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部分高校部分专业2012年高考录取分性别投档且分数线明显女高男低现象,贵部曾于2012年8月23日在回复北京黄溢智律师的信函中表示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对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的特殊专业人才培养,按照特定的程序,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可适当调整男女招生比例。……”请贵部进一步对外公开明确“什么是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部分特殊行业或者岗位”是指哪些行业或者岗位?“少数学校的部分专业”是指哪些学校的哪些专业?
请贵部依法及时公开2012年高考招生是否批准了某些高校的某些专业可以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依据为何?
希望各界共同关注,敦促教育部尽快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