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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丹如说,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用水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去年5月,市政府专门出台黄岗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案,明确了18项保护措施及责任单位、实施要求和实施时限,对治理水源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镇江水环境面临的整体态势仍不容乐观。
林丹如认为,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加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对加强“十一五”期间我市水环境整治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很强的现实意义。为此他提出五点建议:
切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水环境整治工作。
要真正从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权的政治和法律高度,认识和加强水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制定和推行科学的产业政策,优化产业升级,提高经济发展的社会及环境效益。
切实加强水环境污染的行政监管。要加强农林、环保、建设、城管和水利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联动,真正做到齐抓共管。要严格项目审批、污染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和对达标排放的检测。要加强水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对不法排污企业要严管重罚;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的污染源,要坚决取缔。
加强编制区域水环境保护规划。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解决好以下几个突出问题:增强水环境整治的宏观性、规范性和刚性;对污染实行总量控制,使之与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进一步划定水功能区,指导各类污染源合理布局,减少环境危害;预留备用水源,实行强制性保护。
切实加大重点污染源的分类整治。对工业污染源进行布局和布点调整,实行向园区集中,提高达标排放水平;对区划调整后的中心镇以及即将展开的中心村建设,其污水处理设施要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对农业污染源要从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种养方式和控制高毒农药的市场流通入手,做到减量减毒减害。
全面推开河道清淤疏浚工程。在具体实施中要把握以下原则:分级分类管理;财政加大对镇、村的转移支付;与污染整治、城市亮化美化及农村双清双创工作密切结合、配套进行。要通过清淤疏浚工程,真正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