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阎延文是谁,只是进入新浪页面时无意中看到她的BL,于是进去看了一眼,马上看到一篇题目很惊悚的文章:《2007岁末文化评论之一:〈色戒〉PK〈集结号〉:美化汉奸与寻找英雄》。这两部大片如今都是时尚,阎女士敢于如此点评,自然是有道的。但文章内容使我很不解,遂提出几个问题,质疑一下。
问题一:到底是女性主义,还是男性中心?
阎女士不认同《色戒》的表现方式,认为这与某男作家当年提出的“女性喜欢被强奸”论调很一致,认为电影“把中国抗日女志士塑造成下贱的性受虐狂”,从而从政治——双重政治,既有大政治,又有性别政治——的层面给《色戒》砸了一砖。
这里姑且不说“性受虐”的性爱形式是否下贱,即从影片本身和小说著作出发,也谈不上王佳芝“喜欢被强奸”吧。无论男性女性,是有权享受性快感的,这无关政治,只关本能。在否定人类本能的前提下,任何政治不得开口。从电影表现形式来看,王佳芝的性爱从其个人角度来说,是圆满的,那么否定女性的性愉悦,阎同志想以什么来取而代之?革命的刀枪还是黄马褂?否定性愉悦,并非女性主义思想,从骨子上说,阎同志是男性中心的附庸。只有男性中心思想才会剥夺女性享受性快感的权利,也只有男性中心思想才会认为违背传统的“传教士”做爱式就是“性受虐”,就“下贱”。
问题二,是爱国还是爱话语?
新时期以来,当代文学虽以不甚蓬勃的趋势发展,但在解构宏大叙事的道路上仍然是坚挺进性的——我本来一直是这么以为的。然而阎同志的文章使我发现,原来自文革甚至更早就攻占人们思想的宏大叙事、革命话语体系,仍然没有从中国人身边离开。
阎同志谈爱国,这不是不对,说抗日是爱国,这当然正确,而且是绝对的政治正确,谁都无权反驳。但假若抛弃宏大叙事的话语体系,一个女人王佳芝,有没有权利爱上一个给她钻石的男人易先生?一个“抗日女志士”是否要“必然”地远离“汉奸”?一个“汉奸”是否不符合爱与被爱的人类构造?换个角度,假设我们从未被灌输宏大叙事的话语体系,从未从历史唯物主义处得知“正义之师必胜”的观念,《集结号》是否就真的能打动所有人?阎同志的帽子戴得很大,然而未必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认同。所谓的英雄书写,许多时候不过是主流话语加诸头上的光环,我们不能改写,不能不被书写。
即使保守的当代文学界,陈忠实的《白鹿原》、刘震云的《故乡》系列等作品,也还是在悄悄地改写着所谓英雄。我无意反驳英雄的崇高,但靠话语权树立起的光辉形象,压得住一时,却压制不住人性。人性永远高于阶级,高于话语。
问题三,是票房还是良心?
阎同志反对《色戒》,据她自己说,也还是有人支持的,比如北美的票房,据说很是惨淡。然而一部好的电影,严格地说,未必会赢得很好的票房,也未必要有诸多影评人支持。我并不是说《色戒》真的不能批评,也不是说《色戒》就好得一塌糊涂,而是说,点评一部电影没必要拿商业因素来说事,点评文学著作也是。《集结号》的中国票房我相信不会低,但若拿到北美,我想不零票房就不错了——北美的观众谁买那点账啊。
相对于票房,我更关注电影的良心。阎同志说《色戒》混淆黑白,我不敢苟同。黑与白,之间有几万层深深浅浅的灰,到底哪个是黑哪个是白,可以用一眼一句话来判断吗?可以用宏大叙事给的定义来简单判断吗?是否树立“善恶到头终有报”的观念就是黑白分明?笑,阎同志也该有些年纪了,怎么还信这个。如今这社会,谁是坏人谁又是好人,都不过是人罢了。《色戒》正是在描写真实的人与事,只是加诸了政治环境,就挑战了阎同志的政治神经,如此看来,这根神经太敏感了也不好,迟早要从脚气灵广告上看出政治含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