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冤枉了近百年 该还他们清白了

(2012-10-17 18:41:12)
标签:

红楼梦

后四十回

真伪

文化

分类: 红楼梦

文学史上,有两个人立有大功,但是,一篇学术论文,让他们背上了黑锅,并且一背近百年。他们是谁呢?他们就是让《红楼梦》得以整卷付印的程伟元和高鹗。

程、高两人费心苦心,搜集《红楼梦》的后四十回,让原本马上要消失的后四十回重新流传于世。他们做了天大的好事,本当名留青史。可是上世纪二十年代,俞平伯研究认为,《红楼梦》的后四十是高鹗的伪著,是狗尾续貂之作。此后,人们逐渐接受了这一理论。这一来,程伟元成了奸商,高鹗成了伪作者。两人从功臣,变成了卑鄙小人。高鹗虽然成了《红楼梦》的第二作者,却脸上无彩,光荣不起来。

虽然也有许多研究者认为《红楼梦》整卷一百二十回均为曹雪芹原著;虽然俞平伯晚年也认为后四十回也是曹雪芹的原著。但是,这已经不能消除人们的怀疑之心。批评后四十回的声音,此起彼伏。流毒遗流至今,前些年,电视剧《铁齿铜牙》里,就把程伟元描述成了一个下三滥的小人。真是“铁齿铜牙,满口胡言!”

那么真相究竟如何呢?笔者研究认为,后四十回虽然不全是曹雪芹的原著,但至少有半数以上为他所著。其中第八十一回至第一百回比较完整,绝大多数属于原著,只有少数补笔。第一百零一回至第一百零八回为过度之文,其中有原著,也有补笔,较难分其真伪。而在第一百零九回之后,文章多数是补笔,其中可能有少量残文。下面一起来探究一下。

一、应正确看待程伟元、高鹗程甲本的序言

真相究竟如何,程伟元、高鹗其实是坦言的,他们在《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程甲本)卷首的序言中交代了出书的源由、经过、目的。其中程伟元的序言写道:“……然原目一百廿卷,今所传只八十卷,殊非全本。即间称有全部者,及检阅仍只八十卷,读者颇以为憾。不佞以是书即有百廿卷之目,岂无全璧?爰为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数年以来,仅积有廿余卷。一日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笋,然漶漫不可收拾,乃同友人细加厘剔,截长补短,抄成全部。复为镌板,以公同好,《红楼梦》全书始至是告成矣。”

对于程伟元的这段话,胡适、俞平伯等人认为他们在说慌,“所说的全是鬼话”“万万相信不得的”。他们认为程伟元如此写的目的是想冒名顶替,想把后四十回抬得和前八十回一样的高。因为不可能有这样巧的事,程伟元不可能从“破纸堆中”“鼓担上”寻得后四十回。

笔者却认为,两人说的全是真话,没有半句谎言。原因有二:首先,程高两人有搜得残稿的可能。我们都知道,程高两人所处的年代离曹雪芹所处的年代不远,从雪芹逝世(壬午年1762年)算至程甲本出版(辛亥1791年),相隔年数不到三十年。在这么短的时间里,极有可能尚有人保存着雪芹的原稿,所以有可能得到。

其次,我们应该清楚所谓的“破纸堆中无不留心”并非真的是在破纸堆中寻找残文,而只是以此说明寻找残文时的认真程度。程伟元在搜罗脂本及残文时是十分认真的。“书中前八十回抄本,各家互异”“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红楼梦引言)无不说明他拥有大量的脂本。程伟元能得到这么多的脂本,可见他的搜罗是穷本溯源的。因此他有搜得残稿的可能。

其三,按常理判断。古人非常重视“立言”,写文章当然想流传千古,岂会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冒被人责骂之险,而在文章当中撒谎!而且要两人串通一气,同时撒谎,根本不可能。而且,他们如果要撒谎,就不可能把搜罗的过程描写的这么详细,只说在曹雪芹的友人处找到原稿,岂不万事大吉?

程、高两人的序言,是最直接的证据。人家信不信我不管,反正我是信了。当然,两人是当事人,话虽然可信。但还得有其它佐证才好。事实上,佐证是有的!

二、《石头记》确有一百廿回回目

    在程甲本出版时,程伟元曾说在此之前的《石头记》就有一百廿回的回目。他就是因为书有百廿回回目,“然原目一百廿回”,而“今所传只有八十回,殊非全本”,所以决定竭力搜罗的。经过多年搜罗整理,百廿回的《红楼梦》始告成功。

对这段话,俞平伯先生也提出了疑问,他认为《石头记》并无百廿回的目录,程高两人因“当时钞本既很庞杂,没有定本,谎话一时不容易对穿”,因而说了谎。

那么程伟元是否真的说谎了呢?否!有许多的证据可以证明当时的八十回卷本上确有“原目一百二十卷”。时人舒元伟的《红楼梦序》中有这样一些话:“惜乎《红楼梦》之观止于八十回也。全册未窥,怅神龙之无尾;阙疑不少,隐斑豹之全身。”

又有“漫云用十而得五,业已有二于三分,从此合丰城之剑,完美无难;岂其探赤水之珠,虚无莫叩。”“就现在之五十三篇,特加雠校;借邻家之二十七卷,合付钞胥。核全函于斯部,数尚缺夫秦关;返故物于君家,璧已完乎赵舍。(君先与当廉使并录者,此八十卷也。)”

舒元伟原来只有五十三回,从邻家借来二十七卷合付钞胥才得到八十本。抄完之后,在与邻家的钞本核对过程中却发现书还“缺夫秦关”,还是少了三分之一。在此有一个疑问,邻家的书也只有八十卷,他又怎会发现自己的书还“缺夫秦关”呢?原因很简单,邻家的书上有一百廿回的回目。舒元伟的序作于乾隆五十四年(己酉,1789年),早程伟元第一次排印本三年。他也说了原目有百廿回,可见程伟元没说谎。

事实上后四十回回目的存在时人是众人共知的,对此的记栽不仅见证于舒元伟的序言。周春的《阅红楼梦笔记》也有记栽:

“乾隆庚辰(五十五年,1790年)秋,杨畹耕话余云:‘雁隅以重价购钞本两部,一为《石头记》八十回,一为《红楼梦》一百二十回。微有不同,爱不思释手,监临省试,必携带入闱,闽中传为佳话。’时始闻《红楼梦》之名而未得见也,壬子(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冬,知吴门坊间已开雕矣,兹苕贾以新刻本来,方阅其全。

据周春的这一记载,《红楼梦》一书早在程甲本之前不但已有百二十回的回目,而且还有一百二十回的全书。这一全书当然不会是程高的程甲本,因为程甲本此时尚未完功。(程甲本至辛亥五十六年,1791年冬才完功。)而周春在庚辰秋听到《红楼梦》书名时,雁隅已经几次携之入闱了,可见《红楼梦》全书在社会上流传已有些时日。当然,它不是现在的程甲本。

另外还需特别指出,裕瑞也承认后四十回的回目为曹雪芹手笔。他曾说“诸家所藏抄本八十回,及八十回书后之目录,率大同小异。”从他的文章中可以看出,他是有意检合过几家的钞本目录的,所以他的记栽应该有相当的说服力。他说八十回后有目录,足见程伟元和高鄂没有说谎。

三、从文情可知后四十回有曹雪芹的原稿

前人在论证后四十回为程伟元、高鹗的伪著时曾说过,后四十回总体的文情与前八十的有差距,后四十回的文情没有前八十回的好。另外,后四十回的故事情节、人物性格及其命运的发展与前八十回透露的逻辑不符。前人也即是在此基础上否认后四十回为曹雪芹原著的。

这一认识有相当的见地。但是,不仅如此,笔者认为,后四十回本身也存在脱节现象,其中的前十七、八回无论是情节的发展,还是人物性格的发展都基本符合前八十回的逻辑,而种种不符前八十回逻辑的现象绝大部分都发生在此后的文章里。这并非笔者个人的认识,前人在不自觉中对这种现象已有论述。

鲁迅先生对此就有过论述。他曾指出,后四十回开始时,描写贾府贵族家庭“大故迭起,破败死亡相继,与所谓‘食尽鸟飞独存白地’者颇符,与曹雪芹前八十回的描写还是一脉相承的,因而是好的。”(《中国小说史略》《鲁迅全集》第八卷第十195页)

又,认为后四十回为高鹗伪著的童庆炳先生也认同这一观点。他认为“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通过种种方法,暗示了贾府彻底破落的结局”,“高鹗开始续作时也还是看到这一点的,所以在续作的前二、三十回中,描写了贾府等贵族家庭的败落和人事的衰颓。”

从两人的论述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认为后四十回的前半部分是符合前八十回的逻辑的,与前八十回是一脉相承的,他们不满意的是后面的十到二十回。在此,我们不得不为他们可惜,他们均未想到这一脉相承的一半原来就是曹雪芹的原著,而错误地把它们归到了高鹗的笔下。

于此,还有两条证据可以证明。归锄之在他的《红楼梦补》的序言曾写道:

余在京师时,尝见过《红楼梦》元本,止于八十回,叙至金玉联姻,黛玉谢世而止。今世所传一百二十回之文,不知谁何伧父续成者也!”

也许归锄之的话不能全信。八十回的《石头记》并未述至金玉联姻等事,但他的《红楼梦补》之所以从九十七回起,这无疑说明他认为程甲本的前十七回是符合前文逻辑的,此后的文章才为他所不满。

又、嘉庆十六年(1811年)潘德舆在他的《金壶浪墨》的《读红楼梦题后》第二篇中说:

“传闻作是书者,少习华朊,老而落魄,无衣食,寄食亲友家每晚挑灯作此书,以日历纸背写。书未率业而弃之,末十数卷,他人续之耳。”

从潘德舆对曹雪芹的叙述看,他所听到的有关曹雪芹的传闻是相当正确的。所以他的话相当可信。他只说“末十数回,他人续之耳”,而未说后四十回为他人所续,可见后四十的前半确属曹雪芹原著。

而所有的这些证据,都间接证明程伟元在序言中说的是真话。

在此,要指出一点,程伟元从“鼓担”购得的十余卷,正如他自己说的,“漶漫不可收拾”,缺失十分严重,所以这十几回,高鹗的文笔就相对比较多,说是他续的也不太为过。而且,高鹗在整理这十几回文章的时候,是掺杂了个人喜好的。两个人,不可能共一付心肠。所以,就出现了与前八十回不同的逻辑,从而成了后四十回都是伪作的最有力的证据。事实上,只有最后的十余回,“伪的”厉害点。

至此,总结一下。《红楼梦》基本上是原著。程、高两人,搜罗整理散佚的后四十回,使《红楼梦》得以完整流传下来,应该名标青史。我们绝不能让他们继续背着“伪作者”这样的骂名。在出版《红楼梦》的时候,请编辑把高鹗的姓名从作者一栏里拿下来。让他与曹雪芹并为作者,不是夸赞他,实在是污辱他。

 

研究红学的请继续看《帮曹雪芹和高鹗分家》,这是一篇文章,分开的!

 

冤枉了近百年 该还他们清白

帮曹雪芹和高鹗分个家之一

帮曹雪芹和高鹗分家之二

帮曹雪芹和高鹗分家之三

帮曹雪芹和高鹗分家之四

雪芹啊,你得向高鹗学着点!

宝玉 最终“悟”了吗?

抄家一回 实是曹家血泪铸成!

红楼梦后四十回 神出鬼没?

修改分类贾政一番话 散了两家人

薛蟠二次犯事 为何没能逃脱制裁

论脂砚、畸笏不是同一个人

曹雪芹的光荣老爸是谁?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