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蒙圈表情包时评 |
分类: 时评 |
上午10点新华网报道《老汉撞死人藏匿证据被孙女拆穿》,原标题是“警察叔叔,人是我爷爷撞的”孩子的心容不得说谎。据安徽商报消息8月17日傍晚,芜湖农村发生一起车祸,一人死亡,肇事车逃逸。8月22日在3公里外的场坝村一农家查访时,65岁的老汉自称没有三轮车,却被其6岁孙女拆穿:“警察叔叔,爷爷撒谎,人是他撞的。”原来老汉撞死人后将三轮车拆零藏匿证据,不想被孙女揭发。本人11点50读到此文时,近2个小时的时间仅有7人评论,态度分两类:一是赞赏孙女“大义灭亲”是对的;二是担忧“将来家里人千万不要记恨这个小朋友”。
对于小孙女的“大义灭亲”,不知道小伙伴们是不是有点蒙圈呢?是不是感觉小孙女的做法好像是对的,但心里怎么都有点怪怪的呢?只有7条评论可见读者的纠结,说不清楚哪儿不对就是有点乱,很难发声。到底该怎样看待小孙女揭发爷爷的行为呢?
错就是错对就是对,小女孩接受的就是这种教育,就中国今天的法律,孙女揭发坏蛋爷爷“大义灭亲”没有错啊,那为什么参与发言的小伙伴只有7人而不是更多呢??这个现象本身才是问题,很显然这是一例“合法不合情”,合符法律却违背人伦情感的案列,对于小孙女的做法小伙伴们从心底里很难舒坦的问题。
不妨讨论一下,这类情况有没有既合理又合情“万全之策”呢?答案是有的。
中国有沿用了几千年的“亲亲相隐”的老祖制。“亲亲相隐”即亲属之间有罪应当相互隐瞒,不告发和不作证的不论罪,反之要论罪。“亲亲相隐”追溯起来远在春秋战国时期儒家就提出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的主张,西汉时法律上开始有“亲亲得相首匿”的规定,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的诏令中说“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此律在后代传承并加以条例细化而源远流长。
那么将今天小孙女的“大义灭亲”放在中国古制 “亲亲相隐”的律法中,“孙匿大父母”就是不孝也是在犯法,无论国法还是家法都会给予小孙女治罪。同样,在西方,小孙女的“揭穿”很可能不被法庭纳入有效证据予以采纳。他们奉行宁可大费周折从其他渠道取证,也不采用有背人性的“大义灭亲”的方式。
在西方哲学的观念中法律最主要的任务是平衡社会各方利益,不仅要维护国家利益还要权衡个人利益;不仅要伸张正义,还要统筹考虑执法后果。律法和执法是调节错综复杂的关系的系统工程。
事实上,对于此类情况,当今世界各国的做法几乎都是采取:“法律对亲伦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的包容”。他们深知,鼓励“大义灭亲”的方式直接伤害人性中最可信赖的情感和关系,也必将导致至亲之间的信任丧失和最深层次那根情感纽带、依靠纽带的断裂,最后引发的必然是“家庭港湾”这个最后的避难所的轰然坍塌,对社会的伤害将是无法弥补的。“大义灭亲”与最初文明在设置家庭这个最小、也是最安全、最稳定的社会组织的初衷相违背,岂不是背道而驰、事与愿违?无疑推行“大义灭亲”是非常愚蠢的。
我们没有忘记那些“父子成仇、夫妻反目”的悲惨和黑暗,但现实中,每当我们遭遇价值观、道德伦理、社会角色与家庭角色等多重标准、多重利益相碰撞的时候,到底该怎么做?我们仍然只能蒙圈。
很显然,中国现阶段的法律,从国家本位的价值观到法律的制定和执法的方法论都处于简单、粗暴、一刀切的状况,缺失人性和情感诸多因素的通盘考虑;缺失分门别类,分而处之的辩证手段。所以,必须呼吁,尽快修正中国法律赋予“大义灭亲”的正义性、正向性,否则只能导致社会秩序、家庭伦理的持续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