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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
连发几篇博客文章对本轮中央调控政策中的经济性和技术性特征更强的1条半细则提出了反对意见,也仅是遵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革命家老经济学家的教导:“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实事求是的讲了一个房地产行业从业者的心里话。不想哗众,更不想取宠。
也可能是文理不严,文风怪异,不少支持个人观点的朋友都有点担心憨憨过于执箸会获罪于文,甚至怀疑憨憨不相信中央政府不达目的势不罢休的调控决心。
非也!房地产行业产业链上的绝大多数就业者都不是暴利的追逐者,都是普普通通的劳动者,盖房的人可能比掌握着公共权利的公务员们、比掌握着教育医疔公共资源的特殊行业和国资垄断行业中的普通劳动者更能体会社会变革动荡中生活的艰辛,若加上产业链上四处漂泊打工的城市暂居群体数量,他们中间至少有90%以上的从业者也买不起房啊!
是的!憨憨就是想讲点业内人士真心话,不要把房地产行业看得一团漆黑,不要把房地产行业所谓 “暴利”的原罪都扔给开发商,房地产行业绝大多数从业人士一样期盼有一个健康的中国楼市,一样期盼早日买到称心如意的乐业安居。
对同样一件事有不同的看法,产生多元观点的碰撞了,绝对是件好事。只有政治民主才会给多元价值观、多元文化观、多元经济观甚至多元技术观等创造发展的机会。在一个容许多元取值的民主社会导向中,作一个房地产行业中承上启下的策划人,面对的不仅是市场,而且是必须遵守不同发展时期有不同游戏规则的动态市场,谁站得高、谁看得远、谁就会笑到最后、谁就会走得最远。
同绝大多数支持改革开发的老百姓一样,个人也坚决支持中央政府本轮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决心,个人理解支持居者有其屋的中国人的传统购房情结和居住观念,个人也曾梦想和追逐过“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大一统齐步走的均贫富境界。但是理想往往是跨越式的历史长河,而现实是需要用时间来度量的年轮,当历史从虚妄的跨越回到需要用“初级阶段”来作定语的时候,有多少仁人志士人一度沉浸在失去“理想”和“信仰”的痛苦俳徊之中,但是历史还是蹒跚着走过来了。今天的祖国与三十多年前的祖国孰强孰弱、孰胜孰危?是拥护今天的多元化国策或是留恋过去的一元化国策?孰是孰非可能还会有不断的争论?但历史是不可能再回头了,再回头是没有意义的了。
支持本轮中枢对房地产行业调控政策所要谋定的大局,不等于对所要谋定的大局有害无益的而且是多方反对的政策细则不提出反对意见。尽量调整不同面积和品质的住宅的比例结构,让各级城市增加中低端住宅供应,照顾一下社会的弱势群体利益是完全正确而且必须认真执行的。但是关键是用什么方法和手段去落实和执行。尽快健全和完善中低收入社会群体的住房居住保障体系,整肃和廉洁吏治让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回到真正有资格需要的老百姓手中,扩大和健全征收物业持有税种、限制和打击房市投机等等,用政治和经济的手段完全可以作到,为什么非要采用不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一刀切技术细则来强行推行呢?而这样一刀切的结果只能事与愿违,决策者的面子比决策者的目的谁重谁轻还需要用时间去比较吗?
既使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让已经得到合法的既得利益的社会群体去回馈社会公众利益和照顾弱势群体利益,也只能是引导而不能强迫,“劫富济贫”的梁山行径不是现代民主政治所赞同的。而提高整个社会公众共同受益的城市公共产品和照顾中低收入群体合理的居住消费需求,只能依靠掌握着公共资源和公共权力的政治群体去完成。注意任何收入层次的社会群体都没有公权,对社会的回报是彰显社会道德;而政治群体掌握公权对社会发展和利益分配必须作到公正廉明是责无旁贷的,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之后就应该去兑现和完成“共同富裕”的庄严承诺。
注意房地产行业只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行业,尽管还算是支柱产业,不能把解决居者有其房(无论买和租)的所有责任都压在房地产行业上。发展经济,增加收入是所有行业共同发展、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大事。
注意任何行业都可能存在腐败、暴利和道德沦伤,任何行业都可能存在官商勾结、为富不仁。有的行业从职业操守堕落、业者素质反差、非法获利倍率方面比较,比房地产行业的黑幕只有过之而非不如。
当我们声讨社会分配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时,一定要追根朔源追究现实社会中社会分配不公正、不公平、不合理的行为的根子在哪?同时也不能忘记治表治根都需要对症下药,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不对症下药甚至药下错了只会产生新的社会分配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