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八大反腐以来,打了很多“老虎、苍蝇”,大多是50后、60后,也有70后的,80后少见;而这些“老虎、苍蝇”被查后,在铁的证据面前,大多认罪伏法,以期能减轻处罚,罕见有“拒不认罪”的。
可,今天(9月8日)10:14东方资讯报道,有一位“80后”女副县长,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就是拒不认罪!
报道说,9月6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共扶绥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陈英及其胞弟陈祺受贿一案,法院审理查明其受贿达1200余万元,一审判处陈英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至2018年4月期间,时任中共扶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扶绥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的被告人陈英伙同其胞弟即被告人陈祺共同商量,决定利用陈英分管教育工作的职务便利,为承建扶绥县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工程老板李某某、班某某等人谋取利益,事后由陈祺自行收受或者通过相关人员代为收受、协助转账等形式收取好处费及其所谓的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2031646.68元。
一审法院认为,生于1980年6月、党员、被告人陈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与被告人陈祺共谋,为他人谋取利益,明知并认可陈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受贿罪。法院通报的消息称,被告人陈英拒不认罪、悔罪,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被依法从严予以惩处。
从官场来讲,一个如此年轻的“80后”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属罕见,且拒不认罪,竟还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可是几乎未闻。陈英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追缴包括其弟(被告人陈祺)尚未退出犯罪所得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拒不认罪,法院也可以从量刑上从严惩处。而这位“80后”女副县长,为何拒不认罪呢?不多说,个人以为有两条:
一、不认为这是犯罪。上世纪九十年代全面进入市场经济后,公私概念混淆,罪与非罪模糊,甚至有人认为,包括陈英身边官场上不少人都是(以“服务代理费”或作为介绍工程“回扣”等)这么干的,不是犯罪。

二、认为自己并没犯罪!陈英利用分管教育的职务便利,为承建教育基础设施工程老板谋取利益,事后是由其弟收受或者通过相关人员代为收受、协助转账等形式收取好处费,自己并收亲自收取,因此自己没有犯罪。
不认为这是犯罪,且认为自己并没犯罪,所以陈英拒不认罪;不认为是犯罪,自己并没有犯罪,自然也就“拒不退出绝大部分赃款”了。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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