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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荀子“隆礼重法”论
[内容摘要]:隆礼重法思想在荀学体系中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通过其以“性恶论”为逻辑出发点和“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为根据, 分析“隆礼重法”论的内涵以及礼与法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礼、法、隆礼重法、性恶
先秦儒家三个最重要的人物是孔子,孟子,荀子。作为儒家学派,孟荀思想显然由孔子那里继承发展而来,不同的是,孟子主要发展孔子“仁”的方面,而荀子则主要发展孔子“礼”的方面。可以说荀子是第一个将儒法合流的思想家, 其学术集儒家之大成。他继承和发展了儒家的“礼治”, 又传承、拓展和修正了法家的“法治”, 形成了“隆礼重法”的思想, 主张礼法兼冶、王霸并用,提出“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 的观点,(《荀子·强国》)为后来封建治国思想奠定了基础。但在几千年的历史中,荀子长期被视为儒学异端,他的学生中李斯、韩非也都是中国历史上法家著名的代表。而荀子在稷下学宫的经历,使他有可能向各家各派学习,而集诸子百家之大成。所以,荀子隆礼重法思想的来源也与此密不可分,同时荀子隆礼重法论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