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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贵州遵义市茅台镇一家酒厂以“遵义会议”为白酒商标的申请已经被国家商标局受理,使用“TM”(表示商标局已受理申请,但仍处于异议期)标志的“遵义会议酒”开始投放全国市场。(《中国青年报》)
遵义会议居然被注册为商标!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真是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市场经济的大潮,汹涌澎湃,鱼龙混杂,强烈的金钱欲冲昏了某些人的头脑,他们啥都敢想、啥都敢做,什么颠覆传统、什么离经叛道,全然不顾,一句话:赚钱就行!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对 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赋予的权利。有了权利,是不是就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注册就怎么注册呢?绝对不是。该法对不得作为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的标志,均作出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
近年来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以及公众商标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类商品的商标注册活动日益走上正规化、法制化轨道。但也出现了杂音,有人为谋取“眼球经济” , 不惜 背叛、恶搞传统文化,亵渎、糟蹋历史人物。如,有人把伟大爱国诗人屈原注册为猪饲料商标“屈原”,滑天下之大稽。还如,有人要把“二人转”注册为避孕套商标,所幸申请被驳回。据说,在避孕套的商标注册上动脑筋的还大有人在,要抢注“博客”“中央一套”呢。至于在别的商品商标注册上试图异想天开一鸣惊人的,更是爆料迭出,乌七八糟,让人眼花缭乱甚至产生“审美疲劳”。
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有1636人参与的调查显示,79.3%的人对此持反对态度。反对者过半,绝非偶然,乃民心所向,反映了社会主流的心声。异议期的商标能否投放市场?笔者不掌握这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敢说对还是错。但酒厂急于出手抢占市场之举,我觉得还是多少有点仓促,顾名思义,异议期就意味着尚有可商榷之处,万里有一可咋办?他们“开弓没有回头箭”的进取精神固然可敬,但总不免让人替他们捏一把汗。
在白酒商标的注册上,这次的“遵义会议”,大概算不上“开风气之先”。一款美其名曰“革命小酒”的白酒,不是早已上市了么?至于畅不畅销,商标驰不驰名,笔者还真不敢妄加品评。不过,此“革命”非彼革命,与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所从事的的革命绝对不可同日而语,这一点是敢肯定的。他们敢为人先,革了酒文化的命,仅此一招,堪可独领风骚一两年。先烈革命,为了劳苦大众翻身解放。白酒“革命”,革的什么命?莫非要打翻酒桌,遏制公款吃喝铺张浪费?
看看,被开涮的何止遵义会议,都有人“革命”了,谁敢保障就不再有人“起义”?多元的文化,开放的市场,浮躁的观念,谁敢说“南昌起义”“秋收起义”有朝一日不会被抢注呢?请尊重历史,放过传统,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