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中共十七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备受瞩目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其中,最受关注的是被民间称为“
大部门制”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步骤。此项改革牵动面大,从去年开始酝酿,从政界学界到官员专家皆广泛参与,并将对中国近中期的改革走向、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产生巨大影响。《
财经网》特辟此专题,集中报道有关“
大部制”的进展以及各家建言。
“大部门体制”是市场经济成熟的国家普遍采用的政府体制模式,是现代社会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制度产物,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大部门体制”改革意味着部门的重组,必然涉及部门之间权力和利益的重新分配。
公共管理方面的专家普遍认为,“大部门体制”改革的最大阻力仍然是多年来被不断强化了的部门利益。所谓部门利益,就是指行政部门偏离公共利益导向,追求部门局部利益,变相实现小团体或少数领导个人的利益,其实质就是“权力衙门化”与“衙门权力利益化”。
由于通过扩张政府部门来扩张自己的权力,通过突破财政预算、拓展预算外收入来获取利益,部门利益因而具有内在超编、超支的动力。正是因为部门利益等因素,1982年至今,中国的行政管理体制先后进行过五次大“瘦身运动”,都不是很成功。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1982年由100个裁减到61个;1988年由67个裁减到60个;1993年由86个裁减到59个;1998年由40个裁减到29个;2002年进行了新一次调整,调整后的部门虽然只有28个,但是包括1个特设机构、18个直属机构、4个办事机构、10个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4个直属事业单位,另外还有100多个议事协调机构,仍然庞大得可以用“臃肿”来形容。过往经验表明,“给自己开刀”或“拿自己开刀”的改革,很难。
五次机构改革,体现的轨迹恰是专业管理体制一步步向综合管理体制转变,这一思路与趋势相当清晰。但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的主要职能是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被称为“经济主导型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本身成为经济主体,各部门自然从“部门利益最大化”出发,不断扩张、巩固、利用行政权力,主导资源配置,获取各种利益。因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没有政府的基本职能的根本转变,功能不减,必然难以弱化盘根错节的部门利益,使得这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很快就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