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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校各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的上交材料,提高学生干部的规范意识,特制订《怀化学院系(部)团总支、学生分会上交材料规范》。一般上交的材料为电子稿,如需上交纸质稿则会另行通知。
一、
(一)一般材料标题
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且应该在标题中体现出系(部)及部门,完整标题必须有**系(部)团总支(或学生分会)**部门**活动计划(或总结)。
(二)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标题
团学工作以学年为单位,标题要有**系(部)团总支(或学生分会)**部门20**—20**学年第一(或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或总结)
二、材料正文
(一)书写规范和打印要求
(二)字体、字号和排版
材料大标题题目用三号黑体居中;材料中二级标题用四号黑体;其余标题均用四号宋体加粗;正文用四号宋体;页码用五号宋体;正文和落款中的数字和字母用Times New Roman体,字号与相应文字保持统一。正文与标题之间不允许空行,除材料大标题外,标题与正文每段开头均须空出四个字符。材料所用行距为1.5倍行距。
三、落款
在正文之下空1行,上交部门和时间一律用全称,时间年、月、日用阿拉伯数字,用四号宋体字,居右排布。需盖章签字时尽量做到规范。
四、各系(部)上交给各部门的所有电子稿统一用系(部)团总支的官方邮箱发至相应部门的邮箱。
五、表格和假条
1.除固定表格以外,其它表格形式可自拟没固定要求。
2.证明、申请书、假条均以纸质材料上交。
六、本《规范》由团委办公室制定,由团委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具体实施,《规范》自2014年3月7日正式执行。本《规范》解释权归团委办公室、学生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