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的时候比较适合忏悔啊
自打进入八月份以来,信用卡账单金额真是吓死俺了,本以为十月过去我能消停一下的,谁知道那不争气的洗衣机才用了四年,就不妥了,我怎么就这么费洗衣机呢。本来都是支持国货开始小天鹅,后来又海尔了一把,都不妥当。这回好了,整了台松下的回来。白花花的银子就跟时光一样从我的指缝里哗哗流走了。
这样还不算,败完洗衣机又打着帮奶奶买鞋子的旗号,跑去花了巨款,怂恿天爸买了两双鞋,他还犹豫呢,我就在后面踢,只轻轻一踢,他就买下了。奶奶也买了鞋子一双,本姑娘我也买了双红色的鞋子,还外带一条超级短的牛仔短裙,oy~~~那双红色鞋子穿在我脚上,简直就是我的红舞鞋嘛,很美,很适合我现在臭美的心情。
再后来呢,又打着天宝要吃鱼的旗号,跑到四海一家去了。噢!!
钱要是能哗哗流进我的口袋就好了,哈哈。
ei,早上去幼儿园,又交了保教费伙食费410大洋,秋游费140大洋,还要交保险80。钱不就是哗哗滴么。
本来想把稿子给写好的,今天跑了两个地方,不过听到天仔在外面跟奶奶说话,没把我笑倒。
奶奶喊他吃饭,他爬到餐椅上一看说:一天到晚都是冬瓜汤,我不想喝冬瓜汤了。把奶奶气到了,奶奶说:哪里一天到晚冬瓜汤了,这么久都没煮。
昨天我跟他说,这几天我可以送他去幼儿园,他说好,那妈妈你也要来接我,我说接就不一定了,妈妈在外面跑可能没那么早回家。他说,你跟你们领导说:我那个吴彦哲啊,想我去接他,我要请假去接他。
哎呦,领导听了不知道会有啥感想呢,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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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台历 |
分类:宝贝宝贝我爱你-2009 |
每年,我都要送给天爸一本台历,谈恋爱的时候就这样,想着,一本台历就代表了一年的时间,一年一本,一本一年,就这样过下去。以前是买的,有了小宝以后,每年都拿小宝的照片,靠着自己蹩脚的ps技术来做。
非常感谢热心的f同学,现在都是她提前张罗着下台历模板,我就总是伸手拿来就可以了,她时不时还惦记着催我做没做好,我总觉得时间还早,还早,可是,忽然十月就过完了,十一月跳到了我眼前,现在相对来说没那么忙,等到十二月的时候,估计我真是没时间做了。于是,今晚我就折腾出来了。。真的不能想象f童鞋以后去了加国我们会是什么样子的。估计都群龙无首了,哈哈。
天仔能自己睡觉真是太好了,其实他自己睡还睡得更快呢,一下子就睡着了,前两天天冷收拾
天宝一天一天慢慢长大着,我一天一天慢慢变老着。
现在让他一个人睡觉,他先让我陪一下,我便陪着他,唱一首儿歌,让他闭上眼睛。过一会再去看,他还是半睁着眼睛在那里玩。过一会再看,他爬到被子外面睡着了。他会选择,今天跟我们睡,明天跟奶奶睡,我们都听他的,跟谁睡都可以。等他再大一些,是不是要把书房给腾出来,摆个小床给他自己睡呢。
周日带他跟天爸的同事们聚会才好笑,大家逗他,问他哪个叔叔最帅,他马上选了刘jj,哎呦,把刘jj给美的呀,后来还抱他,很喜欢他,说是要把他带回家去养,不过还好小宝没答应,不然我们实在是太没面子了。等到吃饭的时候,他跑的刘jj跟他老婆中间坐下,怎么都不肯到我跟天爸身边来。过一会人家家里的哥哥来了,天宝
今天真的挺冷的,我穿了昨天到货的靴子,不过两条腿是光着滴~~~~所以走的那段路真的是非常美丽冻人,哈哈。
珠江公园真的不错,花花草草的都很美,不过我那天都拍孩子去了,没怎么拍到公园。
这花不知道叫什么,但并不妨碍我喜欢它这样的紫,羡慕它这样悠闲的在风中飘荡
这是天一庄的肚皮大人给我的评价。
估计是我中了粉色的马丁靴的毒,愣是给自己买了一双之后,他才这样说的,哈哈。
好吧,我暂且就这么认了。
真是很害怕自己老的那一天,不能再将看到喜欢的东西就穿到自己身上,买东西之前要考虑我这个年纪能不不能穿啊。真的很害怕。
某次,婆婆跟妈妈在聊老家某个人物父亲的情人,说那个女的,年纪那么大了,还乱穿衣服,她脑子有问题的。我便问她怎么乱穿了,她们说她穿连衣裙,带项链什么的。可是在我看来,那都是爱美的表现啊,怎么变成了脑子有问题了。我不知道要怎么接下话去,只是在心里想,等到我老的那一天,会不会也有人说我脑子有问题呢。
不过,现在还是先不想这么多了,我那粉色的靴子到货了,颜色虽然比图片要暗,但是,我开始已经把它想得很不堪了,所以,收到的实物竟然比想象中的好,看看,我就这么容易满足的一个人。
要去买那条短裙跟衣服来衬么,那短裙真的好短好短,公司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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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天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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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了一会,天宝已经是满头大汗了。
这个周末天天最开心,因为妈妈不用加班,(其实说不加班,天妈中途也还是跑去珠江新城的两个盘晃了一圈的。)爸爸也不用加班,我们陪了他整整两天。
周六带他跟同学去珠江公园玩了,那里环境不错,我很喜欢,公园也不大,也没有什么游乐设施,显得非常安静整洁。很不错。
给小朋友们拍了一堆照片,我都很喜欢。
不过,看了那个逃亡鳄鱼岛之后,我看到那平静的湖水却不敢靠近了,生怕有只凶猛成精的动物,尤其是鳄鱼,从水中一跃而起,唉~~~~~~~~~~
哈哈,看到同事空间转来的东西,觉得说得很对啊,我也转一个~~
有一个朋友告诉我,她与男友交往了一年,只牵过手,还没有接过吻。她不是处女,她交过男朋友,但是她愿意和一个男人牵了一年的手,还不急着接吻。
有一个朋友写了篇文章说她喜欢男人在过马路的时候、在party的时候、在看鬼片的时候会牵着她的手,并告诉她牵不牵手,很重要。
我想起了谈恋爱的过程里,许多真正让我心动的每一刻,都是与牵手相关。与初恋男人第一次牵手,我害羞的一直低着头,紧张的直冒手汗,那一刻仿佛正式宣告了:「我们在一起!」我的心脏差一点因为剧烈的跳动而兴奋窒息。
我喜欢我爱的男人,走在路上时,他步伐比较大在我的前头,仍然记得把手往后伸,手心向上,暗示着我赶快向前抓住他的手。那种感觉,深刻的窝心。
我也喜欢和朋友一同吃饭时,我的男人在餐桌下握住我的手,我们甚至不用看着对方的眼神,也可以透过手心的温度感受到他紧紧的陪伴着我。
骑车时候,他会空出他的左手捉住我的左手,开车的时候,他会伸出他的右手握着我的左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