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弑母后竟毫无悔意》
《父母课堂》杂志
2013年第二期
2012年上半年的一天,高二学生梁铨用残忍的手段杀害了自己的母亲涂静:
他先用哑铃数次猛击母亲头部,鲜血迸发时,他没有一丝害怕和懊悔,一心只想杀死她。于是,又解下母亲的鞋带,在她的脖子上紧紧勒了两圈,然后若无其事地继续去上学……
儿时的梁铨,过得无忧无虑,天真烂漫。母亲在一家广告公司做业务,父亲在一所大学安全科工作。小家庭虽然不富足,但三口之家,其乐融融。但是,在梁铨小学三年级的时候,他的人生出现了拐点。
母亲发现周围的孩子都在上培优班,也开始“觉醒”。于是,在那个暑假,母亲一口气为梁铨报了语文、数学、英文三个培优班,致使她之前带梁铨去西安旅游的承诺也化为泡影,惹得梁铨说妈妈是个“大骗子”。
但妈妈根本不理会梁铨的不满。她为了让梁铨在培优班超过其他孩子,买了不少辅导资料,每天晚上亲自监督梁铨做作业,还把所有的少儿频道上了密码,不让他为此浪费时间。
就这样,在妈妈的“监督”下,梁铨于2007年7月,考上了郑州外国语中学。这是郑州最好的中学之一。
梁铨满以为这下母亲该实现她“一旦考上外校就带他去厦门看海”的诺言。但是,母亲又食言了。
进入初中的梁铨没有感觉一丝轻松,学习对于他来说,已经成了沉重的包袱。因为她的母亲辞职了,准备专门对梁铨“贴身督学”。
梁铨小升初后的那个暑假里,母亲又继续给他报了5个培优班;初一的寒假里,母亲发现他奥数、物理和化学稍弱,就又给他报了3个培优班;初二时,母亲发现梁铨的作文得分偏低,物理中的力学题错误较多,就又给他报了两个这方面的培优班。
在母亲严厉地“贴身监督”下,此时的梁铨已经对母亲严重不满。但他仍存一丝侥幸,以为考上好高中,离家远就能摆脱妈妈的魔掌。于是,他发奋读书,2010年7月,顺利考入郑州一中。
考入一中的梁铨本以为自己可以轻松点,可母亲搬家的决定很快就打碎了他的美梦。那个即将进入高中的暑假,梁铨又是在培优班度过的,完全没有自己的一点自由空间,就连周末打一次球的愿望都被母亲扼杀。
梁铨此时已经彻底厌倦了学习,他开始跟母亲较劲。结果,高一念完,他的成绩下滑到了班上21名。
这下母亲慌了。在那个暑假,不仅给他报了所有学科的培优班,而且还对梁铨进一步加强了管理。她在梁铨的房间里添了一张单人床,睡在梁铨的房间,日夜盯守在他的身边。
这样,梁铨连睡觉的自由都没有了。
高二上学期期末,梁铨的成绩进一步滑到了全校200名之外,母亲更加着急了。那个寒假,她不仅给梁铨报了5个培优班,还全程跟踪。
新学期报到那天,母亲发现梁铨的培优作业没有写完,就要求他做完作业再去学校。很快,梁铨做完了作业,可母亲又要求他写一个新学期的学习计划。这个要求彻底点燃了梁铨心中的怒火,于是就拿起哑铃,对准了母亲……
在庭审讯问中,这个17岁的少年在陈述作案经过时,十分平静,毫无悔意:“我妈对我的学习要求太严格了,我太累了,
只能用这种方法来寻求解脱……”
( 文字整理—《父母课堂》杂志张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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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家庭悲剧的教训》
(17岁少年弑母事件述评)
作者:赵忠心
《父母课堂》杂志 2013年第二期
家庭暴力一般是丈夫虐待妻子、父母虐待未成年子女、成年儿女虐待老人等三种情况。至于未成年子女虐待父母的事,还很少有耳闻。
更使人料想不到的是,残忍杀害母亲的凶手竟然自己亲生的未成年儿子!
面对这样罕见的母亲亲手“培养”自己的“掘墓人”的恶性事件,不禁令人百感交集。
一
是父母给了子女生命,辛辛苦苦地给子女提供了生存和生活所必须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条件。是父母关心、爱护、保护子女,教子女认识世界、认识社会、认识人生,教给子女生存和生活的能力,呵护他们长大成人。
特别是做母亲的,怀胎十月,经历了千辛万苦。子女的孕育和降生,是母亲在痛苦与喜悦的交织中,希望与危险的较量中,生命与死亡的搏斗中进行的。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儿女的生日,是母亲的难日。”是母亲教子女学会了第一句话,手拉着手带领子女迈出人生的第一步。子女应感恩戴德,这才是有良心。
中国古人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就连动物都有尊重、爱戴父母的情感,我们人就更应该具有这种感情。
然而,这个忤逆之子竟然对自己的母亲痛下杀手,令人发指。就是母亲有千错万错,也不能对母亲这样绝情。
二
中国有句俗语:死者为大。是说人去世了,应该获得尊重,就不要再议论他的是非功过。这孩子的母亲既然已经不在世,也不该对她生前所作所为说三道四。
然而,像这样的家庭悲剧虽实属罕见,但也不是绝无仅有。看到这个“子弑母”的消息,不禁使人想起多年前发生在浙江金华的徐力弑母的事件。同样也是母亲对儿子期望过高,管教过苛,儿子被管制得喘不过气来,忍无可忍,用垒球棒残忍地将母亲打死。
悲剧虽然已经过去多年,但人们心中的伤痛并没有消除。
这两起家庭悲剧发生的经过和原因十分相似,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省。
发生这种家庭悲剧,当然首先是孩子的罪错,千不该万不该对自己的母亲下毒手。
但话说回来,孩子是未成年人,身上的毛病并不是天生的,恐怕是大人的教育出了问题,为孩子人格和道德缺陷埋下了隐患。
三
特别应该指出的是,两起家庭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都是家长对孩子文化学习的管理教育背离常理,比警察管犯人还要苛刻,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对于小孩子的文化学习,家长要管,但要量其力而行,适可而止,严格的程度要保持在孩子可以承受的范围,不能太过分。俗话说,过犹不及。太过分、过头了,就会适得其反,引起孩子的反抗。这就像弯弓射箭一样,弓弦拉不紧,箭射不远;但弓弦拉得过紧,就会弓折弦断。
作为家长,当然有责任、也有权利督促孩子学习。但家长的责任也只不过是督促、鼓励,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无权包办孩子的学习。
究竟怎么学习,学习什么,参加什么培训班,多少个培训班,家长可以提出建议,一定要得到孩子的认可。因为孩子最清楚自己需要接受什么培训,能够承受多大分量的培训。
家长利用自己“天赋的权力”,强制孩子完全服从家长的主观意志,强加不能承受的学习压力,当孩子实在忍无可忍时,势必会心理崩溃。而小孩子缺乏自我克制、心理调节的能力,好冲动,且不计后果,发生这样的家庭悲剧很难完全避免。
四
孩子的学习本来是孩子自己的事,学习的目的也应该只是为发展自己。
然而,现在许多孩子身上承载着很多“强行附加”的沉重负担,难以承受的父母过高期望的重压。他们的学习不是或不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发展,而是不情愿地承担着为家长争光的无形压力。
我们可以环顾四周,你会发现,凡是对孩子期望过高,管理于苛刻的家长,一般并不都是为了孩子,往往是自己很要强,想出人头地;但因受教育程度不高,从事的职业社会评价不高,事业上没有多大成就,心理严重失衡。于是,就把“争得光彩”的责任强加给孩子。
要赢得尊重,家长应该靠自己,要自力更生,奋发图强。指望孩子为自己争光,那是虚荣,甚至可以说是没出息,不能让人佩服。
我之所以说这些话,并不是指责逝者。我是希望读者在震惊、气愤、惋惜之余,要冷静下来,从这个家庭悲剧中吸取教训,以使我们的家长在培养教育孩子的时候,头脑更清醒一些,心态更平和一些。
家庭教育一定要坚持以儿童为本的教育思想,尊重儿童的健康,尊重儿童的意愿,特别是要尊重儿童独立的人格。必须明白,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但孩子不是家长的附属品。
家长对待孩子要更人性化一些,要把孩子看成是独立的人,不要把孩子当成为自己增光添彩的、可以任意摆布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