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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晓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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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色相的差别而形成的色彩对比叫色相对比。
色相的差别虽是因可见光度的长短差别所形成,但不能完全根据波长的差别来确定色相的差别和确定色相的对比程度。因为红色光与紫色光的波长差虽然最大,但都处于可见光的两极,都接近不可见光的波长。从眼睛感觉的角度分析,它们的色相是接近的,色相环反应了这一规律。因此在度量色相差时,不能只依靠测光器和可见光谱,而应借助色相环。
色相对比的强弱,决定于色相在色相环上的距离。色相距离在十五度以内的对比,一般看作用色相的不同明度与纯度的对比,因为距离十五度的色相属于模糊的较难区分的色相。
这样的色相对比称为同类色相对比,是最弱的色相对比。色相距离在十五度以上,四十五度左右的对比,称为邻近色相对比,或近似色相对比,是软弱的色相对比。色相距离在一百三十度左右的对比,一般称为对比色相对比,是色相中对比。色相距离在一百八十度左右的对比,称互补色相对比,是色相强对比。色相距离如果大于一百八十度,从余下的弧度来看,必然小于一百八十度。所以距离恰好在一百八十度的对比,称最强色相对比。
任何一个色相都可以自为主色,组成同类、近似、对比或互补色相对比。
人们欢迎色彩。这就是说有一定纯度的色彩,不同程度的色相对比,既有利于人们识别”不同程度的色相差异,也可以满足人们对色相感的不同要求。实际上同类色相对比是同一色相里的不同明度与纯度色彩的对比。这种色相的同一,不但不是各种色相的对比因素,而是色相调和的因素,也是把对比中的各色统一起来的纽带。因此,这样的色相对比,色相感就显得单纯、柔和、谐调,无论总的色相倾向是否鲜明,调子都很容易统一调和。这种对比方法比较容易为初学者掌握。仅仅改变一下色相,就会使总色调改观。这类调子和稍强的色相对比调子结合在一起时,则感到高雅、文静,相反则感到单调、平淡而无力。
邻近色相对比的色相感,要比同类色相对比明显些、丰富些.活泼些,可稍稍弥补同类色相对比
同时对比产生于这样的事实:看到任何一种特定的色彩,眼睛都会同时要求它的补色,如果这种补色还没有出现,眼睛就会自动的将它产生出来。正是由于这个事实,色彩和谐的基本原理才包含了互补色的规律。
补色的同时产生,是作为一种感觉发生在观者的眼睛中的,并非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同时对比效果不仅发生在一种灰色和一种强烈的有彩色之间,并且也发生在任何两种并非准确的互补色彩之间。两种色彩分别倾向于使对方向自己的补色转变,因而通常着两种色彩都会失掉它们的某些内在特点,而变成具有新效果的色调。歌德说过:同时对比决定色彩的美学效用。
当一种补色色相被十二种色相色轮中的左侧或右侧邻色所取代时,这种同时对比效果就发生在纯色度色彩之间。举例来说,由于紫色是在黄色的对面,我们就用红紫或蓝紫来代替,同时对比效果可以借助于面积对比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