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世百态,戏场百态,庭审同样百态。
昨晚(7月13日)20:01新浪新闻《女厅官受审,当庭忏悔“我真诚认罪悔罪,永不翻案”》报道,7月11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商业大学原党委常委、副校长高虹涉嫌受贿案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查明,2008年8月至2013年7月,高虹利用担任黑龙江省富裕县委副书记、富裕县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宣传部部长等职务便利,先后为23个单位及个人在房地产开发、承揽工程、干部调整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209.56万元。
黑龙江省纪监委网站消息,庭审中高虹说:“站在这里我无地自容,我迷失了自己、丧失了信仰,我为自己曾经的贪心、贪念和贪婪后悔不已、羞愧难当。我辜负了党组织对我的期盼,对不起亲人为我的付出,我真诚认罪悔罪,永不翻案。”
呵,十八大以来,贪官悔罪之多之“丰富多彩”,但人们听到这般忏悔“保证”尚属首次。可信么:永不翻案!什么意思?为啥如此说?似有玄妙。这位黑龙江女贪,1964年出生,1987年参加工作,哪学的?当庭如此“真诚”认罪忏悔,似向纪检监察部门亮态度,还是向庭审法官表决心?!
似无奈,自认倒霉。说“永不翻案”,无疑她曾经想过翻案,“周围很多人都贪,偏偏查到我!”心里甚或策划、期待翻案的那一天。而当庭查明贪腐件件无可辩驳时,她知道没机会与资格翻案了,于是自认倒霉只好说这“好听”的。
似被打压,话中有话。反腐风暴,社会上不时也有“政治斗争”之说。政治是非,就有翻盘翻案可能。不过,翻遍二十四史,因贪定罪几乎没一个能翻案的。这女厅官是个贪官,翻哪门子案?因而装葱“高大上”,意即是被政治打压的;亦许就是鳄鱼的眼泪,装可怜;或许运用政治智慧说假话,有机会再翻案!
平日贪污肆无忌惮,所以人们当听到“永不翻案”时就知道根本靠不住。贪官的忏悔不能说全是假的,但真的不多。因为,他们在职时犯罪,实际上都是知法犯法,明知故犯,还想了好多办法想做得人不知鬼不觉。
有不少网友说,女厅官高虹受贿犯罪事实确凿,她有资格翻案吗?能翻得了么?!因此“永不翻案”似种假忏悔,装熊做做样子,想得到纪监部门“老实交待”的认可和法律“认罪态度好”之同情减刑吧?!
时来运转或许变本加厉,呵,“捉到了就叩头,放掉了就弄猴”的一介小官,贪污贿赂还似乎自命不凡,悔罪竟然保证:永不翻案?!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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