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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文
奇情与俗情(2009-12-24 23:18)

偶然看到一篇博文,有趣得很:
 
    “从艺术作品中可以看到大量奇情,而他们所根据的原型多半是俗情。李敖定义所谓奇情俗情,区别在对得失的衡量和鉴定,俗情的标准是尽,奇情的标准是舍。尽是随波逐流、倒光胃口、赶尽杀绝、相看两厌倦,开场漂亮收场丑陋。而舍是戛然而止、为而不有、有而不恃、是慧剑斩情。俗情是满铺,没有一点余地可眷恋,而奇情是留白,留出空间让你去怀念。奇情的解决之道如此漂亮、唯美,不由得人不向往。而现实往往是在陈旧逼仄的“社会关系总和”中,转不得身、调不了头。是得失间身不由己、锱铢必较的算计。

人们陷身于逼仄的习惯中动弹不得,这个时候他们还可以自我安慰说,不就是人生的磨练么,当是漫长的打坐,就这样,一忽忽,也就和所有人一样过了一辈子。算了算了也是一种人生。
    所以戏里的英雄美人,是眷恋不得的。”

 

文章是黎宛冰写的,是<梅兰芳>的观感。
  写梅兰芳:梅兰芳一生中何时孤单过?一直都是高朋满座、叫好如云。他的红是繁华烟花,是人如流水马如龙。反倒是恋爱,是很个人的,越疯狂其实越孤单。陈凯歌一如既往地搞哲思,非要让名伶扮孤绝,梅兰芳一生就没有繁华散尽的时候。
    写孟小冬:她没有留白,只有空白。留白是美好的,空白比较悲惨。
  
  有人留言,人们在俗情中向往奇情,只好去偷情,只是或偷成奇情,或偷成俗情。

 

顺便看了李敖《奇情与俗情》一文,李先生的文章不单单停留在男女之情上,鲁仲连不受酬,唐太宗的胸襟,都归到奇情的“舍”字下,甚至“以理想主义起义的人,最后抛弃理想不谈,反倒连事实都抹杀,见权力起意,这是现代人物最大的“俗情”,最大的反“奇情”悲剧”。已经升华到另一个高度了。

 

声乐课(2009-12-20 00:04)
天晴了,持续好些天的浓雾终于散去,天空是浅蓝色的,阳光很好,虽然温度极低,但是耀眼的阳光还是很让人愉快。
    风特别冷,掉光叶子的树木静静的站立在街道两旁。灰色的路面非常干净,笔直的伸向远方,往来的车声好似也被寒冷冻住了,变得遥远而模糊。远处的楼群看上去持重肃穆,头顶几缕淡淡的白云,眼前的城市一派冬日的宁静之美。

    下午送孩子去上声乐课,我懒得往返劳顿,拉了把椅子靠墙坐在教室后面。班里有10来个学生,吵吵闹闹的,各色各样,非常可爱。那老师特别好,岁数不大,外貌普通,难得又自然又大方,看得出打心眼里喜欢唱歌,跟孩子们交流起来非常轻松。
    来之前随手拿了本书,是余华的随笔集。在孩子们天赖般的发声练习里,我很快沉到那些美丽的文字里,在那如迷宫一般的叙述里慢慢走入人类心灵的窄巷。
    歌声一直在耳边响起,我的心变得遥远而模糊。窗外一棵不知名的大树,枝杈四面张开来。对面的屋顶上有个方形的蓄水池,两只鸽子停在那儿一动不动。在往上,是一片淡蓝的天。

    其实,这阵子一直有点心绪不宁,每天胡思乱想、起起落落的,怎么也调整不好。
    今天,终于静下来了。
 

 
十二月九日(2009-12-09 23:22)

感冒,总也好不了,反反复复的,快两周了。我成天大把的吃药,却总好不彻底。大概是前阵子太忙了,一忙就容易生病。人在病痛中会更脆弱一点吧,整天胡思乱想的。
    今天好一点,至少大脑又开始正常运转。中午上了一堂瑜珈课,整个人轻松很多。总不运动,身体快要锈住了。
    下班走路回家,穿过菜市场时买了点排骨,肉铺里一排排的腊肠,挂在高处风干着。一看到这景象,就知道快要过年了,店主夫妻二人听我这么说笑了起来,很和善的样子,直说过得真快。
    市场上到处是糖炒栗子的香气,这些天每天买10块钱的栗子,卖栗子的人给装在纸袋子里,跟小时候一样,只是吃起来没以前甜。

 

晚间的风有些潮湿,远处有雾气,走上一会儿就不觉得冷,大脑慢慢变得清醒起来,不再昏昏沉沉的。
    走到村口时,头顶忽然开出一朵大大的焰火,我抬头看着那些光茫慢慢消失,心一点点飞到远处。
    然后就听到鼓乐声,闷闷的鞭炮也一声声响起,村子里热闹处能看到灯火喧哗。嗯,大概是有人办红白之事。琐呐声远远听来,居然非常欢喜。想起以前看书提到喜丧,忽然觉得民间对生死的态度是多么的豁达超然,有种非常朴素的智慧。

 

今天偶然看到荣格一句话,“人类需要困扰,困扰是心理健康的必需之物。”呵呵,虽然荣格说的有道理,我也不能成天瞎困扰是不是。

感冒快好了,我也得让自己正常起来。

昂宿星团(2009-12-03 15:31)

   

   

 

    很多年前,有一天看电视,屏幕上是极开阔的舞台,全黑的背景上星光流转,有个女人站在星空之下,歌声低迴婉转,饱含深情,让人过耳不忘。
    这就是那首《昴宿星团》,原唱谷村新司。最近偶然听到,反复听来,感动依然。
    此曲大气磅礴,极具张力,曲调悠扬婉转,听时给人以万水千山,往事历历浮现之感。
    有人说这首曲子把孤独凄凉之美和坚韧不拔之美揉合起来,从迷茫的心境中追寻前路曦微,由冥冥的星辰里感悟命运启示,通过音乐之弦拨动了人们的心灵之弦。
    词曲作者谷村新司,我对这个日本音乐界教父级的人物半点也不了解,在这张唱片里他还年轻,让人忽然想起香槟说的一句话:你说长着这么一张流氓脸的人,怎么能唱得这么好听呢。呵呵。

    而在另一个演唱会上,谷村先生老了,面容平静悲悯,白发苍苍的站在舞台上,直唱得人掉下眼泪来。
    下面是郑国江的中文译词:


          
  闭起双眼睛心中感觉清静
  再张开眼睛怕观望前程
  夜冷风更清这一片荒野地
  沿途是岐路我方向未能明
  啊...不见朗月
  导我迷途只有星
  啊...荒野路
  伴我独行是流萤
  纵步独行
  沿途寂静似只有呼吸声
  缓步前往决意走崎岖山径
  踏过荆棘苦中找到安静
  踏过荒郊我双脚是泥泞
  满天星光我不怕风正劲
  满心是期望过黑暗是黎明
  啊...星也灿烂
  伴我夜行给我影
  啊...星光引路
  风之语轻轻听
  带着热情
  我要找理想理想是和平
    寻梦而去那怕走崎岖险径

 

    查资料:昴宿星团属于金牛座,由3000多颗恒星组成,是夜空中最亮的星团之一,秋冬之际尤为光彩动人,引人注目。其中大部分星星不知其名,几棵比较亮的星古代列为昴宿,还被称为“七姊妹星”。

手抓肉(2009-11-18 14:57)

    我不怎么爱吃肉,不属于嗜肉的。小时候跟朋友开玩笑说肉食者鄙,不爱吃其实跟这也不相干,基本上是生理原因。面食蔬菜吃到肚子里觉得舒服,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是适意的。也不是完全不吃,吃得少是了,没欲望,身体自己会对肉类说NO,就好像有组神经群,从舌头和胃传递到大脑,稍多一点会有轻微的恶心和头痛,不觉得好吃,反倒不舒服。不象是饮食习惯,老觉得是先天的体质差异。

    前阵子去额旗,吃了多次羊肉,那儿羊肉特别好,没异味,香滑不腻、甘美无比,有一家叫从头到蹄的小店,羊棒骨20元一支,吃起来真正过瘾。昨天偶然看到一篇写手扒肉的文章,有趣的很,而且文字难得的干净利落。

             

内蒙手把肉与宁夏手抓肉

                              作者:老牙   
    物之折耗最重者,羊肉是也。谚有之曰:“羊几贯,账难算,生折对半熟对半,百斤止剩念余斤,缩到后来只一段。”大率羊肉百斤,宰而割之,止得五十斤,迨烹而熟之,又止得二十五斤,此一定不易之数也。
  但生羊易消,人则知之;熟羊易长,人则未之知也。羊肉之为物,最能饱人,初食不饱,食后渐觉其饱,此易长之验也。凡行远路及出门作事,卒急不能得食者,啖此最宜。秦之西鄙,产羊极繁,土人日食一餐,其能不枵腹者,羊之力也。
  《本草》载羊肉,比人参、黄芪。参芪补气,羊肉补形。予谓补人者羊,害人者亦羊。凡食者,当留腹中余地以俟其长。倘初食人节而果腹,饭后必有胀而欲裂之形,伤脾坏腹,皆由于此,葆生者不可不知。
    ——清·李渔《闲情偶寄·饮馔部》
    多年以前,在内蒙沙漠里,残阳落尽,夜幕在天边开始扯上来了,有五个穿着油污工服的小伙子,拎着安全帽和手套,饥肠辘辘地走进一个叫陶利的苏木,我是其中之一。因为野外施工上衔接问题,我们一整天没有吃过东西。苏木里没有别的,只有羊肉,走进一家腥膻油腻的饭馆,院子里一蒙人蹲在地上杀羊,皮恰要剥完。用刀剁成三五斤的大块,下锅煮了,上桌来,是放在白瓷脸盆里的,一人一块,盆子就空了;老板哗啦一声给桌上倒了一捧生蒜,有个要醋的,老板给端来半碗。那时刚参加工作,还没吃过羊肉,据说很多人第一次吃羊都要皱眉头的,但我没有,实在是饿极了,双手把牢骨头两端,半拉脸扎进肉里,气已不出,哪还有功夫做愁眉状。半个小时,我们把那只羊吃光了,由此开端,羊肉当无不食。
  这就是内蒙的手把肉,做法简单,野风原味十足——白水煮了,用手抓着吃,也叫手扒肉。煮的时间一定要短,半个多小时,且要白煮,不加调料,而出锅咬开,骨缝还带有血丝。蒙人说时间短好消化,时间长就老了,有道理,其味不失,新鲜可口,且并不难嚼。茹毛饮血和这差不多吧?把大块生鲜血肉投入开水白煮,烫去血腥,肉丝张开,吸饱水汽,正在嫩鲜时刻,马上出锅,恰到好处的火候,也是恰到好处的味道。出锅后翻来掉去撒些细盐,肥腴咸香,叉开十指吃得满腮油腻,再喝两大碗红茶,鼓腹而出,志得意满。手把肉在蒙语里叫乌兰伊得干,乌兰是红色,伊得干指食品——牛羊肉性热,味香风野,是红肉,而猪肉冷寂寡味,乃白肉也。
  手把肉也有斯文吃法,在蒙古包里高坐,面前一个红漆托盘,垒一堆肉,拿腰刀割了来吃,一边用银碗喝酒,听身后蒙族女子唱歌,快意如此,人生大可了无遗憾了。
  宁夏手抓肉也是大块朵颐,简称手抓,随便哪家回族饭馆,进去问问,大都有卖的。但并非白煮,而是加了回族特有的调料,煮的时间也长。靠近吴忠有个毗邻公路叫白土岗的小镇,有家饭庄专卖手抓,凌晨杀羊,一杀十几只,哀号遍野,草木萋萋。一羊劈成四块,每块带腿,入大锅煮,出锅以手揉盐入味,以快刀斩成条状装盘,蘸蒜丁醋水,其味甘美香郁,肉烂骨利,食之愈多,思之弥深。十点多开卖,十二点前后达到高潮,门外车辆挨挨挤挤,直排出百米开外,稍稍脚步慢的,到一两点以后,就无法供应了,而中午杀的第二拨已经开煮,没事的尽可喝茶,聊天,等待。此家饭庄手抓香在哪里,秘诀无人知道,据传说,选羊很重要。同一群羊,味道并不一样,需上前观看走姿,察看毛色,用手在胯下肋条揣摸几把,还要踢踢后腿看它的反应。这家饭庄有个回民老头专门识羊买羊,工资最高,而饭馆的生意之好令人咋舌。有个寡妇,家贫无业,专在饭庄翻羊肠子淘洗,不取工资,惟收集肠衣去卖,三年,买了一套房子,遂开始雇人洗肠子,当起了老板。
  蒙族的手把肉发展到极致,就是羊背子。羊背子,就是全羊,《蒙古秘史》记载,成吉思汗平定天下,大宴功臣,在红漆桌上放的就是羊背子,蒙语叫乌查,此宴也叫乌查之宴。整只羊在锅里煮,需要多大的锅?而要里外皆熟,无一块生肉顽肉,需要怎样不断翻煮的手艺和掌握火候的技巧?有人说,需要两个壮汉站在锅台上,抬一根木杠,吊着羊煮,想来不易翻身,不是煮,倒是涮了。见过拿着七尺长的三股铁叉在锅里翻搅半只羊的场面,叉把被压得弯如新月。乌查之宴上主人会亲自操刀,以庖丁解牛的刀法将整羊解成几十块,再码成原样,把刀递给客人取食,蒙人好客讲礼,递刀子给客人,一定是刀柄在前,绝不做出刺杀动作。
  烤肉新疆最好,手抓以宁夏为妙,大概是真的,而白土岗手抓中的极品,竟然败落了。前不久去宁夏,在离白土岗几公里的地方,与朋友说午饭去吃手抓,朋友大叫:千万别去,其手抓的味道已不能恭维,现在门庭冷落,路断人稀,一天一只羊的生意,就差关门了。正自感叹其兴也忽焉败也忽焉,朋友抓起电话,说:订10斤脖子,中午11点40去取。问之,原来吴忠西环路开了一家手抓肉,专卖手抓羊脖子,生意火爆,车辆几乎把环城路壅塞了。午饭落座,司机恰好开车取回,拳头样的大块,倒进大盘子,盐碟也已上来,以手擎来一块,撒些盐末,屏住呼吸,咬掉一口,比当年白土岗鲜嫩有余,香味浓郁——难怪它要倒闭。羊脖子肉细,但椎骨嶙峋,非煮得极烂方能吃得,他们也是天刚亮就烧锅吧?他们的羊脖子自何处来?不知有多少肉市和屠宰场在为他们服务!
  大块羊肉,好吃至此:有一同事,三十郎当,单身未娶,膀大腰圆,嗜羊如命,三天不闻腥膻,见了别人的羊皮袄都垂涎三尺。野外施工,多无聊寂寞,玩扑克为每晚必修功课,有时三缺一,不必去别处找他,定在茶炉边架着小锅,炖了囫囵一块。后来置备了一个小电炉,就一边打扑克,一边照看身后的小锅。正在酣战,他忽然扔了扑克,道一声“好了”,如同掐着秒表计时,立即捞出肉块,蹲在地上大嚼,或是靠在门框上一边吃肉一边看女工在门口灯下洗衣服被单。其瞌睡少,精力旺,干活一个顶两,夜深,人多睡去,而他在院子内外行走散步,我们称之为“化食”。
  宁、蒙羊肉何以这样好吃,外人多不知其妙。有人说,此地为毛乌素沙漠,干旱少雨,草稀,且干而少汁,羊为吃饱需东奔西走,活动量大,消化旺盛,而竞赛一样的边走边吃,使之生就一身活肉,而非猪那样赘肉一堆,大概有些道理。有一点是公认的,蒙地生有成片野葱,羊甚爱之,自去膻气,宁夏还有遍地甘草,羊肉则更带一些清香,而别处羊肉的腥膻臊气之大,足以让人掩鼻,食之需用葱姜。这道理别处人听来觉得匪夷所思,实乃一方水土养一方羊也,天造地设,无法替代,即使此地羊肉拿到外地来煮,也不见得出味。有一湖北人,迷恋羊肉,春节回家探亲,带了一条羊腿,归来大骂:江南的水来煮羊肉,像是羊尿。
  离开久已。偶而上街买羊肉,回来多是剁了炖萝卜,时间紧,多用高压锅,不是那味儿!

 

 

红焖羊肉(2009-11-17 13:47)

周末瞎逛,逛至7点,精疲力竭,还好他的鞋子和外套都买到了,拎着大包小包找地吃饭,孩子一跳一跳的在雪地里乱蹦。
    街角新开了家红焖羊肉的分店,上楼居然数10人在等号。我说服他别再换地儿,安心等待。他坐在沙发上拿起报纸,我跟孩子下了半盘跳棋,然后引领小姐来招呼我们,有位了。
    饭店里特别吵,靠墙一排围成半圆的火车座,让大堂的空间显得有些拥挤,四面的喧哗也让人烦乱,他有些坐卧不宁。汤锅端上来时,这些感觉很快消失了,羊排浓香美味、汤汁丰润淳厚、青菜爽脆清口。等我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刚才完全专注于吃本身这件事,呵呵。这是这些天来我吃的最舒服的一次饭,看来等上20分钟完全值得。
    忽然想到马先生写过一段关于饮食习惯的文字,“我强迫自己吃下一切不爱吃的东西,一次不行再来一次。正是这个信念使我后来享受了所有吃食的乐趣,体验了各类菜肴的风味。千万不要奢望有人来帮你,象饮食习惯这类事是没有人能帮得了的。躲一辈子当然也能活着,但不能活的有乐趣。”还有他提到刚煮熟的青玉米、白米饭时,说那种植物原有的天然香气,任何佳肴不能比拟。

这种人类自然流露的对食物的情感总是让我感动,所以印象深刻,总觉得一个人对吃的态度甚至能折射出他对生活的态度,以及对人类生存细节的感知能力。呵呵,又扯远了。


    那顿饭吃的很慢,店里面也很暖和。身边的服务生往来穿梭,隔壁的食客大着嗓门打电话,火锅一直在桌子上冒着热气。
    在那家纷乱嘈杂的饭店里,我守着我的家人,女儿忙着吃肉偶尔插话,他留着我俩爱吃的菜不动,一脸和善的看着我俩。喧哗声渐渐远去,四周变得安静,我象在一艘偶尔停留的孤舟之上,满载着片刻的满足和安宁,那一刻我才发觉自己是如此放松。

 

幸福的感觉在这个寒冷的夜晚悄然降临,这肯定是幸福的详解之一。只是我们为什么还是觉得不满足呢,总想要更可口的菜肴和更美丽的情感,总要拼命的往前走,去更陌生的地方看更新奇的风景,寻找没有太大差异的人生的步骤和过程。

(2009-11-12 23:41)

雪下了整整两天,10号和11号,今天下午放晴了,晚上新闻里说,降雪量达84。4毫米,积雪深度55厘米,为54年最大。

 

昨天回来时,整个城市被埋在厚厚的积雪里。道路泥泞不堪、车辆被阻,马路中间一队队行人步行通过,没有人踩过的便道上雪没膝盖。公交站牌下,一群群人在冷风里焦急的等待下一班车。
  那雪特别白,棉被一样盖在所有的平面上,路面、车顶、墙壁,甚至空调的外机上都有将近60厘米的厚厚雪层。
  我知道郊外旷野上的雪一定更美,是我想象中的长城以北的漫天大雪。只是现在没人想起它,只是因为这雪超过了应有的度量,轻而易举的变为灾难,影响了我们的生活。
  路边的树木被积雪压垂了枝条,低处的冬青整个被埋了起来,人们挖出一条战壕一样的小路勉强通过。街边的店铺都被大雪封门,清出来的雪堆小山一样高,一座座突兀的出现视野里,挡住我们的视线。
  整个城市的雪景其实还是挺美的,只是看上去夸张而怪异,根本不是我们熟悉的雪的样子,让人有点不知所措。
  那么多人在走路,那么多人在铲雪,小学放假,媒体繁忙,政府部门如临大敌,孩子们都很快乐,在院子里搭起城堡一样的工事打雪仗,到处能看到各色各样的巨型雪人。
  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这两天除了出行稍有不便,生活也没太大影响。这场雪能让我们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有所变化,带来很多新意,多了许多谈资,拉近了彼此的距离,运气好的还能放一两假。我在街上用手机到处瞎拍的时候,等着经过的人都在冲我微笑,(因为挖出来的小路只容一人通过)。看看,其实人类还是挺能苦中做乐的----虽然这也算不上什么苦。

 

10号晚大雪阻路没能回家,在公司住了一晚,干完了手头所有要紧的活儿,(幸亏没回家,据说最恐怖的就是10号晚上,所有的车都堵在路上,有半夜三点才到家的。堵在高速路上就更可怕。)12号领导给放了一天假,在家看书听曲、隔窗赏雪。明天,要上班了。

 

其实,这些天我一直有点恍惚,心不在焉的,象活在另一个世界里,那儿有夜半的雾气,街角的路灯,树木的枝杈印在灰色的夜空里,寒冷的夜风潮湿而深情。。。
  --这场雪把我拉了回来。

 

周末(2009-11-08 23:45)
表妹因情感问题心情欠佳,来我家小住几日,这些天一直关在屋子里看小说、斗地主。
    周末我拽了她去山里看红叶,突如其来的寒流让气温骤降,不过那天阳光还算好,层层红黄的颜色铺在山坡之上,一路走上去,雾气渐散,层层山峦叠现在眼前,目之所及尽是秋天斑斓的色彩。
    身体上的疲劳会慢慢消耗你的体力,让你无暇去顾及其它痛苦---如果这也算痛苦的话。至少它会让你觉得天地广阔和自已的渺小,头顶的那些云和风如浮动的轻烟,平静淡然的依着山野和树林,让我们慢慢静下心来感受寂静之美。

    山脊上应该有7.5万亩的红叶区,且全部为黄栌。黄栌又名红叶树、烟树,属漆树科,落叶灌木或乔木,树冠圆形或伞形。深秋时节满树通红,艳丽无比,北京香山红叶即为此树。此树木材鲜黄,可作家具、器具及装饰、雕刻用。 
    我想这么大面积的单一树种红叶,漫天漫地的铺陈开去,应该是很壮观的。只是我们到达山顶时才发现,因前一天突然降温,红叶大部分凋落,遍地碎叶,风过飘零。此处黄栌多为灌木,黑褐色的枝杈团团簇簇的伸展开去,方向一致,节奏清晰,造型还是很美的。后来起浓雾渐起,那些树林隐在近处的雾气里,让人感觉凄美而怪异,不知怎么就象舞台上人为搭建的布景一般,失了原有的真实感。
    我们放慢脚步,随意走走停停,将近四个小时才到山脚。回程两个多小时车程,两侧的山势较陡,还算秀丽,而且山腰很多柿子树,金灿灿的柿子小灯笼一样挂满枝头。我们从老乡手里买了两兜山柿,4块钱。那柿子个不大,而且不圆,呈四角型,回来放了几天,入口清爽润滑,沁人心脾,超级美味。

    车到平山时,天已经暗下来了。外面阴冷无比,细雨缠绵,那雨逐渐转为飘雪,而且越下越大,忽然之间大雪纷飞,灯光映称下天地间一片苍茫,我坐在窗前,看着这场突然降临的大雪,整个人变得恍惚起来,而外面漫天飞雪纷纷扬扬,树顶已经全白了。

    这些,是上个周末的事。
额济纳(十一)(2009-11-02 12:56)

  最后放一组人物照:

      

       小齐,----谈得来能同行的可爱女孩儿。

                

                        我和老陈

      

    老陈和一截树桩子。我很喜欢这张照片,画面很静很专注,以前看小说,说认真的女人最美,其实,男人也一样

              

    边上是鹿Sir,号称豪放派的鹿大侠,开朗随和、为人热情,自称不发烧的发烧友,为了拍片,此人宁肯不吃午饭,还有,此君很擅长自拍

       

       有人写过,沙漠之美在于它的色情,我和小齐行走在色情的曲线里...

         

           日落时分,夕阳给沙漠和我渡上了一层金色。

 

    额济纳终于写完了,我都觉得自己罗嗦,呵呵。最后发几张人物上来,记念这愉快的七天...

 

额济纳(十)(2009-10-30 16:43)

日出时分沙漠里特别冷,我们从井里汲水洗脸,那水带着彻骨的寒凉,冻得人不想呼吸。我们穿上最厚的衣服,往沙漠深处走去。太阳还未升起,天际一片灰红,整个沙漠还停留在夜晚暗沉沉的光线里,但是周遭已经很亮了,在晨昏交替的时分里,天地间有种特有的等待中的肃穆和安静。
    那天的云比较厚,所以我们并没有看到非常华美绚丽的日出。早晨的光线总让人觉得苍白单调,没有日落时分的丰富浓重(这句纯粹个人加外行感受)。
    清晨的沙漠看上去更加柔软苍凉、安静温和。风非常冷,脚下的沙子刺骨冰凉,偶尔灌到鞋子里满腿都是寒气。
    走到沙漠深处,我们忽然发现脚下平滑的沙地上有多种动物足迹。那些细细小小的印迹,或斜条或断点,弯弯曲曲的伸向远方。细数之下,居然有数十种之多,大概是各种昆虫、鸟类和蜥蜴,也有三五种大型动物,狐鼠之类。这些印迹遍布在沙漠之上,纹路奇特严谨、和谐而充满灵性,象大自然刻意画下的抽象画一般,也象某种人类无法破译的神奇密码。那些曲线或长或短,交错并行,优美而富有诗意,神奇而让人遐想。而其中最零乱不堪的,便是人类的印迹,那些车辙足印,粗暴而杂乱无章,完全是入侵者傲慢无礼的姿态。


    敖伦布拉格大峡谷位于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境内,距离巴彦淖尔市磴口县60多公里。蒙古语称“布勒格斯太”,意为有柳树的地方。是我此次行程非常想去而没有去成的地方。看来,我们总要留有遗憾,有什么事能够确保完美呢,有遗憾才会有希望和欺许,才会有那么多的热情和梦想,大概这才算是人生常态吧。
    ----车过磴口时,我一直这样劝自己。
    发两张网上找来的大峡谷照片吧,算是对自己内心的遗憾有所交待。 

               

   

敖伦布拉格大峡谷,位于内蒙古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镇境内阴山余脉中,大山呈红、黄、灰、白等多种颜色,山体流光溢彩,牧民誉为“七彩神山”,景区内山地、丘陵、戈壁交错分布,峡谷曲折蜿蜒、气势磅礴。
    大峡谷由深红色的沙石构成,全长5公里,该峡谷历经万年的风剥雨蚀,洪水冲刷,多为丹霞和雅丹地貌,色彩浓烈、气势恢弘,整个峡谷沧桑壮美、瑰丽无比。

                 

 

黄昏时分,我们行驶在内蒙古东部广阔的草原上。夕阳下,两边的丘陵草场起伏和缓、辽阔苍茫,阳光给它铺上了一层金色的暖红,草原上偶尔出现的树木身姿妖娆、妩媚而多情,叶子带着金灿灿的光芒。和缓、开阔、深情的北方草原一步步走入我们心底,它以从未有过的美丽姿态,出现在我们面前。

而灯火辉煌的北京,正在远方等着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