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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就像一个人,是有着灵魂,也是有着自己鲜明个性的。我这里想说一说安徽的两座城市,他们就像是江淮大地上生长的两个人,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气质和性格。地域是一种活物,他们有着血管,有着皮肤,有着肝脏和脾,有着鲜明的性格,甚至有着性格和性别……地域就像土壤,传统则是光和空气,它们的不同也就造成了作物的不同。但一个优秀的人,往往是超越地域和传统的,他们就像生长得很高、扎根很深的植物,是可以吸收广泛得多的阳光和营养的。当然,我在这里所说的是一种普遍性,是一种泛泛的东西,他们的很多东西就拘泥在地域和传统之中,受到地域文化的羁绊。——题记
合肥和芜湖的风格在很大程度上是不相同的。芜湖的风格是女性的,她显得比较妩媚,我们时常可以在某一个不经意的角度发现她那女性十足的微笑。而合肥则是一派大老爷们风骨,他很少有烂漫的气息,粗犷而强悍,同时也显得粗糙。他根本没有婀娜的做派,不太懂得风情。这一点,也许就是这两座城市的性格本质吧。
一首歌与一座城
赵焰
原载《十月》杂志2009年2期
【一】
从1861年9月开始,一直到1864年10月1日,曾国藩乘船顺江而下去金陵,他一共在安庆城内住了三整年。读这段时间的曾国藩日记,看到最多的,就是曾国藩在读书和学问上的一些见解。对于前线战事,自战争的中期之后,曾国藩已对自己的指挥方式有了调整,一般来说,对于战事,他从不过问太细,而是放手让前方将领去处理。曾国藩只是从大势上去把握战争的走向,他的工作重点,主要放在粮饷供给,湘军与朝廷、地方的关系处理以及选拔人才上。曾国藩清楚地知道哪些是他该做的事情,哪些是他不该做的事情。此时的曾国藩,已颇有点运筹帷幄、决胜千里之外的架势了。对于战争的大势与局面,曾国藩已了然于胸,在他看来,胜利只是时间的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处理事务的同时,曾国藩重拾自己的学问,又开始大量读书了。看得出,因为局势的逐渐明朗,曾国藩慢慢落得逍遥,久别书斋的曾国藩很想在战争的间歇中找一点读书人的感觉。也可能,这样的变化是曾国藩居于安庆所致,安庆一直是一个历史古城,文风昌盛,人才辈出。曾国藩步入文坛之初,就是受桐城派的影响,曾国藩一直自认是桐城派弟子。对于桐城派,可以算是道德保守主义的曾国藩有天生的亲近感,曾国藩习惯于在文章当中寻求一种
那一天在家昏昏地看着好莱坞电影《挽歌》,突然有惊艳的感觉。惊艳的原因有二,一是有很长时间,我没有看到一部让我兴奋的电影了——这两年中,好莱坞一直不太景气,拍出的电影也少有精品,贝福利山仿佛把电影这种艺术形式的好招数全都用完了,有一种山穷水尽的感觉。这一部电影,至少是可以拿得出的。二是电影的男女主角演得真好,润物细无声,好的演员,仿佛身上散发着磁性似的,能将观众的目光和心思全吸附在他身上。男主角本·金斯利就不说了,他曾经饰演过《甘地》和《辛德勒名单》的德国军官,在他身上,有一种无法抵御的蛊惑力,阴鸷,细致,奔放,强大无比。没想到的是他的搭档——佩内洛普·克鲁兹,这个西班牙的女花瓶竟然也有那么好的表演——仿佛如丝绒一样,挥散着知性,以及夜色温柔。
我看克鲁兹的电影已有很多年了,最早的,是那部《火腿、火
塞纳河蜿蜒地流过巴黎,市中心的河水有一处特别宽广,水中有两个迷你小岛,一个是西堤岛,一个是圣路易岛,这两座小岛以桥与左岸右岸相通,位于巴黎的心脏部位,这也是人最多的地方。岛上处处是闻名世界的古迹,狭窄的小街,河岸带着古老的韵味,是最适合体味巴黎历史的地方——这是我在书中所看到的,也不知怎的,一看到巴黎这两个字,我就莫名其妙的兴奋亲切,亲切得连我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了。李安说,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个不同的巴黎。的确是这样,我要说的是,不仅仅是每一个人,只是我,在我的心中,就有无数个不同的巴黎。
最近不敢接电话,是因为老接到装饰公司的电话。
“喂,是赵先生吗?我是北京某某装饰公司的,祝贺你在报业园买了一套房子……”这样的电话,我已接到无数个了。真是没办法。自从在报业园买了一套房后,电话资料不知怎的,都被怎的被泄密了。于是整天都接到这些电话。一开始,我还有礼貌地说,房子我不装修,谢谢你们的关心,如果我装修了,会来找你们。但他们还是不罢修,隔三岔五的,又打电话来,问考虑好了没有。我说没考虑好。他们就又过过段时间打电话来。想想,这几十家公司,隔三岔五打电话感觉吧。我一气之下,中午就把手机关了。他们就不断发短信,有时候中午我一开机,就有十几个通知,还有类似的短信。真是没办法。
过了一段时间,逢到装饰公司,我就回答,我的装修已解决好了,已谈好了。他们就会接着问,是哪家的?我没好气的说,我干嘛要告诉你!他们就说:那肯定是没有谈好,这样吧,我们装饰公司是……
有一天,我请客人吃饭,一桌子正在谈事,彬彬有礼的,一个电话打来,我以为是有事,没想到,里面一个男人说道:先生,我是某某装饰公司的,请问你在报业
春节无事,喝酒之余,看一个浑球写的自传,活色生香,看得大快朵颐。
自传的开头颇有诗意:“当我走过人生的沧桑,再步履蹒跚地回到过去,努力回忆那些岁月所包容的真实时,我发现一切都是那么混沌和模糊。”浑球接着回忆了自己的醒世:那时不知是几岁,突然地,就有了记忆了——当时是睡在一张床上,然后,睁开双眼,走出房间,一步一拖地走到阳台。他记得自己每次迈步的时候,迈的都是左脚。然后,坐在向阳的台阶上静静地守候着。当时正是春天,房前大树上的果荚纷纷飘落,两片壳瓣好像蜻蜒的美丽翅膀,在空中盘旋飞舞,然后轻盈地飘落在地上。
很快,这个浑球长成一个英俊无比的年轻人,也进入了娱乐圈。他有着一头微微泛红的浅棕色头发,身材高大而性感,除了有咄咄逼人的男子气概外,他的嘴角,一直飘荡着一股邪恶的气息。这使得他看起来有着刀锋一样的寒光,充满着危险和诱惑。无疑,这是一个有魅力的人,尤其对于女人,很容易在面前变得呆滞。他的无耻和洒脱还能让任何一个屋子充满欢声笑语。这样的尤物迟早是要大红大紫的,在拍完了《欲望号街车》之后,他身边的掌声和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