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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领推动家长学校建设》
——赵忠心教授评《家长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本文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忠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近些年我国家庭教育的模式发生了变化,从“粗放式”转变为“集约式”,家长也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
2015 年10 月,教育部印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这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的事情。家庭教育工作就应该由教育行政部门来管,我曾经就此给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李岚清同志写信提出建议,得到了李岚清副总理的认可,2000 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文件吸收了我的意见,提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组
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
推动家长学校建设,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重要讲话精神,是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的重要抓手。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抓“全国家长学校建设实验基地”工作,推动各地家长学校常态化发展,抓得很到位、很准确。
办家长学校的目的是使家长了解一些家庭教育知识,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充分发挥家庭教育的独特功能,家长学校对承担教育责任的家长进行培训,应该以家长自我教育为主,家长不仅是家长学校的学员,更是一种教育资源,是一个非常丰厚的、未被开发的资源库,只是家庭教育知识有所欠缺。家长学校不仅老师给家长讲家庭教育知识,也要充分利用家长资源,让有专业知识、有经验的家长来分享经
验。多开展经验交流、专题讨论,通过多样的教学形式、丰富的教学内容吸引家长,使其能够走进来、听得进、用得上。要把办家长学校看做是与家长沟通的一个渠道,防止家庭教育学校化,家校双方各司其职,共同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
此次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制定并发布《家长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很有意义,以后各地家长学校工作的验收、检查,有了标准就有了依据和参考,对各地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一定能够起到引领推动的作用。
(本文根据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忠心 2017 年 4 月 22 日在第五届全国家长学校建设论坛上的讲话录音整理)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家庭教育研究中心发布
《家长学校建设标准(试行)》
作者:政教处
《家长学校建设标准》
(试行)
家长学校是以未成年人家长及其抚养人为主要对象,旨在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和家庭教育水平的成人教育机构。家长学校是向家长传播家庭教育法规、政策,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能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阵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讲话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建设,特制定本标准。
一、建设目标与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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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建设
3.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把家长学校纳入学校(幼儿园)工作的总体部署,设立由学校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家长委员会代表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校务委员会,负责家长学校的管理工作。
4.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教务处。办公室负责家长学校的日常管理、资源开发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教务处负责教学业务,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的拟定、实施与总结,教研活动的有序开展,全面提高家长学校的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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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建设
6.家长学校要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家长学校章程》、《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家长学校学员行为规范》等。
7.家长学校要制订学员考勤、考核与奖惩制度,充分调动家长的参与率和学习积极性。
8.家长学校要建立校务工作档案、教学业务档案和家长学习档案等,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四、课程与教学建设
9.构建符合本地本校实际、具有学段特征的家长学校课程体系,探索并完善以基础课程为主,专题课程、亲子课程与活动课程等为辅的课程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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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面向全体家长,因材施教,不断丰富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满足不同层次家长的需求。
五、师资队伍建设
13.建设一支热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的家长学校教师队伍。
14.家长学校教师队伍应以本校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和德育教师为主体,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家长代表和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参与家长学校的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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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办学环境与条件建设
17.大力宣传家长学校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社区和企事业单位对家长学校的大力支持,为家长学校建设创设良好的办学环境。
18.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长学校建设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建立固定的办公室和教学场所,配置必要的教学设施、图书资料、以及多媒体等教学器材,为家长学校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