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小学体育教师服装费的通知
(2012-04-09 09: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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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 |
苏教体卫艺〔2012〕12号
关于调整中小学体育教师
工作服装费标准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教育和体育局),各直属(代管)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切实加强中小学体育师资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广大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起全市中小学(含职高)体育教师工作服装费调整至每人每年1000元,此项费用在教育事业费中列支。
主题词:教育 |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
(共印:60份) 看到份文件,大部分体育老师肯定和我一样感到开心,这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我们体育的一种无形的支持,是对我们体育老师室外工作的肯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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