中开出深黄的花蕊,她眼角多一颗闪动的眼泪痣。”楚生美得像那位美丽的四十岁女人,因为即将凋谢的美丽而更加美丽。穿越时光,楚生也曾与旁人相互挖苦、取笑、打击、吹牛、打岔,枝丫蓬乱地生长,年少轻狂得一踏糊涂。然而就连天不怕地不怕的思嘉都只能落寞地说一切都gone with the wind了,有什么是不能被磨穿的?在这片迷离的光影里,张狂少年轻轻转身,变成了台上背影单薄的男人唱着关于想念的歌,那边厢,他嘴角微微翘起,却有意无意地躲避镜头,仿若不完全不知道自己旁若无人的眉目舒展,这边厢,城池早已无声陷落,范柳原终于肯笑着说“我说,我们几时结婚呢?”,白流苏说香港的沦陷成全了她,最后,张爱玲说,传奇里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人人都有恶趣味,总是爱别离,求不得。楚生却爱唱许巍与齐秦,爱唱许巍与齐秦的人是不是都有些乡愁与漂泊的情结?塔尔可夫斯基说,乡愁在俄语里有绝症的意思。而我觉得乡愁伤感得像感冒,感冒不是绝症,却抽丝般地病愈着,而感冒之所以是一种伤感的病,就是因为病得不够严重。能写出连绵7部的《追忆似水年华》的普鲁斯特出身豪门,患哮喘喘、之后,不能接触屋外的空气,足不出户,长年卧床,最后死于最文艺的病――肺炎。像他这种有病有钱又有闲的人才能可有可无地把最好的时光与精致的玛德琳当作绝症来伤感着,把哮喘当作肺癌来过生活。可是离开的人,所遇无故物,焉得不速老?他们老得已经不想伤筋动骨地动摇本来已经很漂泊的日子,累得负担不起绝症,所以只能把乡愁当感冒来病着,再把日子当作一杯杯的白开水,灌下喉咙。所以我喜欢楚生唱他的歌的样子,他唱自己写的《有没有人告诉你》,他说“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他唱少年时心爱的女子居住的地方,爱情与青春却好似一夜半寐时坐的火车,轰隆,轰隆隆,往远方开去永不停下,乍惊乍醒间却早已走远,现如今只能不咸不淡地说说别后人生种种际遇,说说少年情怀,还有后来混迹在人堆里的清简余生。那种感觉,那首著名的歌是怎么唱来着?“我象每个恋爱的孩子一样,在大街上琴弦上寂寞成长”,是多么好的感觉,好得仿佛再也无法将情歌唱得那样动听似的。

 

    如果楚生只是一味地忧伤,那也未免太过乏味,我跟可爱的色情狂杨二老师一样,非常喜欢楚生弹着吉他唱《姑娘》的样子,喜欢到恨不得把他抢回自己的後花园。楚生唱《姑娘》的时候,配合着吉他的分明节奏,漂亮的手炫技似地弹着,忽然间,平日里清淡的人忽地染上了噬骨的媚色,飞舞的手指,一拨一弹,一举一动,舞成一片恣意摇曳的火焰,近乎侵略性的美丽,似春逝在即,每个看到的都只能化成石头,在灼灼艳光下不能言语。明明前一秒还是将铅华褪尽的人,低眉敛目,后一秒却将华彩尽染,腕间轻扬,指缝间溜走的都是一室的风情,让人情不自禁,同他合唱最后几句:

 

hey hey

姑娘姑娘 我真的好想你

我的心啊为你碎

太阳为你燃烧 月亮为你升起

星星它为你眨眼

 

    是多么好的感觉,好得如同心爱的姑娘不老,笑容娟好,好得像要将日子过成最好的时光似的。       

天才癫痫症(2007-04-22 22:47)
    个人认为普鲁斯特问卷里面最难答的一个问题是“还在世的人中你最钦佩的是谁?”如同问我你最喜欢哪本书一样,真是个让人难堪的问题。

    看城画访问黄永玉问到这题时,他老人家就回答“书阿,用不着告诉别人你在看什么书。但偏偏有人老要问。看书是自己的事情,这样问,很难回答。”黄永玉可以这样理直气壮教训别人,我不敢,所以这是个很难回答却又不好回避的私人问题。而同样,偶像是谁也是一个巨难的问题。选择偶像如同选择一本书,很容易透露你的个人品位。而选择什么样的偶像才是安全的?这如同在旅途上选择一本什么样的书即满足消磨时间的需求又不轻易暴露个人阅读趣味一般有学问。我想选择一个天才大抵是不会错的,因为安全。天才很少失败,好比现在你喜欢网球又恰好选择了费德勒来崇拜,真是幸福,安全的幸福,因为,你可以肆无忌惮地去享受他无穷无尽的胜利和肆无忌惮的骄傲,即使偶尔失败,也只是一种安心调剂。

    我是一个习惯同时看很多本书的人,有些认真看,有些走过场,有的看得完,有的看不完。所以也同时热爱很多的偶像。有些偶像离我很远,有些就在身边,有的从一而终,有的high过就忘。自从我们一群同仁去年混进广州大道中那栋著名的大楼实习后,我们中的很多人都或多或少满足了自己见偶像的欲望,鸽子拿到了小马哥签名的公仔,ealon lee见到了夕爷,我见到了偶像令狐磊的偶像沈颢。最灵异的一次是我发现偶像张晓舟竟然长期跟身为南都娱记时期的仁导长期共处一间办公室,据说偶像藏身于他的办公桌之后,几乎不与办公室同事对话,真是酷,如同偶像的文章一样,酷。

    印象最深刻的张晓舟的一篇文章是讲上海爵士周的,借题发挥,写爵士的颓势,叫《假如有一种美大势已去》,他说,“面对爵士这个世纪美人,你始终热爱她脸上圣洁的皱纹,却也难免忍不住和周围的新鲜美女眉来眼去”。标题好得要命,抽离的,遥远的,大时代的,憔悴的,美丽的。引语同时调戏爵士和杜拉斯。还有开头,“一年多以前在上海看过今生最刻骨铭心的演出之一Herbi Hancock 和Wayne Shorter两个老家伙于落日苍茫中追挽似火骄阳,当然还有Dave Holland和 Brain Blade,连看这两场无敌的四重奏,幸福感激之余又有点怅然若失,如此经典的爵士是否看一场少一场?今后是否还看得到?爵士乐的浩荡列车已经驶向终点,这是一个叹号,一个句号,不是逗号,也不是省略号。”最爱是那句“于落日苍茫中追挽似火骄阳”,私人的情绪与集体的回忆,个体的无力与存在的巨大。书写一个时代的逝去就应该用这样的句子。一个时代都要离去了,怎么还能若有似无举重若轻,难道还不应该抓紧时机,有力地呐喊,狠狠地抒情?

    天才就是这样。所谓才气这种东西,真是有就有,没有就没有的,不能强求。尤其是写字的,有的人写的东西读起来就硬是有快感,字里行间,犹如美人身上的风情,借不来装不上,掩都掩不住。有时这与学识完全无关,天才写的东西也许通篇都是务虚,没有拔高,没有深入,没有触类旁通,没有超链接,可文字这种东西与比武是一样的,往往一字之间定生死,才气就是连禾杆都遮不住的珍珠,有了它,垃圾也能变成恶之花,真真挡不住的疯情。

    我很久以前就在追的《Monk》已经演到了第五季,很疑惑一部这样好片子为什么却引不起关注,它不似一般美剧的纽约似的大喇喇的粗糙风情,却是洋溢着英国式小知识分子情调的幽默的精致小品。里面的主角monk是个有偏执狂的和洁癖的患者,高智商,天才神探。最好玩的一幕是警长为了让monk破案,给他找了一间无菌室,穿着纯白的无菌服的monk在纯白的据说是世界上最干净的地方的无菌室里面,一脸迷醉,那种满足的表情,真是偏执得可爱。

    看monk的时候,就在想,天才跟一般人的区别是什么,或者说一般人怎样才能成为天才?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华,与生俱来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最终惊世绝伦。后来看到有一集monk,忽然顿悟,是偏执。那集中monk服用了心理医生配置的药后,变回了一个正常人,不再有那数也数不清的牛奶恐惧症之流,也不再有洁癖与偏执狂,但是也失去了破案的天才。固然夸张,但是却很通透,天才与凡人的差别就在于那点偏执,那份天才起来不管不顾的出世的癫狂。因为羁绊于人情俗世之间的你我是很难全心投入到一件事情中去的,而这世上的许多事情,偏偏并不是看你开始能做得有多么的好,而是看你能否直挺挺地站到最后。

    那集的最后monk还是选择放弃了让他变回正常人的小药丸,重新要回了他的天才,也要回了那数也数不尽的××恐惧症、洁癖与偏执症。如果你我都没有勇气放弃那些让我们在生活中与旁人毫无二致的小药丸般的平庸安全感去肩负一个“癫佬”的偏执狂恶名时,爱天才大抵是个好方法。因为,很多时候,拥抱天才就等于拥抱了世界。
 
无菌室里面的monk
青春的皮相(2007-04-22 02:18)
    金像奖出来前,我最可以肯定的奖项得主就是吴景滔小朋友,果然,吴景滔小朋友拿了最佳男配角和最佳新人。

    没办法阿,从来让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将镜头对着小孩子,特别是不老成的小孩子,吴景滔小朋友那种清清澈澈的眼神放在画面上一放大,老早就已经赢了一条街。

    然后周迅又拿了女配角。而周迅天生一张娃娃脸,好似永远都不会老的一般。所以无比期待《明明》,看了剧照,导演将画面对比度调得很高,整个色调有一种焦灼的感觉,所以周迅在里面橙色的造型就显得巨惊艳。这真是不容易的,你试试把一身层层叠叠的橙色摆在身上?周迅的样子正是时下时尚界最流行的,娃娃脸,瘦骨仙的身板,却又有成熟女人的风情,介乎女孩与女人之间,却又不是lolita式的愚蠢,忽而幼齿忽而风情,真真活生生一fashion icon,活该半成熟的miumiu找她作代言人。

    然后还找到了黄耀明和周迅合作的《明明》主题曲《看看》,真是好玩。曲子是明哥一贯的电音风,开头由电音与琵琶带起,黄耀明的靡靡之音作和声,惊喜的是竟然将周迅沙哑的向来只能低吟浅唱的嗓子唱出了金石锵锵的质感。词是林夕写的,配合电影主题,“找一个好对象,看起来像对鸳鸯,去江湖闯荡”,真是有侠气,所以越发期待《明明》。

    我很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很多人在提起喜欢的国内女星时,特别是很多男的,总是热爱老徐。老徐总是一副骄傲的有男人来爱她的样子,从《将爱情进行到底》时就是这样了,一点都不可爱。不像周迅,底子里面总是一副涩涩的飘忽,又有一种老是戒不掉粗口却想把生活过得更甩一点的孤勇,真是个孩子。

    所以觉得《明明》应该会好看的,主演除了周迅,还有吴彦祖与杨佑宁。在街上抓五个女人,有四个会告诉你她喜欢的是吴彦祖,他长得那么好看,只可惜他竟然在里面留了长发,哎,其实还是《美少年之恋》里面的短发适合他。还有杨佑宁,他在《十七岁的天空》里面有多么的迷人,再看看他在《明明》剧照里,冰天雪地里面穿一身军大衣,配一头金发,搂着单薄迷离的周迅,青涩纯良的脸,好看得要命。所以电影应该会好看的,管他拍得是不是形式远远大于内容,管他是不是加长版mv,那么养眼的主角,早已赢回票价。

    于是想起那部《盛夏光年》,又是一部卖皮相的电影,绝对的不知所谓,空洞做作,连最简单的故事都讲不好。可还是看了,没有办法,他将整部电影色调都调得泛青,然后一次又一次的像岩井俊二致敬,捷运上的镜头,特别是田野间骑单车追逐的那一幕,又抄《情书》又抄《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怎么能不美?再加上两个男主角张睿家、张孝全。张孝全浑身都是明星气质,片子里面的他外向、但内心又有自己秘密的,站在人群中很是抢眼,张睿家则显得纤细敏感。他们两个的脸,眼角眉梢之间,跳着挡都挡不住的青春,仿佛初夏,阳光穿过树叶,一抬头,映入眼的是跳跃着的阳光,那样蛮不讲理,连个招呼都不打的穿过重重阴霾照进你心底,甚至让你拒绝都来不及。

    不过论卖青春,卖皮相,真是日本片子的长项,日本人骨子里面有一种kawayi的气质,不是简单的say yeah式的那种kawayi,是一种切切实实渴望年幼拒绝长大的心态,所以他们的青春片都拍得特别到位。前段时间一口气看了好几部日本青春片,《风味绝佳》、《只想爱着你》、《泪光闪闪》、《rough》。先是被长泽雅美白花花的美腿晃得眼睛都花掉,然后就是《风味绝佳》里面的柳乐优弥,就是那个让梁朝伟也饮恨不已的最年轻的嘎纳影帝,那么的年轻,他04年得奖时才14岁,所以电影里恰好保留了那一份没有长大的干净。一般青春片都有种莫名的焦灼,主角的眼睛里面总是黏糊不安的。而《风味绝佳》里柳乐优弥的眼睛里面是难得的沉静,但不留半点阴郁,澄净的如同刚被暴雨洗过的天空,没有太阳,却也没有阴霓。

    所以不得不提起柳乐优弥与梁朝伟的那个段子,当年梁朝伟凭一部演得痛苦无比的《2046》入围嘎纳,以为胜券在握,却输给14岁的柳乐优弥,一向低调沉默的他也只能满腹牢骚:“14岁有什么演技?你说给我听!我只能当自己去戛纳参加影展是宣传香港电影!”

    确实,看着小孩子们一天天长大,他们青涩的脸日渐发狂般的怒放着美丽,而自己却无可避免的衰老,这真是让人绝望的事。因为,我们谁也不能忘记自己曾经年轻过。

 

    所以,怨不得伟仔没有风度的。

 

 

《明明》                      《盛夏光年》

《泪光闪闪》                   《风味绝佳》

 
程灵素的荒凉盛夏(2007-03-24 03:41)

    我今晚终于把新版的《雪山飞狐》看到了程灵素死的那一集了。《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一直是我的枕头书之一,所谓枕头书,跟廁所书一样,都是生活用品,一定要选舒服的。我其他的枕头书是《傲慢与偏见》、《飘》、《妇女乐园》和《我的前半生》。都是从几岁读到二十几岁的,早已烂熟于心,所以可以一看再看,太过安全,没有期待,适于安眠。

 

    除了作为枕头书陪伴我多年之外,《飞狐》还是我看的第一本金庸,于我有不可言喻的感情。它绝对不是金庸好的作品,甚至可以说很粗糙,因其不精致,别有一份粗糙的动人情怀。于冰天雪地的关外开始故事,却又嘎然而止,最后那一刀是落下抑或不落,连金庸都说他自己也不知道。

 

    记得小学时中午电视台放91版孟飞和龚恩慈的《雪山飞狐》,龚恩慈扮演的程灵素太过美丽,以至于我看书时怎么也不觉得程灵素是个“肌肤枯黄,脸有菜色,似乎终年吃不炮饭似的”般的普通女子。现在想来。要是单读书,对于那样相貌平平的女子,怜惜会顿时少了好几分吧。


 

    不论如何,在电视与小说双重形象交织下的程灵素成了我最爱的金庸女子。新版的《雪山飞狐》找来了阿娇做程灵素,太过漂亮了,眼角眉梢之间,把演程紫衣的迟暮美人朱茵硬生生地比了下去,这样的美丽,电视剧里的胡斐竟然舍她而爱别人,真是让人不解。但是我私心作祟,宁愿违背原著,也要找一个漂亮的人来演我的程灵素。因为书中程灵素最大的悲哀就是不够美丽却太过聪明。她的名字来自于《灵枢》与《素问》,她是个真真正正有学问的女子。一般女子读多了两本书,难免会有一股学究气,忍不住的卖弄,程灵素之所以是程灵素就是因为她尽管那样聪明,却也只是清俊而理智,聪明得清风徐徐而流水潺潺。

 

    程灵素是个好女子,不仅仅因为她的好学问与聪明,她有一副柔软的心肠,爱得又雅致又温和又压抑又绝对,是多么好的女子,衬得起书卷首鉴刻的“素情自处”。很多人怜惜她为胡斐治好苗人凤、救他脱险、为他救马春花、在掌门大会上大显身手,最后还要以自己的生命换回胡斐的生命,死前还做好一连串安排,给他一个活下去的大好理由,好让他不必以死相报,机关算尽,却只能得到胡斐一个“二妹”称之。而我喜欢她是喜欢她的好性情。我自己是一个坏脾气的女人,年纪小一点的时候气起来便掀桌子扔东西的,近些年好些,却也还是暴烈。所以我特别喜欢有着好性情的人,比如程灵素,有着一种安慰人的天性,这是真正让人心悦的女人:细腻、温柔、醇厚、安静,从不肆滥情感。她善解人意、清明剔透,了解别人心中所想,懂得体谅他人的苦处。与聪明比起来,这才是万般难求的。她永远不会像那个空有一副好皮囊的袁紫衣一样神经兮兮,拿一些不知所谓、冒名奇妙的咸丰年往事来纠缠你。她未必幸福,但是她从来没有把自己的忧郁发泄在胡斐身上,自己却像一洼清水,吸纳别人身上的燥热。


 

    这样的好女子,却只因缺了美丽,多了几分聪明,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胡斐为别人着迷,真是悲哀。所以看到两版电视剧里面的程灵素都比袁紫衣漂亮时,心里是释然的。谁不会说内心比外表重要,但谁又能只爱灵魂?真是悲哀。为什么人生爱情很多悲哀,因为人们总是被很多事扰乱了心神,不懂得与自己性情相契的那个人才是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人,其实说远了也与美貌什么的并无关系,遇不到性情相契的另一半或者错过了有时只是偶然而已。所以在程灵素死的那一段让我总是难过:

   

    她慢慢站起身来,柔情无限的瞧着胡斐,从药囊中取出两种药粉,替他敷在手背,又取出一粒黄色药丸,塞在他口中,低低地道:“我师父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眼见天色渐渐黑了下来,他身子兀自不能转动,只知程灵素躺在自己身旁,可是想转头瞧她一眼,却是不能。
 

    “她没跟我说自己的身世,我不知她父亲母亲是怎样的人,不知她为什么要跟无嗔大师学了这一身可惊可怖的本事。我常向她说我自己的事,她总是关切的听着。我多想听她说说她自己的事,可是从今以后,那是再也听不到了。”
 

    “我要待她好,可是……可是……她已经死了。她活着的时候,我没待她好,我天天十七八遍挂在心上的,是另一个姑娘。” 
  

    她什么都料到了,只是,她有一件事没料到。胡斐还是没遵照她的约法三章,在她危急之际,仍是出手和敌人动武,终致身中剧毒。又或许,这也是在她意料之中。她知道胡斐并没爱她,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不如就是这样了结。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那正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少女的心事本来是极难捉摸的,像程灵素那样的少女,更加永远没人能猜得透到底她心中在想些什么。 

   

    这一段写得真是美,美的都不像是金庸的笔法,竟有几分像古龙了,从第三者角度写她的死亡,那么地抽离而哀伤。


 

    而那么好的程灵素感情受伤,得不到回应,选择殉爱的死亡,这是一种高尚的行为吗?其实大可不必上升到道德的高度,这只是她的性情而已。大家都会感情受伤,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像她这么一个清俊理智的女人,如此只是出于性情使然,与高尚无关,更无关算计。有时我们是要相信世界上还是有这样美好的人的,尽管我们自己做不到,但确实有些人爱一个人只是要让对方觉得无论如何还是有一个人与他相伴,在他感到心碎时,知道仍然有人爱他,性情使然,无关道德。


 

    所以我说《飞狐》有一种粗糙的美,里面说教不多,老老实实地写了一个鲁莽到成熟的刀客,一个好女人,几段错位的爱情。重剑无锋,哀而不伤,总是让人有着隐隐约约的希望,通篇弥漫着一种野生的浪漫,就好像里面王铁匠哼的那首洞庭湖边的情歌:

 

“小妹子待情郎……恩情深
你莫负了妹子……一段情
你见了她面时……要对她好
你不见她面时……天天要十七八遍挂在心!”

    可惜他终也是负了她的,那样好的她。铁匠嘶哑的嗓子,在静夜中唱出的这首歌,缠绵得动人心弦,原来早已唱出了结局。

   

    后来发现91版的片尾曲是找来了凤飞飞演唱的罗大佑的《追梦人》
   

    歌词是这样的:


 

让青春吹动了你的长发让它牵引你的梦
不知不觉这红尘的历史已记取了你的笑容
红红心中蓝蓝的天是个生命的开始
春雨不眠隔夜的你曾空独眠的日子

让青春娇艳的花朵绽开了深藏的红颜
飞去飞来的满天的飞絮是幻想你的笑颜
秋来春去红尘中谁在宿命里安排
冰雪不语寒夜的你那难隐藏的光彩

看我看一眼吧莫让红颜守空枕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

让流浪的足迹在荒漠里写下永久的回忆
飘去飘来的笔迹是深藏激情你的心语
前尘后世轮回中谁在宿命里徘徊
痴情笑我凡俗的人世终难解的关怀

 

    “青春无悔不死永远的爱人”,醇厚的女声陪着满天满地的大雪,真是美,隔着悠远的日子传来的声音,让我有点感受到为什么那么多人热爱罗大佑,他的歌总是这样的,直白的,抒情得毫不矫饰,却又有无可奈何的逝去,仿若辉煌旧殿的遗址,已到了夏天,草木狂张中掩盖着昔日的美丽,对美的坚持与追忆因为失去而得以保存,虽然框架早已倒塌。

   

     程灵素爱上胡斐时,心中是不是也浮现了这么一个灿烂而荒凉的盛夏呢?

    谢谢田园妹妹、胖子和大帝,我们还是进去了五月天的演唱会。

    开场的时候,怪兽说起三年前暨大的那场歌友会,我跟kia同学也去了,想起来,我们那时候是蹭百步梯的记者身份进去的,三年后,我们蹭城市画报的记者身份来到了最前排,这算不算是一种轮回?

    我们站在互动区里面,就是离舞台最近的那里,大家都站着,很挤,前胸贴后背的。舞台上的灯光穿过,我们的周围被人气哄得暖洋洋的。阿信开始唱《温柔》,我被旁边的人挤得站不稳,捏着衣角,怔怔踮脚抬头,目光沿着前面的人头缝隙滑上去,看到阿信的脸,温柔的,年轻的,熠熠生辉,有清清楚楚的光芒在脸上。忽然鼻酸。记起第一次喜欢五月天,就是听了《温柔》,伴随着mv里面那个戴着红色怪异假发的女主角,还有上一次看五月天现场的《温柔》,带着泡泡飞舞的体育馆。有些场景是能够记很久的,此后的若干年,不论时光如何演化,事情的发展如何超出我们的想象,我们都会记得有些人低头看着我们的样子,比如台上唱着《温柔》的阿信,就像现在春天的天气,有着能融化每个人的魔力。

    演唱会完了之后,回到宿舍,已经可以在网上下到孙燕姿今天发行的新专辑了。这是她第十张专辑了,我们听她唱歌听多久了?我以前很爱一个人,他很喜欢孙燕姿,那时孙燕姿出了一张精选集,有她的写真送,那时我们那里买不到这张的正版cd,我就去别的城市买,找了好多家店,才找到,那种跋山涉水再交到他手上的感觉,真是美好。然后就没有了。我有时会想,在爱情里面的人,真是有一种孤勇的,相爱单恋失恋都不容易,都很难,但孤勇的大家还是继续碰壁。

    因为爱情这么的不容易,所以我们的爱情生涯有时候是给情歌打救的。我们经历过的被遗弃的长夜数也数不清,与此相伴的是数也数不清的、难以辨认的难过。在被遗弃的长夜和难以辨认的难过时间中,有很多人唱了好多的歌给我们听,唱他们的故事。其实这种感觉很像在停电的时候,大家围成一圈讲故事。听别人的故事的时候,我们不再惊恐地四处张望,不再慌张地想要寻找蜡烛,甚至不再期待电灯重新亮起来。情歌里面的故事,像温暖的手臂搂抱着我们,陪伴我们被遗弃的、支离破碎的长夜。时间被别人的故事填满了。听过故事以后,我们心里暖和起来,明天的艰辛和困苦变得可以承受了。

    看李照兴写林夕,说有一個朋友,失戀被遺棄,足足有半年活不下去睡不好,晚上一個人會曲著身子叫喊,苦苦糾纏那可能已不該再愛的人。就是在某次唱K,聽真了《假如讓我說下去》最後一句,才突然之間LET GO。林夕說最深體會的是「我怕死,你可不可以暫時別要睡;陪著我,讓我可以不靠安眠藥進睡」,但他的朋友卻因為「離開不應再打搞愛人,對不對」感化。

    于是李照兴说:這樣的故事,天天上演。一首歌可以幫到一個人重新站起,已是再有意義不過之事。

    的确,情歌看起来不过在重复一个人抱着自己的膝盖伤叹哭泣,或者一个人在生命破碎时向朋友倾诉呻吟。但是这已经足够。每个人终究会面对“我该怎么办?”的问题,但是天知道只有自己才能解决这个问题。情歌不是心理医生,不说教,只讲故事,它首先是陪伴:也许我不能释解你的苦楚,不能消除你的不安、无法抱慰你的心碎,但我愿陪伴你,给你讲述一个别人发生的也许也在你身上发生的事,你的心就会好受得多了。

    所以在这么一个煽情的晚上,我跟很多开心的不开心的、恋爱的失恋的人一起听了这么多歌之后,开始在想我失恋的时候是怎么样的。我曾经以为那会凄美惨烈得如同《卡萨布兰卡》的最后一幕,男人最终送走心爱的女子,美丽的英格丽褒曼泪眼婆娑,对即将永别的亨弗里鲍嘉说,请吻我。但现实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就这样过去了,无聊平淡得如同现在的天气下水气氤氲里神色暗淡的行人,只剩下面目模糊的记忆。只隐约记得当时心里渐渐怨恨自己;怨恨自己,越来越古怪难测的脾气;怨恨自己,独自生活,仍然毫无障碍;怨恨自己,曾经有过的孤勇,去了哪里。但是有时失去的爱情犹如负担不了的昂贵礼物,拥有的时候,开心得忘了形,所以有报应。

    前段时间看《恋爱假期》,里面我们的rose凯特温斯莱特在苦恋一个男人三年之后,终于解脱出来,不再爱他,于是在房子里狂奔,对着空气,没完没了地傻笑与狂叫,真是舒心。

    然后就在灰头土脸的坐在电脑前面词不达意地敲着这些字的时候,突然意识到,以后可能都不能有这样的傻笑与狂叫了,就算有,也已经来的太迟了。

    就算现在遇上一个心爱的男人,又能怎样?已经太晚了。青春不是断头台上那句“数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的豪言壮语,跟青春绑在一起的爱情更不是十八年后能回来的好汉。

    就好像我第一次看五月天和现在看五月天,那时候心里满是狂热,现在只是觉得被人群挤的闷热。虽然,台上的五月天,依然年轻,陪在我的身边,给我快乐,给我温暖。但是,我不会再跋山涉水的去找一样东西只为了让一个人眼睛里面有开心的光采,不会再自以为是看着莫名其妙的书然后把一些矫情的句子记下来,不会再有那么一种天不怕地不怕的孤勇。

    所以会突然间灰心,比如听到孙燕姿的第十张专辑的时候,比如听到阿信唱的《温柔》的时候。我会老,会病,会死,会寂寞。没有人会再关心我,没有人会再告诉我他们爱我。因为情感的挫折而反常,颓废,甚至自虐,已经不是我这个时候能做出来的事情。我觉得,是成年人了,总有事要做,有路要赶,有人生要继续,我只能听着一首歌悼念经历过的,预支未经历过的。偶尔看到美好的人与事,看见他们身上无懈可击的亮丽光环,不过不是我这种千疮百孔的人能配得上,只能佩服敬仰。然后在书里歌里电影里仰望那些爱情,如同烟火,在刹那照亮我们的生命,然后用剩下的时间,只能仰望她无情划落,远去在永不可企及的夜空。

    就算现在遇上一个我爱的也爱我的好男人又怎样呢?一个没有跟我听过同一个人的cd长大变老在一首首歌里孤勇的人,就算是现在开始,也已经太晚了。

    这就是报应。
不能永生,就消解吧(2007-03-18 00:31)
    我和我的同学们,经常会遇到一种困境,别人会问我们,你们学什么的阿?传播。阿~~传播是什么?新闻传播一类的。哦,哪个学校的?华工。华工也有新闻的吗?
 
    同学们,开始我还真不知道怎么继续跟他们瞎扯回答下去,可是把我逼急了我也还是会跳墙的。后来再遇到这么不靠谱的追问时,我就跟他们说,现在是个学校都能开新闻,不是吗?

    通常不是特别严重不靠谱的人,听到这句话,就不会再说下去了。

    后来我就看到了南都周刊登的记者跟王朔的对话。

    记者发短信与王老师联系,提到我们还是希望做个独家吧。

    王老师回电话道:什么叫独家啊,要想独家给钱啊,你是不是想把所有的采访买断了,如果是得付钱,否则我凭什么单给你说啊。况且你书都没有看,能说什么啊。嗨,就算给你看了书,你都未必看得懂。

    记者:你误会了……其实吧,现在对独家的理解,就是谁先做吧。

    王:是啊,谁不知道媒体的那点猫腻。(领导的压力啊,王老师)跟你们领导说,给钱!谁也别在我面前充大。

    记:我们就想跟你谈谈书。

    王:对了,你哪个大学的?

    记:XX大学

    王:你这个大学太拧巴了,我认识好几个你们学校出来的人,都很拧巴。

    记:……

    王:你哪个专业的?

    记:新闻啊。

    王:最没有文化的专业,算完了。根本看不懂这书,如果你还是学哲学的,也许还能看懂一两分。我跟你说啊,我这书是超前的,没有点人生经历的看不懂,80后的人甭想理解。

    记:王老师,我们还想做期我们自己的百家讲坛,想邀请你啊。

    王:百家,你忽悠谁呢。我不做,坚决不做。百家就是给那些初中文化程度的人看的。我看啊,你还是先等我书出来后,然后我们再聊。你也只能说说自己的感受,你没有办法代表读者,也代表不了。

    看完之后觉得这是有史以来最精彩的对话之一,比得上王志访问周星驰时的那句“我从你的眼睛里面看到了忧郁”。

    老实说,要是我开头提到的那些不靠谱人士在白目我们时,能有王老师这针针见血的通透水平,我是打死也不敢说他们不靠谱并且乖乖地虔诚受教。

    为什么?因为不靠谱人士站着说话不腰疼,而王老师说彻底的道德与彻底的堕落或许能获得永生,而更多的中间分子和装×分子将灰飞。

    好比说道理,不往极端里面说了,不就等于什么都没说吗?那些还在说什么新闻理想的人,老是在替做这行的烦恼如何在客观与现实之间找平衡,殊不知这种想法从一出发就是错误的。

    如果你不能彻底地坚持理想或者彻底地抛弃理想的话,站在泥土里面妄想轻盈,然后被一些“美好的未来”、“美好的事业”、“美好的时代”所代表的人民伦理抹去了属于自己个体的希望时,有什么资格奢望永生?

    但是,这还是正确的废话。说是废话,不是因为它不正确,它正确,只是因为太难实现,所以是废话,说了也白说,听了也不碍事。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能够死死地挺在人生的极端上面,在混乱的人生里面,一个人要成为自己,按自己的性情、自己对于美好生活的想象过日子,太过艰难。为什么?我也是逐渐才明白的,有很多事情,不是你做得有多出色就能成功,而是看你能坚持多久,这种坚持,并不壮烈,甚至卑微。坚持极端的生活,过程尤为卑微。

    如果得不到永生,至少清醒一点地生活,通透一点地生活。我是个注定灰飞的中间分子和装×分子。就是不安份又没出息。如果我们没有被“人人做好人,人人做成功人士”的正当性冲昏头,可是也没有勇气也没有力量去寻找生命意义何为时,我们还能做什么?

    基斯洛夫斯基有一张照片,黑白的,眉头紧锁,眼神深邃,皱纹爬满了脸。他说自己是专业的“悲观主义者”。他永远在思考“做好人”的难处。他讲过那么多人性遇到困境的故事,可是他还是固执地想要告诉人们爱还是有能力的。所以他伟大而憔悴不堪。

    可是,注定灰飞的我们,没有那种固执的能力,那么至少还能用自嘲来消解这种焦虑。

    后来我又发现,南都将他们的网站域名改成了www.nbweekly.com。这样一份懂得消解的可爱的报纸,做出它的人肯定不会因为被不靠谱的人和人生白目了而狗急跳墙吧。

    不能永生,就消解吧,这样至少能让我们在现下活得nb并且皮光肉滑。
抱着我们的毯子(2007-03-03 03:02)
    最近在重新看教父,第一部的时候,看得热血沸腾;第二部的时候,看得无能为力。以前很不喜欢第二部,太累了,哪如第一部的爽快。现在觉得,每看一次第二部,就多一点勇气。life is a bitch until you die。直面人生的无力,比直面人生的惨烈更需要勇气。

    让我害怕的从来就不是人生的惨烈,而是被那个妄加到人生上面的必然的前途吓倒了。人越长越大,越觉得很多事情都无能为力。于是越加害怕那些堂而皇之的必然的幸福与未来。

    我真的很恨怕别人跟我说,我们应该怎样,我们的未来要规划成怎样。这真的是一种让人彻底变得傻和无聊的想法。我不怕被失败打死,我只是怕被无聊和傻b打死。

    今年是《在路上》50周年,大家都在怀恋凯鲁亚克,三联做了专题,城画也做了。凯鲁亚克说:“我不停地写作,只因为我是个理想主义者,相信生活,而且试图用涂鸦给生活一个说法。”“我为何和自己较劲?明知道写作毫无意义,但也深知沉默更无意义,这真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秘密。”不要问为什么,仅仅因为这两句话,请你也要怀念他。

    不,垮掉!请你们垮掉,也不要变老。我不是说人此后就从此就放弃,我们在年轻的时候要尽可能地折腾,但从来不是为了那种“非此不可”的光明未来而折腾。

    凯鲁亚克生活的糟糕与美好一样著名,可是我们到现在都仍然深深记得他“在路上”的痛苦与虚无。而你们,用每月工资多少个k来衡量自己的日子的你们,没有人会在你们死后记得你们,没有人会在你们死后怀念你们。

    “他(普鲁斯特)是个法国作家。彻底的失败者。一生没工作,情事不断还是个同性恋。花20年写了一本没几个人看的小说。但他也许是莎士比亚之后最伟大的作家。晚年回首人生,他发现那些难熬的日子才是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因为那些日子造就了他。而快活的日子全是浪费时间,没有任何收获。你想一觉醒来就到18岁,觉得这样可以跳过高中时期的苦。但高中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苦难时光,你不可能经历比这更好的苦难了。”

    《little miss sunshine 》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是终生研究普鲁斯特而不得志的大哥对抱怨糟糕的高中生活而希望一觉睡过去的二哥说的。

    而你们,睡过了痛苦的18岁,睡过了成长的阵痛,睡过了领悟的悲哀。你们朝着一个看似明确既定实质废话的未来大步狂奔,却从来不肯遵从一下自己内心的冲动,哪怕是恐惧,从自己的废物大道上狠狠地堕落。所以你不会写出美丽的句子,你不值得另外一些如同我一般的傻愣在狂奔的过程中偶尔神伤。

    苗炜为凯鲁亚克在三联上写了一篇,开章引用了怀特的诗:

    “每个人在他的人生发轫之初,总有一段时光,没有什么可留恋,只有抑制不住的梦想,没有什么可凭仗,只有他的好身体,没有什么地方可去,只想到处流浪。”
   
    多么的美丽。

    可是现在还有人写诗吗?有的,你看地产商们都在写诗,他们说,要让我们诗意地栖息在大地上。然后他们买我们一个平方1万多的钢筋水泥房子。

    我们以前看《花生》的时候,最爱的是linux跟他的毯子,永远离不开毯子的自闭的linux。
 
    可怜的linux,有一次被迫拿毯子去洗,实在受不了那种失重感,竟然就跑到洗衣机里面跟毯子一起翻滚。原来有一种不安全的感觉,会让你惊恐得不惜跑进洗衣机。

    可是有不安全的感觉又有什么可怕的呢?总比那些以为人生尽在掌握之中然后转眼被这虚无的人生抽一大耳光的精英们不知道从哪里偷来的自信来的清醒。

    所以我很热爱刘小枫,他在那么久的以前就告诉我们说“历史理性不过是谎言而已!”,他说,“怕和爱的生活本身还需要学习吗?如果不需要学习,那么为什么我们长久以来都不知道怕和爱的生活本身高于历史理性的绝对命令呢?学会爱的生活是可以理解的,学会怕的生活,的确让人费解,对我们民族来说,它过于陌生了。”
 
    所以,为什么不去怕这样无力的人生?
 
    为什么不可以在一个冷漠、荒凉、被弃、孤单的夜晚,抱着我们的毯子,如同抱着我们支离破碎的理想主义情怀,学会怕的生活?

 
    年夜饭,今晚的酒有两种选择,是实实在在的Vodka,还是长岛冰茶。

    正好代表往高里去的两种方法,在一口之间尝尽死复生来恍若隔世的味道,还是把这个过程放慢。

    然后我就在不声不响中慢慢走神,买醉。其实年夜饭桌上身旁的表叔一直絮絮叨叨地跟我讲人生道理,其实我一直在点头回应,其实我就没怎么往里听。为什么要在饭桌上讲人生道理呢,我不相信大家都那么爱思考。我想大家爱的从来都只是生活中的小聪明,没有人愿意抛下谋营去进行终极思考。大家都只是爱扯淡而已。我前一段时间才发现原来真的有人很爱看百家讲坛,也是,套用三联的话,既然都是扯淡,与其听饭桌上的扯淡,还是听知识份子扯淡比较靠谱一点。

    长岛冰茶,就是那个杨千桦的“拿来长岛冰茶换我半晚安睡十年后或现在失去反正到最尾也唏嘘够绝情我都赶我自己出去”的那个。今晚的虽然不太正宗,可是它的狼本性到是一点不少,甜蜜味道下面隐藏着辛辣的后劲。于是乎我就一路往高里去。继续听任扯淡。继续闷骚。

    幸而我是一个酒品还好的人,除了不可抑制的脸红之外,就只是走神和想睡觉。

    高完之后就是茫。

    与尔同销万古愁,这销不尽的万古愁阿。茫的时候就是销愁的时候。

    销愁的春节联欢晚会还是会要看,可是我们为什么都越来越难被逗得快乐?我刚刚在天涯上看了一个帖子,说现在的新概念作文都忧伤得可怕,就是那种“我会无端地遥望远方”的明媚的忧伤。看得我都不敢说忧伤了。人生中总是有着这样那样的坎的,在这一刻之前,我们或许有过愤怒和痛苦,可是那一刻之后,才有了忧伤。所以还是不要轻易说忧伤。

    但真的大家都不太快乐。生活里有的是兴奋,却很难挤出快乐。

    年前看《生日快乐》,很不爽。为什么刘若英老是一副骄傲的永远有男人来爱的样子。我真的不喜欢她这个样子。感情里面有懦弱,有自备,有不确定,有不安全是正常的,而且总是要由一方来承担。如果承担不起,就狠下心舍弃。可是像电影里面的小米,每每以退为进,真是一种残忍。我想我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她,因为她不会为了爱情堕落。有时候弱者比强者更加冷血。

    我不喜欢小米就像不喜欢某方面的自己一样。我知道有很多事情需要做了,可是却要拖。却也只是拖,也不敢不做,因为不做它会让我堕落。我没有勇气去堕落。我还是懒得打电话回家,懒得出门,懒得认识新的人,懒得诸如此类。于是背负越来越重,可是出来行的,始终要还的。数着要还的deadline过日子,真不快乐。

    所以你说有没有一种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完美方法?

    专业的悲观主义者基斯洛夫斯基用讲故事的方法来抚慰不快乐的个体人生,我用讲废话的方式来抚慰这茫茫的人生。

    可是就是这样的,每次写完后,从最后一个句号开始,就会止不住地问自己,我怎么会写得这么无聊,不知道那些有着“明媚的忧伤”的写手们会不会也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