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整个EB5
美国移民外国投资签证在耳边嗡嗡作响,我们这些从事美国EB-5投资者签证的另一目标人群已经出现:美国开发商,开发机构和各类企业家,谁最终“搞清楚”一个基础设施和项目融资通过外商投资的概念。过去几天所发生的事件和华尔街对奥巴马政府的计划银行体系改革的反应表明,外国直接投资的资本,在可预见的将来只会变得到更具吸引力。
我之所以用营销术语“目标人群”,是因为今天我特别把EB-5界看做一个整体,并针对那些各行各业的市场营销人士。例如,移民律师,是专门代表区域中心为其搜寻合格的外国投资者。他们的目标人群是他们能够识别的外国投资者。如我自己标新立异的业务结构,可以说,我真的有双重目标人群:我的主要目标是在EB-5区域中心,聘请我帮他们推销他们的企业。我的第二个目标是从我的客户群中找出准投资者。
最新的“目标人群”是 那些给我们打电话的EB-5法律界的成员,他们希望建立一个区域中心组织 – 这里可能包括一些经验十分老到的人士,但我开始怀疑,这是否是表现他们需求最好的方式。
瞧,这里存在一个问题:一个移民局批准的EB5区域中心的建立并不是许多人认为的“终点”。在现实中,它其实是发令的枪响。因为不管区域中心的计划听起来如何令人印象深刻,直到投资者开始投资,其他都不重要。许多联系我们建立EB-5区域中心的人已跟其他律师交流过,并得到律师的保证,“没错,区域中心的批准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我看到,律师的工作不仅仅是在公认的申请移民局认证的繁杂过程中简单地帮区域中心通过并收取高额费用,更是就其未来项目的有效性和销路来确保为潜在区域中心的客户端提供最好的律师咨询服务。
自然,财力雄厚的客户是很有诱惑力的:无论是规模较大的私人发展商,公共发展机构,甚至是偶尔看到的私人/公共合资企业- 销售给他们想要的东西。毕竟,收取的律师费很可观,而且粥多僧少。再有就是客户精明老到,律师将如何小心翼翼把握好一个区域中心的准客户?他们各个都武装到了牙齿,并有银行家,投资顾问,税务顾问和一连串的专业人士作为后援常出现在我们的门前。我们知道,从2009年,被批准的EB-5区域中心的总数增加了一倍以上,移民局的裁决已相当宽大...一个深思熟虑的EB-5区域中心的申请获得批准的机率大大提高了。
那么,我对这个问题的异议是什么?很简单:如果我有一个客户想投资15万美金给一个很糟的项目,而似乎客户的移民未来取决于这个注定失败的投资,我会豪不犹豫地告诉他这笔交易不是好交易。 (这并不是说客户想要听到这个坏消息;我还记得客户很生气,当我告诉他正待购买的高档餐厅价值20万美金的餐厅装潢和设备,并不归他所有,而是卖方声称的所有皆为租赁和拖欠!
唉,我们律师有时还真挺败兴的。
区域中心和任何客户的前景都这样:如果我敢肯定,该区域中心项目可被批准,但也相当有信心地说,在这拥挤的区域中心市场,一个特定项目快速销售的机率是很小的,我必须把这点传达给我的客户。
(如果你在我的天马行空后仍在阅读)这把我拉回到本文的标题和一个暗含的概念:赌博游戏。我在未来的日子里会阐述这一简单的概念......
如果您的项目极其符合一个既定的,行之有效的EB-5区域中心的要求,我们的战略联盟可以把更多的投资者拉向你的阵营,这比名不经传白手起家可要实惠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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