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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议"尾款"
作者:冯婉蓉 2008-05-13 16: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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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写了一篇名为“一场尾款引发的纠纷”的文章,引起了大家的共鸣,很多热心读者打来电话希望我能够就这个话题再深入探讨一下。的确,当时因为版面有限,我也深感没能把这件事说透。所以今天旧话重提,想给关心我们版面的读者一个交代。同时我也想在这里倡议大家,如果您对这个话题或其他任何有关家装的话题感兴趣,请您一定写信或者发邮件给我们。我们热切欢迎您的参与,我们真心希望我们的版面能够变成一个大家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舆论平台。

上篇文章中的主人公老贺因为感觉5%尾款太少,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所以最终放弃了一桩看似十分合算的买卖。当然,老贺的尾款少也有客观原因,因为他总共想投入的装修款也只有1。5万元,本身的合同额就很低。然而,老贺的遭遇却给我们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目前业内通行的5%家装尾款的比例到底是高还是低呢?为此,我查阅了一些相关资料,发现对于尾款,法律上好象并没有明确的比例规定。具体比例一般都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其中演艺圈的比较高,能达到20%,而在其他行业最普遍的一般也能达到10%。即使在合同条款相对更加严密的进出口业务中,尾款一般也都按照10%的比例执行。如此看来,目前家装行业通行的5%的尾款比例应该算是比较低的。那么试想,在装修完成之前,家装公司就已经拿到了95%的合同款,在正常情况下,这样的比例家装公司肯定是稳赚的。接下来我们可以分析一下,分析之前我想声明一点,咱就全当自己是脏心烂肺了,不把人往好了想——如果我们不幸赶上了一家同样脏心烂肺的家装公司,只想短线赚钱,不想长期发展,那么在已经赚到足够利润的前提下,这5%的尾款,能对它构成威胁吗?它能因为这5%可有可无的尾款就严格管理自己的工程质量,让客户挑不出毛病吗?——不知您信不信,反正我不信。当然,我这里指的是极少数脏心烂肺的家装公司,相信绝大多数企业比我想的要高尚。

所以我认为,要真对自己的企业有信心,真的想把自己的企业做成一块响当当的品牌,就拿出自己的诚意来。这种诚意的体现可以是多方面的,对自己的工程质量有十足把握的,不妨就提高尾款比例。我们也不奢望到20%,至少也该跟大多数行业在一个水平线上吧。或者不提高尾款比例也无妨,在售后服务上下功夫也行,敢于签定质量保证书,敢于承诺在保修期内包修包换,这也是一种态度、一种气魄啊。说到这儿想起最近看到一家企业提出“5%尾款作保两年”的承诺,核心意思就是企业以工程5%尾款作为装修质量保证金,与客户签订“尾款作保二年协议”,在协议期间,企业对所有客户依照合同规定提出的维修、维护要求,应在48小时内给予处理方案,否则,客户有权自行使用装修尾款解决问题。 我仔细琢磨了一下,用“脏心烂肺”衡量了一下,觉得这家公司还是很有诚意的。因为至少,他们敢于做出这样的承诺,而且承诺的时间很具体——48小时。这是颇为需要勇气的,因为这需要冒着一旦失信于人就会毁掉企业信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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