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春根之言
春根之言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0
  • 博客访问:447,443
  • 关注人气:1,148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遗产税或使香港房价暴涨

(2013-10-11 08:34:16)
标签:

财经

分类: 投资闲话

 遗产税或使香港房价暴涨


                     

 李春根     

 

 

 

前几天听到将要开征遗产税,脑袋瓜的第一反应是:莫非土地卖得差不多,到了打遗产主意的时候了!

虽是一闪之念,却似乎有些不厚道,应该检讨。因为据说征遗产税是为了社会公正,有效进行二次分配等等,是一项高尚的收税行为,应当感动才对。至少,不能以小民之心去胡乱揣测,实在太不懂得体恤上面了。

然而,税就是钱。牵涉到钱,就不妨从投资的角度来算算账,看看投入与产出之比。

幸好,有不少专业人士拿出了令人信服的数据,说明遗产税的征收,是成本高于收益。比如美国的1998年,政府花了480亿美元的成本进行遗产税征收,但收上来的却只有230亿美元,250亿美元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消失掉了。取之于民却未能用之于民,遗产税变成了“遗憾税”。

税少的原因之一,可能是有钱人死得不多。但是也没有办法让富人都尽快死掉,使这个税多起来。

倘若不征这个税,那省下的250亿用来二次分配也罢,社会公正也罢,支援灾区也罢,希望小学也罢,都能让老百姓沾些小光。挺可惜的!

事情还不止于此,因为根据专家统计,美国税收征管的成本,仅为中国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若中国要征遗产税,亏损可能会是250亿美元乘10,若要换成人民币,还需要再乘以6,有点吓人了!

再说了,公民的财产,特别是不动产的转移,是极难核实裁定的,也是无法控制的。大约中外都差不多吧。倘若中国一旦宣布要征遗产税,估计香港的房价会涨到天上去,因为香港已经取消了遗产税,转移钱财最直接简单的办法,就是去香港买房。澳门不知道遗产税开征了没有,若没有的话,就可能在香港涨了之后跟着猛涨。再之后,就可能越买越远了。

                                 

 

 

曾听到有人说,遗产税能使“富二代”变得有出息。不知在已是从“拼爹”发展到“拼丈母娘”的今天,遗产税的这个附加功能是否有效。也不知是否有遗产税的国家或地区,富二代个个是精英或栋梁。没有遗产税的国家和地区,富二代全为败家子或家族祸害!

真正有点说服力的,还是二次分配,所以现在很多事才都打着“二次分配”的旗帜。

二次分配的本意,大约是对一次分配的不合理,进行补救或调整。

既然如此,何不在一次分配的公正问题上,多动些脑筋,多作些投入,免得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在二次分配上做文章。

如果一次分配的公正实在太难,那就干脆制定和实施一整套严厉的制度,把那些慈善机构或组织管住管好。起码要令那些机构或组织,今后不会在一个小姑娘面前夹着尾巴,从而有利于重建公信力。同时出台优惠税收政策,鼓励人们,特别是富人们慷慨捐献,或许会比遗产税的效率要高些。

对二次分配再加深点理解,似乎就是“劫富济贫”的意思。“损有余以奉不足”,此之谓也。但如果遗产税开征入不敷出,且富人有能力将财产转移,只余下普通百姓硬着头皮被征。纵然初衷再好,也可能变成“损不足以奉更不足”。而且遗憾的是,因为收益低于成本一大截,能落实到“更不足”头上的,恐怕就不剩什么了。

                                 



 

前几天一位熟人诉苦说,如果遗产税80万为开征点的话,那他一家两代都倒大霉了。父子两代人省吃俭用,好不容易按揭了一套房。为了还贷,吃不饱穿不暖,不知哪天才是个头。却不想突然就成富人了,因为那套房的市场价已超出80万一大截。

有一点能基本断定的是,即这位熟人在死去之前,没有办法把家里住的这套房卖了,再去香港买套房。与这位熟人类似的情况估计不会少。

把房子作为遗产来征税,是否合理,似乎还可商榷。说是业主,其实只有居住与使用权。而居住和使用权,都应该是产权范围,属于权益性质,是一种权力,但好象不能算是财产。想来不可能对公民的权力征税去作二次分配吧,否则遗产税得改名为“遗权税”。

房子所依存的土地,当然是财产。土地是财富之母嘛!不过,土地都是国家的,并不归业主所有。然而房价中,却又包含了这一块不归业主所有的土地价格。相对于土地而言,所谓业主也不过是长期租客。待土地使用期满之后,还得掏钱续租。

随着时间的推移,等到房主去世之日,不归业主所有的土地的价值,将可能在房价中占有一大半或更多的比例。

只有所有权才是财产权。“遗产”是死者遗留的财产。不归业主所有的房产中的土地的价值,似乎应该在征收遗产税时,从遗产中剔除掉,因为那是国家所有的东西,而不是业主死后遗留的财产。否则,就有侵占国家财产之嫌,过了法律容忍底线。

但剔除多少才合适,不同城市,不同地段,不同构造,不同房龄、不同楼层、不同朝向等各类房子,自然又有不同的标准或算法。总之是一项极为复杂的评估与计算技术,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使征收的成本不断增加,变成一桩更不合算的生意。

还有人认为开征遗产税是与国际接轨,似乎也难让人信服。一是并非凡事都需与国际接轨,比如我们高速公路的收费之高,旅游景点门票的价格之狠,就没有与国际接轨。二是已经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将已有的遗产税取消了,接轨的对象会是他们吗?不敢断言他们取消遗产税就是趋势,更无需表扬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决策正确或英明,不做赔本买卖罢了。常识而已!

凭心而论,遗产税的出发点是好的,应该是本着为老百姓谋利益的善良愿望提出的。不过,仅从投资角度来看,如果产出远不如投入,且只能使小老百姓又多一层惴惴不安,连带着香港公民的生活成本提高一截的话,那就还是算了吧!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